二月
脚步声,脚步声,四周全是脚步声。
你头顶那片昏暗的天空,你脚下沉重窒息的水泥板,你右手边那面贴满了“治性病”的墙,你左手边那排锈迹斑斑的铁栏杆,它们全都给你传递一个声音——密密麻麻的脚步声。
上了最后一个台阶,你往右拐,进入一条幽深狭窄的过道,头顶只有一盏昏黄的白炽灯在发着亮光,你走了大概二十步,在一扇门面前停下来,脚步声也随之消失。你从腰间取下钥匙,钥匙发出清脆的声音,可这让你觉得烦躁。你想把钥匙塞进锁眼,把门打开,却失败了很多次。钥匙像是害怕屋内的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拒绝入内。
“喂——”
你听见有人叫你。
你用昏昏沉沉的脑袋机械地往后一转,布满血丝的眼睛看见了一个人,一个住在你对面的隔壁的中年妇女。
她似乎刚刚买完菜回来,身上还穿着白色的印着卡通人物维尼熊的睡衣,脚上踏着一双粉红色的塑料拖鞋,手上的塑料袋里装着一棵水灵灵的白菜和一堆带血的猪排骨。
她对你说:“你闻到什么味道没有?”同时她用力吸了吸鼻子,皱着眉头说,“这都几天了,还有味道。”
你也用力嗅了嗅,果然从空气中摄入了一丝动物腐烂的恶臭。你把沉重的头颅一点,表示认同这位妇女的话。你想,臭归臭,但与你何干呢。
“小伙子,这味道是从你房间传出来的。”她说,“注意一下卫生,打扫一下,这都臭了几天了,周围的住户都在议论,我好心提醒你一下,别等着别人上门来堵你。”
你一听,心里反而释然了,绕了半天还是冲着自己来的。你翻了个白眼,对着这位中年妇女点点头。你深知,不要和多管闲事的中年大妈硬碰硬。
然后你猛地回过头,趁钥匙不注意,把它插进了锁眼里,一扭,门开了,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重的恶臭,你忽然觉得那位大妈说得有道理。你想,下午的时候一定要处理一下。但是你现在刚上完夜班太困了,还是先睡一觉再说吧。
你穿过一个公用客厅,那里放着一张不知芳龄几何的脱皮沙发,一张擦了几百遍仍油光可鉴的圆木桌,两面凿有许多可插钉挂画亦可用来偷窥的孔洞的白墙。这些你了然于心的景象,让你熟视无睹,但你想这些地方都不可能藏着一个腐烂的生物。
但是客厅里有两扇门,一扇是你的,一扇是你合租室友的。
你合租室友的门现在紧紧地关着,像一个面色发紫,牙关紧咬的人。
你瞧了瞧那扇门,又看了看自己房间的门。你选择回到自己房间去,回到那張堆满衣物的床上。你想等睡醒后,去找房东拿钥匙打开你室友的门,这臭味的来源准是他制造出来的,你心里编排着无数句话来痛斥你这位没有公共道德和起码卫生意识的室友。
可是你没有想到……
“嘿兄弟,打住打住,你给别人讲故事的时候都喜欢用第二人称的吗?”我用双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打断眼前这家伙的叙事。
“怎么,不喜欢这个故事吗?你别急,还没到高潮部分呢。”他从我烟盒里掏出一支烟问我,“抽吗?”
“不抽。”我说正事,“这个故事本身很带劲,可你别用第二人称讲啊,我的朋友们可能会不习惯的。”
“要是因为这个人称问题就放弃了一个动人的故事,还不知道谁亏呢。”他把那支烟点燃放进嘴里,问我,“ 用第二人称有个好处,你知道是什么吗? ”
“我语文老师给我说过。”我当是什么问题呢,我笑道,“不就是显得亲切嘛,书信体小说都这样。”
“不不不。”他摇摇头,嘴角浮起一抹狡黠的微笑,“用第二人称会让我产生操纵别人的快感,你听过那个故事吗,引诱老鼠跳海自杀的牧笛人。”
“就你?算了吧。”我说,“你还是老老实实用你的第一视角给我们讲这个故事吧,否则把那包烟还给我。”
“好好好,都听你的。谁让我抽你买的烟呢。”他深吸了一口烟,我看见他胸腔里云雾翻滚。
我的室友死了。
发现他死的前三分钟,刚睡醒饥肠辘辘的我正在吃一桶泡面。吃完了泡面,我准备寻找那个让我的邻居七嘴八舌说个不停的腐烂臭味的来源。可是我刚在客厅摇头晃脑,左顾右盼走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的时候,我听见大厅门有钥匙响,下一秒,几个穿着警服的男人昂首走了进来,我瘦弱的房东紧随其后。他们看也不看我,径直朝我室友房间走去,我看了房东一眼,企图从他身上了解什么,而他却一脸心虚的样子,不敢看我。看着这一幕,我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大事不妙。
更大事不妙的是,我的房东居然把我室友房间的备用钥匙搞丢了。这就让他们想出了一个馊主意,他们决定暴力破门。对,就和法制栏目里警察抓捕犯人的剧情一模一样。
“一、二、三。”在齐念三声后,他们默契地一脚把我室友房间门踹开。在门摔打在墙上发出巨响的同时,一股腐烂的尸臭味猛地扩散开来,笼罩了整个房间,这是一股让我觉得难以启齿的味道,可最后我还是启齿了,因为我他妈吐了。当那股味道窜进我鼻腔的时候,一瞬间,我双眼失明,大脑酥麻,胃部抽搐,两腿发软,这种体验让我明白,原来不止鼻子这个器官可以嗅到气味,我所有的器官都在排斥这股味道。
你“哇”的一声,错了,是我“哇”的一声,把刚刚吃进去的泡面吐得一干二净,有几根泡面慌不择路,居然从我鼻孔里蹿出来。泡面辣油的味道充斥我整个鼻腔口腔和面部,让我不停地流眼泪打喷嚏。不过也好,这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那股恶臭的味道。
即使我在呕吐,我也听见了一股声音。伴随着恶臭,一边骂“妈的”一边躲闪的公安干警给我体贴地留出了一个空隙,这让我可以看见那个房间的地板上,我的室友正躺在那里慢慢腐烂。他身上的一层“衣服”无风飘了起来,那是密密麻麻的苍蝇受惊起飞了,在空中形成一片黑压压的变化莫测的黑雾,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嗡嗡声。
因为苍蝇的离开,你看见,不,是我看见我室友黄澄澄的黏稠的尸水淌了一地。
妈的,居然死的是人。你,不,是我在心里暗骂的同时,看见房东的脸像发霉的腊肉一般丑陋,他心里估计是在说,完了完了,死哪里不好,怎么偏偏死在我这里。
“人死了那么久,一点知觉都没有?”警察看着呕吐不止的我,对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作为死者的室友,警察后来自然会来找你谈话的。
“他叫什么名字?”警察问。
你想了想,搖摇头,说不知道。
“和你住一块,你不知道?”警察觉得不可思议。
你更觉得不可思议,住在一起就非要知道名字吗?
警察叹了口气,继续问:“他平时是做什么的?”
你想了想,还是摇摇头:“不知道。”
警察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你主动辩解道:“我跟他又不熟,面都没见过几次,话都没说过几句,而且我又不是查户口的,为什么要问别人是干啥的?”
警察对你的辩解不置可否,重新换了个问题:“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你想了想,那时候你对此明明没有丝毫的印象,对眼前这位刻板的警察也没有好感,可你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还是拼命地从脑袋深处汲取着一丝一毫关于你室友的记忆。
终于你……
“咳咳……”我故意咳嗽了几声打断这家伙的叙事。
他露出歉意的笑容:“不好意思,老毛病又犯了。”
“你怎么老是用第二人称啊?”我皱起眉头说道,“怎么老是管不住自己呢,有意思吗?”
“哈哈哈。”他笑笑掩饰尴尬,“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用第二人称吗,这里有个好处哦。”
我对他翻了个白眼:“不就是获得吹着笛子把老鼠领向海崖自杀的快感吗?”
“错错错,这回不一样了。”他故弄玄虚道,“你再想想。”
说着,他又从烟盒哩掏出一支烟,放进嘴里,用火把它点燃。
“我不知道,你快告诉我。然后再接着讲故事。”我懒得想,直接命令道。
“你性子也太急了吧,时间不够用吗。”他吸了一口烟,在吐出烟雾的间隙,用他黑洞洞的眼眶望着我,“ 用第二人称可以享受肉体与灵魂剥离的快感。”
时间大概是今年七月初左右,天像破了几个窟窿似的。那几天成都下了几场特别大的雨,整个郫县都被淹了,和海似的。地面的水拼命地往下水道、窨井里灌,而下水道里的水一股股往外冒,像是喷泉一般。一个骑共享单车的女生在穿越马路时被地上的洪流冲倒了,在地上滚了几圈,当时我站在阳台看见这一幕,忍不住笑个不停。正在这时,我的室友浑身湿淋淋的从外面回来。
那时我正在阳台上欣赏海景和那个跌倒的女生,我看见我室友被淋湿成落汤鸡的样子,还想问他需不需要洗个澡,我可以顺手帮他开在阳台的天然气开关,结果他一声不吭进了自己房间就没有出来。这人有点古怪有点孤僻,他既然不理我,我其实也不想主动搭理他。
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啊,因为我去上班了。告诉你吧,我在这旁边的那所大学的全家商店里上夜班。这商店不分节假日,二十四小时营业,所以不管风雨多大,我还是要去上班。这不暑假了吗,天气热,上夜班有空调还挺舒服的。而且暑假学生都放假了,买东西的人少了,工作也比较简单轻松,就是收银、打扫卫生、补充货架上卖光的商品。除了熬夜有点伤肝,作息也没规律以外,一切都挺自由的。
但是挺无聊的,无聊是我这个工作最大的敌人。上夜班时只有我一个人,有时候,一整个晚上除了来送货的,几乎见不到人来买东西,那电动门一直都关着。不过,实在闲得无聊,我就掏出手机打游戏,什么王者荣耀,什么吃鸡刺激战场,我都玩。反正如今流量也不要钱。要的是什么呢?
你说这些游戏好玩吗,我并不觉得。但那是一种习惯,和吃饭睡觉一样,在某个特定的时候,不打你就无法正常地维持生活。有一次,我打着打着游戏,手机忽然没电了,黑屏了,可我的手还在麻木地拼命地点那块长方形的玻璃屏幕。我望着屏幕里反射的自己的脸,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我的思维和我的身体是分离的。思维虽然死了,但是肉体还是顽强地找到了活下去的方式。
有时候我会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抽烟。我不在商店里抽,不是因为我素质高,而是店长在发现我有抽烟恶习的时候警告过我,抽烟的烟雾会触发起火报警装置,到时整个商店的天花板就会往下面四处喷水,同时,报警装置会发出尖锐刺耳的鸣叫。说实话,看着这样的高科技,我想象过很多遍店长描述的场景,可我从不敢尝试把它变成现实的一种,因为我没有承担损失的能力。
我在阶梯上抽烟,经常会碰到他们。他们指的是这所学校的保安,一群不起眼的中年大叔。他们不在乎外表穿着,和《中国有嘻哈》那群地下rapper一样,总是把不合身的衣服穿得像流氓先锋一样。他们每晚都要骑着他们的着红蓝警灯的巡逻摩托在学校每一条路上巡逻,把松动的砖地碾得清脆咣当。在自己本分工作这一点上,他们相当恪尽职守。
在几次推烟换盏后,我和这群保安大叔相当熟稔了。他们常来商店里买几罐啤酒、几包花生,邀我去他们那个用蓝皮铁瓦搭建的小屋里喝酒,再吃点他们从家里带来的香肠腊肉。有时候他们也会自己做东西吃,比如炸鱼,鱼是他们晚上偷偷从这所学校的湖里钓的。我从未见过这湖泊,但我却尝过这湖里的鱼。里面有种白鱼,鱼身纤长,鳞片细小,他们称之为白练儿。这种鱼钓上来放进水箱里活不上几分钟就要死,但是吃起来肉质相当细嫩鲜美,我尝过一次就忘不了。
我坐在一群保安大叔中属于晚辈,在逼仄的屋子里听他们聊天,从不多说话,只默默地喝酒吃东西。我常听他们讨论些东西,无非就是他们哪儿哪儿又拆迁了,拆迁款又是多少,一家人为了分这点钱伤透了脑筋,为了这钱什么亲戚都冒了出来,后来又谈到成都的房价,哪个地盘房价又又又涨了,买房子还需要摇号了,亲戚中的谁谁谁又买房子了,而自己却还在原地踏步……诸如此类的话题,总是经久不衰。我插不上话,只有在他们议论完世态变迁、人情冷暖后,点头附和,然后往嘴里倒一杯酒,夹一块美味的鱼肉。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最喜欢听的是他们为了抓偷自行车的小贼,绕着教学楼跑了六圈的故事。
后来我室友的死,使我成了话题的中心。因为他的死,这夜间的话题也终于从房价,物价有多昂贵转变为人命的不值钱。我不厌其烦地和他们讲述我室友的死亡,而他们也相当的配合,总是问一些优秀的问题:“你那室友他们家在成都有房子没?唉,有的话死了就真可惜啊。”
这些问题一提出来,我就知道我室友的死这个话题,维持不了多久的热度。
我以为没顾客上门的时候可以出来喝酒,吹壳子还挺不错的,但就怕遇上一些找麻烦的狗东西。后来,有回半夜三点过,有一帮飞车党刚从大街上嗨完回来,不知怎么突然跑我这小商店里来了。那时我刚从保安大叔的小屋里回来,看见商店的电子门前堵着两辆车,忽然觉得不对劲。我进店一瞧,几个二十多岁的社会青年正坐在店里的餐桌上吃着泡面。那是他们擅自从货架上拿下来,自己接开水泡的。
那时我穿着店里的工作服,那几个青年一看见我就来气,走过来就问我跑哪里去了?
我不能说我喝酒去了,只有说自己去上厕所了。
他们一听就笑了,把他们精致的腕表举起来给我看,然后指着我的鼻子骂:“什么厕所上了半个多小时?把顾客扔在这里,自己出去潇洒?你忘了你穿的什么衣服,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啦?你去把你店长找来,我要和他谈谈。”
我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什么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去把你店长找来。”有一个带头的,梳着飞机头一脸蛮横,什么也不管,只让我把店长找来,否则这事就不罢休。
我知道自己失职做错了,但我很讨厌他们的态度,于是我就没理他们的无理取闹,那几桶泡面钱我心想也不打算要了。而且我心里暗自庆幸,幸好他们只会吃泡面,不然我可能亏更多。
谁知道这群家伙坐在商店的餐桌上还真的不走了,钱也不打算付。似乎非要让我把店长叫来才行。我心想,半夜三点,让我去叫店长来处理这群无赖,为什么不让我直接辞职来得痛快呢。
我没有理他们,可这群人喜欢给自己加戏。他们坐在金属椅子上,故意把脚架在桌上抖脚,故意用手机制造噪声,把抖音快手什么乱七八糟的软件打开并外放。他们故意大口抽烟,大口吐烟圈,将烟灰抖地上,你说见鬼不见鬼,这个时候,起火报警装置竟然没有响。最后在凌晨三点过的时候,他们再故意给熟人打电话,打电话的时候还故意很大声,说是要找人弄我,说我没一点眼力见儿。我站在收银柜台后,一直都很想笑,我感觉自己在一部恶俗三流电影里扮演男一号,可这在二十一世纪的世界,确确实实发生了。
你问我后来怎么解决的。他们后来困了,就走了。走的时候还故意把泡面桶打翻,让里面油汤泼了一地,增加了我卫生工作的难度。我很意外他们居然没有打我,但我又希望他们打我,至少他们打了我,可以走得早一点。
发生了这件事后,那群保安再叫我去喝酒吃东西,我也学会婉拒了。因为难保下次不会出现水平稍微高一点的社会人士前来刁难我。我可以负担几桶泡面的损失,但我却负担不起商店里的那几瓶红酒。鬼知道为什么一个小商店里还卖红酒。
我以为日子会继续这样无聊下去,不过后来连续几天,一直都有一个大学生背着书包到店里来。他一般会先买一瓶可乐,然后找张桌子看一晚上的书,有时候书看完了,可乐却没有喝过,我很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
“你真能鬼扯,你别把我也卷进去了啊。”我出口打断道。
“这可是你叫我用第一人称的啊。”他理直气壮地反驳我,“第一人称就要事无巨细,有啥说啥,才能显得真实。”
“你讲故事能不能有点重心啊,我要听你室友的故事。”我哀求道,“谁想听你在这里瞎扯啊。”“可我对他并不了解啊,自从那天大雨后,就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了。”他坦诚地回答我。
“那么你室友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了?”我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赶紧伸手从他那里抢过我买的玉溪,这是我为了听故事专门花钱买的,都是钱啊,心疼啊,故事没听到多少,烟倒是少了几根。
这家伙见烟被抢了,忙伸出骨节分明的手又从我怀里夺了回去:“兄弟,别急嘛,我还可以跟你讲讲。”
“你不是说已经没了吗?”我质问道,“我可不想听你瞎编的故事,我要听真的。”
他露出阴险的笑容:“我还可以换种方式讲的嘛。”
他死的时候床头还放着一个苹果6S。在他腐烂的那幾天里,手机里没有堆积如山的未接电话和未回复消息。只有淘宝给他推荐的最新的潮牌的消息,支付宝催他还花呗的消息,和微博跳出的某某大明星出轨和某某小鲜肉C位出道的热搜消息。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他死后,这世界仍然保持它的秩序,熵函数不增不减。
他的死,悄无声息,像一片树叶黄了,自然而然就该脱落坠地。要不是腐烂的恶臭惊扰了别人,他还乖乖躺在原地。
其实他死后,他有点后悔。他不后悔他选择自杀,他后悔他在别人的出租屋里自杀。
你瞧,当别人得知这屋子死了人后,他周围的邻居纷纷在这烈日炎炎的七月里选择搬家,而且是义无反顾地搬家。房东的脸色比一张被涂鸦的纸还难看,他知道自己留不住这些房客,但他希望他们别把这事儿到处说,因为死过人的屋子以后还怎么租出去啊。
比起这些房客更惨的就是他的室友了。他的室友在忍受了他散发的恶臭后,如今想搬家都搬不成,因为警察在他们房间拉了一道长长的禁止闲人入内的警戒线。在他的尸体没清理完之前,他的室友还无法搬家,这个倒霉的收银员不得不在每天下夜班回来后,蜷缩在房东给他安排的一个小杂间里睡觉。
不过最惨的就是清理他尸体的法医了。他的尸体已经在这样高温潮湿的环境里融化了,像是给没有牙的老人专门炖的烂肉羹。肉炖得稀烂以后,里面黄澄澄的尸水自然而然地淌了一地,从他的房间慢悠悠地流到客厅,除了苍蝇占据基因优势,敢于下嘴,其他人实在连房间都不敢下足。法医清理他的尸体的时候,不得不戴着三层口罩和三层手套,闭着眼睛,用双手捧的方式把尸体一下一下捧进白色的塑料盒子里去。那种触之即烂,滑腻腻的手感和尸液滴滴答答的声音闯进了没有武装保护的耳朵,导致这位心理素质本来就不过硬的法医在某一瞬间产生了辞职的念头。
最后在这些软组织被清理得差不多后,地上只遗留着他的标准的人类骨殖,一具骷髅,就像是经过抢救性挖掘的文物。
可这样的文物价值在哪里呢?正当考古专家们疑惑的时候,他床上的手机微信上多了一串消息:
“这几天都没来酒吧找我?”
“不回我消息?死了?”
“你是不是有其他目标了?”
“好了,删了,别再加。”
你如果现在去回复,得到的只能是几个鲜红的感叹号。
这个精准猜到他的死亡,并把他像死人一样从联系人列表中删除的人,是一个女人,是他的一夜情对象。这个女人是他从探探上认识的,也许是其他软件,他自己也不清楚,总之这样的软件多得是。
探探上还有他活着时的几张照片。很帅,很高,笑容阳光,身材很棒,身上的名牌光彩照人。这些都是猎人设置下的陷阱,他自然而然就讨得很多猎物和其他猎人的喜欢。
几句熟悉的开场白后,他和她们就转移到了微信阵地上。采取最流行的网络语言交流,化用最幽默的段子逗乐,再来几张富有性暗示的表情包升华。yes!真完美!最后有心照不宣的铺垫,一切都按部就班,水到渠成。
他常把女伴带到自己的出租屋里。多亏了室友有个上夜班的工作,他得以肆无忌惮地纵情狂欢。阳台上,卫生间,那张脱皮沙发上,都是野兽咆哮的地方。
他有时很得意,以为自己没发现,错了,是以为他的室友没发现,但女伴遗落在沙发或厕所的亵衣常常让行径暴露。可这有什么呢,甚至有一次,他的室友忽然夜里回来,在厕所里看到他和他女伴正在做的事,室友也不过是张开嘴红了脸,愣在原地,然后默默转身去外面公共厕所上厕所去了。
“你室友可真羞涩。”女伴往他耳朵里吹热气,并督促他快一点。
就这样依靠现代手段,他见识了很多很多女人。刚开始和这些女人来往时,常让他感觉新鲜和刺激。不过这样久了,他开始厌倦。这些形色各异的女人,在某一瞬间,忽然就融合成了一个相同的模子。她们同样的穿着,同样的打扮,提同样的要求,说同样的话,撒同样的娇,甚至在床上的表现都如出一辙。
这时,他恍惚了,这明明是高度个性化的社会,为什么每个人都变成一副相同的模样。他会觉得自己一直在和一个陌生人玩一种锻炼演技,耗费热情的游戏。空虚感和罪恶感是一种没有阻断药的绝症,无休止地蔓延在心头。他希望自己能找到治愈的药,去尝试发现这些女人不同的可爱的地方。先别说能不能找到,可他一旦找到,就违反了这场游戏的规则,会直接出局的。
他还想在这个世界继续玩下去。他不敢想象处于人群之外的孤独,所以只有在彼此依存和彼此憎恶之中渐渐麻木对厌倦的恐惧。
很明显,他失败了。
现代社会放大了这一点——我做了什么,与你何干。于是,就是抱着这种自私自利,不负责任的态度,他在出租屋里服毒自杀了。
经过法医和警察鉴定,他是吃老鼠药自杀的,但是他们没有鉴定出,他毒发时的痛苦。
当时他温水吞服毒药后,就安静地躺在床上,等待死神收割他的灵魂。等待的时候,他呆呆看着上空,看见一只油黑的蟑螂在天花板上爬来爬去。他根据它前行的方向,猜它会爬向衣柜。正当他在心里投下赌注后,蟑螂忽然停了,换了个方向,朝那扇紧闭的大门爬去。他猜错了,输得一干二净。他一下子变得烦躁起来,觉得很难受,他迫切打开手机,想让它告诉他这些都是为什么,可它却弹出让他先绑定银行卡再揭晓答案的消息。
他开始恼怒死神怎么迟到了,他甚至想从床上爬起来去查看那袋老鼠药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幸好,死神的脚步声在门外响起,死神从门外进来,踏上床,踩在他的肚子上,让他的肚子绞痛难忍,然后把一台榨汁机放进了他的肚子里,把他的内脏,比如说,大肠、小肠、胃囊、脾、肝、肾……全被依次塞进去搅碎成渣滓。他眼睛瞪得如此之大,差点从眼眶里弹出,他浑身冒冷汗,额头的汗珠尤其恐惧死亡,拼命地往外逃,往外渗,哗哗哗,从他脸上流下一片江河,成为一面正在被冲洗的车窗。
因为剧痛,他想要挣扎,却发现自己连从床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所能做的只有翻滚,拼命地翻滚,他在床上翻来滚去,并且像只被困的野兽一样狂叫着。 他死的时候,外面的世界下了一场特大的暴雨,偶尔还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暴雷的轰鸣,可周围的住户却声称自己在雨声的间隙里,听到了比暴雷还要令人震悚的声音。那就是他的惨叫。
最后他忽然坠落了,从床上跌在了坚硬冰冷的地上。他渐渐失去意识,他以为他死了,可他听见自己的心脏居然还在搏动,心跳声如此清晰,让他误以为是地球在跳动的声音。
他死了。
人们纷纷猜测他自杀的原因。有人说他是为情所困而自杀,有人说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道,玻璃心碎而自杀,有人说他负债累累,撸小贷还不起而自杀,有人说他吸毒过量产生幻觉,把老鼠药当糖吃了,诶,不对,这应该是误杀啊。
总之,众说纷纭,但他们都没有猜对,最后他们不猜了,都坚信自己是对的。而那些想不出他自杀原因的人,他们也不再绞尽脑汁去想了,他们说,这个时代,自杀还需要什么理由呢?
这话听起来,像是说自杀不需要理由,可又像是在说,自殺理由遍地都是,你翻开路边的一块石头就能有惊喜发现。
死后的他醒来了,那是他飘荡在人间的灵魂。灵魂望着遗留在地上的那具骷髅,感慨良多,原来真的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只有一个人间,被挤得满满当当,却又无比虚妄的人间。
他急于向人倾诉这个秘密。可是他出去,来到广阔无边的世界,人行匆匆,车流滚滚。他站在马路上,绿灯亮起,车流从他胸膛有序通行,行人面无表情在他身躯里穿梭。风和雨滴从他身体穿过,阳光的光柱裹着纤尘在他身体里旋转,他用尽全力去吹那团绚烂的尘埃,可尘埃保持原状,纹丝不动。他走在这个世界上,就像死了一样。因为他已经死了,所以没有人能听见他说话,听他说关于死亡的秘密,和他为什么去死的原因。
后来,失望的他回到出租屋,躺在他死时的那个标准的位置,重新对着天花板发呆。他就这样躺在那儿,让灵魂和自己的骨架融为一体。起码人们在看见骨架时,会露出看见他的表情。他虽然不渴望复生,但也不对死亡感到满足,他只是无处可去,又别无选择,沦为一个遗留在人间的走鬼。
但走鬼不是永远遗留人间,当他失去了人生的记忆,那么他就和烈日下的积雪一样彻底消失。他属于英年早逝,人生本来就短且苍白,于是他只能把记忆当作漂亮衣服一样折叠整齐,放进上锁的衣柜里作为遗忘的抵抗。可遗忘是个神偷,总是趁他分心时,把他的衣服一件件偷走。他已经遗忘得越来越快了,每当要回忆什么,他就像走进了一间空空如也的房子,不知道该做什么。
说来奇怪,这种没有痛苦的死亡方式,反而让他觉得煎熬,他祈祷自己早点遗忘。
可在一个漆黑的深夜里,窗外忽然响起了夏虫热情的鸣叫,不知怎么,他脑海里猛地浮现出一片碧绿的稻田,和可以看见银河星辰的天空,有一个孩子坐在长长的河坝堤岸上,一边听着河水波涛响,一边抽从父亲烟盒里偷来的烟,烟头的火星和草地里的萤火虫一样明灭轮换。
看着这幅记忆里的画,他心里一下子蹿出新生的冲动,他想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回到遥远的故乡,躺在故乡的坟茔里作为这一生的结束。可令他恐惧的是,地上那具骷髅摇摇晃晃,也跟着他爬了起来。
他挥手,骷髅也挥手,他迈步,骷髅也迈步,他哭泣,骷髅眼眶干涩。
于是他操控着那具骷髅将警察留下的黄色警戒线撕掉,在夜色的掩护下,擅自把它带了出去。他把它当作了唯一的伴侣,也想让它看看这个世界。
“这就是我室友死去后,尸骨却离奇失踪的全部故事。”他吸了一口烟,终于讲完了这个故事。
“這就完啦?”我问。
“嗯,完了。”他轻轻点头,“你还想让我多讲的话,得再加一包烟。”
“不不不,不用了,你可真行!”我竖起大拇指,不无讥讽地说道,“为了多抽我两根烟,不惜瞎扯了那么多。”
“嘿嘿,我可不管那么多,讲完这个故事,我舒服多了。”他得意地笑了笑,又熟练地从我烟盒里拿了几根烟,他本想习惯性地别在耳朵上,但他想起自己没有耳朵了,于是就用手握着,“你可是第一个愿意听我讲完这个故事的人,你和他们不一样。”
“那是。”我骄傲地说。然后评价道,“你这故事真烂,内容一点也不劲爆,老掉牙了。”
“唉——”他长叹一口气,“可这已经是我能演绎的最好的版本了。”
“对了,他最后看到稻田和星空没有?”我忽然想起什么,问他。
“不知道。”他顿了顿,接着说,“他想看,又不敢看。他害怕厌倦和失望。”
我也猜到了这个结局,所以也不觉得惊讶。
他颤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骨头之间咔咔作响,似乎随时就要倒塌。他对我说:“故事已经讲完啦,我也该走了,小老弟,谢谢你的款待,再见。”
他迈动着自己细长的腿,行走在黑暗的夜色里,逐渐远去。夜色夹杂梧桐的落叶和往事的风声从他身体两侧倒退,一缕白烟从他头顶冒出来,仿佛粗糙的生活在他骨头上发生了剧烈的摩擦。
我看着他骨瘦如柴的背影,在背后大声喊道:“少抽点烟,你这没心没肺的家伙。”
他转过身,嘴里衔着烟对我一笑,我看见他条理分明的肋骨下,烟雾四散开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