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不受骗不违法

2022-02-22 20:16:58
中国防伪报道 2022年10期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犯罪

公众自觉提升安全防范意识,才能在面对纷至沓来的新鲜事物时,保持清醒头脑,这样既难被华丽的伪装所欺骗,也不可能为了小利铤而走险或者成为他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近年来,金融犯罪呈现出非法集资案件占比大、社会危害严重以及犯罪手段网络化、专业化、隐蔽性强等特点。从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来看,主要表现在非法集资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洗钱犯罪和养老诈骗犯罪等几类,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损害广大投资者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遏制金融犯罪,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犯罪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犯罪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不给金融犯罪和养老诈骗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各地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体系,充分运用金融犯罪典型案例,走进企业、社区、农村、工厂、校园和商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进行互动问答、发布预警提示短信等多种方式,揭露常见金融犯罪手法,普及防范金融犯罪知识,提醒群众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树立正确理财观念,从而有效遏制案件高发态势,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忠勇)

“刷视频赚钱”谨防侵权陷阱

在部分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平台上经常能看见这样的广告语,推广一些号称可以“刷视频赚钱”的APP,需要警惕的是,其中套路不少。

刷刷视频就能赚到钱,看似轻松又简单,然而很多消费者切身体验后才发现,刷视频不仅难以赚到钱,还可能掉入APP 平台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有的APP 平台宣传用语极尽夸张,却无法兑现承诺;有的在消费者提现过程中设置了许多门槛;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制作非法APP,借此设局欺骗消费者。在“刷视频赚钱”的背后,还暗藏着侵犯个人隐私、诈骗等风险。

从法律角度看,一些APP 平台的“刷视频赚钱”套路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平台未把“刷视频赚钱”的具体流程、门槛、条件和难度提前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或未作出重点说明、提示,致使消费者产生了刷视频赚钱快、赚钱容易等误解,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可以主张APP 平台的相关提现规则不成立。

“刷视频赚钱”不能成为侵权陷阱。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整治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整治效能,划清法律底线,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常态化网络检查,对调查属实的违法侵权行为依法查处、曝光,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一些不法APP 平台借助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传播,诱导用户充值消费,对此,社交媒体平台也应履行管理责任,发现违法侵权问题后,采取封限账号、建立“黑名单”、提示消费者注意相关风险等方式进行干预。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看清“刷视频赚钱”的难度和风险,谨慎充值,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李英锋)

出租转借信用卡是违法行为

信用卡与个人身份及信用密切相关,不得出租和转借。借用人借用信用卡后未按时足额偿还透支款,出借人将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并可能影响个人征信,甚至引发司法诉讼;如果借用人使用不当,将信用卡额度款项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等非消费领域,将给持卡人带来信用卡使用违规的风险,甚至需要承担罚款、罚息等违约责任;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租人、出借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出租转借信用卡是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我国刑法有关条款对信用卡持有及使用和管理都有明确规定,使用不当或非法持有极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金融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要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等支付账户,账户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自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个人征信负面影响,更有可能成为犯罪的“帮凶”,甚至构成犯罪,切莫因贪小利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潘铎印)

“薅羊毛”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网剧《你安全吗?》中的“薅羊毛案”让不少人意识到,原来“薅羊毛”也可能违法。部分违法分子将商家促销变成盈利方式,涉嫌欺诈、不当得利等。

现实中,曾有5 人因为利用肯德基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获利20 多万元,因此获刑。法院一审认为,各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券退款的行为,是基于两个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使被害单位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财产处分,进而造成财产损失,故各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所以,即便商家平台存在技术漏洞,也不代表可以被非法利用。消费者不能以此为借口“薅羊毛”,逾越法律红线。参与刷单、使用外挂软件,以及出借银行卡、信用卡、身份证等行为,都可能涉及违法“薅羊毛”。这警示人们,如果通过非法手段“占便宜”,不仅违背了公平正义,破坏了网络安全,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受到严惩。(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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