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关于请对日本有关拟定氟噁唑酰胺最大残留限量的通报提交官方评议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函〔2022〕192号,以下简称《通报》)收悉。该《通报》(G/SPS/N/JPN/1098)的主要内容为日本厚生劳动省拟修订农药氟噁唑酰胺最大残留限量(MRLs),其中涉及到水产品有鱼中氟噁唑酰胺的MRLs由0.02 μg/L放宽到0.09 μg/L。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通报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未制定鱼中氟噁唑酰胺MRLs,《通报》相关内容与CAC标准不一致,且没有提供相关科学依据,建议进一步提供。
氟噁唑酰胺主要用于蔬菜、果树、棉花、大豆、茶树等作物防治对鳞翅目害虫、潜叶蝇、蓟马、粉虱、螨类、甲虫等,未允许用于水产业。但有可能通过水产养殖周边环境进入养殖水体,造成在鱼体中残留。
考虑到日本是中国水产品出口主要目标市场之一,为积极应对日本新措施的实施,建议:
(一)相关管理和科研部门组织开展水产品中氟噁唑酰胺的富集和残留消除规律研究,并进行氟噁唑酰胺的膳食暴露风险评估,为制定水产品中氟噁唑酰胺MRLs和对国外通报评议提供技术支撑。
(二)对出口企业提出预警,使其了解并掌握日本拟修订氟噁唑酰胺在鱼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及相关内容,提前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