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香港选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筑牢“防波堤”让香港避免成为任人摆弄的“棋子”
2021年12月20日,冬日香江,天朗气清,寒风挡不住香港市民选贤举能的热情。经历了10多个小时紧张有序的投票,香港特别行政区顺利完成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次立法会选举,迎来由治及兴的崭新希望。
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是落实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原则的生动实践,将有效提高特区治理效能,推动解决香港社会深层次问题,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为香港实现长治久安、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奠定坚实基础。这次选举严格按照特区法律,在特区宪制框架内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选举结果彰显民意期待,是一场具有示范意义的里程碑式选举。
从制度上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2021年3月11日,人民大会堂。经久不息的掌声在会场上响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后简称《决定》)。这是继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后,中央进一步完善香港法律和政治体制,从制度机制上全面贯彻、体现和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必将确保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有力保障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爱国者治港,乱港者出局,香港明天更美好”“‘爱国者治港’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时代呼唤”“‘爱国者治港’是完全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事情”……香港社会各界纷纷表达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支持。
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选举产生怎样的管治者来掌握公权力,关乎一国一地之兴衰。
香港在殖民统治时期,没有任何民主可言,更谈不上民主选举。
香港回归前,殖民者认为,“港督的权力仅次于上帝”,英国的《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规定,行政、立法两局的议员由港督委任,立法局在港督的授意下制定法律,港督有权可随时解散立法局……香港回归后,进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香港政治民主循序发展,香港居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
同时也要看到,从2014年的非法“占中”,到2019年的“修例风波”,香港社会一些人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还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
近几年来,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公然鼓吹“港独”等主张,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平台、立法会和区议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地进行反中乱港活动,极力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运作,阻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策划并实施所谓“预选”,妄图通过选举掌控香港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管治权;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通过立法、行政等方式和驻港领事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渠道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对我国有关人员粗暴进行所谓“制裁”,明目张胆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
不难看出,香港之所以出现如此乱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爱国者治港”的稳固局面尚未真正形成。正是认识中的模糊、制度上的漏洞,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干扰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方便之门。
可以想象,如果任由反中乱港势力一步步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如果任由外国势力干预香港选举等政治事务,香港还有安宁之日吗?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还能保持吗?香港居民最为关注的住房、就业等重大民生问题还能有效解决吗?“一国两制”还能顺利搞下去吗?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全国人大的《决定》,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从制度上保障“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
无论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一以贯之、从未改变。
早在1984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就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他还强调:“凡是中华儿女,不管穿什么服装,不管是什么立场,起码都有中华民族的自豪感。香港人也是有这种民族自豪感的。”
由此可见,“一国两制”方针从形成之初就包含“爱国者治港”这一重要思想内涵。“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义。道理很简单,没有“一国”,何来“两制”?如果香港的管治权不是掌握在爱祖国、爱香港的中国人手里,甚至由其他国家的政治代理人管治香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何以体现?
在这个意义上,治权和主权不可分割。要实行“港人治港”,就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坚持“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才能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反之,倘若在选举中,参选人不是比谁更爱国爱港,谁对香港的贡献大,谁有更好治理香港的良策,而是比谁更“独”、更极端、更有破坏性,甚至把对自己祖国的反叛作为政治资本来炫耀,以反对国家、抗拒中央政府、妖魔化自己的民族为竞选口号,连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和国家民族大义都弃之不顾,谈何“一国两制”?谈何“港人治港”?
环顾世界,无论在哪个国家,效忠自己的祖国都是公职人员以及竞选公职的人必须遵守的基本政治伦理;无论在什么地区,竞选公职的人都要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爱国之心。这种要求不是香港独有,而是全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规则。
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
“‘一国两制’这套‘软件系统’是国家打造的,当然是国家所有。香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现在被人破坏了,中央有权有责进行‘修理’、完善,然后再交给特区使用。”一位香港问题研究专家的形象比喻,道出了中央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与此相适应,第六十二条第十四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选举制度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有关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
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解决相关问题,已经两次解释基本法,5次作出相关问题的决定。可以说,中央一直在国家层面行使有关宪制权力,一直是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完善选举制度的主导者、决定者。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既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保持香港长治久安的实际需要,也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权力和责任。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变局必然带来大调整、大变革,甚至大风险。“修例风波”以来,面对香港回归后出现的最为严峻的局势,正是因为中央及时出手,果断决定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香港才能实现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各项事业重返正轨。面对肆无忌惮的反中乱港活动,中央再次出手,消除香港选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就是要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筑牢“防波堤”,就是要让香港避免成为任人摆弄的“棋子”。
“香港好,国家好;国家好,香港更好。”在《决定》制定过程中,中央有关部门广泛听取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意见,凸显了中央充分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意见的诚意。
从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一法安香江”,到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没有谁比中央更关心香港民主的发展,更希望香港保持繁荣稳定。
“爱之切,则为之计深远。”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中央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诚意和决心坚定不移,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如磐石,中央有关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香港好、為了香港同胞好。
“爱国者治港”绝不是要搞“清一色”
国家从来不是抽象的,爱国也从来不是抽象的。
什么叫爱国者?
对此,邓小平早就有过经典论述,“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一论述是重点针对香港回归前的情况而说的,所界定的标准很宽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政治胸襟。爱国与否,归根到底要看他是否有一颗爱国之心,这也就是邓小平所说的“诚心诚意”。
什么是“爱国者治港”?
简言之,“爱国者治港”的意思就是,回归祖国后的香港要由爱国者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要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只要对香港回归的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这不是什么新概念、新诠释,而是中国共产党提出“一国两制”方针的初心。
怎样判别一个人是不是爱国者?
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活动,这是对爱国者最低的标准,如果连这个标准都达不到,就绝不可能是爱国者。那些利用各种手段歇斯底里地攻击中央政府、公开宣扬“港独”主张、在国际上“唱衰”国家和香港、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施压的人,是彻头彻尾的卖国者,那些触犯香港国安法的人更不在爱国者之列。
爱国者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这里有条红线,就是绝不能允许做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也就是损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也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治港者如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无疑有违“爱国者治港”原则。
爱国者必然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不做损害香港繁荣稳定和市民福祉的事,这看起来是一个不太高的标准,但这个标准只有爱国者可以达到,反中乱港分子是做不到的。“揽炒派”是香港繁荣稳定的破坏者,绝不可能在爱国者之列。香港特别行政区不是别的什么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就理应先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港与爱国不能割裂,更不能对立。自称只爱香港、不爱中国者,当然也算不上是爱国者。
需要指出的是,强调“爱国者治港”绝不是要搞“清一色”。香港绝大多数市民素有爱国爱港传统。爱国者的范围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广泛的。
香港中西文化交融,社会多样多元,一部分市民由于长期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对国家了解不多,甚至对国家存在各种偏见,对这些人的取态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也坚信他们会继续秉承爱国爱港立场,与反中乱港分子划清界限,积极参与香港治理。
这次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遵循“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依法治港”“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的重要原则,必将推动形成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最大程度保障广大香港居民行使民主权利。
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的,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各种深层次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香港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编/黄梦怡 责校/李志琛、李希萌 来源/《“爱国者治港”,香港才有美好未来》,任平/文,《人民日报·海外版》2021年3月13日;《在“爱国者治港”旗帜下再出发——记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牛琪、赵博、陈舒、苏晓、王丰/文,《新华每日电讯》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