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伟ZHAO Hong-wei;王玉成WANG Yu-cheng;谭锋TAN Feng;王世涛WANG Shi-tao;刘和煦LIU He-xu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650000)
某水电项目导流隧洞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合同约定“施工图纸中标明的设计开挖线是付款的依据”。在承包人办理竣工结算时,发现承包人申报的洞内关键项目工程量,存在较大程度的超过设计控制工程量的情况,且结算金额增幅较大,这引起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关注。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 竣工结算申报对比表 单位:万元
词语定义:①设计开挖线:为保证支护、衬砌厚度的最小开控轮廓线。②施工开挖线:在设计开挖线以外再考虑施工超挖以及预留变形开挖量的轮廓线。③开挖支付线:包括设计开挖线以外增加量的轮廓线,可以用来计算开挖量和支护衬砌量。本案例合同约定“施工图纸中标明的设计开挖线是付款的依据”,即设计开挖线为开挖支付线。④地质超挖:因地质原因造成掘进中超出设计断面的部分。
①投标报价要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图纸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权利、责任和风险而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②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以反映承包人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作为人工、材料、机具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据;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础标价。
③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其中:
2.2.1 施工方案工程量(Q)主要包括 ①设计开挖工程量q;(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即为工程净量)。②承包人为施工需要布置施工设备、水泵、卷扬机、避车洞、回车盘等需要扩大开挖断面而增加的开挖量q1(以下简称附加量);③合同允许的因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引起的平均径向超挖量q2;即:q=q+q1+q2
2.2.2 企业定额预算单价(p)①预算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机具台班消耗量水平按照企业定额耗量标准;②预算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机具台班单价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以及合作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报价;③按相关规定计算企业定额预算单价p,如表2所示。
表2 单价分析表
2.2.3 附加量、平均径向超挖量的处理 为了弄清楚承包人申报石方洞挖工程量的组成内容,结合分析施工方案及单价分析表,通过分析计算得出设计开挖工程量(q1)56.050万m3、附加量(q2)为0.453万m3、平均径向超挖量(q3)1.829万m3。施工方案工程量q=q1+q2+q3=56.050+0.453+1.829=58.332万m3
企业定额预算单价p=76.26元/m3
将数据带入投标综合单价公式,
即:K=58.332×76.26/56.050=79.36元/m3,计算结果与投标文件中石方洞挖单价79.37元/m3基本一致,略微的偏差可能是计算过程中的精度误差引起的。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报价及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计量工作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所谓的“量”是工程量清单所明示的工程净量,也是设计开挖工程量,理论上它们在数据上相等;所谓的“价”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综合单价,它包含着因施工产生而计量规则无法计入部分的工程量,不应再重复计量,如q2和q3。讲到这个问题我们来拓展一下,q2和q3是承包人难以避免和克服的,但却是可以竞争的,因此我们把公式(1)进行一下变形:
理论上分析:q/q1=(q1+q2+q3)/q1>1,对于一个既定的设计方案,q1是固定部分,q2+q3是变动部分,它随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企业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目的便是减少q2+q3而获得市场竞争能力,以便赢得更多的利润。因此,公式(2)对于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使用投标策略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通过以上分析解决了附加量q2和平均径向超挖量q3应该如何计量的问题,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超挖工程量计量计价需进一步讨论。
2.2.4 地质超挖工程量的处理
承包人申报量为59.295万m3,工程净量q1、附加量q2、平均径向超挖量q3分别是56.050万m3、0.453万m3和1.829万m3,共计58.332万m3,加以比较便可知道,仍与承包人申报量少0.927万m3。经查阅相关资料,查明此部分工程量是地质超挖工程量。为了更好的理解地质超挖及其计量,首先介绍一下相关知识点。
2.2.4.1 地质超挖的概念 由于受地质条件差的影响,在掘进中超出设计断面的部分。
2.2.4.2 地质超挖工程量的确认范围 ①施工揭露的地质条件与招标文件地勘资料有较大出入,实际地质条件更差,或施工局部出现特殊、不利的地质条件或组合;②工程施工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③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④工程施工措施得当;⑤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
2.2.4.3 计量与计价方式的分析 根据地质超挖的概念及确认范围分析,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揭露的局部地质条件较招标文件地勘资料提供的条件更差,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属发包人责任,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通过上述分析,地质超挖工程量进行计量符合合同相关条款真实意思表示,应该予以计量。但应注意的是,地质超挖工程量应是经参建四方代表(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联合确认、签证认可的,且扣除平均径向超挖量后的工程净量,因为平均径向超挖量已在综合单价中进行了分摊,否则,会出现重复计量的问题。对地质超挖部分的计价按以下方案进行讨论。方案1: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单价进行结算。方案2:重新编制单价。按照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根据投入施工措施、批复的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参照原合同中类似项目单价重新编制单价。具体原因如下:在开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并未对地质超挖工程量而增加施工措施或改变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也就是说地质超挖工程量是在原投标工况条件下,进行石方洞挖施工时产生的附加工程量,承包人并未在开挖工序上付出额外的成本投入和费用支出,仅发生了石渣装车、运输工序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了组价,即:30.19元/m3。以上两种方案各有优缺点,方案1直观、简单,便于操作,承包人也易于接受,但它并未反映施工现场的真实情况,不利于发包人的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方案2能够反映施工现场真实情况,有利于发包人的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减少审计风险,但由于重新编制的单价较原合同单价低很多,给现场施工管理和变更商谈带来了难度,这可能需要参建各方长时间的沟通、商谈。经过上述分析,综合评判两种方案优缺点及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最终选取了方案2。至此,石方洞挖项目的计量和计价的复算,经修正的成果见表3。
表3 石方洞挖数据修正表
通过以上分析,解决了石方洞挖项目本身的计量与计价问题,但后续工作才刚刚开始。工程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项目之间的计量与计价存在着内在联系和逻辑,与石方超挖相关联的主要项目如喷混凝土、边顶拱衬砌混凝土,都有值得关注的内容。
3.1.1 附加量、平均径向超挖量的处理这里我们要再回顾一下公式(1)的相关内容,处理思路、方法及原则基本相同,如表4所示,喷混凝土δ=15cm(CF25)每100m3成品需要使用125m3半成品,即超出的25m3中包含运输损耗、工艺损耗、断面扩大部分的增加量,即对于附加量、平均径向超挖引起的断面扩大部分而增加喷混凝土的量,以费用的形式分摊到综合单价中,不再逐项计算。
表4 单价分析表
3.1.2 计量工程量的计算 对于因地质超挖引起的增加工程量属发包人责任,根据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可以计量,计算公式如下:Q=q+(s1-s2)×δ;其中,Q:应计量的工程量合计;q:设计工程量;S1:地质超挖部分对应的实测断面面积;S2:地质超挖部分对应的设计断面面积;δ:设计要求喷混凝土的厚度。
3.1.3 经修正的成果,详见表5
表5 喷混凝土数据修正表
①附加量、平均径向超挖量的处理。附加量、平均径向超挖量的处理思路、方法及原则基本与相同,如表6所示,边顶拱衬砌混凝土(二级配)C25每100m3成品需要使用113.3m3半成品,即超出的13.3m3中包含运输操作损耗、附加量及平均径向超挖量的回填,即因断面扩大部分而增加混凝土的量,以费用的形式分摊到综合单价中。
表6 单价分析表
②计量工程量的计算。对于因地质超挖引起的增加混凝土工程量属发包人责任,但承包人并未改变衬砌混凝土的施工措施、工序和工艺,因此该部分混凝土量不应计入边顶拱衬砌混凝土项目工程量,而应以超填混凝土项目计量。修正结果见表7。
表7 衬砌混凝土数据修正表
综合上述各结算项目工程量及单价的修正情况,将承包人申报的竣工结算书相关项目进行修正,修正结果汇总见表8。
表8 竣工结算数据修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