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凡
科学导报讯 2月11日,笔者从太原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太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发布对太原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四个高地”,當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将培育建设各级各类新型研发机构350家,其中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200家,引进培养科研团队200个,集聚科研人员5000名。
太原市科技管理部门一方面全力支持科研攻关,支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以“揭榜制”等方式参与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另一方面,全力支持科研条件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按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使用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费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按上年度技术成交额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太原市各县(市、区)对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的支持措施有: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作为投资主体,根据协议可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办公和研发用房;对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在太原落地建设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