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超,朱小泉,李 瑛
(巢湖学院文学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安徽巢湖,238024)
幼儿园延时服务是指幼儿园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为不能按时离园的幼儿提供的弹性延时托管和保教服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1]适当延长幼儿在园时长可以推动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衔接。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实施弹性离园政策,既能减少幼儿家长的后顾之忧,又能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对落实人口基本国策,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目标意义重大。当前,部分地区出台了一些幼儿园延时服务的相关政策,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师资配备、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与说明,但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类幼儿园办学条件不同、家长延时教育服务诉求不同,因此各地的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对幼儿园延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促进幼儿园延时服务规范化、科学化、优质化发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
工业化、城镇化使我国人口结构与家庭功能发生变化,很多家长难以兼顾工作和家庭,教养压力增大。幼儿园一般的放学时间为下午四点半,而大部分家长的下班时间是下午六点,这导致家长的工作时间与幼儿的放学时间不一致,许多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形成了“四点半难题”。因此,幼儿在离园后的一段时间内出现看护和教养的“真空期”。实施幼儿园延时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家长的托育需求,减轻家长的教养负担,解决家长的“四点半难题”。
幼儿园延时服务是“儿童中心”教育理念的体现,更是学前教育普惠服务的积极实践。相比于社会上的课后托幼机构,以幼儿园为责任主体的课后托育服务具有安全性、规范性、专业性、普惠性的特点,能够为延时离园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和专业的保教服务。这种托育服务收费非常惠民,教育方式和管理比较规范,更能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助力幼儿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延时服务是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转变、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延时服务通过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可以为幼儿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选择,体现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普惠性与公平性,进一步增强学前教育的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
幼儿园延时服务的顺利开展要基于对政策制度的全面把握、对社会需求的全面了解、对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本文以巢湖市为例,选取市区内已开展延时服务的10所幼儿园作为调查对象,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围绕幼儿园延时服务的认知与实践,从政策依据、经费支持、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服务内容、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本研究共发放幼儿园管理者问卷32份,回收有效问卷32份(有效率100%);发放教师(保育员)问卷253份,回收有效问卷247份(有效率97.63%);发放家长问卷169份,回收有效问卷162份(有效率95.86%),并利用统计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了解该市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主要困境。同时,本次研究还在每所幼儿园选取管理者、教师、保育员、幼儿家长各1人进行访谈,以便深入了解延时服务中的园方要求、教工诉求和家长需求,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幼儿园延时服务中的问题提供现实依据。
查阅资料发现,国家层面出台的有关课后延时服务的教育政策文件,只有2017年3月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并没有具体涉及幼儿园延时服务的相关内容。近两年,地方政府出台的幼儿园延时服务政策文件主要有《银川市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丽水市关于全市开展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等。当前,巢湖市幼儿园开展延时服务的政策依据是《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延时和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这些地方性政策文件更多关注延时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虽然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人员配置等进行了说明,但有的政策条款在表述上具有宏观性、建议性,缺乏具体性、针对性,容易导致政府部门职责定位不清、学校责任限度不明、家长责任义务弱化等问题。[3]巢湖市幼儿园延时服务经费来源以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为主,学校、家长合理分担为辅,但受制于地方财政供给不足,政府支持力度相对有限。对于政府和幼儿园如何引进和有效利用校外优质幼教资源来满足延时服务需求,相关政策几乎没有做出明确说明和解读,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幼儿园的运行成本和责任压力。此外,幼儿园延时服务能否高质量运行,还需要一套合理的监管、评估体系作为支撑。而现有的政策条款更多强调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实施程序等方面的监督,对延时服务的内容审核、质量评价等方面关注不够,缺少配套的制度保障。
调查发现,10所幼儿园在办学条件和教育服务能力上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幼儿园存在服务供给不充足和不均衡的问题,难以满足不同家庭多样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具体体现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安全管理存在隐患。4所办园时间在10年以上的幼儿园,园舍老旧、空间狭小,难以提供固定的服务场所和专用的教学设施。通过现场观察和教师访谈发现,在家长接送高峰期,容易出现管理和衔接上的混乱,导致幼儿园看护压力和安全风险增加。二是教工服务意愿不强,看护师资配置不足。52.96%的教师(包括保育员)对幼儿园开展延时服务持认同态度,86.17%的教师(包括保育员)认为延时服务会增加工作时长和精神压力,73.33%的教师(包括保育员)反映延时服务补贴额度偏低。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工作的特殊性和高强度性,延时服务客观上挤占了教师的休息时间,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和精神负担。加之较低的薪酬待遇,部分教师参与积极性不高,服务主动性不强。65.63%的幼儿园管理者认为师资短缺是影响延时服务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这一问题在民办幼儿园表现尤为突出。一些教师在访谈中反映,延时服务的实施使民办幼儿园的师资更加捉襟见肘,一定程度上造成延时服务质量不高。三是服务内容形式单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调查显示,28.13%的幼儿园管理者存在对相关政策重视不够、理解不清、执行不力的现象。69.17%的教师(包括保育员)在服务内容和形式上仅限于开展简单的室内活动,如看电视、玩玩具等,把延时服务单纯理解为对未离园幼儿的安全看护,忽视了延时服务的保教功能,没有设计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延时服务项目,无法充分满足幼儿的成长需求和家长的合理诉求。
幼儿园延时服务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幼儿园、教师、家长、幼儿的多方协同配合,这样才能有效实现其价值。一些幼儿园对政策宣解不到位、组织管理不严密、沟通反馈不及时,部分家长教育观念有偏差、参与配合不积极,导致延时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功能不显著,效果不佳。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家园双方缺乏教育共识。调查显示,56.25%的幼儿园管理者表示能充分认识到延时服务的教育价值,但也有18.75%的管理者存在畏难情绪和避责观念,导致工作积极性不强,参与度不高。15.43%的家长对延时服务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幼儿园延时服务是义务性、强制性、免费性的,仅关注“有人看娃”或“特长培训”,从而提出过多不合理的要求,导致家园双方无法形成教育合力。二是延时服务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调查发现,10所幼儿园都没有针对延时服务设置专用信息沟通平台,主要采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由看护教师通知家长相关事宜。家长在信息沟通与家园交流时,常处于被动位置,不能全面了解幼儿在园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很难参与到延时服务中,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延时服务管理与监督的缺位。三是家长忽视自身监护责任,支持配合度不够。13.58%的家长片面强调幼儿园的单方职责,认为自己是服务的购买方和享有者,延时服务理应是幼儿园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这些家长并没有意识到自身作为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所应承担的教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忽视了家园共育在延时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必须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政策,可出台专门的幼儿园延时服务政策法规,对幼儿园延时服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开展延时服务的主体责任进行充分说明,对延时服务中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做出明确解释。相关政策需进一步明确政府、幼儿园、教师、家长、社会机构等主体在延时服务过程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为幼儿园普遍开展延时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此外,地方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定区域内幼儿园延时服务实施方案,促进幼儿园延时服务的合法合规开展。
相关部门应该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幼儿园延时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首先要解决幼儿园延时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大相应政策支持力度。一方面,要增加幼儿园延时服务的经费投入,将延时服务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服务成本核算,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自愿性原则,合理分担服务成本,减轻幼儿园、家长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加延时服务的人力输入,通过层层把关、严格审查、定期评估的方式,引进优质校外教育资源和服务人员,补足师资短板,给幼儿园松绑,让教师减负。
首先,幼儿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筹部署,围绕延时服务的时间安排、内容形式、师资配备、编班方式、收费标准、安全管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制订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和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幼儿园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和家长托育需求,采取“普惠托管+保教活动+个性课程”的服务模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延时服务水平,形成办学特色,打造服务品牌。其次,幼儿园应建立延时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按时发放补助津贴,不断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对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考核优秀的教师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将延时服务业绩列为年度考核评优和职称晋升评审的必要条件,调动教师参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幼儿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通过轮岗制、弹性上下班制等人性化管理模式,合理安排延时服务任务,减轻教师工作压力,避免教师产生职业倦怠。
积极有效的家长参与有利于合力育人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保障教育效果在不同空间的连续性和一致性。[4]第一,幼儿园应坚持协同育人教育理念,开展家园互动、社校联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增加延时服务供给,提升延时服务内涵。通过构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扩大政策宣讲、公开服务流程,接受家长监督,不断提升服务品质。[5]通过资质审查,让有意愿的幼儿家长、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高校大学生加入延时服务,缓解师资不足压力。通过引入合法合规的优质第三方教育资源,丰富延时服务形式,充实延时服务内容。同时,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托育观念,理性选择延时服务。第二,家长应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理性看待延时服务,合理提出延时服务诉求,避免因片面曲解、盲目跟风,造成教育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浪费。家长是幼儿教养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理解延时服务中教师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不能将幼儿园的责任无限放大,要明确自己的教养义务,承担必要的监护职责,经常主动联系教师,了解幼儿在园表现,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项延时服务活动,加强沟通合作,实现家园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