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东东 林祈瑶 谢念微
西安欧亚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5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2021年1月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2022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改革学生评价,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树立科学成才观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背景下,探讨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现状,发现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陕西省相关教育部门及机构以促进应用型高校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努力实现应用型高校教育培养目标,建立促进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实现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施方案》将评估对象分为两类,其中第二类评估对象的第二种指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因此,《实施方案》的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针对两类评估对象分为两类评估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且具有区分性
《评估指标体系》中针对第二类评估对象的指标体系包括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七个方面,既反映了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硬件、软件资源,又反映了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较为全面。针对第二类评估对象的指标体系又根据三种不同评估对象又有所不同,应用型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评价指标。因此第二类评估指标体系中,在三级指标中部分指标根据三种不同评估对象,设置了不同的指标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区分性。例如,二级指标“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下的一个三级指标,分为学生基础理论、知识面和创新能力,以及学生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和独立解决生产、管理和服务中实际问题能力两种类型,供不同高校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2.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评估指标体系》在以往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如增加新的指标和新的解读。第二类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支持服务”下,增加了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重视学生学习体验、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成效这个三级指标。在二级指标“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下,增设了开展通识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措施与成效三级指标,其中体质测试达标率为必选考核指标。相关评估考核部门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映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指标体系,反映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变化情况,体现了学生“增值”的思想理念。
当前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又一特点是,一般由各应用型高校自己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个评价过程包括数据采集、建立学生发展档案、评价结果梳理和应用等部分。
1.评价数据采集
评价数据的采集方法不仅包括观察、访谈等定性方法,还包括问卷和评价量表等定量方法。评价数据的来源主要来自于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阶段性评价是过程性评价的总结,主要是对学生一学期或一学年个人发展状况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以实际数据为依据,既重视量化评价方法的使用,又重视事实描述定性评价方法的使用。终结性评价是对应用型高校学生整个大学时期综合素质的全面、整体评价。终结性评价的依据是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中所获取的数据,终结性评价也是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的反映。
2.建立学生发展档案
目前有的应用型高校为学生建立了学生发展档案,学生发展档案中存放了学生每个学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体育与健康、审美与个性发展等方面的材料。学生发展档案除了记录每个学期学生学习成果的考核情况外,还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运动与审美、合作与交流等其他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进行记录。此外,在学生毕业时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状况进行记录。
3.评价结果的梳理和应用
评价结果多应用于过程性评价中,作为学生完善自身、实现发展的依据,并作为教师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参考。教师通过持续的过程性评价,及时发现学生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问题和不足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此外,在帮助学生了解掌握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参照指标对自身综合素质的发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主动的发现和纠正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过自我评价,学生了解自身的发展基础和发展状况,明确发展目标,进而促进其实现自身的发展。另外,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互评,通过互评促进学生学会自主思考、评价和交流等,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发展。
1.建立了评价保障机制
部分陕西省应用型高校为保证评价结果科学、公正,建立了有效的评价保障机制。首先,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评价人员掌握科学的评价方法。其次,制定了一系列的评价管理机制和制度,例如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以及评价过程中的监督制度等。此外,关于学生对评价结果的异议,提供查询评价资料和数据的服务,对于学生的异议给予及时、有效的答复。
2.评价结果多以等级制的电子形式呈现
通常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呈现,电子形式的评价结果是主要的呈现形式,因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已基本实现了网络化和绿色化。等级制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关注学生发展起点的基础上,对不同起点同学的发展状况能够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价。此外,等级制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鼓励学生在认清自身状况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进而促进不同起点的学生实现富有个性的发展。
3.注重发挥评价激励作用
对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激励作用。通过评价使学生在认识自身情况的基础上,不断挑战和发展自身,最终实现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时,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对学生的发展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客观的评价。在帮助学生树立自信的同时,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对自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此外,在评价的过程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方式,不仅有助于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进一步认识,还有利于学生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实现自我发展。
整体来看,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已由政策指导付诸于实践应用,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效果。当前,有些专家认为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起来并不复杂。但是也有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对于学生情感、道德等方面的评价准确性和客观性还不高,且评价的方法也不够科学。
对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于后续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发展目标未能充分体现学生诉求
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发展目标的多元化,但是这些多元化的发展目标一般是教育者或评价者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教育经验提出来的,并不是基于学生自身的诉求设定的。因此,可以说这些目标是教育者或评价者的目标,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性的目标。如此,学生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行动很可能就不是主动和积极的。
2.等级制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足
等级制是目前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方式,等级制的使用模糊了学生分数排序,对维护低成绩学生的自信心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成绩较好的优秀学生评价的激励性却存在不足。因此,对于不同发展目标制定不同的等级评价标准,有助于学生在认识自身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确定适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并朝着既定的发展目标努力。但是,评价标准不能设置过高和不切实际,否者不仅不能对学生的发展产生激励作用,反而会打击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信心。此外,通常等级制中不同等级有一定的百分比设置,尤其是“优秀”等级一般所占的比例较低。此种做法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不同等级所占比例的科学性存在疑问。此外,处在不同等级评定边界的学生可能与相邻等级的学生差别性并不大,但是将相邻等级的学生简单的划分为两个不同的等级,在公平性上存在不足。
等级制评价没有将学生入学时的个人基本情况与毕业时的发展状况进行对比分析,也没有对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各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各方面的静态评价。静态评价结果不能有效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进步的增幅,所以如果想准确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还需要其他方法加以辅助。
3.评价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较差
科学、合理地评价指标体系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践应用。如果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全面,那么可能不能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价。但如果过于追求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可能又会造成评价指标体系臃肿,进而导致难以在实践中应用推广。当前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就面临着指标选取突出重点和全面性的矛盾。目前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过于庞大,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难度。难度体现在评价指标较多,实施起来持续时间较长,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开展。首先,较多人员参与评价工作,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物力。其次,相关指标存在相互包容、独立性较差的问题。而且,有些指标定义模糊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定性评价是当前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各个方面进行评价,需要评价者深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过程,观察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情况,获取学生在综合素质各个方面的发展成果。但是,定性评价方法获取的评价结果主要来自于评价者的观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可能会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因此,采用定性为主的评价方法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是仍值得商榷的事情。
此外,目前对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多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方式,诊断性评价方式应用较少。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反映的是学生过程与结果的信息,但是对学生入校时的基础信息未进行考虑。如此,评价不能有效反映学生的发展基础和状况,进而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另外,由于诊断性评价的缺失,将导致无法比较学生入校前后的个人发展情况,进而影响学生对自身发展状况的判断,不利于学生总结自身在发展上存在的得失和科学规划自身的发展路径。没有对学生入校时的个人状况进行分析、了解,就无法对学生的发展潜力进行合理的预估,以及无法对学生设定合理的发展目标。最终可能会导致对学生设定的发展目标过于主观,不符合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发展实际。
当前部分陕西省应用型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流于形式,未有效发挥出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效。导致评价流于形式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是评价机制自身还不完善,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解决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是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事情。评价指标体系本身应科学、全面、客观和公正,此外应贴合实际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不能过于理想化。
构建科学、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应具有科学、扎实的评价理论基础。其次评价目标应兼顾统一性和差异性,然后采用定性评价方法的同时以定量评价为主。再次,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型简明、清晰,具有一定地操作性。最后,评价功能能够体现坚定性和改进性,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的应用性和激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