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金波
协同发展具体指的是实现一个系统内部中主要构成因素之间能够形成合作关系,以此来实现整体的有效发展。并且要注意各要素之间的差别,要尊重差异性,遵守辩证统一原则,保证在相互平等的情况下实现整体的合作。所谓区域企业协同发展,其实际是区域企业在发展模式、组成结构等方面要体现出相互影响与推动的效果。区域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各大企业内部主要构成、企业之间的合作状态。从上述内容可以总结出区域企业协同发展属于该系统自组织的产物与效应,体现出区域企业整体中各大组成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相互推动与合作。区域企业协同发展在运行过程中,区域和区域企业耗散性比较突出,所以区域企业协同发展属于自组织与协同理论的研究。
在区域企业协同发展过程中,要将区域内部的各大行为主体当作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以区域企业发展系统的自组织性来推动各主体之间的相互推动、相互协作和相互协调。同时还能优化资源、合理分配资源,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这要求有助于实现区域企业协同发展的整体功效、优化区域内部发展,并推进区域整体发展达到预期的效果。与此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还能起到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从战略的角度出发,要注重协调发展的整体性和全局性。从整体上来讲,要对其进行组织和调整,将各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的各企业中进行有效整合,从而优化整体功能。从区域企业协同发展运行高度来看,运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竞争机制来实现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推动资源的流动,并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优势来实现优化结构的目的。为了提高区域企业发展的整体目标,要求在以组织制度的形式进行排列,在此基础上还从整体的角度去把控局势,推动区域企业协同发展,最后实现最终的发展效益。
区域合作是指合作地区之间突破行政区域的约束,合理分配资源、促进共同发展。这也是未来我国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近几年,我国各大经济区域之间合作力度加强,不仅仅停留在表面或者单方面的合作,而是深入整体、多层次、全面进行合作。特别是长三角地区起到了模范作用。珠江三角区域发布了《珠江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将各行政规划地区之间的局限打破,实现了开放市场、强化了各行政区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了珠江三角区域各大区域的共同发展。中、西、东部和京津冀地区的经济也将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发展模式运用到自己的发展模式当中,并展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我国区域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各地区在人均生产总值、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生态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差距逐年拉大,这成为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各地资源稟赋不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有利于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根据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根据行政区域出现的地方经济急需统一的市场、需要调整企业、需要合理科学分配资源。因为分配给各行政区的资源有限,可以通过合作来互补资源。并且在此过程中可以抵消恶性的竞争,提高各区域的综合实力,加强整体的可持续性发展。
根据目前情况来讲,我国的区域合作已经有了初步的进展,但是其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其中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有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传统行政体制。在这体制的影响下,有一些地区将自身的利益视为最大,不去重视整体区域的经济发展,因而产生了以下几点问题有:
我国各区域在协调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两点问题:首先是企业同构,各区域因传统企业发展理念的禁锢不能从全局出发,不能充分认识本地的优势进而不能较为合理地规划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仅仅追求价值高、税收高的项目。因此出现低水平和重复建设从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领域蔓延,各大企业之间的互助性不足、合作共赢的效率不高,很难形成科学的区域分工和密切的区域企业链。其次是企业发展体系化、门类不全、各成一派、没有显著的主导企业、企业规模不经济、市场竞争力不足。除此之外,在设施设备方面,港口、机场、高速公路等大型公共设施重复建设的问题严重。
部分地区因为追求地区的利益和政绩,各大区域的协作发展仅仅成为表面工作,在实质上并没有转变。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匮乏具体的、可实施性的政策和策略。部分地区在开放市场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合作趋于表面化,实际上各自为政,仅仅是将地方的利益视为最大化,忽视了整体合作,不能用长远的目光看待问题。
目前区域之间合作的最主要形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行政力量推动各区域之间的合作。尽管多方面已经开始合作,但是区域之间的合作不受法律的保护,并没有创建多层次的合作和规范的合作机制。各省市之间的协调机制也有所欠缺或者是并没有健全的机制。
区域企业协调发展是互助共赢的经济发展模式,需要有科学合理的机制来保证发展,以此来保证跨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特别是在目前地方保护主义较为浓厚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出台大于地方利益、调节能力较强的运行机制,以此来制约和限制各区域的企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发展方向;要构建推动各区域有效沟通和交流的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的交流;有目标地弱化行政区域的界限,要将各区域有限的资源优化分配,建立开放的、自由流动的市场。特别是在区域发展以及要素流动时,要减弱区域限制,培养出密切的空间协同关系,以此来达到不同区域之间的优势互补、推动各要素之间的限制、促进区域的流动,实现全国范围的企业整体优化。
区域企业协同发展过程中,当需要跨区域时,要着重去注意点轴开发理论。即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头作用,努力去找寻新的企业增长点,完善交通运输体系,要充分发挥陆路、航空和海路等主要干线轴的作用,着力去开发“点轴体系”,这有助于推动区域发展,还能发挥点轴体系跨区域联动机制的优势、减弱区域之间的界限、简化地方保护主义,让跨区域企业发展能够得到有效的进展。
发展的最高境界是在推动不同层次地域的发展时做好相互之间的衔接工作,以此来推动整体的发展。发展区域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点,扮演好相应的角色。在城乡统筹机制以及跨区域统筹发展的背景下,要确保国家整体层面上企业发展系统与各子系统之间的有序发展。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领头作用,同时要推测出对其他相邻区域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前做好防范工作。除此之外,要注意对中小型城镇的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相邻地区起到的带动作用。注重当地的市场效应不单是要实现企业聚集,还要保证区域间收入差距不宜过大。因此要落实跨区域城乡统筹目标。
从经济地理学的理论角度去看,区域企业发展难以达到协同的原因是生产要素不断从落后地区流向发达地区,让聚集力强的地区优势更加显现出来。如果想要加强区域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要解决上述循环累积聚集机制的问题,创建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根据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要采取不同的战略,以此来提升政策战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也是推动区域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虽说制定的政策制度都有所不同,但都要涉及企业、财政、土地、人力资源等方面。通过有效实施梯度政策,要推动资本、技术等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提升区域企业协同发展的效果。
经过我国长时间的非平衡性的战略作用,企业虽然从表面上减少了劳动力与发展水平的差别,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区域企业发展差异其实并未被真正地减小,反而其差异性越来越显现出来。因此,针对各区域的企业来讲,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招商引资策略,要发挥人才引进等长效机制,并且要确定各生产要素之间的有效流动,推进区域企业良好进展。与此同时,应该加强东、中、西部地区的企业沟通,用制定合理的区域企业转移机制,以此来保证相关经济区域的协同发展,减少各区域之间的差异。
在区域协同发展时,要以区域实际情况为主,创建多层次的区域共同发展模式。区域协同发展采用的模式,与当下区域协同发展的空间、组织结构、企业结构现状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可从城市、城乡、城市群、省际边界区、流域经济带、三大经济区等空间尺度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在各大城市之间,根据其相互间距离远、资源能够进行互补的特点来采取深度飞地合作的形式。在城乡之间,要充分发挥乡镇的生态资源和城市的发展优势,采取田园城镇发展模式;并且充分运用企业链不同环节空间分离的特征,采取同次企业分工的合作模式;利用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可以采取特色企业集群的发展形式。
对城市群来讲,要充分利用辐射带动功能大的特大型城市,采取都市圈发展形式;就城市等级较低的城市,要采取双核心联动的发展模式;对特大型城市来讲,在周边具有多个大型城市作为次级中心的情况下,要采取多核心的发展模式;对于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程度较为平衡,各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较为密切、职工分配较为明确、企业结构合理的区域可以采取网络化空间结构模式。面对省际边界区,根据当地原有的文化和地域认识,要采取社会关系传导或文化旅游的开发模式。对于流域经济带的开发来讲,依据不同的流域协同发展主导因子,比如山体、水系、交通、地势地貌等,各有侧重地采用生态骨架有机生长模式、交通一体化串珠模式、土地利用柔性组团模式。就三大经济区而言,依据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要采取东部反哺模式或者东中部联合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