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责任表现与政府补贴获取
——基于文本分析的经验证据

2022-02-15 09:50王文翰
财经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补贴责任政府

李 哲,王文翰,王 遥

(1.中央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北京 100872;2.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北京 100872;3.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北京 102206;4.中央财经大学 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北京 100081;5.中央财经大学 财经研究院,北京 100081)

一、引言

2020年,我国政府向世界郑重承诺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彰显了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对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是经济活动的核心参与者,也是自然资源的消耗者(李青原和肖泽华,2020)。能否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关键取决于企业对于环境政策的回应策略。现实中我国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尚不乐观。例如,在中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行动中,在多地均发现有不少企业存在“只喊不做”“表面治污”“敷衍整改”等虚假环保现象。①资料来源: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712/c1001-30143972.html。这类行为体现出企业在环保实践中存在的“多言寡行”特征。作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时表现出的机会主义倾向,“多言寡行”会影响我国的环境治理进程,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成阻碍。目前鲜有文献对这一现象展开深入研究。探寻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的有效治理策略,是摆在学界和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作为向经济主体无偿转移的重要稀缺资源,政府补贴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获得。在我国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掌握着大量资源的配置权(周黎安,2007;戴亦一等,2014)。参与符合政策导向的活动(如精准扶贫、慈善捐赠、“一带一路”等)并得到政府的认可,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政府资源(杜勇和陈建英,2016;徐思等,2019;邓博夫等,2020)。近些年,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强化环境保护、推进污染治理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任务。而企业的环境责任表现直接关系到当地的环境质量,势必会影响政府对企业的评价,进而影响政府补贴配置。

我国的环境管理主要采用属地治理模式,地方政府负责本地的生态环境问题(陈晓红等,2020)。政府在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Bao 等,2021;范子英和赵仁杰,2019),环境规制政策和绿色金融政策有效遏制了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了经济绿色转型(王遥等,2019;罗知和齐博成,2021)。在传统发展模式下,地方政府主要追求经济发展,在实施环境监管政策时存在非完全执行的现象(韩超等,2021)。始于2015年的中央环保督察是我国在环境领域首次开展的大规模督察行动,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中央环保督察极大改变了地方政府与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必然会影响其环境治理行为。

本文关注的“多言寡行”指的是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时说得多但做得少,反映出企业在环保实践中存在的机会主义倾向。近年来,我国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增多,但信息公开质量尚不乐观,企业更愿披露自身的环境政策和环保愿景,而回避污染排放、法律诉讼等不利信息(王霞等,2013)。一些企业存在环保声明与实际行动不相符的“漂绿”行为(黄溶冰和赵谦,2018)。这种言行不一的环境责任表现既是一种低成本的声誉构建机制,又是一种公司与监管部门博弈的策略方式(Laufer,2003;李哲,2018)。作为企业获取资源的一种重要途径,政府补贴具有稀缺性,企业往往倾向于积极争取(王红建等,2014;赵璨等,2015)。在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官员环保绩效考核的背景下,企业很有可能会采用“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进行印象管理,以提升地方政府对自己的评价,从而获取更多的资源。

本文重点研究了企业“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对政府补贴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的企业获得了更多的政府补贴,不过这种资源获取效应只在短期内存在。在长期,政府可以有效甄别出企业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消除这种效应。此外,中央环保督察能够显著抑制“多言寡行”的资源获取效应。进一步分析发现,“多言寡行”与政府补贴的正相关关系在无政治关联和重污染行业的企业中更加显著。与环保补贴相比,“多言寡行”对非环保补贴的正向影响更加明显。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第一,现有研究探讨了企业的“漂绿行为”,更多的是讨论污染企业“辩白”的不诚信行为,而没有考察现实中存在的言行不一致现象。本文选取言和行两个维度,重点关注企业环境责任表现中的“多言寡行”现象,即环境报告中“战略规划过多”,而实践中“行动投入过少”。这是有关企业环境行为(尤其是言行不一致)研究的进一步深化。第二,基于我国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背景,本文发现企业存在“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即采用低成本的声誉构建进行自我包装以符合地方环保工作要求。对此,政府需要强化补贴对象甄别机制,在支持企业积极披露环境信息的同时,更应注重对企业真实环境治理投入的考核和监管。第三,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中央环保督察已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文结果表明,中央环保督察显著增大了地方环保考核压力,地方政府官员会更加看重企业的“行”,从而抑制了“多言寡行”的资源获取效应。本文为全面理解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意义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支撑。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与政府补贴

与政府建立和保持良好和谐的关系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补贴是政府向微观经济主体无偿转移的稀缺资源,地方政府在分配时具有一定的裁量权(余明桂等,2010)。企业参与符合政策导向的活动(如慈善捐赠、精准扶贫等)有助于得到政府的更多认可,改善自身的融资环境,获取更多的补贴(张敏等,2013;邓博夫等,2020)。本文认为,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同样有助于增强企业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原因在于:

一方面,“晋升锦标赛”理论是理解我国地方政府官员行为的重要理论框架(周黎安,2007)。近年来,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晋升锦标赛”理论框架突出了生态环境因素。地方官员的晋升激励逐渐由强调经济建设的“单一激励”转向突出污染治理、强调科学发展的“综合激励”(Chen 等,2018;张华,2016)。2013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2014年,原环保部出台《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对环保政策落实不力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2015年,国家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制度,这是我国在环保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随着我国环保督察由“督企”转向“督政”(王岭等,2019),环境治理绩效对地方官员的影响愈发明显。

我国的财政分权改革在赋予地方政府经济管理权的同时,也因财力向上集权、支出向下分权,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范子英,2020)。环境治理是长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企业的引导和激励显得尤为重要。基于以上原因,地方政府对环境责任表现突出的企业应该有所青睐,在政府补贴等方面有所倾斜。

另一方面,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组织为了生存需要从外部获取关键性资源,资源的重要性决定了组织对外部环境的依赖程度(林润辉等,2015)。作为重要的稀缺资源,政府补贴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有着重要影响。通常情况下,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完成其政策目标,有助于自己获得更多资源和更好发展(Su 和He,2010;杜勇和陈建英,2016)。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重视,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不仅有助于当地的环境保护,也能为自己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因此,企业有动机塑造良好的环保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环境责任表现存在通过“多言寡行”的实践模式进行印象管理的现实案例与可能性。出于公司股价、职业前景和社会影响等目的,企业管理层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往往存在人为操纵的现象(Bloomfield,2002;Kothari 等,2009;Piotroski 等,2015)。近年来,我国开始采用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污染治理,但通常外界难以对企业实际的环境行为做出充分判断(Lyon 和Maxwell,2011)。此外,目前我国缺少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企业在发布环境报告时具有较大的信息操纵空间,环境报告很可能成为企业粉饰自身环境表现进行印象管理的工具(黄溶冰,2020)。同时,在我国现有的企业制度下,获取补贴往往有助于增加高管薪资(王红建等,2014)。因此,无论基于企业整体利益还是高管自身利益,企业都有可能通过低成本的声誉构建来塑造良好的环保形象。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通常难以全面了解企业的真实环境行为。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假说1:“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

(二)“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与政府补贴的约束性条件

信号传递理论可以为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提供解释。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相比,企业内部人通常具有信息优势,他们会选取适当的时机和方式向外界传递信号,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沈洪涛等,2014)。在企业信息披露的实践中,夸大正面消息的情况普遍存在(赵璨等,2020)。沈洪涛等(2014)研究发现,当环境责任表现较差时,企业倾向于更积极地披露环境信息来为自己“辩白”,以降低可能面临的合法性风险;在“辩白”过程中,企业通常会通过披露情感弹性更大、更易模糊处理的非量化信息为自己“漂绿”。从信号传递视角看,“多言寡行”属于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过程中的言行不一,表明企业的环境报告中存在夸大自身环保表现的成分,是一种低成本的绿色声誉构建机制(李哲,2018)。

信息不对称给企业管理层进行信息操纵提供了可能,但时间越长,企业隐藏信息的难度越大,最终会曝光(Jin 和Myers,2006;赵璨等,2020)。本文认为,虽然短期内企业可以暂时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采取“多言寡行”的机会主义行为获得更多的补贴。但长期来看,在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持续监督以及媒体、分析师等专业机构的信息挖掘下,企业环境信息会得到持续的更正与传播。随着现实中可验证信息的持续积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甄别出企业的“多言寡行”行为,即“多言寡行”的资源获取效应只在短期内存在。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假说2:“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所具有的资源获取效应只在短期内存在。

(三)中央环保督察的影响

中央对地方环境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是我国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主要采用属地模式(陈晓红等,2020)。由于多年来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和唯GDP的传统思维,环境规制政策并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韩超等,2021),制约了我国环境治理的政策效力。2015年开始实施的中央环保督察是我国在环境领域首次针对“党政企”进行的大规模督察行动。这一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助于解决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各种根本问题(Jia和Chen,2019;王岭等,2019)。中央环保督察体现了中央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改变了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

首先,中央环保督察提高了地方政府对环境治理问题的关注度。一方面,督察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①资料来源:http://env.people.com.cn/n1/2017/0601/c1010-29312466.html。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同时,将督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报送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和晋升影响远超以往(王岭等,2019)。另一方面,督察工作设有专门的“信访组”,受理人民群众关于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并将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纳入督察范围。②资料来源: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9/0617/c1001-31164396.html。信访举报有助于督察组全方位了解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真实表现,并作为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由此,形成了中央督察和公众参与的立体监督体系,推动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境政策。

其次,中央环保督察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性压力。一方面,企业需要考虑政治成本对经营活动的影响(Watts 和Zimmerman,1978;吴德军等,2016)。随着环保督察组的巡视,企业将处于严格的政府监管下,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另一方面,考虑到中央环保督察是政府回应民之所盼而落实的重要制度安排。一旦企业暴露出问题,会受到媒体的“聚光灯”效应,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这又会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沈洪涛和冯杰,2012),使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陡然上升。

综上分析,中央环保督察的实施会促使当地政府官员更加看重企业的真实环境表现,降低“多言寡行”的资源获取效应。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假说3:中央环保督察在“多言寡行”与政府补贴之间发挥负向调节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主要数据来源

本文样本为2007-2019年的沪深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运用文本分析方法从企业报告中提取所需信息(Goldstein 等,2021)。之所以选取2007年作为起始年度,是因为从“十一五”规划开始,中央明确将环境治理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使地方环境绩效与官员晋升挂钩。例如,“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参考李哲(2018)的研究,本文采取Java爬虫在公司年报中抓取有关环境规划和环境行动的词频数,分别作为企业环境责任表现“言”和“行”的度量(见表1)。具体做法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梳理了本文研究区间适用的相关法律,从中收集环保规划和环保行动词源。第二步,根据从法律条文中获取的词表,构建环境保护的专业词库。参考Li(2008)以及Loughran 和McDonald(2011,2016)的思路,从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识别关键词。第三步,以同行业同年度为基本统计单元,对原始词频进行加权处理。

表1 企业环境责任表现“言”和“行”的度量

(二)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的识别

对于“多言”的度量分为三步:第一步,对原始词频进行加权处理,参考Loughran 和McDonald(2011)的方法,使用(1)式确定不同环境术语的权重(w)。第二步,计算企业加权后的环境战略词频之和与年报全部文字数量的比值。第三步,以同行业同年度的中位数为基准,构造二值虚拟变量DYi,t。若t年度公司i的比值高于中位数则表明“多言”,DYi,t取1,反之则表明“少言”,DYi,t取0。

其中,N表示样本公司年报总数,dfc表示包含术语c的公司年报数量,tfc,i表示公司i年报中包含术语c的原始词频,ai表示公司i年报总篇幅。

对于“寡行”的度量分为两步:第一步,使用企业总资产对汇总后的企业环保支出金额进行标准化处理。第二步,以同行业同年度的中位数为基准,构造二值虚拟变量GX。若t年度公司i的环保投资高于中位数表明“多行”,GXi,t取0,反之则表明“寡行”,GXi,t取1。

若同时满足“多言”(DYi,t=1)和“寡行”(GXi,t=1),则表明企业的环境责任表现存在“多言寡行”特征。

(三)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为检验假说1,本文构建了回归模型(2)。其中,Subsidy表示政府补贴,参照王红建等(2014)的做法,采用企业当年获得的政府补贴,使用期末总资产进行标准化处理。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因素:第一方面为公司经营特征,包括公司规模(Size)、资本结构(Lev)、盈利情况(Roa)、避亏动机(Avloss)、股票年收益率(Return)和同行业企业数量(Count);第二方面为公司治理特征,包括两职合一(Dual)、独董占比(Indir)、产权性质(Soe)、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Shareholder)、CEO年薪(Salary)和分析师跟踪(Analysts);第三方面为行业、年度与地区固定效应。

本文采用模型(3)来检验假设3,即中央环保督察是否影响“多言寡行”与政府补贴的关系。其中,CEI为虚拟变量,衡量中央环保督察的首轮巡视。t年度中央环保督察组首次进驻省份i之后,CEI取值为1,否则为0。因为CEI是根据地区设置的,所以不再控制地区固定效应。本文重点关注交叉项DYGX×CEI的系数。若假设3 成立,则系数应显著为负。本文变量定义见表2。

表2 变量定义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3 报告了样本筛选过程和描述性统计结果。从A栏可以看出,“在建工程-环保投资额”缺失较多,同时控制变量存在部分缺失,本文最终的有效样本为1 260 个。从B栏可以看到,政府补贴的均值为0.530,标准差为0.795,说明上市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差异较大。“多言寡行”指标DYGX的均值为0.047,说明样本中有4.70%在环境责任表现上属于“多言寡行”。对于控制变量,根据资产收益率Roa和资产负债率Lev的统计结果,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各有不同。独立董事占比的均值为0.375,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均值为34.60%,样本中约有41.40%为国有企业。

表3 样本筛选与描述性统计

(二)回归结果分析

1.“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与政府补贴

本文首先对“多言寡行”与政府补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结果见表4。为了检验“多言寡行”的直接影响,列(1)中仅控制了年度、行业与地区固定效应,没有添加其他控制变量。企业“多言寡行”DYGX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假说1 得到验证。为了确认这一正向关系是否稳健,列(2)和列(3)中加入了反映企业不同层面特征的控制变量。在控制了公司经营特征和公司治理特征后,“多言寡行”DYGX的回归系数依然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进一步支持了假说1。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2.“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与政府补贴的约束性条件

“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是一种低成本的声誉构建机制,反映出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时的机会主义行为。上文已经证实,“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而政府是否能够识破这种机会主义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在更长的时间窗口内重新度量企业的“多言寡行”。具体而言,本文分别选取三年期窗口[-1,1]和五年期窗口[-2,2],并采用年限积数法为各年度赋予权重。当年权重为n/(1+2+···+n),其他年份权重为(n-t)/(1+2+···+n)。其中,n表示窗口期的时间跨度,t表示其他年份与当年间隔的年数。年限积数法的特点是各年度赋权时的基数相同,除了当年的权重唯一外,其他年份的权重呈对称性递减。

表4 中列(4)和列(5)显示,在三年期窗口中,企业“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对政府补贴的影响系数为0.246,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在五年期窗口中,“多言寡行”对政府补贴的影响系数为0.473,但在统计上不显著。通常而言,外界难以全面了解企业的真实环境行为(Lyon 和Maxwell,2011)。企业有空间进行一定程度的环境信息操纵,夸大自己的环境责任表现。表4 结果说明,企业通过“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来获得更多政府补贴的做法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短期内,企业可以通过夸大环保表现来提升自己的绿色形象,获得更多利益;但长期来看,地方政府能够有效识破企业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政府补贴不再向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的企业倾斜。上述结果支持了假说2。

3.中央环保督察的调节效应

中央环保督察显著改变了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为了考察中央环保督察如何影响“多言寡行”与政府补贴之间的关系,本文在回归模型中引入“多言寡行”(DYGX)与中央环保督察(CEI)的交叉项,回归结果见表4 中列(6)。在控制行业与年度固定效应后,“多言寡行”(DYGX)与中央环保督察(CEI)的交叉项系数为-0.482,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上述结果支持了假说3,即中央环保督察减弱了企业“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对政府补贴的正向影响,发挥了负向调节作用。

这一结果印证了上文对假说3 的论述。中央环保督察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管的权威性(陈晓红等,2020),强化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的监督,同时提高了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度。这对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执行形成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重压力,地方政府官员会更加看重企业的实际环境行为,从而减弱了企业“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所带来的资源获取效应。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上述结论的可靠性,本文做了以下稳健性检验:①受篇幅限制,文中没有报告稳健性检验结果,留存备索。(1)改变核心变量的度量方法。为了排除度量误差,本文在这里改变了核心解释变量“多言寡行”中“寡行”的衡量方法。其中,“行”的度量采用表1 中的第二种方式,即使用企业发布的相应报告中所披露的环境行动信息词频数占年报总篇幅的比重,然后经过同行业同年度的中位数调整,以此识别企业环境责任表现的“寡行”特征。改变核心解释变量的度量方法之后,模型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保持一致。(2)倾向得分匹配检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同的公司可能在基本特征上存在天然差异,这可能会影响模型估计结果的有效性。对此,本文进一步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以环境信息总词频为分界点,从“多言多行”和“少言寡行”的企业中,选取与“多言寡行”企业基本特征相似的企业作为对照组。采用最近邻1:1 匹配为“多言寡行”的企业匹配样本,以处理后的样本为基础,重新进行了回归检验,本文主要发现仍然成立。(3)工具变量检验。本文进一步采用工具变量法来缓解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与彭俞超等(2018)类似的工具变量构建策略,引入了两个工具变量,一个是同一年度其他企业“多言寡行”的均值Avg_DYGX,另一个是企业“多言寡行”的滞后一期值L_DYGX。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再次支持了本文的主要结论。

五、进一步分析

(一)基于企业政治关联的分析

在我国,企业是否具有政治关联对政府资源的分配具有重要影响(Jin 和Zhang,2019;张敏等,2013),具有政治关联的企业更容易接触到政府资源。因此,本文将进一步考察企业的政治关联对其环境责任表现与政府补贴的关系有何影响。参考许年行和李哲(2016)的做法,以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曾经或目前担任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来定义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政治关联。本文将研究样本分为有政治关联和无政治关联两组分别进行回归。

从表5 中列(1)-列(4)可以看出,“多言寡行”对政府补贴的显著影响只存在于无政治关联组中。Chow检验表明,“多言寡行”(DYGX)及其与中央环保督察的交叉项(DYGX×CEI)在有政治关联组和无政治关联组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上述结果表明,政治关联在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中发挥着一定的替代作用。因为具有政治关联有利于企业获取政府资源,所以与无政治关联的企业相比,具有政治关联的企业并没有强烈的动机通过“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来响应政府环保政策。

表5 异质性分析

(二)基于企业行业类型的分析

重污染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对地方政府来说,无论是为了完成环保绩效考核还是经济绩效考核,重污染企业的表现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重污染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领域,由于工业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来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此外,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土地供应主导经济发展,形成了独特的“以地谋发展”模式(刘守英等,2020)。为了扩大税基,地方政府热衷于通过提供廉价工业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来招商引资(陶然等,2009)。这种做法无疑会进一步加剧重污染企业对政府资源的依赖。因此,与非重污染企业相比,重污染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的资源获取效应会更加明显。

为了验证上述推断,本文将样本按行业类型划分为重污染企业和非重污染企业,重新进行回归分析。本文参考李哲(2018)的做法,根据《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将沪深上市公司涉及重污染的企业合并为八类:采掘业、纺织服装皮毛业、金属非金属业、水电煤业、石化塑胶业、食品饮料业、生物医药业、造纸印刷业。

在表5 列(5)和列(7)的重污染企业样本中,“多言寡行”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但在列(6)和列(8)的非重污染企业样本中,“多言寡行”对政府补贴没有显著影响。Chow检验表明,“多言寡行”(DYGX)及其与中央环保督察的交叉项(DYGX×CEI)在重污染企业和非重污染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这一结果说明企业“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所具有的资源获取效应在重污染行业中更加突出。

(三)区分补贴类型的分析

环境资源具有公共产品特征,企业往往缺乏环保投入的主动性(张琦和谭志东,2019)。激励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核心在于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其主要解决方式之一就是对企业减少污染的行为进行补贴(Harford,1978)。环保补贴是政府为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污染而给予企业的各种补贴。作为我国现阶段环境规制体系的主要政策工具(李青原和肖泽华,2020),环保补贴的资金管理方案遵循《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综合性治理措施和环保部门自身建设的补助,不准挪作与环境保护无关的其它用途。”

在理论分析中,本文认为在强化地方政府官员环保绩效考核的背景下,企业有可能采用“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为自己塑造良好的环保形象,以符合当地的环保工作要求,从而有利于自己从政府获得更多资源。环保补贴是政府帮助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只能用于环保建设。而政府补贴是一种综合性的资源,其中包括财政补贴、税收奖励和创新鼓励等形式(唐清泉和罗党论,2007),环保补贴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那么,一个可能的问题是,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的企业是否更加希望获得环保补贴以外的其他资源?政府又是否会因为企业在环境责任上的“积极”表现有利于自身完成环保考核任务,而愿意在环保补贴以外的其他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将政府补贴分为环保补贴和非环保补贴。参考李青原和肖泽华(2020)以及张琦和谭志东(2019)的做法,环保补贴数据根据企业年报中的补贴明细项手工筛选并汇总得到。回归结果见表6,“多言寡行”对环保补贴和非环保补贴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与环保补贴相比,“多言寡行”对非环保补贴的影响更加明显。可以看出,环境责任表现“多言寡行”的企业更希望获得的是环保补贴以外的其他资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对外积极展示的环保规划只是夸大自身绿色形象的方式之一,目的在于获取政府资源。

表6 区分补贴类型的分析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多言寡行”是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时表现出的机会主义倾向,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成阻碍。本文以A股上市公司2007-2019年数据为样本,考察了企业“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对政府补贴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企业“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对政府补贴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二,“多言寡行”对政府补贴的正向影响只在短期内存在。长期来看,地方政府能够识破企业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消除“多言寡行”的资源获取效应。第三,中央环保督察的实施会显著提升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压力,地方政府会更加看重企业的真实环境表现,从而抑制“多言寡行”与政府补贴的正向关系。第四,“多言寡行”对政府补贴的正向影响在无政治关联和重污染行业的企业中更加突出。此外,与环保补贴相比,“多言寡行”对非环保补贴的正向影响更加明显。

本文研究的启示如下:第一,“多言寡行”的环境责任表现属于企业环保实践中的形式主义,这种低成本的印象管理行为扭曲了现实中企业环保表现的信息环境,对财政资源的配置决策带来了消极影响。因此,政府在衡量企业的环境责任表现时,应更加注重对其真实环境治理投入的考核和监管。第二,政府补贴可以通过引导机制提高企业注重环保的积极性,但这不能作为推动企业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政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走规则治理的道路,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使其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形成从根源上减少环境污染的良好局面。第三,本文结果表明,中央环保督察显著提高了地方官员对环境治理问题的关注度,抑制了“多言寡行”企业的资源获取效应。不过,在各地开展环保督察的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口号治污、表面整改等虚假环保问题。为此,需要将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常态化实施,充分发挥督察制度所具有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生态环境的治理机制建设。第四,监管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披露规则。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积极引入第三方认证机制,提高企业在环保支出、污染排放等可量化指标上的披露要求。对环境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言行不一的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并按情形实施相应的惩治措施,促使企业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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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嘱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