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坊式养老:实践形态、生成机制和发展方向
——基于晋中地区X养老院的调研

2022-02-13 10:41任亮亮
人口与社会 2022年6期
关键词:五保户养老院养老

任亮亮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问题的提出

晋中地区X养老院的养老模式不同于已经发展成熟的机构养老,也不同于村社养老,相较于“幸福院”模式规模更大也更为正式,可以说是一种农村养老的新形态。X养老院的养老模式可被称作“家庭作坊式养老”:一对夫妻将村庄闲置房屋改造后,雇佣本地五六个低龄的健康老人,接受本乡镇附近有养老需求的老人入住,提供农家日常饮食与居住条件,以在地化、低成本、可持续的优势得到了农村地区老人的支持并迅速扩张。家庭作坊式养老作为一个崭新的经验现象,重点解决了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本文指五保户老人)、低保老人、贫困老人以及部分有养老需求的老人的养老问题,这种养老模式对解决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老人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描述家庭作坊式养老经验现象的基础上,分析其实践形态、生成机制和发展方向。

(一)文献回顾

农村养老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二是市场化的养老模式,三是依托社区的互助养老模式[1]。但对于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城镇化背景下带来的人口流动削弱了家庭养老力量,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基于“成本-收益”原则,机构养老在欠发达农村地区又难以发展起来[2];“幸福院”模式、照料中心等实践探索的效果同样不佳。互助养老成为政策探索和学界予以较高期待的新模式[3-4]。总体来讲,农村养老需要遵守低成本、原住地、互助的原则[5]。已有研究指出,仍旧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多采取以地自我养老[6]、搭伴养老[7]等模式,而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则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

关于农村养老已有较多的研究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研究对象过于宽泛,针对性不强,关于失能、半失能以及五保户老人群体的养老方式讨论不充分;二是缺乏对半正式、半市场的家庭作坊式养老院的调查研究。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源于笔者2022年1月在晋中地区B县L乡开展的为期20天的深入调研,主要采用半结构式访谈和参与式观察,访谈对象包括家庭作坊式养老院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在院老人、村庄居民等。通过调研访谈笔者获得了丰富的经验资料。

L乡地处晋中地区,是典型的“无产业、无资源、无土地”的农业乡镇。该乡行政面积约150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8 147人(截至2020年底)、常住人口9 687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3 726人,占比13.2%。当地人均可耕种土地面积约3.6亩。近10年来,有将近2 000户家庭在外务工并在外定居。多数家庭采用两种家计模式:其一,子代夫妻外出务工,老人在家务农并照料孙子;其二,子代核心家庭在务工地居住,孩子也跟着父母,老人留在家乡生活。

二、家庭作坊式养老的含义与产生条件

(一)家庭作坊式养老的含义

家庭作坊式养老院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微小型企业,属于私营性质,其工作场所是家庭住宅,员工主要是家庭成员和少数雇工,联结个人、家庭和企业,服务于社会和市场[8]。这里的家庭可以理解为两层含义,其一,从人员结构和经济属性来看,一般由一对夫妻创立并雇佣少数人(一般为亲戚)为工作人员,即扩大化的家庭共同支撑养老院的运转,减少组织和制度成本,并且人工成本不高;其二,从空间结构和地理意义上来看,家庭作为空间嵌入原有村庄并发挥作用。

家庭作坊式养老,可以定义为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土、本村利用闲置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后作为养老院接收本地老人居住(主要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低保老人、贫困老人以及其他有养老需求的老人)。养老院有效嵌入熟人社会,以村庄为面向,考虑当地实际经济水平,收取合理费用;雇佣村庄低龄老人,开展精细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推进互助合作。家庭作坊式养老院具有在地化、半开放、半市场、互助等特点。

(二)家庭作坊式养老院的产生条件

1.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养老以血缘关系为基石,由老人的子女、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保障老人可以维持基本生活,是一种最为传统的养老方式[9]。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大量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但出生于20世纪40、50年代以及部分出生于60年代的人口由于生理机能退化,逐步退出劳动生产。在社会转型和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老人得到的经济供养不足、日常生活缺乏照料、难以得到精神慰藉[10]。这部分群体的养老问题无法再有效依托家庭解决。

笔者调研得知,L乡接近75%的20~60岁人口常年在外务工,为了方便工作尤其是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年轻一代更多选择进城定居,对于需要完全养老但是不愿意入住养老院也不愿意进城的老人,大部分家庭的应对策略是由家庭中的儿媳妇返乡照顾老人,儿子作为主要劳动力仍旧留在城市务工挣钱。这样一来,一个原本完整的核心家庭被拆散了,但为了兼顾老人赡养、子女教育、就业挣钱,也不得不如此。另外,这样的家庭养老方式也给子代的经济收入造成了损失。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在外挣钱本来就较为艰辛,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有一个“专人”来照顾老人,不仅荒废了一个劳动力,减少了收入、增加了开支,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还容易引发矛盾,给子代的经济和精神两方面都造成了压力。另一方面,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也面临着精神与情感压力。他们认为,自己不仅不能给外出打拼的子女提供经济支持或在生活上提供帮助,还要给他们增加负担,看着子女来回奔波、艰难生存,老人对自己的抱怨也不断增加。在这种压力下,有些老人为了减轻子代的负担,甚至选择自寻短见。

2.机构养老低效

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指的是通过社会途径, 以社会制度保证的养老方式[11]。我国农村的养老机构主要为公办,属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如敬老院),普遍具有行政性、半专业化特点,机构开放性不足,社会资源无法得到有效整合,养老机构中的老人与外界交流的机会很少,同时又缺乏专业的服务人员[12]。加之农村地区老人较低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民营养老机构在农村地区只能维持低效率运行和低水平保障状态[13]。

笔者调研的L乡所在县城B县共有3家公办养老院,共设床位350张左右,很少接收半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人。B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和人口大县,完全失去自理能力的五保老人就有600多人。而作为人口外出务工的重镇,L乡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各村(社区)都有大量的独居、空巢、半失能、失能老人需要照顾。各村委会在县乡两级政府的压力下需要做好养老和抚幼的工作。近些年,B县在鼓励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开展了公共养老、互助养老等探索,但效果都不理想。这一方面由于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深受传统孝道文化的影响,不论是老人还是子代都对社会化养老和互助型养老存在排斥心理,不利于实现养老方式的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家庭作坊式养老院以半正规性、半市场性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承接政府购买的五保户老人集中供养服务,同时对有养老需要的老人提供有偿服务。

三、家庭作坊式养老的实践形态

(一)立足村庄实际,有效嵌入村庄社会

家庭作坊式养老院的嵌入式发展能够实现养老地点与村庄结构的适应融合,其建立在熟人社会上,能让老人在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养老,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建设家庭作坊式养老院,需要结合已有的建筑设施进行规划,既不能影响村庄原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又要有效利用村庄公共服务设施。X养老院负责人是在本地出生、在本地工作的农民夫妻,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他们通过综合比较后,对交通环境便利、医疗配套相对完善、环境较为安静的原供销社旧址进行了改造,有效盘活村庄闲置资源,当地特有的窑洞式建筑又有效契合了老人们的居住偏好与生活习惯。同时X养老院将服务对象限定于当地乡镇和农村老年群体,将养老院人数控制在50~80人。

(二)考虑实际经济水平,收取合理费用

农村地区老年群体受制于经济收入等原因,往往消费意愿和购买能力较低。X养老院在定价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群体的老人,收费标准不同。对于五保老人,由院方审核老人相关证明材料并签订合同后,让他们免费入住,而五保户的相关补助由院方领取后用于养老院日常经营。针对自费老人,由院方鉴定老人身体情况,与老人子女协商具体费用后签订合同。自费老人入住按照有自理能力的老人1 000~1 500元/月、需介助老人1 500~1 800元/月、需介护老人1 800~ 2 500元/月三档标准收费。在具体议价时,还根据是否是熟人入住、是否是夫妻入住等不同情况收取不同费用,有一定的议价空间,某访谈对象这样说:

“其实这种老人(收费)一般也就是1 800元,两个月前,隔壁住进来的和他情况差不多。主要是老板摸清情况后,知道了对方子女多,又比较有钱,同时老人入住养老院势所必然,所以就能把握对方心理,可以多要价。”(访谈资料:W3,20220216)

(三)雇佣村庄低龄老人,开展精细化服务

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闲置劳动力,低龄老人往往有较高的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X养老院以较为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工资雇佣当地中老年适龄劳动力为养老院的老人服务,既能保证养老院的低成本运营,又可以让在院老人因为“熟悉感”而放松心情。X养老院有厨工2名、护工3名、保安1名,为3对夫妻,平均年龄为58.5岁,都是本乡人。在日常经营中,各人既有自己的主要职责,又因为都是熟人更容易沟通交流和相互帮忙,更有利于提高对在院老人精细护理的效果。

“我们将来也会成为这样的老人啊,身体好一点,不受苦。身体差一点,各种疾病缠身,不也要依靠别人去照顾吗?所以现在对老人好一点,也是行善积德。谁能保证自己将来不住进养老院呢?”(访谈资料:H1,20220117)

(四)结合村庄空间特色,实施半开放式管理

半开放式办养老院作为养老院的运营理念,力求实现养老服务的公开化、透明化,在日常运行中对当地居民相对开放,可以让居民相对自由地出入。行动不便的老人,依旧可以有人际交往、获得外界信息的机会。同时,对于一些健康的老人,X养老院也没有限制他们的出行自由。例如,当地老年人普遍爱好晋剧、秧歌,在附近村庄或集市举行庙会或者文艺活动时,院方管理人员会开车带着有参与意愿和身体较好的老人去赶集或看戏。X养老院正是用这种半开放式的运营方式得到当地居民的了解和认可。

(五)组织农业生产

其一,院方在养老院中修建了菜园,通过夏季组织工作人员多次翻种蔬菜(白菜、豆角、西红柿、辣椒等高产易储存蔬菜),提高养老院的蔬菜供应量。在工作人员忙不过来时,也会通过适当的激励措施,例如奖金或奖品等,鼓励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参与进来。其二,院方在养老院附近租种了两亩地,主要用来种植土豆,然后以工分换钱(出一次工50块钱)的方式让院中身体较好、具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去耕种。这两种活动基本能保障养老院中的饮食供应,同时经过估算,自营的工分换钱模式支出远远低于市场购买支出。

“自费的自理老人一般不愿意配合我们的配对和搭伴互助养老模式,但是很积极地参与到我们的蔬菜、土豆种植工作中来。忙活得不亦乐乎,他们确实有足够的经验,让我们的地最大化被利用起来。每年种三到四次蔬菜,然后存到地窖,基本上够院里一年的需要。同时土豆种植中什么时候施肥、除草,根本不需要我们管理,老人都门儿清。”(访谈资料:Y2,20220217)

(六)推进互助合作

X养老院目前护工与老人的比例将近1∶26。虽然已经要求厨工和保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护理,但院方还是不得不组织老人们相互照料以减轻护养压力。互助养老的主要原则是“年龄小的帮年龄大的,身体好的帮身体差的,条件好的帮条件差的,结对帮扶和取长补短相互帮助”,将院中低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通过一定机制组织起来照料高龄的、失能的老人,解决高龄老人日常行走、进食的问题。这些举措一方面改善了老人之间的关系,使他们从孤立的个体凝聚成紧密的整体,体验到养老的生活化和集体化;另一方面改变了老人与养老机构的关系,不仅仅是服务与被服务、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还是工作人员与院内老人平等互动的关系。在X养老院,老人与机构管理、服务人员是养老生活秩序的共同维护者和促进者,有利于提高养老院的活力、提升老人的精神面貌、增强老人的主体性体验。

“忙不过来是真的,老板也很忙,我们会鼓励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平时照看需要借助轮椅行动的老人,促使他们之间配对养老,固定分组。每天到吃饭或晒太阳时间,这些分好组的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就会到自己搭档的房间照看他们。同时,我们也教会入住老人中痴呆不严重又具有完全行动能力的人去帮忙扫地、拖地。一方面,让他们有事做,不至于无聊。另一方面,也可以让他们通过干点活减免一点自己的入住费用。”(访谈资料:H2,20220214)

四、家庭作坊式养老的生成机制

(一)政府鼓励:政府、组织的共促

1.县级政府:政策兜底以及将养老工作纳入重要考核内容

由于管理机制的原因,公办养老院一直不接受需要全护理的老人,意味着B县600多个五保户老人绝大部分没有资格入住县城公办养老院,而民营养老院的床位供不应求。因此,B县一直采取分散供养的方式照顾五保户老人。2018年起,五保户等特困老人能否得到有效供养成为脱贫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成立却没有解决特困老人的养老问题。由此,政府大力鼓励推广家庭作坊式养老机构,养老院的餐厅、宿舍、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的改造都由政府出资完成,政府通过行政力量推动五保户老人入住养老院,以保证养老院入住率以及实现基本盈利。政府相关部门还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孝亲敬老的子女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同时每年都通过床位补贴、财政资助等方式推动养老院的可持续发展。

2.乡镇政府:养老工作成为新的中心工作

乡镇政府需要接受来自上级政府的考核,做好养老工作成为他们的中心工作之一。乡镇政府有充足的动力,通过土地租金、医养合作、政策推动等措施积极推动本乡镇养老院的建设与发展。乡镇政府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将原供销社出租,并且在家庭作坊式养老院改造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乡镇政府担保的方式为其贷款做担保;作为中间方积极推动本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建立医养合作制度,且给予坐诊医生相应补贴;同时推动本乡镇范围内五保户老人全员入住、有需求的自费老人积极入住,保证养老院可以盈利;联系乡镇小学师生到养老院开展文艺汇演、志愿服务工作。

3.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近几年很多社会组织都会到养老院开展文艺表演、物品捐助等公益活动。这也主要因为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对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将慈善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意在通过鼓励企业家以及相关组织在竞争机制的激励下积极与政府部门合作,参与到养老事业中。鼓励学校、医院、慈善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养老院展开活动演出、保健康复、慈善捐助、志愿服务,意在使得多主体多措并举地促进农村家庭作坊式养老院良好发展。

(二)市场运营:简约化管理与经营

1.审批监管:简化放宽

该县规定超过30人的经营场所需要做好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审计等工作。然而,X养老院在法人登记、营业许可办理、行业标准评估等方面,都得到政府的放宽审理,办事程序也得以简化。养老院以民办非企业形式运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也就相对宽松:做好基本的消防措施与食品留样即可。

2.聘用管理:口头约定

X养老院雇佣的厨工、护工、保安等都是本地人,属于年龄较大、在外地务工市场不具备优势的群体。X养老院的管理者与他们进行口头约定,每月向每人支付3 500元,除此之外没有五险一金等劳动法规定应该缴纳的款项,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几个工作人员与院方基本都是亲戚朋友关系,工资足额按时发放,请销假相对简单,没有严格的聘用管理规章制度。

3.依托亲友护理

X养老院的护工以及院方管理者都没有护理专业从事资格证,仅参加过县民政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养老院能够较好地对老人进行生活照料,还能做好对老人的精神慰藉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其一,利用在院老人亲戚、朋友等社会关系都在附近的实际情况,允许非本院人士相对自由地出入养老院,与在院老人聊天、互动,没有完全隔绝老人的社会关系。其二,“乡土护工”能理解老年人的习惯、生活方式等,能够经常和老人拉家常,对待老人更有同理心,更容易取得老人的信任,能够改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精神状态。其三,院方管理者会定期让老人与其子女、朋友进行电话或者视频沟通,让老人能够与自己的亲戚朋友进行交流、闲话家常。所以,即使不请专业护工,X养老院的老人们同样可以得到精神慰藉。

(三)个体的主动选择

1.五保户老人的生存问题得以解决

根据对本院五保户们的访谈,在入住养老院前,五保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老人的生活也较为凄惨。“在侄女家住着,自己就是外人,不敢多说话,做什么都不对,侄女婿经常骂自己。”“村委会说是要照顾我,但根本没人管,自己在村里还要被欺负。”“吃饭就煮碗挂面、方便面吃啊,逢年过节到亲戚家住两天吃几顿。主要还是自己做饭吃啊。”“我之前就和邻村的一个五保户一起乞讨啊,打听到哪家婚丧嫁娶之类的,我们就上门要饭、要钱,虽然被冷眼看待,但也能以此为生。”从上述话语可以判断,分散供养制度没有有效落实。当地对于五保户只是简单提供住房, 每月按时下发养老金, 仅在最低层面保障了五保户的生存, 而没有考虑到这些老人可能遭遇的突发事项 (如突发疾病) 、心理健康、社会融入等深层次的问题。但是入住X养老院后,从“每天三餐规律”“住的地方干净卫生”“有人嘘寒问暖”等反馈来看,X养老院切实提高了L乡五保户老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开车去接他的时候,一进窑洞,一股骚臭味扑面而来,他就卧在炕上,盖着一块发黑的烂被子。灶台上摆着半碗没有吃完的清汤挂面,上面漂着几只苍蝇。老常头告诉我们他的侄子外出务工了,走之前给自己拿来了挂面、刀削面、方便面,都是易熟品。估摸着够一个月的量。差不多一个月之后,侄子回来会给自己再送一些食品,然后换洗衣物。偶尔村里的人也会给他送饭,送衣物。”(访谈资料:Y1,20220119)

“你看这些五保户,在家里自己哪能过这样的生活。现在在养老院,每天三顿饭,衣服脏了我们洗,吃饭我们喂着。来了这是享福了。”(访谈资料:H3,20220117)

2.有效补充自费老人的家庭养老力量

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可以在自我养老的基础上帮助子代家庭减轻压力,但老人在失去劳动能力后,就需要子代的养护了。一直以来,当地老人失去劳动能力需要完全养老时,一般由子女共同赡养。然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居家养老支持力弱化、居家养老保障功能被削弱[14]。

农村地区的多数家庭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进入城镇,并采取了“父辈留守种田、子代进城务工”的家计模式。这样的策略导致了老人的家庭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此外,“养儿防老”观念是以子代与父代共同生活为前置条件的,而随着子辈进城、原有的农村家庭结构瓦解,子女即便“卸责”也没有过多的心理压力。在子代已经在城镇站稳脚跟、安居乐业后,一些子女也有接父辈进城的意愿,但依旧存在父辈难以融入城市的问题,该问题的本质是城乡差异。多数老人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对城市生活极度不适应,他们的出行交通、社会交往都存在种种问题。但这时候子代不可能返回农村,要处理好老人养老的问题,只能是父辈做出“牺牲”,要么放弃经由几十年农村生活塑造的“自我”重新去适应城市生活,要么独自回乡、接受“养儿难以防老”的残酷现实,面对孤单且无人照料的晚年生活。但老人们入住X养老院这样的家庭作坊式养老院后,生活得到保障、精神压力相对得到释放。所以家庭作坊式养老院成了这些老人的最优选择。

五、家庭作坊式养老的发展方向

(一)兼顾兜底保障和市场运营,做好复式管理

首先,相关管理部门应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保证家庭作坊式养老院基本的管理和运营支出。在政府帮助养老院进行前期改造和设备购买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目前对五保户施行的补贴政策,一定数量的五保户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养老院所得到的相关财政支持就能够保证其日常管理和经营。其次,为了有效弥补当地家庭养老能力的不足,家庭作坊式养老院通过复式管理,接收自费老人入住。市场化运营不仅可以增加院方的经济收益,也可以增强院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总而言之,家庭作坊式养老院一方面应优先接收五保户老人入住,可以享受政策支持、水电租金减免等优惠,有助于家庭作坊式养老院节省必要开支、缩小运营成本,也可以满足五保户老人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养老院也接收经济条件较好但有养老需求的老人入住并收取合理费用,实现低成本和可持续的契合性发展。

(二)做好理念更新和专业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理念更新有助于家庭作坊式养老院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以X养老院为例,其由村级幸福院改造发展扩大,所以在日常管理中依旧没有摆脱“做好吃和住两项服务就可以”的固化思维。X养老院已经开设两个分院,更应做好品牌效应,应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理念,扩充服务内容,尤其是弥补老人精神赡养方面所做工作的不足。因为地域偏僻、经济欠发达、工资水平较低,农村养老院很难引进专业社工人才,只能聘请本地即将退出劳动市场的低龄老年人或中年人做护工。这些护工能理解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方式,更容易与照料对象亲近,但是欠缺专业知识,专业服务技能水平较低,养老院依旧需要以持续化发展为导向,加强对乡土护工的专业培训,提升护工们的相关知识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院中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六、讨论与总结

中国的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家庭作坊式养老作为“本土”衍生出的新的养老力量,能够有效应对城镇化深入发展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问题,又能够以低成本、原地化、互助化的特色和优势作为社会化养老新模式得以发展。这种家庭作坊式养老是农村家庭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阶段的现实选择,农村老人支付能力、消费意愿不高,但同样面临养老问题,家庭作坊式养老院既不会给农村老人带来经济负担,也能满足老人吃、喝等基本的生存需求,同时又以原住地和开放性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这种新的养老实践是当地政府、市场、个体三大主体共促而形成的。然而,作为新生事物,家庭作坊式养老院需要得到政府的制度承认和政策支持,以明确其合法地位。同时,家庭作坊式养老院需要坚持兼顾兜底保障和市场化运营,发挥好双重功能。家庭作坊式养老院探索出了政府扶助、市场运营、农村建得起、老人住得起的新养老模式,为未来我国农村地区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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