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移动源污染源普查看机动车污染防治对策

2022-02-12 08:48王思璇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2年24期
关键词:污染源油品普查

王思璇,张 红

(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00)

移动源污染源应包括:油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即储油库、油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以及农业机械、机动渔船、机动车等移动污染源。通过开展移动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及数据采集、数据汇总等工作,形成了污染源普查成果。本文以武汉市为例,通过开展移动源污染源普查,收集数据。通过比对分析移动源污染源普查数据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机动车污染控制对策。

1 移动源普查概述

1.1 普查对象与范围

移动源污染源普查工作共需要填报10张表,其中基层表3张,综合表7张。

3张基层表为:①储油库油气回收情况(Y101表)[1],②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Y102表)[1],③油品运输企业油气回收情况(Y103表)[1]。普查对象为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品运输企业。

7张综合表中,有4张综合表由相关行政机关填报,分别为:《机动车保有量》(Y201-1表)[1]、《农业机械拥有量》(Y202-1表)[1]、《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Y202-2表)[1]、《机动渔船拥有量》(Y202-3表)[1];另外3张综合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Y201-2表)[1]、《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Y202-4表)[1]以及《油品储运销污染物排放情况》(Y203表)涉及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国家发布产排污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

1.2 普查内容

1.2.1 基层表入户情况

首先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储油库、加油站和油品运输企业名单,剔除掉不纳入普查的企业后,再对纳入普查的企业进行入户调查,填报基层表。

(1)储油库油气回收情况

工作组通过2个渠道收集储油库名单,分别为武汉市商务局和大气监管部门(原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车防中心”)。通过2个名单对比,最终确定本次纳入普查的储油库名单,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2)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

工作组通过3个渠道收集加油站名单,分别为:①武汉市商务局;②市车防中心;③中石油、中石化、道达尔提供的各自下辖加油站名单和各区提供的民营加油站名单。

通过3个名单对比(取3个渠道名单的并集),并结合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发布的普查制度问题答疑,剔除掉无需纳入普查的加油站,如船上加油站和不对外营业的加油站等,最终确定本次纳入普查的加油站名单,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3)油品运输企业油气回收情况

移动源工作组通过2个渠道收集油品运输企业名单,分别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和市车防中心。其中,市交委提供的企业名单全部包含了市车防中心提供的油品运输企业,最终确定本次纳入普查的油品运输企业名单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1.2.2 综合表填报情况

根据武汉市政府行政机关以及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划分,由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填报《农业机械拥有量》(Y202-1表)[1]、《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Y202-2表)[1]、《机动渔船拥有量》(Y202-3表)[1]等3张综合表;由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填报《机动车保有量》(Y201-1表)[1]。

1.3 污染物产排放量核算情况

涉及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综合表格共计3张,包括《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Y201-2表)[1]、《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Y202-4表)[1]以及《油品储运销污染物排放情况》(Y203表)[1],根据国家发布的产排污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

2 移动源数据审核技术分析方法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普查数据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做好污染防治以及制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因此,数据的质量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数据审核工作也就成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质量把控贯穿于整个数据审核之中,将数据审核责任制度落实到位,才能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全面[1]。

移动源普查数据审核的重点在于油品储运销环节各污染源,即储油库、加油站和油品运输企业。为全面提高武汉市移动源普查数据质量,湖北省、武汉市及各行政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联合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以及省、市质量评估机构和入户第三方单位等各方通力合作,从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数据质量审核。根据武汉市移动源普查经验,以下三个方面的审核技术手段可供参考:

2.1 多重比对普查名录,做到不重不漏

普查名录的确定,是普查数据准确与否的基础,通过多方名录对比审核,最终确保移动源普查名录应查尽查,不重不漏。从油品储运销的三个环节来看:

储油库油气回收情况:收集市商务局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两个渠道储油库名单。通过两个名单比对,最终确定纳入普查的储油库名录。

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从以下三个渠道收集加油站名单:①市商务局;②市级生态环境部门;③“中石油”“中石化”“道达尔”及其旗下子公司提供的所属加油站名单和各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提供的“其他民营”(除所属以上三家公司外的其他加油站,均简称为“其他民营”加油站)加油站名单。将三个名单进行比对(取其并集),最终确定纳入普查的加油站名录。

油品运输企业油气回收情况:关于油品运输企业,通过市交通运输委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名单,取其并集后确定纳入普查的油品运输企业名录。

2.2 数据填报及核查时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通过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填报数据与核查数据主要在年销售量、总罐容和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时间存在较多出入。普查员通过与多个加油站总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沟通讨论,得出原因及解决方案:

2.2.1 原因分析

①关于加油站汽油、柴油年销售量:经询问某加油站总公司技术人员得知,多数加油站销售量台账记录单位为“升”,而污染源普查表格所填“年销售量”单位为“吨”,需通过总公司每月提供的汽油、柴油密度进行换算(汽油、柴油密度每月根据温度等产生轻微变化),得到准确年销售量(单位:吨)。当核查组在进行现场核查时,若直接根据汽油、柴油台账乘以当下汽油、柴油密度进行换算,则导致现场核查时汽油、柴油年销售量与普查表内填报数据有出入。

②关于汽油、柴油总罐容:部分加油站总罐容数据未按照污染源普查要求填报。如,柴油总罐容不应折算,备用储罐不计入总罐容等。另外,部分加油站于2018年更换或改造了罐体,导致罐容有变化,加油站在填报罐容时,并未准确填写2017年时罐容大小,因而填报数据存在出入。

③关于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时间:部分加油站在填报数据时,仅凭站长记忆填报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时间,导致数据不准确。“中石油”“中石化”“道达尔”(及旗下子公司)加油站基本按批次进行罐体改造和油气回收阶段改造,各大加油站总公司基本掌握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时间,因此,由其总公司填报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时间则较为准确。

2.2.2 解决方案

从各大加油站总公司调取数据,与普查表进行核对。

由“中石油”“中石化”“道达尔”(及其旗下子公司)总公司提供准确数据,主要包括汽、柴油年销售量,汽、柴油总罐容和油气回收阶段及油气回收改造时间,要求各大加油站总公司进行盖章确认,形成佐证材料,进行存档备查。通过核对,将填报有误的数据进行整改。“中石油”“中石化”“道达尔”及其子公司下辖加油站占全市加油站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其数据的准确性为武汉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表数据的准确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2.3 采用纵向、横向数据比对,审核数据合理性

从不同角度进行数据比对,例如:以市为单位,根据统计年鉴数据或由商务局提供数据,对比分析全市加油站年销售量汇总数据的合理性;对比分析加油站销售量、储油库周转量、油罐车运输量的合理性;若两个加油站总罐容相同,则销量不应差别过大,对于销售量过大或过小的数据存疑,对于存疑数据应进行现场再次复核,确保数据填报无误。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数据来源多种多样,因此质量审核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核查相关报表填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使得普查的数据 真实准确有效,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完美展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3 移动源普查成果分析

3.1 机动车保有量总体情况

机动车保有量的总体情况详见下图1:

由图1可看出,载客汽车占据机动车保有量的94%以上,载货汽车约占4.7%,低速汽车和摩托车占比很小。

图1 机动车保有量占比情况

3.2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通过《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可知,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情况,大致如下图2所示:

图2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占比情况

由图2可知,载货汽车的氮氧化物排放占比较大,低速汽车和摩托车占比均较小。

值得注意的是,载货汽车在保有量不足5%的情况下,所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占比高达68%和78%,且载货汽车中柴油车占比高达94%,因此,载货汽车中的柴油车应视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

3.3 油品储运销环节污染源数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通过《油品储运销污染物排放情况》可知,储油库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约占油品储运销环节百分之七十以上。针对油品储运销环节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可以从储油库的污 染防治着重下手。

4 机动车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通过开展武汉市移动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及数据采集、数据汇总等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多环节多方法的剖析,形成了污染源普查成果报告。通过比对分析移动源污染源普查数据和2018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机动车污染控制对策[2]。

4.1 柴油车是氮氧化物增长的推手

经研究分析,柴油车是机动车氮氧化物的主要贡献者。国V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所排放的氮氧化物(NOx)相当于230多辆小型汽油客车的排放量。根据污染源普查数据,载货汽车在保有量不足5%的情况下,所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占比高达68%和78%,且载货汽车中柴油车占比高达94%,因此,载货汽车中的柴油车应视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与2017年相比,2018年新增柴油货车约2.3万辆,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2 800多吨,占全市机动车新增总量的81%。柴油车已成为机动车氮氧化物增长的重大来源,应重点防控,采用新能源车进行替代,可更有效地进行污染防治[3]。

4.2 建议加大对柴油车的管控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建议下一步以柴油车达标排放为主线,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用更加严厉的举措,加大柴油车的管控和监督执法工作,加快实施柴油车深度治理和淘汰更新,进一步减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5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开展移动源污染源普查,形成了污染源普查成果利用科学的审核方法使普查数据更加全面、合理,及准确,得到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通过比对分析移动源污染源普查数据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有针对性提出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对策,减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而提高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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