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杭州段景观风貌保护规划

2022-02-11 09:58朱娟丽
山西建筑 2022年3期
关键词:风貌运河城镇

陈 诺,朱娟丽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 绍兴 312030;2.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7)

1 概述

京杭大运河与长城一样是我国劳动人民创造的伟大工程。长城是凝固的历史,运河是流动的文化。京杭大运河与浙东运河在杭州相连贯通,这一重要的地理位置,促进了杭州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有着2200年悠久历史的杭州还是我国著名古都之一,有大量文物遗存及多处历史街区保留。运河景观风貌是指运河水岸沿线由绿地、建筑、植物等自然与人工空间所组成的空间景观所达成的景观效果。近年来运河城镇沿岸景观环境过度的人工化以及此种倾向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格局与中国传统的自然运河环境景观。运河聚落的传统生活方式、历史景观风貌受到现代生活和建设活动较大冲击;运河沿岸自然、质朴的景观风貌已很少见到,多为现代园林植物配置形式所取代。同时,人工驳岸、护岸的修建也过多地采用了现代手法,在形式与材质上与历史运河风貌环境不相协调,亟待整治[1]。

2 现存问题

运河(杭州段)景观环境面临的主要威胁来自发展建设中的处理不当。主要表现为:局部沿岸土地利用不合理;部分设施建设影响到运河沿岸景观风貌,对运河遗产形成威胁。岸线目前基本都控制了一定范围的绿化隔离带,重要节点地段进行了景观设计和美化,配置了公园绿地、雕塑小品等景观环境设施,整体景观环境比较好。但是在个别地段存在建构筑物风貌不协调、市政管线凌乱、环境卫生较差等问题[2],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镇建设用地沿运河沿线无序增长,对运河沿线景观及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随着运河航运功能的不断完善,对沿线城镇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城镇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地规划控制和管理,运河沿岸的自然生态景观逐渐被无序的城镇建设所占用,破坏了运河两侧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2)运河城区段两侧用地混杂,尤其是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布局散乱,影响沿岸的景观环境,同时也不利于生产岸线的有效使用。从杭州市区的用地现状中可看出,城市中心区的北部和东部外围地区工业及仓储用地紧邻运河布局,用地零散,沿河景观较差。沿线其他城镇也存在这个问题。

3)城镇段运河两侧用地紧邻运河,缺少绿色开放空间,沿岸公共性不强,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空间景观效果。杭州段城市中心区运河两侧绿带控制得较好,但外围地区现状较差。

4)运河城镇沿岸景观环境过度的人工化以及此种倾向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格局与中国传统的自然运河环境景观。运河沿岸自然、质朴的景观风貌已很少见到,多为现代园林植物配置形式所取代。同时,人工驳岸、护岸的修建也过多地采用了现代手法,在形式与材质上与历史运河风貌环境不相协调。

5)郊野段运河沿岸的独立工矿用地分布过于零散,缺乏有效地整合,不利于沿岸景观及运河水体环境的保护。

3 规划内容

规划基本明确了对运河水道的保护,对沿岸的绿化公共空间进行了控制,对水道周边的用地进行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有效地加强了对运河沿线绿化防护空间的控制,对维护运河的生态景观和环境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如规划实施京杭大运河综合整治工程,严禁污水排入河道,以保护水体,逐步降低杭州市区段的运输功能,妥善保护运河上拱宸桥等古桥,强化文化、生态、旅游功能,沿河两岸设置宽度为30 m以上的绿化带,将运河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环境优美,能充分展示运河传统风貌的城市景观带。

2)穿越城镇中心的运河已兼具城市内河水系的景观功能,因此沿线各城镇在总体规划中将运河作为城市重要的景观资源,在规划中增加了城镇运河沿岸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以塑造城镇中心区良好的景观形象。

3)规划对运河周边用地进行了控制与整合,调整了不利于运河景观环境塑造及运河水体保护的用地。

在城镇中心区内,运河两侧用地已基本整合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绿化广场等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游憩的用地。运河沿线的工业仓储用地已规划集中布局,布置在城镇中心区外围地区,并沿运河保留了一定的绿化空间,有利于减少工业用地对运河沿岸景观的影响[3]。

4 运河景观风貌分区

4.1 城镇生活风貌区

以运河沿线的城市、镇作为城镇生活风貌区。其中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应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指导下,做好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管理。把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重点纳入到名城、名镇保护的统一框架内,各项城镇建设应当满足名城、名镇的保护要求。其他一般城镇应当把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重点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指导各项城镇建设满足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4.2 乡村生活风貌区

以运河沿线的村庄作为乡村生活风貌区。其中历史文化名村应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指导下,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和管理。其他一般村庄应当把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重点纳入到村庄规划中,指导各项城镇建设满足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4.3 生产风貌区

以运河沿线的独立工矿及其码头、仓储区作为生产风貌区。依赖运河航运的工业企业及与运河航运关系密切的码头、仓储区应当在满足运河航运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对生产环境进行整治,减少对运河沿线景观风貌的负面影响。例如通过合理后退岸线、绿化隔离遮挡、建构筑物立面整治等方式改善生产环境风貌。对于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与运河航运关系不大、企业效益较差、分布较为分散、对运河景观风貌影响比较严重的工业企业建议搬迁,集中到工业集中区或开发区,在其所属区域的规划中进行合理的产业布局。

4.4 郊野风貌区

以运河沿线的非建设用地作为郊野风貌区。保护运河沿线圩田系统发达的典型地域景观环境特征。禁止在郊野风貌区进行违反各项运河河道管理、航道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的建设活动。

5 景观带和通视区域控制

5.1 运河景观带

以运河沿线一定范围的区域作为运河景观带。其中,运河乡村生活段和郊野段景观环境控制范围为300 m~500 m,尽量避免各项新增城乡建设活动;运河城镇生活段和生产段景观控制范围为30 m~50 m,各项建设活动应当满足运河景观风貌要求。缓坡驳岸建设风貌见图1。

5.2 运河支流水柜景观带

以运河的支流水柜水系作为支流水柜景观带。其中,运河乡村生活段和郊野段景观环境控制范围为300 m~500 m,尽量避免各项新增城乡建设活动;运河城镇生活段和生产段景观控制范围为15 m~30 m,各项建设活动应当满足运河景观风貌要求。

5.3 通视区域

以运河景观带和支流水柜景观带控制运河河道通视区域,郊野段尽量避免各项新增城乡建设活动,城镇生活段和生产段各项新增城乡建设活动应当满足遗产保护要求。结合航道管理、水利管理、生态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多方参与共同对运河景观环境进行保护和控制。运河与重要的节点地标之间、运河城乡聚落中各个遗产点之间如果存在一定空间关系,应当在微观层面具体把握其通视区域的控制。

6 景观风貌规划措施

6.1 对于新建建筑进行风貌引导

对于运河聚落内的新建建筑应进行风貌引导,以避免出现与运河聚落风貌氛围格格不入的新建筑,这包括对建筑的形式、体量、材质、色彩等要素进行系统的控制与引导,通过设计导则的形式来加以运作,总体上与运河城镇、历史街区内的历史环境、风貌景观相协调[4]。

6.2 郊野风貌区整治保护措施

为保护和恢复大运河郊野生态环境,规划提出如下保护要求和措施:为使大运河郊野生态环境区更好的再现运河周边的历史自然大地景观,主要的保护措施为:继续加强运河补给水源之一的西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涵养西湖天然补给水源;进一步优化并建设市区河道配水工程;注重码头集中分布区的环境卫生治理;继续积极开展运河岸线的绿化工程。

6.3 城镇景观环境区整治要求

运河沿线的城镇应当对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居民社会进行调整,把城镇发展与运河遗产保护和景观环境整治统一起来。重点对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构)筑物风貌、环境卫生等进行整治,通过整治改善和提升运河城镇景观环境的品质。具体内容包括:根据保护要求提出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居民社会调整建议;划定景观风貌分区和通视区域,对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构)筑物形态、体量、高度、色彩等进行控制和引导;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等[5]。小河直街历史街区的整治效果见图2。

6.4 沿河市政管线廊道综合整治

提倡建设绿色生态市政地面管线廊道。规划的沿河市政地面管线,应满足相应的河道岸线管理规定,预留2 m~5 m岸边绿化线,以保证运河沿岸以绿化带为主要景观,同时形成不同进深的纵向景观。对于已建沿河市政地面管线,应加强外观维护,形成与运河景观相协调的岸线利用特征。

7 聚落保护控制要求

7.1 保护运河聚落以及历史街区的整体格局

保护运河聚落的整体格局,尤其是与运河临近的地段、滨河街区,保护这种与运河的关系、依托运河发展的脉络。对构成运河城镇、历史街区的历史街巷骨架、肌理环境应予以保护,防止建设或拆除行为对这种格局肌理的破坏,应保持其格局的完整性。

7.2 保持运河原住居民的生活形态

积极保持运河原有居民的生活形态,保留传统运河人家的生活环境,通过疏解人口,用地调整,交通改善促使运河古城、历史街区内的居住空间得到保留与提升,同时通过明确的功能定位与政策性支持保留原有民居,避免历史街区“绅士化”,最大程度地保持运河聚落的原生态水平,突出运河聚落的真实性、延续性与历史街区的生活氛围。

7.3 运河沿线高度控制和引导

根据运河遗产保护的要求和以上景观风貌区、景观带和通视区域、景观节点的具体控制要求,对运河沿线的建(构)筑物高度进行控制和引导。避免现代高层建筑、突出构筑物紧邻河道建设,集中成片建设对运河空间尺度和景观风貌的破坏。

8 重要景观节点提升

8.1 城镇、村庄景观节点

以运河沿线的主要城乡聚落(包括城镇和村庄)作为运河城镇、村庄景观节点。运河聚落在其各项城乡建设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运河历史景观风貌的保护和延续,在满足遗产保护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各个节点在运河线路上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景观风貌整治。大河造船厂景观整治见图3。

8.2 运河遗产景观节点

以运河遗产点作为运河遗产景观节点。运河城市、镇、村庄应当在城乡建设中充分重视运河景观,在保护城乡聚落中运河遗产点的基础上,对运河遗产点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8.3 标志性景观节点

以运河沿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航标和地域标识作用的塔、桥梁、城门、水门、航标、航运管理设施等建(构)筑物作为运河标志性景观节点。根据其具体作用对其进行通视区域控制和周边环境整治。

8.4 绿化提升

运河主城区段大部分为城市居住区,现状绿化成荫,运河沿线多为带状的居住区绿地或城市绿地,且岸边植物配置也十分单一,单调的沿河风貌缺乏特色,难以体现运河悠久的历史文化,尤其是三堡船闸至艮山门段,沿岸基本无景可观。沿河绿化带缺乏有效组织,形式单一,景观趋同性较高,难以满足游憩的观赏需求。通过划定运河聚落生态景观保护区来维育这一系统,避免对自然环境的侵蚀以及过度的人工化倾向。同时,应促进运河城镇内滨水地段的公共空间的形成与建设,结合滨临运河的优势,逐步塑造高品质的场所,开敞滨河地段的视线与景观环境,提升运河城镇的整体绿化率。春季、秋季植物景观整治见图4,图5。

8.5 景观照明

运河夜景的设计是以创造高品质的环境为目标,以“舒缓、优雅、美妙”为主题,以给人舒适感的蓝绿光为主基调,辅以水中、岸上、空中多个空间层次。以彩色光作为点缀和衬托,利用夜间运河升起的自然水气能将照明效果放大,夜幕降临,运河升起的自然水气和真实的雾气将照明效果放大,被光晕印染出来的运河,朦胧中透着浪漫、神秘,营造出江南风韵的水墨丹青。蓝绿色光的薄雾蜿蜒流淌在运河两岸,覆盖在错落有致的植物上,勾勒出运河夜晚的美丽轮廓。给观光者强烈的感染力[6]。

9 结语

通过梳理整治水系,强化水资源的利用及水景的营造,改善城镇与乡村的水体景观,加强运河沿岸绿化景观建设,将水体与周边景观环境融为一体,形成亲水、自然、生态的景观,带动运河游憩功能的发展。塑造优美的环境,创造良好的近水空间,满足城市居民游憩休闲的需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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