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焦国栋 潘亮亮
10月28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就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作出的第一项决议,也是黄河流域山东段县级人大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作出的第一个专门决议。
生态兴则文明兴。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有效路径,用法治力量守护东平湖碧水蓝天,唱响新时代黄河之歌。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东平湖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密切相关,其地理位置、生态功能都十分重要。东平县委坚决扛牢“一湖清水向北流”的政治责任,始终把筑牢东平湖生态安全屏障作为中心任务,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原则,以最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如何在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今年年初,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研究年度工作要点时,党组成员纷纷表示,县人大常委会有必要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把县委工作安排和群众关切变成全县上下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确保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东平湖区域得到全面遵循和依法推进。向县委请示汇报并取得同意后,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组建专门工作组,迅速启动起草论证工作。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省东平湖保护条例,深入沿黄环湖周边区域,开展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决议(草案)》提交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凝聚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对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决议,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应当前形势,符合发展要求,又能凝聚共识,推动政策和市场同步发力、政府和群众共同努力,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贡献东平智慧。”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委员王雁说。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踊跃发言,体现出对保护黄河母亲河、维护东平湖生态安全、提升东平人民生态福祉的满腔热忱与殷切期盼。
《决议》强调鼓励和引导,并作出适当约束性规定,充分体现严的精神,注重强化全方位联动责任,构筑起保护东平湖、保护黄河的“四梁八柱”。《决议》遵循防洪为主、保障供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利用原则。坚持生态优先,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示范区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通过加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蓄水防洪能力,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调供水调水安全,努力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协同推进之路,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基础、提供坚实保障。此外,《决议》从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公众参与、加强人大监督等5个方面,提出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决议》落地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对《决议》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县人大常委会用法治手段描绘碧水蓝天美丽画卷,以守护一湖碧水、书写生态答卷的新时代黄河之歌,唱响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动人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