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君
生活场所学习提升老年人主观幸福感探论——基于活动理论视角
马文君
(浙江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从美国的殖民地时期开始,在日常生活中的学习就成了早期成人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当今积极老龄化背景下,生活场所学习作为一种学习理念仍然活跃在成人教育领域。基于活动理论这一分析人类实践活动的哲学框架,对生活场所学习提升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要素进行分析,可看到生活场所学习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提升、自我价值的实现、社交质量的提高的价值。为此,通过各种软件与硬件支持、提供正式的学习认证、增加活动场所、构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可优化老年人生活场所学习的路径,从而提升老年人主观幸福感。
生活场所学习;主观幸福感;活动理论
美国殖民地初期的成人教育,与其说是正规教育机构的功劳,不如说是日常生活的功劳。政府雇员、商人、牧师和在殖民地内旅行的个人旅行者以及横渡大西洋回来的新定居者促成了社区中对居民的非正式教育。当时的海港酒馆和咖啡馆、教堂、清教和公理会、图书馆等都为非正式教育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殖民地时期,教育公平的概念还未出现,性别、种族、社会阶层和宗教都是成人教育参与的影响因素。而在各类生活场所中进行的非正式教育使信息得到传播,观点得到倾听和辩论,人们之间的联系范围被扩大。成人在生活之中进行有意或无意的学习,获得了所需的技能和信心。直到二十一世纪,这类学习被纳入到一个更为新兴的概念之中,即生活场所学习。
为了能较系统地阐明“生活场所学习”(Life place learning),对“生活”“场所”“学习”三个概念进行界定。首先,“生活”(life)的原始印欧语词根为“leip-”,意为坚持。古挪威语“lif”意为生命,身体。由此可见,life一词在众多语言中最初的意思都与生命相关。在现代英语中,life不仅保留了“活着”的意思,还侧重于强调一个人“活着的方式”。在《辞海》第六版中,“生活”主要包含两个意思:一是生存,如《孟子·尽心上》:“民非水火不生活。”二是人的各种活动,如: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由此可见,“生活”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1)出生和死亡之间的时期;(2)人或生物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场所”(place)由古拉丁语“placea”变化而来,意为“现货,庭院,开放空间”。在《地理学名词》第二版中指“社会相互作用的环境或背景”。因此,“场所”的内涵不仅包括某个具体的物理空间,也包括活动发生的社会环境与背景。在教育心理学中,学习是指基于经验而导致行为或行为潜能发生相对一致变化的过程。他们更多从学习过程或学习机制的层面来理解学习。随着学习科学的出现,人们开始探讨学习的本质是什么,多学科领域探讨不同情境下学习的研究兴起,人们追求一种更高质量的学习。现在,学习不仅应该包括学什么(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怎么学(学习过程或学习方式)、学得怎么样(学习结果),还包括保障、促进并维持学习发生和持续的各种学习资源、学习环境等内外部学习条件。
具体到教育领域,生活场所学习(LPL)是由齐泽姆和伯恩斯在21世纪早期率先提出的。他们在学校、学院和大学的学科课程中、在不同学科对各种知识基础的精英态度中、在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部门之间的感知差异中看到了不同知识基础的感知价值所固有的不平等[1]。根据威廉姆森的研究,学习在各种各样的类型和人群中以各种形式发生,并且不同的价值观被置于不同的学习形式和不同的认知方式上,其中包括规则以确定谁可以真正获得知识[2]。齐泽姆和伯恩斯认为 LPL的概念挑战了与权力和价值相关的观念,并暗示应该由学习者自己来拥有权力,由自己来决定价值。哈里斯指出:“生活场所学习是指人一生中获取或得到的包含知识、技能、行为与态度在内的一种学习,而无论何时、何地、为何以及如何获得的此类内容都应当包含在内。”[1]
根据上述研究者对生活场所学习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他们认为的“生活场所学习”包含以学习者为中心、教育公平——由自己决定获得知识和所获知识的价值、终身学习——一生中的学习。虽已出现专门探讨生活场所学习的研究,但是人们对生活场所学习的内涵并未达成共识。因此,为了更好地探讨生活场所学习问题,结合上述对“生活”“场所”“学习”内涵的探讨和当前社会背景,可得出所适用的“生活场所学习”的界定:生活场所学习是人在出生到死亡的时期中,为生存和发展而在社会环境与各类处所中进行的学习活动。
可以说,生活场所学习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它否定学习必须以学科为基础,接受学习可以通过生活经验来获得,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在学习场所方面,它不局限于教室和工作岗位,而是存在于每个人周围的生活环境之中。人一生中活动的范围有多大,生活场所学习的地点便有多广泛。在学习目标与学习内容方面,生活场所学习不局限于学校和工作岗位所规定的知识与技术,而是满足了个人在生活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了让他们学习真正感兴趣或可能对他们有价值的东西的机会。在学习过程或学习方式方面,生活场所学习为一种非正式的学习,学习者可以选择在哪里、为什么、何时以及如何学习他们选择的主题。他们能通过书籍、广播、互联网学习,也能从旅行中和其家庭和社区中其他人的社会交往中学习。在学习动机方面,生活场所学习的学习动机完全来源于学习者的兴趣和个人需要。在学习成果方面,生活场所学习学习成果具有非结构化的特点。它不排除任何东西,所有的学习都可以被视为有价值的学习,是被社会所认可的。生活场所学习将人们从狭窄的学习渠道中解放出来,无论他的技能、能力、愿望和需要,都允许个人作为一个有价值的学习公民进入社会。
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是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根据一定标准对个体生活质量的综合评价,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心理指标[3]。在心理学的幸福感研究领域中,主观幸福感,主要是指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某个阶段生活质量所作的整体评价。出于操作的需要,研究者一般把主观幸福感分成3个方面:(1)认知评价,对生活质量的整体评估,即生活满意感;(2)正向情绪,包括诸如愉快、高兴、觉得生活有意义、精神饱满等情感体验;(3)负向情绪,包括忧虑、抑郁、悲伤、孤独、厌烦、难受等情感体验。对生活整体的满意程度愈高,体验到的积极情感愈多,消极情感愈少,个体的幸福感体验愈强。
主观幸福感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主观性、整体性及相对稳定性[4]。首先,主观性表示主观幸福感评价的产生依赖于个体的主观感受,是个体本身对所面临家庭环境、身心健康、经济收入等等给自身带来感受的评价。其次,相对稳定性表示主观幸福感主要反映个体感受的一个长期的值,并不是绝对稳定的。最后,整体性表示主观幸福感是个体对自身所处环境各维度的一个综合评价,而不是某一个单一维度的评价。纵观近些年的国内外研究,对于主观幸福感的讨论可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角度。客观因素包括经济、家庭、社会支持、健康状况、社会人口学等。主观因素包括人格特质、自制力、应对方式等[5]。研究发现收入水平、家庭生活满意度、社会支持、身体健康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正相关。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幸福感呈U型状态,主观幸福感先逐渐降低,到40岁左右幸福感会逐渐升高。在人格特质方面,老年群体情绪不稳定对主观幸福感有消极影响。强化个体自制力对于调节个体幸福感的作用不可忽视。积极地应对和处理问题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呈正相关。
活动理论是一个心理学和多学科框架或描述性工具,其基本思想是:人类活动是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双向交互过程,人的心理发展与人的外部活动是辩证的统一体[6]。以维果斯基为中心的研究者提出人工制品为中介的概念,打破了笛卡尔主义将个人思想与文化和社会隔离的二元论。在该模型中,刺激(S)和反应(R)之间的直接连结被复杂的中介行为所超越,主体、客体和中介工具三位一体。这些工具既可以是精神上的,也可以是物理上的。客体成为文化实体,行动的客体指向成为理解人类心理的关键[7]。列昂捷夫提出了活动的层级结构,认为活动是有意识的过程,包括一连串的行动,行动又包括一连串的无意识的操作。在恩格斯托姆等研究者持续不断地完善与创新下,活动的对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短期目标,它具有动态性,是不断调整的。活动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主体、工具、客体、规则、共同体、劳动分工和结果。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联系由工具作为中介,但同时又受到规则、共同体和劳动分工的影响。在此,活动理论框架被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研究生活场所学习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提升。
主体是其观点被采纳的个体或群体,是整个活动开展的执行者。在此系统中将参与生活场所学习的老年人作为主体。客体是指活动所指向的“原材料”或“问题空间”,它先于活动产生应激励活动的进行。此活动客体可为:有机会获取知识、技能与信息、得以交流与表达自我、有机会参与社会事务、维系良好的社会关系等。活动由工具进行中介,工具参与了主体将客体转换为结果的过程,工具和客体可以相互转换。在此活动系统中,工具可以是抽象的也可以是具体的,既可以是在期望之中的,也可以是意外的。如语言文字、学习资源与技术、交流场所、互联网工具、电子产品、社会资源等等。各种机器设备、活动场所作为一类工具,各类科学的、历史的、哲学内容作为另一类工具。规则是制约行动和在活动系统内交互作用的明确或隐含着的规范、标准和习俗,它维系着主体与共同体,起到制约和确定个体间相互关系的作用。在此系统中为各种社会规则、科学规律、人际交往规则。共同体是在活动系统中共享同一客体的参与者,他们自我建构以区别于其他的共同体。在此系统中社会各部门一同构成了共同体,如政府、老年大学、社区、家庭等。劳动分工是共同体成员之间横向的任务和角色的分工,以及纵向的权力和地位的分工。在此系统中社会各部门分别担任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主体在工具的支持下将客体塑造并转化为结果,把客体转换成结果的过程表现了活动的目的和意图。整个活动系统的最终结果是让老年人在生活场所学习中获得主观幸福感的提升。
活动理论认为学习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转化过程。参与生活场所学习的老年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借助各类技术、文化与社会资源,在社会共同体的支持下对客体进行改造。在这一过程中老年人不仅得以获取各类知识、技能与信息,同时也在交流与表达自我中对它们进行了改变与创造。老年人获得家庭与社会支持,获得交流与学习所带来的愉悦与满足,获得对自我的深层认识,促进了继续社会化。把客体转换成结果的过程中,老年人体验到了更多的积极情感,他们的主观幸福感得以提升。
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忙碌,空巢老人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老年人生活被寂寞和空虚所充斥。受生活范围的限制,他们的社会交往也较为单调狭窄,容易产生孤独感和无助感。老年人的心理伴随生理功能的减退而出现老化,使某些心理功能出现下降、衰退[8],他们的心理往往比普通人更加脆弱,更容易感受到沮丧、忧郁和孤独。这些负面因素都使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较低。
在活动系统中,共同体与主体共享一个客体,一起完成某个目标。参与生活场所学习,参加实践活动可缓冲压力事件对身心状况的消极影响,保持和增进个体的身心健康[9]。同时也为老年人带来了新的生活体验,让老年人获得社会支持,促使他们在更广阔的社会群体中进行情感宣泄、心灵交流。通过与共同体的交往中丰富多彩的内容与各式各样途径,提高老年人的社交质量。老年人在与共同体协作完成目标的过程中感受到被关怀、被理解,得到情感支持,其生活孤独感降低,从而其主观幸福感提升。
害怕被社会抛弃,害怕自己失去价值一直是老年人心中一块沉重的石头。从工作岗位退休的他们无法再直接为社会提供生产力,其自我价值无法直接显现。活动理论关注的是实践过程而非知识本身,是人们在发展过程中使用工具的本质、不同的环境作用、社会关系、活动目的与意义,最终达到对主体或客体进行改变的过程和结果[7]。活动系统是一种集体的、系统的组成,具有多声音性。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他们能听到来自各方的观点,了解不同的行为。活动是人的实践,发展是最终目标,实践活动提升老年人价值创造的能力。生活场所学习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可以让老年人继续精进其原本工作领域的专业技能或是进行反思总结得出经验,也可以让他们专注于自己的兴趣领域取得成功。他们还可以回归家庭,将自己的伴侣和年轻一代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生活场所学习为老年人创造价值再次实现的机会和条件,促进老年人价值创造活动的进行。在生活场所学习过程中,老年人发现其自身价值的存在并努力去实现,他们的情绪更为稳定,自我控制能力的提高也促使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完成,并逐渐采用更为积极的应对方式处理问题。他们进行生活场所学习的过程和成果都是其自身价值的体现,当影响主观幸福感的消极因素的产生受到阻碍,老年人主观幸福感自然而然提升。
老年人多参与社会活动,保持其社会角色的活跃性,是一种良好的晚年生活方式,有利于积极老龄化的形成。活动理论认识到社会关系结构的变化以及新的共同体与工具加入的重要性,认为新事物的加入引起了活动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带来了发展与转变的可能性。老年人在这种生活场所学习这种动态的实践活动中接受并内化外来的新兴事物,引发他们对于自身的思考,促使他们的行为方式向更高级的方向转化,与不断发展的社会产生融合,提升他们的社会参与程度与质量。多个活动之间的相互联系导致高级学习网络的出现。在交互活动系统的网络中,多重声音倍增,可以对社会和个人都产生不同的互动过程和有价值的结果。老年人社交内容不再局限于日常琐事,可以更加广泛,其社交范围也不局限于居住场所周边而是扩大到了整个社会活动群体。老年人社会参与感提升后,其主观幸福感也会有显著的提升。
活动理论认为人类活动必须以工具作为媒介,有了工具中介才能使个人思想、文化与社会产生联系。在互联网时代,不使用互联网就意味着效率的低下。网络学习是一种新兴的学习方式,老年人相比于学生和身体健全正值壮年的劳动者,整体的信息化水平较低。接收信息的渠道、学习和思维习惯的不同让他们对于现代技术、互联网工具的运用熟练程度相较于普通人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无法熟练使用电子设备和互联网查找资料和学习。只有提供各种抽象工具和具体工具满足他们活动过程中的需要,才能为老年人达成活动目标提供有利条件。因此,应重视各种软件与硬件支持,对社区老年活动室的硬件设备换代升级、提供各类理论知识查阅渠道,引导他们学习现代工具使用方法。社区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学习需求与进程方面进行引导。为提高老年人信息化水平,社区可联合社会组织开设针对老年人的信息化课程,帮助他们融入现代科技生活中。根据老年人特点,课程内容应该注重实用性,讲解老年人在生活场所学习过程中需要的互联网功能,例如使用计算机和移动设备进行文字处理和网页搜索的方法等,进行课程讲解时要考虑到老年人接受速度并更有耐心。
由于生活场所学习的范围之广,形式之多,在生活中的各种所得都可成为生活场所学习的成果。但也由于这种成果的自由性,目前暂时无法形成一个标准化的评价体系,社会对这种学习的认识度不足、认可度不高,大部分的生活场所学习无法像学校教育一样有学历凭证,也无法像工作者一样有专业技能证书来评价成果的价值。这在某种程度上让人忽视了生活场所学习的重要性,降低了学习者的成就感与学习积极性。为此,需加快生活场所学习评价体系的建设,可以参考已经趋于成熟的工作场所学习的经验,建构评价体系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认证,以保证生活场所学习的质量,维持学习者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自我效能感。
共同体是活动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元素,他们与老年人一起参与实践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共同体与主体遵守规则,依据不同的分工共同完成目标。在老年人生活中,最普遍最容易维系的共同体一般是他们在社区生活与学习中的同龄人。因此,应该为老年人之间形成共同体提供有利条件。目前社区内可供老年人进行学习交流的场所依旧处于短缺状态,社区应该提供一个交流场所供老年人就其实践活动中的疑问和收获进行交流,让老年人在交流中互相答疑解惑、分享经验,在交流中激发创造力维持动力,在交流中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些交流不仅能够排解老年人心中的孤独感,让他们进行心理调适,保持他们对于生活和学习的积极感,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为他们达成活动目标减少阻碍。
社会参与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具有显著影响。在多个交互活动系统的影响下,活动客体不再是一个短期目标,而是一种潜在共享或共同构建的对象,需要多方共同的努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参与支持体系不完善导致老年人继续社会化程度不足,学习存在困难。目前对于生活场所学习这个领域的研究还未成熟与完善,也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老年人的生活场所学习具有自发性和随意性,容易在学习目标和学习过程中感到迷茫和困难。因此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为老年人进行生活场所学习提供有利条件至关重要。
首先,社会参与应唤醒老年人的主体意识。引导老年人认识到他们自身独特的社会价值,不能由于年龄增长和生理机能的退化而对参与社会活动产生一种消极心态。其次,各种社会团体如社区、医院、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应该尽到自己的职责,为老年人进行社会参与提供帮助。社区应该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对老年人生活场所学习进行引导。不仅要注重心理方面的引导,还要注重学习需求与进程方面的引导。老年人的自我效能感的下降会导致其学习兴趣减弱,这时需要心理学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疏导与鼓励。在学习需求与进程方面,对未开始学习的老年人应该着重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激发他们的学习需求;对学习中的老年人,可帮助他们调整学习进程,了解科学学习方法,用现代化方法进行生活场所学习;还可开展各类丰富的老年大学课程与社会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来鼓励老年人参与。再次,政府应该提供政策保证,让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时无后顾之忧。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对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帮助。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社区建设。加大公共服务购买力度,连同社会其他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和规范的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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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ovement of the Elderly’s Subjective Well-being by Life Place Learn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Activity Theory
MA Wenjun
(College of Teacher Education,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 Zhejiang 321000, China)
Since the colonial period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rning in daily lif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ay of early adult educ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ctive aging, life place learning as a learning concept is still active in the field of adult education. Based on the Activity Theory, a philosophical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human practical activiti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actors of life place learning that help to improve the subjective well-being of the elderly, and finds the value of life place learning to the improvement of the health status, the realization of self-value and the improvement of social quality of the elderl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pay attention to various software and hardware support, provide formal learning certification, increase activity places, and build social participation support system to optimize the learning path of the elderly in living places, so as to improve their subjective well-being.
Life place learning; Subjective well-being; Activity Theory
D669.2
A
1672-3724(2022)04-0015-05
2022-05-12
马文君,女,浙江永康人,201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成人教育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