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寿南
(1.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2.衡阳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2)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整个西方传统哲学进行了革命性变革,而实现这种变革的关键因素在于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转变了传统的思维方式,使人们不再局限于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而是从抽象能动方面,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1],从而使哲学从理论思维转向了实践思维。如何理解马克思独特的实践思维方式?当代应如何坚持和应用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指导新的社会实践?这方面的工作仍需加强,因此,对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进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了解了许多社会现实问题,意识到现实社会中存在很多复杂关系,这导致他的哲学思想发生转变。马克思通过系统地批判分析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维方式,最终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实践思维方式。
黑格尔认为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要通过理性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来实现,认识活动可使客观存在物进入主观的表象和人的思想内,从而清除自身存在的主观抽象性和片面性,而实践活动依靠自身内在的本性规定去不断改造外在的客观世界,从而排除与自身对立的客观世界,使得客观世界更适合于自己。黑格尔“实体即主体”原则展开的具体形式是思辨逻辑之思维方式:绝对或上帝是主体;理性或精神的自我活动是主体的实体。
费尔巴哈不仅明确反对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存在思维和近代唯心主义的意识思维,而且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思辨逻辑,确立了人本主义思维方式。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维方式是以抽象的自然、只具有自然属性的“现实的人”为出发点而确立起来的。他认为,从最基础的本原来说,人“思维”之前首先是“感性”的生命存在,是属于自然界的感性动物,是感性存在物,我们应从感性出发来理解人和人的实践,不能将具体的人和现实的“实践”片面化。费尔巴哈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适应与被适应的“直观”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好像两个相爱的人一样,是感性直观的抽象事物,只有建立在直观基础上,才构成完整的“现实的人”[2]。费尔巴哈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
马克思从历史角度运用思辨方式分析了一部分以实践思维为基础的基本规律问题,这种实践思维方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所体现,但还不能用以分析所有的相关规律问题,也未能系统化。后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融合了以往的历史思维和思辨实践思维方式,对费尔巴哈以及一切旧哲学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批判,建立了比较完整、科学的实践观,并形成了系统的实践思维方式,即从实践理解一切相关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超越先前的一切旧哲学的关键所在。例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将人的本性当作“阶级”的旧唯物论,强调人的本质是社会性。在马克思看来,“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马克思认为,我们不能使用抽象的东西去规定具体的人,而应通过研究现实中人的具体实践活动和所拥有的物质生活条件去揭示人的本质;人是现实中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类始终具有社会实践性,应该从历史实践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的社会生活和人类。“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5]。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由旧哲学的“解释世界”转向“改变世界”,从实践的角度改变了以往哲学对世界的看法,将世界理解为通过主体实践行为的不断生成与改变。主体如何实施目标主要受三方面制约:主体愿意做什么或者打算做什么、他们能做什么以及将能力转化为行动的途径。这些行动包括信念的修正和信念的更新、决策的制定和各种场景的设计以及通过辩论解决批评意见,等等。也就是说,实践思维方式包含三个阶段:首先判断当下形势“是如何”,其次确立未来“应如何”,最后制定当下“如何做”的行动方案。这种逻辑既揭示了事物的内在主体与外在客体之间的关系,又揭示了事物本身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使哲学在人的现实生活中找到立足点,使人们很容易掌握事物与世界之间的本质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的逻辑转向就是在探索如何解决“应有”与“现有”之间的逻辑关系过程中实现的。马克思的哲学立场依次经历了“自我意识”“人民理性”“现实的人”“对象性活动”“实践”等阶段,在每个阶段中他在面临无法解释的现实问题时,都会“更新”原有的理论,使其理论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从而成功地形成了具有马克思主义特色的实践思维方式[7],这是一种诉诸现实的、感性的、批判的思维方式。
马克思在实践思维中,将实践中的基础项、规定项、中介项等进行融合,从而使其思维合乎实践。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蕴含了如下基本规律。
在哲学史上,巴门尼德提出过“思维”与“存在”,但他仅限于在本体论层面讨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而且没有具体探讨其同一的过程。黑格尔是第一次系统地探讨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他认为,思维是存在的本质,思维是存在于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精神,即“绝对理念”,一切存在的事物只是思维的异化物;思维与存在不是绝对的同一,而是辩证的对立统一;思维是第一性,居于主导地位,存在只不过是被创造的客体,居于从属地位;思维与存在可通过相互作用和转换来实现统一,这是一个曲折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绝对精神”通过逻辑、自然与精神等阶段实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费尔巴哈则将自然中的“人”作为思维与存在同一的基础。与前述哲学家不同的是,马克思在实践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思维与存在同一的观点,他认为实践是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基础,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最终要靠实践,因为思维反映存在、达到与存在的同一性必须通过实践来不断生成、发展,绝对不能脱离实践、脱离人对属人世界存在的改造去理解、把握思维[8]。
马克思认为,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这种对立和统一不能没有实践。它是由人在实践中引起,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为人所把握和理解,否则就会导致没有实际意义的对立和统一。人的实践可导致不同主体、同一主体或不同关系的统一和对立,比如利用实践使得自在世界与属人世界及其存在物形成对立统一。这意味着通过人的实践不仅能使自在世界与属人世界之间建立对立统一关系,而且能使属人世界中一切存在物之间形成对立统一。因此,人们既不能离开实践去谈属人世界即实践存在物的对立,也不能抛开实践去分析其统一[9]。马克思立足实践,解决了旧哲学造成的思维与存在对立问题,强调哲学思维方式要以实践为切入点,严格按照实践的本性和内在规律进行思维,从实践的生成、发展中来实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统一[10]。
马克思认为,实践使得属人世界中的存在物产生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出现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换,即从量变到质变,然后到另一个新的量变的过程。由于实践没有将自在世界中的存在物引入属人世界,故人类还无法认识和把握自在世界中的存在物的质量互变,因而实践思维思考的不是自在存在物,而是实践存在物的质量互变,即由实践引起的实践存在物由量变到质变、质变到量变的相互转化过程。这种由量变到质变、质变到量变的相互转化过程是一种自为的、自觉的质量互变过程,并且只能由人在实践中推动其生成、发展[11]。
黑格尔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否定之否定”概念的人。他用“否定之否定”来反映和描述“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形成的历史”[12]。马克思将黑格尔的这种“否定之否定”形象地表达为“无批判运动的批判形式”,认为它本身就包含矛盾性。马克思认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13]。实践的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从否定到新的肯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由实践引起的属人世界中的实践存在物由肯定到否定,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它是具体科学研究自然本性的否定之否定,而不是自在世界中自在存在物自发的、不自觉的否定之否定。因为自在世界中自在存在物的否定之否定不是属人世界的存在物,人还不能对其进行认识和言说,所以实践思维不思考自在世界中自在存在物的否定之否定发展,它思考的是属人世界中实践存在物的否定之否定。诸如人类哲学思维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否定之否定,人类生产方式发展的否定之否定,人的劳动、人的本质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等等。这些均不能脱离实践去理解和把握,都必须从实践思维去理解和把握[14]。
黑格尔最早提出“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他认为,概念范畴的逻辑体系包含于绝对理念之中,在自然界之先,历史发展是逻辑理念的显现,因此可采用先验的逻辑次序去剪裁历史[15]。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对逻辑学概念进行了初步界定,将逻辑必然性注入“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从而提出“历史与逻辑的相一致”。在黑格尔看来,逻辑的运动和发展是实现“历史目的”的主要途径[16]。马克思认为,重要的不是“历史与逻辑的相一致”,而是“逻辑与历史的相一致”,“历史”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始终占据更重要的位置[17]。由于现实世界中的一切历史都是通过实践活动生成、发展而来的,都是人类不断地改变自己和社会环境的结果,因此,现实和历史是统一的。现实与历史的统一不是抽象的,而是在实践中的统一。实践逻辑的哲学思维应以人类实践活动历史的开始为出发点[18],只有现实的实践活动所创造出来的历史才是真实的历史,因此只有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才是实现历史目的的主要手段。正是由于现实和历史须在实践中统一,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才不同于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维方式。对于实践思维来说,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起始点应是实践思维的出发点。实践思维的运动过程应是对实践活动历史过程的反思性把握和反映,并且须同实践的历史过程大致相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实践思维揭示了运动的一般历史规律,即“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19]。历史规律只有依靠现实规律才能实现其价值,而现实规律只有与历史规律作比较才能不断完善。人的实践过程的历史实际上就是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现实历史,包括改造人的主观世界、思维方式等。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社会历史规律及其内涵,也才能更好地掌握社会规律的特殊性。
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运用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开展实际工作,如运用缜密的战略思维、严密的辩证思维、独特的创新思维、清晰的底线思维、理性的历史思维等科学思维,分析中国问题、阐释中国实践、解读中国道路[20]。
战略思维是指思维主体对客观事物的全局、长远以及根本性问题的谋划,多指决策者对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谋划,对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作出准确判断,善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理性思维过程。战略思维的核心在于把握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趋势,这就要求决策者深谋远虑,具有战略眼光和洞察能力[21]。一般来说,客体的存在空间决定主体的思维空间;但对具体的思维主体来说,其思维空间并不一定就是客体存在空间的真实反映,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离差”或矛盾性。战略思维就在于尽可能地消除这种“离差”或矛盾性,使二者实现统一[22]。
马克思强调实践是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基础,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最终要靠实践。战略思维功能的发挥,并不是单纯的主观意识活动,必须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强化战略思维,善于从全局角度、以长远眼光看问题,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和方向。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战略思维,精心谋篇布局,制定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进入新时代,面对国际局势风云变幻的不确定性、境外敌对势力的战略遏制和反华宣传,面对国内十分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不断涌现的各种思潮和观点等错综复杂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强大的战略定力,放眼世界,放眼未来,也放眼当前,放眼一切方面,从而观大势、谋大事,把握工作主动权。
所谓辩证思维,就是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注重透过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其实质和核心是运用矛盾分析法,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事物。坚持辩证思维和矛盾法则,一要从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二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敏于发现问题,还要敢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2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同时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并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24]。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既指出我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很多方面进入了世界前列,新时代的生产力不存在总体落后的问题,又指出我国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生产力水平和布局还不均衡,发展水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由此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准确判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运用辩证思维分析了如何推进党的建设问题,既指出党内存在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提出党面临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大危险,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从严治党;又强调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解决党内最突出的问题。新时代背景下,运用辩证思维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矛盾与问题,对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践的否定之否定强调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但是,新事物的产生不是对旧事物的全盘否定或抛弃,而是在批判地继承旧事物中一切积极、有益因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实质上就是一种继承优点抛弃缺点的自我完善过程。
创新是对既有理论、实践的突破,要创新就要有批判和发展。创新推动着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创新思维的本质是创新和发展,强调不墨守成规,在求新、求变中创造性地运用新理念、新方法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它侧重于在认识和实践中根据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敢于突破限制事物发展的各种思想束缚和制度障碍,以新的理念思路、新的举措行动取得新的成效和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中国的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方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呼唤并催生新思想,新思想指导并引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而且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紧密结合新的实践要求,既从宏观上擘画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又从微观上对实现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进行周密部署,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25]。面对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的创新思维,针对现实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概念和新发展理念,提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等。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没有先例可循,只有强化创新意识、运用创新思维,才能找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路径[26]。
从真理的尺度看,底线是质变与量变的临界点,是事物发生质变的度的临界点。底线是底线思维的核心内容,但两者并不等同,底线思维是预设底线和红线,是防范和应对最坏结果发生的基于哲学方法论的一整套科学思维方法。底线思维蕴含着丰富的质量互变规律。事物包括质、量、度三方面的规定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指事物的规模、程度以及速度等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度的两端叫关节点,量的变化一旦突破关节点(底线),事物的性质就发生改变,此物就转化为他物。守住底线,把危险和危机控制在可以掌控的范围内,其目标在于推动矛盾向其对立面转化,达到最好的结果。只有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预测可能出现的“最坏”后果并作出预警,才能做到沉着冷静、遇事不慌,才能管控潜在风险、趋利避害[27]。
进入新时代,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际关系结构性矛盾加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多次强调人民要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努力追求最大的战略利益。在改革方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条底线,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依法治国方面,强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强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外交战略方面,强调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28]。我们只有始终运用和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才能有效化解风险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恩格斯曾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29]。主观的逻辑与客观的历史并不等同,逻辑反映历史,是删除了历史发展的各种细枝末节和偶然因素,仅对历史进行总结和概括,用纯粹的理论形态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理论逻辑的变化是客观历史在理论思维上的具体体现,逻辑反映历史这种“经过修正”的东西,不是违背历史,而是以严密的逻辑、前后一贯的形式反映历史[30]。比如,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显著提高,社会物质得到极大丰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逻辑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最初的改革试点到现在的全面深化改革,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共同富裕,从两手都要抓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先后产生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成果。逻辑的分析以历史发展为基础,历史的描述以逻辑联系为依据。历史思维侧重于对事物的历史形成及发展进程进行梳理和总结,进而全面准确地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未来发展趋势。历史思维是一种发展思维,要求我们以史为鉴、鉴往知来,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和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智慧和经验中具有丰富的历史思维,这一历史思维的鲜明特点就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3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如果忽视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不顾历史实际和历史情况的变化,而只知拘执于某些理论家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纲领,遵循经典作家和经典著作中的某些经典语录,这将会导致实际工作中的巨大失误[32]。习近平总书记运用历史思维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认为我们党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把握历史大势,正确处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善于抓住和用好各种历史机遇;强调要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33]。党的百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历史资源、历史经验,迫切需要我们坚持唯物史观,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规律,从逻辑的高度,理解过去,洞悉未来,把历史、现实、未来贯通起来,对一些重大的现实问题作出深刻的历史比较和透彻的历史分析[34]。
依据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则,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历史思维都是有机联系的,学习运用这些科学思维方法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也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想,提升思维品质和创新能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实践过程中,运用缜密的战略思维、严密的辩证思维、独特的创新思维、清晰的底线思维、理性的历史思维等科学思维方法分析中国问题、阐释中国实践、解读中国道路,实质上就是坚持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并且在实践中对其进行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