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合
行政检察即依法监督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法院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贯穿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既有结果监督,又有程序监督;一方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检察监督的直接对象是法院、行政机关,采写行政检察案件如果把握不好,很容易产生舆情,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报道行政检察案件要讲究灵活性,注意把握报道的角度和尺度。
近年来,我在采写行政检察案件中,注重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从不同方面用力,做到共识案件大胆写、敏感案件慎重写、重大案件巧妙写,在《检察日报》上发表了《为了54户农民兄弟的妥善安置》《一场“强拆”变“自拆”的嬗变》《赔偿款由1万元增加到92万元》等多篇深度报道,收到良好反响。
共识案件主要是各方共同努力、追求多赢共赢效果的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当地党委、政府要求严厉查办,群众要求办理的呼声高涨,法院、行政机关等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各方达成共识。这类行政检察案件就应该放心大胆地采写。
在日常采访中,我深深地感受到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的劳累与辛酸。办理这类行政检察案件,不知到现场调查核实多少次,不知与法院、行政机关等沟通协调多少次,品味千辛万苦后,最终才使得案件成功办结。
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中,为了精准查清事实,为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有时需要聘请专家、权威人士等第三者参与评估,有时需要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在确凿的事实面前,真正让当事人认清罪过。
在一起行政检察案件中,当事人在农田里盖起了大别墅,法院强制执行依然无法拆除。当事人还擅自将果园变成养殖场,村民与镇政府对簿公堂无下文,造成村民的强烈不满,导致镇政府头疼不已。垃圾暂存点违法占压耕地,长达十年无人问津,一提起来,当地百姓义愤填膺。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一系列侵害耕地的行为被叫停,几十亩耕地全部恢复了种植条件。像这样的案子激起公愤、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大胆采写,人们都会由衷点赞。
所谓敏感的行政检察案件,就是当地党委、政府认为这样的案件容易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形象或是给当地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等带来不利因素,或是法院认为这样的案子宣传出去让自己“难堪”,或是当事人很不情愿将这样丢人出丑的事曝光出去。
我到基层检察院采访,一些基层检察院对行政检察敏感案件不乐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想能不能找到一个可以宣传的结合点。在和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干警座谈时,我经常对他们说,原则必须坚持,这是底线,不能触碰、更不能逾越。但是,在坚持原则、确保不出舆情和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可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提前做好预判,经过精准分析、反复研判后确定能写再动笔。写作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刺激起各方敏感的神经,委婉地道出相关事实。
在采写一起行政争议案件时,通讯员发来的稿件直言不讳地将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过错描述了出来。我意识到,这样写极易引起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不满。于是,我和办案人再三斟酌,回避了一些有刺激性的敏感字眼,而且将事件前因后果都讲清楚说明白,稿子发出来后没有产生遗患。
重大案件是在当地引起高度重视的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必须注意一些细节的处理,比如,当事人的姓名用化名,单位的名称尽量不透露。一些图片也需要小心选择和处理,有当事人的要打马赛克,有检察院、案发单位名称的也不要显示出来。
对重大案件的采写要注意用巧劲,做到轻轻重重,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一是办案招数放开写。办理重大案件需要办案检察官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有的案件涉及人员多、案值高,有的案件属于新型犯罪,办案检察官办理重大案件的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对于办案检察官在办理重大案件过程中,面对困难和问题,是如何克服的,对于疑点、难点是如何攻破的,检察官的所思、所想、所为,就应该浓墨重彩地去写,淋漓展示检察官的敬业奉献、求真务实和钻研创新精神。
二是犯罪细节简略写。每一起重大案件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很大损失。涉及重大案件的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前都是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不可告人的勾当,因此,其犯罪手段非常隐蔽、毒辣。如果将犯罪手段细致地描述出来,会让社会上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借鉴效仿。因此,对重大案件的犯罪手段和细节,就应该轻描淡写地简略写,不给社会上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是预防举措贴案写。办理重大案件不仅仅是办对,更重要的是要办好,通过办理一案教育一片,防患于未然。办案检察官通过办理重大案件,查找出了发案原因,是如何现场剖析、现场教育当事单位、当事人的,是如何指导涉案单位制定预防举措的,是如何帮助涉案单位抓好预防工作落实的,对办案检察官跳出“就案办案”的狭小圈地、为企业安全负责、为社会治理负责的这些做法,以及贴近案情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多角度全方位预防的举动,就要细致真实地体现出来,为检察官的“未雨绸缪,预防在先”的检察担当摇旗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