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博,胡誉丹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16;2.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后,内外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经济下行的压力逐步增加。一方面,我国经济呈现非持续性增长,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和社会矛盾加剧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另一方面,反全球化的暗流不断涌动,国际贸易条件日趋恶劣。因此,如何保持稳定消费,充分发挥内部消费潜能,成为我国经济稳步发展的重中之重[1]。
尽管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加强,但与总体发展水平相比,我国消费结构仍存在较大升级空间。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增长缓慢、消费不足等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一大难题。因此,推动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是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稳步增长的关键措施,是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2]。
根据第四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3.09 亿人,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55.9%。互联网正逐渐渗透到农村地区,改变着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与生活面貌[3]。随着新移动通信技术的成熟和普及,颠覆了传统经济形态下的消费理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革命性和全局性影响。在互联网商业快速发展的浪潮下,互联网商业平台为农村居民消费提供了更便捷的消费方式,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提出,互联网将成为带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一个重要引擎。在这样的环境下,探究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效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4]。
文章借鉴孙巍(2015)和贺达(2018)的研究,选取家庭消费结构为被解释变量。家庭消费结构包括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享乐型消费。参考陈建宝(2013)和罗能生(2017)对消费的具体分类,将种植业、食品、衣着、居住和交通通信消费归为生存型消费;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消费归为发展型消费;将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消费和其他商品消费归为享乐型消费。
结合已有文献及相关政策,发现互联网的发展和使用等指标促进居民家庭消费结构升级[5]。张永丽和李青原(2021)指出,是否使用手机或电脑上网可以作为互联网使用情况的代理变量。
参考相关研究,发现农户的个体、家庭和地区变量会对农户消费结构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个人层面选择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工作状况4 个指标,在家庭层面选择家庭总收入和家庭规模。
汤才坤(2018)[6]考虑到不同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根据国家统计局分类,选择所在省份是否为东、中、西和东北地区4 个指标。
各变量指标描述性统计见表1。
由表1 可知,一是主要变量。在符合条件的样本中存在68%的农村居民使用过互联网;在消费结构中,生存型消费额度远高于发展型和享乐型,其中发展型均值最低,为4 039.48 元。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居民以生存型消费为主,然后较注重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二是个体特征变量。样本平均年龄为49 岁,有55%是男性,其中82%拥有工作,受教育程度集中在小学和初中之间。三是家庭特征变量和地域背景。家庭总收入均值为46 961.69 元;家庭样本中平均每户有4 口人;从地区分布来看,4 个地区家庭样本量分布较为平均。
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
由表2 可知,一是主要变量。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对发展类消费促进作用远大于生存类和享乐类,可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不仅可以拓宽人们的消费渠道,更有利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7-8]。二是个体特征变量。有工作对生存型和发展型消费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对享乐型消费有较强抑制作用;年龄对生存和发展类消费具有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随着年龄增长,其收入水平和消费欲望逐渐下降,且储蓄意识加强;男性重视生存类消费,而女性更重视发展类消费,说明男女消费观念存在一定差异;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增加,人们的消费观念逐渐转变,愈发重视对享乐部分的消费支出[9-10]。三是家庭特征变量。家庭总收入以及家庭规模与3 类消费正相关,对发展型消费促进作用最强;当家庭人口数量增加,消费也会随之增加,会增加更多发展型消费。
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样本描述性统计见表3。由表3 可知,一是主要变量。4 个地区使用过互联网的居民占比及3 类消费额度相差不大,其中西部地区有较多居民使用互联网;东部地区生存型和享乐型消费最多,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物质水平及居民生活水平较高。二是个体特征变量。对于年龄、性别和工作状况,4 个地区均值大致相同;东部受教育程度高于其他地区,这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教育方面的建设比西部完善。
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回归分析结果
由表4 可知,互联网使用对3 类消费在4 个地区均有积极促进作用。互联网使用对发展型消费的整体促进作用最强,说明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正在升级。在4 个地区中互联网对生存型消费的促进作用依次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由此可见,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东部地区3 类消费促进作用都高于其他3 个地区,其原因可能是东部地区为我国经济核心,第二、第三产业发达,互联网普及程度高,且信息资源、信息化人才等都优于其他地区,然后是中部地区促进作用较强,也印证我国正从沿海先行到内陆优先的发展趋势。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相差不大,可能由于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老年人占比较高,对互联网接受能力较弱。新常态下,增加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民收入,优化消费结构对改善西部地区农村消费市场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11-12]。
文章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如下。一是使用互联网情况给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带来显著影响,且对发展型消费作用最为显著,证明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消费过渡,不断完成消费结构升级。二是由于地区发展不均衡及各地居民对互联网使用的能力差异,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村居民家庭消费结构被互联网带动的效果一般,东部地区最为显著。三是收入增加可以促进居民进行更多的发展型与享乐型消费,工作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规模等因素也对居民消费结构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根据以上研究结果,得出以下政策启示。一是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新型的消费基础设施如5G 网络、物联网等能极大地推动国内市场建设,提升国内商品流通效率。二是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升级更新网络通信技术,提升农村互联网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农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相应的配套建设;各地政府应加大对交通道路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快递物流效率,增强消费便捷性。三是西部和东北地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较差,在推进互联网覆盖的基础上,资源要向西部地区倾斜,着力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重点支持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户通过网络技术发展现代农业,并将其逐渐融入到“互联网+农业”的产业链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农户家庭消费提供便利,弥合区域数字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