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资产处
重庆
2017年,建立了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按规定程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庆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在市人大财经委指导和各相关部门支持下,五年努力,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加快,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和监督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纵横协调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全市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资产专项报告,加强与市国资、规自、发改等部门“横向协作”和区县“纵向联动”,定期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报告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每年初向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印发通知,布置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按照市人大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和审议重点,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供所在行业国有资产现状和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审核国有资产报告报表数据。建立行政事业性资产年报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部门决算、企业决算报告的数据对比审核机制,确保同口径数据一致。二是统筹抓好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科学处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关系,确保报告间数据钩稽关系相互匹配、管理情况相互衔接。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做实报告基础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开展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研究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路径,完整准确反映政府各类资产家底。
一是逐步扩大国有资产报告范围。坚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区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不同情况,将交通、水利、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境外投资形成的企业国有资产等逐步纳入报告范围。二是推进完善国有资产报表和指标体系。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特点,从价值和实物等方面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和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实现报告数据更加丰富翔实、管理情况可量化考核。
一是切实抓好审议意见落地。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整改机制,代市政府细化分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对部门落实情况一盯到底,并及时向市人大财经委反馈进度,把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有效转化为提升部门管理水平的举措。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扩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知晓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社会舆情反映积极良好。三是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改革相结合,加快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资产管理质量和精细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