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玲
当前,科技的迅猛发展不断推动着经济、社会运行,给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着科技支撑。但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科技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及潜在的负效应也使其成为不可忽视的风险源。因此,面临越来越多难以预测的公共危机,如何规避科技风险,制定科学审慎、及时适度的科技决策,成为政府有效治理公共危机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研究了科技风险决策,但不难发现,研究大多是在某一时代背景下,站在科技风险内容角度或将决策主体割裂开来,缺乏在具体事件中分析多元主体如何协同决策的研究。孙壮珍(2018)提出社会媒体造成的风险沟通异化、知识社会产生的多种交叉冲突的价值观、后常规科学的出现等成为科技风险决策者面临的时代挑战;文九,黄艺雅(2017)认为网络时代下,大众传媒成为风险建构与定义的重要平台,是公众参与风险决策过程的契入点。笔者以早期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决策线索为研究对象,分析何种因素导致决策未能充分发挥科技的正面作用,以期构建一个科技群体,决策群体及公众动态协调的科技风险决策机制,为高效应对公共危机助绵薄之力。
以往在危机爆发之前,总会呈现一些征兆,敏锐的管理者往往能够提前感知风险,将危机扼杀在摇篮之中,但当代社会的主导风险已从自然风险逐步演变成人为不确定性风险,决策对象变成不确定性更高,具有更大科学争议性的问题,需要从更长的风险链条出发建立决策组织,确立决策标准,评估不同决策方案的收益与风险,选择最佳方案并付诸实施。一些传统观点认为,科技只是风险决策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众多因素之一,应该将公共利益的维护即社会、经济的稳定放在风险决策的第一位,防止科技滥用,显然不符合科技地位迅速上升的当代社会风险管理要求;另外一些学者认识到科技群体对风险的精准判断在公共政策决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强调将科技因素优先纳入考虑主导决策。笔者认为,单纯地强调公共利益或科技任何一方主导政策制定都不符合时代需要。
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令我们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时代背景下,要恰当进行科技风险评价与决策,就应该明确政府、科技专家、公众在与科技风险相关的公共决策中的不同作用。首先,政府在政策制定中占主导地位,政府官员应认识到科技风险的不确定性、不可逆性等特征,当科技专家出现分歧时,应根据具体情境作出决断,重视公众风险承受者的角色,将其引入科技风险决策程序,追求民主化;其次,认识到科技专家知识的有限性,风险常常是复杂的、不确定的且涉及范围广,有些不属于科技专家专业知识范围,科技专家对它们的认识是有限的甚至是错误的;另外,公众参与科技风险决策是必要的,他们直接承担科技风险,更能从实际出发思考科技决策的后果,监督科技专家和政府,维护社会利益。新冠疫情是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其上升为公共危机前,风险决策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建立了怎样的决策流程?对科技风险是如何评价并做出决策的?在面对类似的突发事件时,科技群体、决策群体、公众应建立怎样的科技风险决策机制实现从根源上治理危机?
1.决策群体存在科技风险认知偏差。首先,维护公共利益始终是决策群体追求的最重要目标,即使是面对具有深度不确定性的疫情,决策群体仍然在科技群体对风险认知不清,没有明确结论情况下,选择提供一个安定的环境;其次,决策群体没有正确评估科技会带来的收益与风险,在依靠专家研究病毒、研判风险的同时也要考虑其知识的局限性,一旦研判错误,付出的代价将巨大,疫情放控期间,选择性吸纳与自己目标相一致的研究结论采取行动,忽视风险扩散程度,没有利用搜索引擎大数据,科技预警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最后需要提及的是,决策群体内部链条过长,导致决策的时效性低,尤其是直接接触疫情的地方政府在对疫情有了更明确认知的情况下仍要层层上报,得到指示才做出决策部署,在风险扩散速度如此之快的情况下,防控的最佳窗口期难免错过。
2.科技群体参与决策缺乏独立性与多元性。科技群体对于风险的评估是基于研究发现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在非常规决策中,风险评估往往需要更强的争议才利于认识到“未知事物”的全貌。决策过程中,不同的科技群体虽然存在争论,但未能引起重视。决策群体没有批判性地考查存有争议的科技知识,其他群体对决策影响效度低。
3.科技群体与决策群体互动的制度化水平与透明度低。虽然能迅速投入到疫情防控决策中,但临时色彩浓厚,缺乏可持续参与的制度保障,是情景倒逼的结果,职能更侧重于事中处置与事后应对,不利于危机爆发前做出准确判断;另外,疫情初露端倪时,科技群体发现其存在并报送决策群体,决策群体虽然公布病例信息,发布确诊标准等,但是与科技群体的互动过程,分歧有哪些,对外发布的共识是怎样形成的,依据是什么等信息缺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知识优势的发挥。
1.完善决策机构内部的风险决策体系。首先,决策群体应正确评价科技能够带来的收益与风险,改变无论常态非常态决策时都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目标放在第一位的思维定式,尊重科技群体内部的不同意见,结合具体情境做出决策。大数据时代应挖掘海量数据,主动定期监测评估风险,形成风险感知辅助系统,为决策群体从源头上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其次,应创建多部门大数据应急协同平台,政府主导,科研机构、公民等积极参与,媒体舆论积极引导,实现信息及时共享,协同治理;另外,在风险高度不确定情况下,基于预防原则调整决策基础,采取行动;最后,及时处理风险要求决策群体尤其是地方政府拥有充分的权力能够以最快速度进行决策部署,列出事权责任清单。
2.推进科技群体参与风险决策机制制度化。要加快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风险决策机制,推动重大科技决策制度化,建设高水平智库并且注重专家结构多元化,研究领域、专业分工不同更有利于全面认知风险;立法保障科技群体的独立地位,赋予科技群体参与风险决策的权力;科技群体内部制定共同价值规范,科技工作者应保持价值中立;此外,要把维护公众个人的信息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表,必须立法明确哪些情况下政府或其他机构能够调用公众的隐私信息,尤其医疗大数据更是要从国家战略高度给予保护。
3.构建公众风险沟通及参与决策机制。公众是风险的最大承受群体,忽视公众的心理因素与实际考虑容易导致信任危机,无论是科技群体还是决策群体都应该学会在修正环境中决策,正视公众理性不信任的积极功效。决策群体应根据公众所需主动进行信息公开,除了公共危机本身相关信息、应急预案及相关领域如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还可以利用网络新媒体技术把与科技群体对风险认知的交流过程,分歧、共识、疑问、专业科普知识等都应该向公众交代清楚,一方面能够缓解公众焦虑,降低沟通成本,减少决策执行阻力,另一方面听取外行专业人士的建议可以避免决策狭隘化,也可以及时回应公众提供的替代性建议;公众也应该提升自己参与风险决策的素养与能力,理性对待复杂风险下不断修正的决策,认识到科技专家知识的局限性,辨别科技风险,更好地监督科技群体与决策群体。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科技化的风险社会,科技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的同时也内蕴着潜在的、难以承担的风险。通过分析早期新冠疫情防控的科技风险决策过程,可以看出在高度不确定的风险面前,由于决策群体未能正确认知科技风险、科技群体的研判失误等延误了危机治理时机。这就要求决策群体加强内部风险决策体系,在面对类似的公共危机时,重新审视科技的合理性限度,尽可能避免科技风险的发生,科技群体也要制定合理的价值规范,提供更加准确的决策建议,利用当代技术提高决策互动的透明度,以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及参与决策作用,建构三者动态协调的科技风险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