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亚京(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比较成熟,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者地位也相对稳定,在许多行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财政税收制度的调整改革,是新的时代背景下保障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不二之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保证了中小企业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使中小企业能够拥有自主创新、扩大生产的机会,对中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在这种情况下,对本课题进行深入研究是保证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稳定推进的必然选择。
相比于传统的财政税收制度,新的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十分明显的积极影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企业的经营生产等提供有力支持,比如财政部2022年第15号公告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就是利好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反映着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视和关注,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使之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拥有更加稳定的资金基础,从而进一步获得更多的资金收益[1]。根据中小企业在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后的经营表现来看,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和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财政税收方面做出的贡献并不十分突出,然而政府部门高瞻远瞩、放眼长远,充分认识到了在当前国际经济社会模式下,中小企业正在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主推力量,其所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通过各种手段为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以期能够在促进中小企业经营规模扩展、竞争能力增加的基础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新的发展。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正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项举措,在提出并落实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以后,中小企业将会更加稳定且有效地渡过初创期的难关,进而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巨大的助力。第二,医疗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的今天,我国的人均寿命不断提升,再加上生育率的降低,共同导致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年轻的劳动力出现缺口,但同时刚毕业的大学生又因为就业竞争而无法顺利进入职场,而中小企业正好能够解决就业岗位比较少的问题,每一个中小企业都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从而保证愿意就业的毕业生的就业率,缓解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压力。通过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提供扶持帮助,能够让中小企业更加稳定地生存和发展,从而使之形成更多就业岗位,确保人们都能有参与社会劳动的机会,在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2]。第三,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企业竞争模式已经不再具有合理性,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想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想要实现长远发展目标,都必须要真正认识到创新发展的重要性,以创新为主要措施,坚持探索创新尝试,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主要方向,对目前拥有的技术应用、人才管理、资金投入、设备使用等方面进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诸多经营主体当中脱颖而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参与主体。与此同时也必须要看到,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创新资金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足,无论是资金量还是资金投入力度都无法和大型企业相媲美,这导致许多中小企业只能被迫放弃创新。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则让这一问题迎刃而解,通过创新补贴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支持,使每一个拥有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不考虑资金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大与中小企业的合作力度,将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机会向中小企业倾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财政保障。这样一来能够保证中小企业业务稳定性,二来能够为其通过创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支持,可谓是一举两得。第四,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保证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在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下,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成果,解决了传统模式下优质社会发展资源向大型企业过度倾斜的问题,在保证大型企业仍然能够正常发展的基础上,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进步的可能性。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优质资源向大型企业的过度倾斜,导致一部分大型企业失去了竞争意识和创新积极性,给企业自身的发展乃至于整个行业的进步都造成了不利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不断下降,这显然与保证社会长久发展的初衷相背离。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后,一部分优质资源开始倾斜分配给中小企业,缺乏支持的中小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竭尽全力进行创新和发展,并牢牢把握住这一机会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这对于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活力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能让部分大型企业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及时进行调整,这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市场主体发展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第五,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不懈努力,确定了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具体内容,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非常明显,对中小企业长久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帮助。比如,政府部门近年来通过不定期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一系列直接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还在正式落实财政税收制度之前,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审查和研判,确定其拥有发展潜力的情况下才给予后续的支持和帮扶,这对于拥有发展可能性但是没有稳定资金的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是一次巨大的发展机遇。更重要的是,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没有因为中小企业获得一定经济利润而终止,针对起步并不断发展的中小企业,新的财政税收制度仍然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和优惠,保证了中小企业能够完成初始资本积累,进而使之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3]。
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十分可观,真正保证了中小企业能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迎来新发展,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进步。但是也必须要看到,受到发展时间比较短、没有可借鉴的成功案例等问题的影响,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还不够成熟,其中存在的一系列不足之处,影响着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而通过以下几方面措施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则是日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一,政府部门应对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的发展情况、资金需求等进行了解,在过去的税收政策的支持下,调整税率、税收方式等,从而降低中小企业缴纳税款的压力,使之能够顺利进行一系列经营和再生产,比如说有些政府部门已经提升了纳税标准,中小企业的经营收益往往达不到这一纳税标准,这保证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回收率,对企业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第二,要尽快做好纳税方式以及纳税对象的深度改革,对原有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让中小企业的税负问题得到控制,为中小企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7]。
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准则,但是在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过程中,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能及时进行更新,这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调整财政、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情况,以促进中小企业长远发展为出发点,根据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对原有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一来能够保证法律法规的先进性,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二来能够保证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内容的顺利实施,从根本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对财政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调整,能够提升法律法规的细致性和覆盖面,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矫正,使之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实现稳定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另外,以社会经济和中小企业实际状况为出发点制定的法律法规,能够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对中小企业参与竞争有一定的积极作用[4]。
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得经济收益以后向政府部门纳税,是社会再分配的必然过程,税制结构是否科学合理,则决定了企业在纳税后是否能够拥有充足的资金扩大生产、创新技术。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的税制改革始终没有停止,确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给企业招聘、融资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推动企业产业升级改制等方面扮演了不容忽视的重要角色。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税制改革已经惠及诸多行业,特别是建筑行业、服务行业中的中小企业更是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支持,比如抵扣进项税额这一项举措当中就降低了40%的税额,这给中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可能性。除此之外,为了确保中小企业能够在营改增税制中真正获得支持,政府部门还不断探索中小企业发展经营的实际情况,通过对获取专用增值税发票、完善抵扣增值税的程序进行调整,并制定特殊纳税标准等一系列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细致的政策优惠,这对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5]。
受到发展时间比较短的影响,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和规模仍然不够合理,往往存在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这使得珍贵的财政资金得不到有效应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需要尽快优化资金管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能够得到规范化应用,使每一笔资金都能“好钢用在刀刃上”,真正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另外,为确保资金管控万无一失,还需要尽快落实精细化管理模式,对台账进行跟踪调查,保证资金的流向清晰、杜绝不符合规定和法律的问题,在遇到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时,必须要第一时间进行纠正,从而保证资金的利用率。
从目前来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进步,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手段为其提供便利,比如符合有关标准的创新性企业一般只需要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这给不断进行创新尝试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近年来有关于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越来越大,很多中小企业都在这样的背景下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支持,但是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发展规模、行业特点等,在税收优惠过程中所得到的优惠力度比较小[8]。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继续对现有的优惠政策以及评估标准进行调整,对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大、回报率低的中小企业进行针对性税收优惠,保证中小企业的创新热情,提升中小企业起步阶段的发展质量。
在政府部门的不断努力下,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越来越成熟,能够覆盖绝大部分企业,然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新兴行业和新兴企业大量出现,过去的财政税收制度显然已经不再具有普适性,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考虑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调整财政税收制度的内容和方向,保证制度的针对性。需要根据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税费问题,调整现有的税费缴纳标准和缴纳程序,找出最典型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对新兴企业和新兴行业进行了解,对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和中小企业进行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方面的引导和资金上的支持,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加便利、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
财政税收制度是否合理,决定了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情况乃至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在党和政府的不断努力下,我国财政税收制度越来越成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顺利完成了历史任务。而随着中小企业和各种新兴行业的发展,传统的财政税收制度已经不再具有合理性,难以保证中小企业的顺利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明显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要对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有力手段进行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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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地税又分为: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个人偶然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主要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是税收职能本质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说,税收具有以下几种重要的基本职能:组织财政:税收是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集中一部分剩余产品(不论货币形式或者是实物形式)的一种分配形式。组织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原生的最基本职能。调节经济: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必然会改变社会各集团及其成员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有的份额,减少了他们可支配的收入,但是这种减少不是均等的,这种利益得失将影响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能力和行为,进而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影响。政府正好利用这种影响,有目的地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引导,从而合理调整社会经济结构。监督经济:国家在征收取得收入过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细致的税务管理基础上,具体掌握税源,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并同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进行斗争,从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方向,维护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