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结合发展探究
——以闽南“非遗”舞蹈为例

2022-02-06 07:34:36王莎莉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闽南非遗美育

王莎莉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体育与艺术系,福建 厦门,361021)

高校美育工作是我国美育体系推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保证,在国家越来越重视高校美育工作之际,区域传统文化近年来多次提到被运用到高校美育工作中去。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其明确指出,“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1]。我国高校当前所倡导的美育,其实质是一种多元化教育,即对大学生实施美学教育、艺术教育、审美教育和人格教育。区域传统文化指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具有强烈区域性、民族性特征的传统文化形式,其内容包含区域舞蹈、区域戏曲、区域文学、区域音乐、区域民间故事等。将区域传统文化引入到高校美育活动中去发展和传播,是促进高校美育工作有效开展的特色项目之一。基于此,本研究以闽南“非遗”舞蹈为例,对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结合发展的内在联系、现实需要和方法路径展开深入探讨。

一、文献综述

“非遗”舞蹈的形成和发展受区域文化和风俗的影响,具有独特的地域风貌和民俗价值。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遗”舞蹈的保护和发展受到巨大的冲击,广大舞蹈工作者为进一步保护传承“非遗”舞蹈,促使民间传统舞蹈在校园场域中获得“新生”,纷纷提出学术建议并形成学术成果。这些成果依据不同的研究视角及研究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非遗”舞蹈在高校教学实践应用方面的相关研究

此类研究成果对“非遗”舞蹈进校园的具体实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让“非遗”舞蹈在教育教学领域的进一步普及变得有章可循。江东[2]策划和组织了10所院校在“非遗”舞蹈进校园中的实践应用,呼吁高校使用本地区的“非遗”舞蹈作为传统舞蹈教学的资源,让高校舞蹈教学具备区域特色和创意特色;赵玉薇[3]通过对15个省份中的19所高校“非遗”舞蹈教学现状进行探究,总结出“非遗”舞蹈教学所需要的多种实践路径,如举办专家艺人讲座、开展田野调查活动、传习专业组合技巧等;娄杨、张旭东[4]以“非遗”民间舞在高校舞蹈教学实践中的现状为主要研究内容,强调其在地方高校教学改革应用方面的重要作用与可行路径。

(二)“非遗”舞蹈在高校教育保护发展方面的相关研究

这类成果是民间传统舞蹈保护传承的分支研究,学界在讨论“非遗”舞蹈保护具体措施的问题时总离不开“校园”这一场域,并逐渐形成一些成果。金秋[5]认为,将“非遗”舞蹈纳入高校舞蹈教育体系中去保护与发展,不仅可以保护、传承和传播优秀传统文化,还能够实现高校舞蹈教育的“多元一体化”发展;仝妍[6]认为高校舞蹈教育能够履行好“非遗”舞蹈文化传承的职能,对高校舞蹈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路明[7]从艺术人类学的研究视角出发,对“非遗”舞蹈在六盘水师范学院的保护发展进行梳理,并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师资队伍、艺术展演等方面探索“非遗”舞蹈在贵州地方高校保护发展的传承路径。

(三)区域性“非遗”舞蹈在高校传承发展方面的相关研究

此类研究对区域性“非遗”舞蹈的保护传承以及地方高校的学科建设或美育教育等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对民间舞蹈进入本地教育体系提出了有效可行的建议。李永明、刘璐[8]以区域性“非遗”舞蹈“翼城花鼓舞”为主要研究内容,从高校传承发展的视角出发,探索其在高校艺术教育中的传承发展路径;徐荣[9]以区域性“非遗”舞蹈“辽南金州龙舞”在高校的传承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从开展民俗艺术活动、发展民俗舞蹈赛事等方面提出金州龙舞在高校传承的方法路径;刘荔[10]以区域性“非遗”舞蹈“四筒鼓舞”为主要研究内容,探究其在高校传承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审美价值和健身娱乐价值,并提出从技艺到文化、从传统生活到当代生活、从训练型到素养型的“非遗”舞蹈进校园的实践工作反思。

尽管学术界对“非遗”舞蹈在高校的实践应用和保护有诸多研究,也对区域性“非遗”舞蹈在高校传承发展进行研究,但是针对闽南地区“非遗”舞蹈的研究却较少,只有少数文章对闽南地区的拍胸舞、彩球舞、跳鼓舞等“非遗”舞蹈进中小学传承展开研究。本研究在厘清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内在联系的基础上,分析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结合发展的现实需要,探讨闽南地区“非遗”舞蹈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的融合路径。

二、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的内在联系

(一)内在基础相同

在西方传统教育中,美育依靠宗教途径才能完成人的精神从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引导。我国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却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理念,他认为美育的实现需要以“美的对象”为外在条件,以“美的内在”为审美内容,进而以感情激发、精神陶冶的方式,使人自觉做出道德的行为、培养高尚的人格修养等[11]。蔡元培先生的美育理念为当代高校美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方向,高校美育教育在于培养大学生思想和眼界上的审美能力以及创造美的技能。

受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影响,美育活动在高校的开展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都被赋予民族性与地域性。从这个角度看,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有共同的审美理想,二者的内在审美基础是相同的。中国传统美育思想所包含的人对完整世界的认知、对自我理想信念的实现等都是为了构建更加美好的客观世界,为了促进世界更好地发展,这也是区域传统文化诞生和发展的审美理想。

区域传统文化是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分支,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前闽南区域流行的“非遗”舞蹈文化中,不管是戏曲舞蹈还是祭祀舞蹈,都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一脉相传,均承载了闽南人民重乡崇祖的生活哲学、重义求利的价值观念,以及爱拼敢赢的精神气质[12]。 因此,将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融合发展,可以让大学生“通过现象世界体会到理想世界,并构建出健康的精神世界”[13]。

(二)表现形式类似

美育这一概念最早在18世纪50年代由德国哲学家席勒所提出,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由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从时间上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美育而言是一个比较“年轻”的概念。学术界对其性质的认定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即:无形性、传承性、动态性以及依托性[14]。无形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属性,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固定具体的形态,需要以人为中介,将其展示在世人面前,如果缺少了人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无法传承和延续下去。在美的教育中,美育内容也没有具体的形态,也需要以人为中介才能够将美的内容呈现出来,就如同贺拉斯在《诗艺》中的描述,“文艺的作用是寓教于乐”。由此可见,美育对人的教育过程与其他教育内容有所不同,其目的是放松身心、启迪人心,即美育的表现形式需要以人为中介,借助舞蹈、音乐等艺术形式才能够得以开展。因此,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在外在表现形式上类似,都需要借助人的参与才能够被传播。

在我国传统美的教育活动中,人们比较倾向于使用文学、美术或音乐等形式进行,这些艺术形式蕴含了主流文化观念,但在地域性和民族性的形式表达方面较为欠缺。从这个角度来看,蕴含了地域乡土文化的“非遗”舞蹈更具人性色彩和区域民族价值观,将“非遗”舞蹈融入到高校美育活动中去,二者不仅外在表现形式类似,而且符合美育理念提出的初衷。

(三)发展动力一致

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在发展过程中,都具备不断融合、不断改变的动力属性,究其原因在于两者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存在的意义都需要落实到实践操作层面上。学术界对美育的学科归属有过许多争议,有学者认为美育属于美学范畴,有学者认为属于教育学范畴。随着实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美育是一门交叉学科,其中既蕴含了美学与教育学理论,又涵盖了心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理论,这些交叉理论的指导和渗透,让美育成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而区域传统文化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更具典型性,如果没有实践性的属性,就没有文化内容的传播,也没有传承人的参与,那么区域传统文化就会走向消亡。因此,发展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都需要理论结合实践。

其二,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相结合,即两者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内在发展通道,让学生了解区域传统文化,进而深入到美学的层面对区域传统文化进行追问。“非遗美学”就是在这样的实践动力下诞生的。正如高小康先生所述,“实现这种美学意义层面的非遗保护不再是对传统文化形态的固化,而是意味着对传统文化审美内涵在研究发现和重新体认感知基础上的传承、创新与分享的统一”[15]。在两种实践属性的趋势下,可以看出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的发展动力是一致的,可以成为二者融合发展的基础与方向。

三、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结合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区域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时代需要

区域传统文化是一个地区、一个族群的历史沉淀、文化记忆,对其进行传承保护,不仅可以延续这个区域和族群的历史,还能够保护人们的精神家园。将区域传统文化融入到高校美育活动中去,可以顺应高校美育工作的发展趋势,同时满足区域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时代需要。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许多区域传统文化正面临传承方式单一、生存土壤缺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而其中又以传承人不足的问题最为突出。大学生可以成为区域传统文化的传承主体之一,这样不仅可以发展和壮大传承人队伍,还可以让高素质人才为区域传统文化发展献计献策,使其获得更有潜力的发展空间。

高校有教书育人的职能,更有传承传统文化的现实使命。我国近年来推出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都在强调高校对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实际作用。在国家号召和政策的推动下,许多区域传统文化开始借助美育活动在高校有条不紊地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区域传统文化传承周期长、传播内容窄等局限性。

(二)高校美育活动落实的现实需要

2019年,教育部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高校美育要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大力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16]。由此可见,高校美育活动的落实需要关注多个专业、多个学科、多种艺术门类的渗透。而区域传统文化涉及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文学等多方面艺术形式,将这些区域传统文化所囊括的艺术形式融入到高校美育活动中去发展传承,符合高校美育活动落实的现实需要。

就当前闽南地区高校美育工作的落实情况来看,将区域传统文化融入到高校美育活动中既可以让美育活动增色,还能够让高校美育活动回归艺术教育本真。区域传统文化蕴含了民族文化发展的人文理想,其通过美育活动为大学生提供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追求。因此,区域传统文化是高校美育活动落实的重要资源,其承载着闽南族群所特有的价值观念、精神追求和思维方式,具有闽南族群文化基因。形象生动、富有趣味性的区域传统文化,可以为大学生认识美、理解美和创造美提供方案,并最终推动高校美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高校美育课程建设的发展需要

美育在我国教育中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从西周时期的“六艺”教育,到孔子所提倡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教育理念,再到西汉时期“乐教”思想的成熟,最后到《文心雕龙》《乐论》《文赋》等强调文艺育人功能的宏伟著述的问世,都可以看出我国从古代开始已经注意到美育的社会功能和作用。近代王国维翻译和引入“美育”一词,蔡元培提出“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等,美育才开始作为一个既定的育人内容在教育领域获得进一步发展。从1999年我国首次将美育纳入到教育方针中开始,美育在教育领域的实施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

当前我国高校在艺术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美育通识课程体系,并利用各类校园活动推行美育工作。但在美育课程建设上,许多高校依然存在教学理念落后、教材内容缺失、教学手段单一等问题。以闽南地区的高校为例,至今没有高校明确设置美育这一课程,只是将美育融入到专业课程中,如体育美学、舞蹈美学等。因此,将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相结合发展,也是高校美育专业课程、公共课程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四、闽南“非遗”舞蹈与高校美育活动结合发展的方法路径

(一)文化主管部门与高校美育活动合作,发挥区域传统文化的宣传保护作用

文化主管部门肩负着“非遗”文化保护的基本职能,是宣传保护“非遗”舞蹈的重要机构。文化主管部门可与高校美育活动合作,让“非遗”舞蹈在传播和发展上更具规模性和专业性,发挥区域传统文化的宣传保护作用。

1.提炼闽南“非遗”舞蹈发展内容。文化主管部门要对闽南地区现有的“非遗”舞蹈进行整理和统计,并与闽南地区民间舞艺人、高校舞蹈教师、民间舞理论研究者展开密切合作,提炼出可以在高校传播的“非遗”舞蹈种类,提高闽南“非遗”舞蹈的传播效率和传播价值。当前已经开设《闽南民间舞蹈》《福建民间舞蹈》课程的院校有泉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等。

2.拓展闽南“非遗”舞蹈资金来源。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加大对闽南“非遗”舞蹈的经费投入,建立“非遗”舞蹈专项基金,让“非遗”舞蹈在引入高校美育活动时,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其长期有效地延续。据福建省文旅厅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20年开始福建省(除厦门市)对年满60周岁的“非遗”代表传承人的补助经费由原来的每年3 000元提高到了6 000元。非遗专项资金补助的提高改善了“非遗”传承人的生存状态,有利于“非遗”传承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相关部门还可以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闽南“非遗”舞蹈发展的经费,让“非遗”舞蹈美育活动可以在高校长期传播。

3.组建闽南“非遗”舞蹈展示分会场。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节假日,在高校开办闽南“非遗”舞蹈展示分会场。高校提供场地和人力,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经费补贴和统筹宣传。如2021年厦门市启动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举办了105场非遗展示活动,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闽南“非遗”舞蹈展示提供成熟的传播方案。此外,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节日组织不同种类的演出活动,进一步拓宽受众群体,扩大高校“非遗”舞蹈展示分会场的影响力。

(二)社区与高校美育活动对接,发挥区域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

文化主管部门在发展区域性传统文化时,不妨将部分权力下放给社区,从而有效协调政府部门与高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区域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

1.创新社区牵头的高校美育活动交流形式。社区可以联合木偶剧团推出“闽南‘非遗’舞蹈演出+互动”的活动,让学生能够亲眼目睹闽南“非遗”舞蹈演出和木偶制作+表演的过程;可以联合闽南地区歌舞剧院或者艺术团体,推出“闽南‘非遗’舞蹈指导+提升”的活动,让院团/剧团中的“非遗”舞蹈传承人进入高校为大学生展开指导教学,营造高校美育氛围。

2.集结社区文化管理力量对接高校美育活动。社区可以牵头开展一系列庙会、灯会等区域传统文化活动,这些社区文化活动所需的民间舞蹈演出如拍胸舞、彩球舞等,可以让高校美育活动的组织者来负责。这样不仅可以让大学生走出校园,参加社区的“非遗”舞蹈传播活动,还可以让社区传统文化活动的氛围和仪式感感染大学生,由此提高大学生对闽南“非遗”舞蹈的文化认同,意识到区域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3.借助社区居民活动方案扩大区域传统文化社区推广力度。社区与高校达成共建单位模式,筹建文艺队,社区负责筹建队伍和管理机制,高校负责传统文化如闽南“非遗”舞蹈教学、文艺节目编排等工作。区域传统文化的推广和传播巧妙地契合了高校美育服务于社区和基层文化推广依托高校专业帮扶的生态理念。区域传统文化项目大多诙谐逗乐、贴近生活,如闽南“拍胸舞”中蹲裆步、螃蟹步等动作,形态逼真,简单易学;“打七响”的主要动作为拍击身体胸部、腰部、胯部等部位,拍击时发出的不同声音可使舞蹈者心情愉悦,这些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为社区居民的健康生活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三)高校教学部门与美育活动协作,发挥区域传统文化的课程教学作用

将区域传统文化融入到高校美育工作中去,有三条基本途径,即“美的社会教育、美的自我养育、美的环境化育”。高校美育既需要理论教育,也需要社会实践教育,更需要环境氛围教育。将区域传统文化与高校美育活动相结合,并不是只教授学生一门具体的技艺,而是从理论、实践教育入手构建相关课程,让高校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发挥传统文化课程的教学作用。

1.增设公共课程。高校教学部门在设计和开发课程时,可以在公共课程中增设区域传统文化课程,如闽南“非遗”舞蹈公共选修课中,拍胸舞、彩球舞、跳鼓舞、大鼓凉伞等都可以纳入其中。在增设闽南“非遗”舞蹈公选课时需考虑舞蹈教学内容的普适性和审美性,使非舞蹈专业的学生也可以参与其中,提高大学生对闽南地区“非遗”舞蹈文化的感知力。

2.营造区域传统文化的氛围。高校教学部门在协作美育活动的过程中可以积极开展与校园艺术文化氛围相关的活动,例如闽南“非遗”舞蹈文化节、闽南“非遗”舞蹈文化校园征文活动等。此外,教学部门还可以积极引导大学生做舞蹈文化的践行者,通过闽南“非遗”舞蹈专家讲座、闽南“非遗”舞蹈文化阅读征文、闽南“非遗”舞蹈专题欣赏等活动,让大学生有更多机会认识美、体验美并创造美,进而营造出艺术文化氛围浓郁的校园环境,推进高校美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高校社团与美育活动配合,发挥区域传统文化的创新传播作用

高校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可与美育工作相互配合,在各部门的协作下,实现传统文化多元化传承,并发挥区域传统文化的创新传播作用。

1.以高校网络平台为支持单位举办线上闽南“非遗”舞蹈展播。高校社团可以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微博等配合宣传,举办各类与闽南“非遗”舞蹈文化相关的活动。从近几年福建省高校社团所组织的美育活动来看,大多以音乐比赛为主,舞蹈类只占30%左右,而针对闽南“非遗”舞蹈所开展的展播活动少之又少。高校社团可以通过举办闽南“非遗”舞蹈短视频大赛、闽南“非遗”舞蹈文化线上抢答比赛等,让闽南“非遗”舞蹈美育活动覆盖范围扩展到高校联盟里,让更多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创新闽南“非遗”舞蹈的表现形式和传播形式。

2.以社团为载体通过新媒体方式丰富闽南“非遗”舞蹈活动。高校社团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挖掘出特色区域传统文化,如闽南“拍胸舞”中“小鸡打肋”动作就富有趣味,对于大学生来说更具吸引性。此外,社团各部门的新媒体平台还可以定期组织与区域传统文化内容相关的抽奖点赞、评论和转发活动,提高社团部门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关注度,进而起到传播区域传统文化的作用。

五、结语

正如著名美学家曾繁仁所言:“美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培养可以掌握艺术技能的专业艺术家,而是为培养具有健康审美态度的生活艺术家。”[17]将区域性传统文化活动与高校美育活动相融合,既能够扩大区域传统文化的受众,开拓区域传统文化的保护范围,让更多带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特色的区域传统文化走进大学生的视野,还能够提高高校美育工作的成效,为社会输送更多具有健康生活态度的“生活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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