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中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目前,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还不完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依然存在、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尚未打通、商品要素资源流动不畅等问题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基于此,如何正确认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如何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如何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等成为我们亟待思考的问题。本期特邀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围绕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以期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言献策。
刘勇
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由此引起了各界有识之士的广泛响应和热烈讨论。作为一名从事国家政策咨询研究工作的智库研究者,笔者认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发布正当其时,恰到好处,是中国40多年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必然结果,也必将对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进一步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这一点可以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三大背景中看出来。
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经验使人们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即只有以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为主体、以有为的政府治理为必要补充,才能确保人类经济社会保持长期健康、高效、均衡发展,这个共识可称为现代混合经济体制理论(综合了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新古典综合经济学派凯恩斯的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理论,是当今世界经济学界的主流理论体系),是人类文明获得的共同的伟大成果之一。众所周知,经济发展是人类自然知识、科学技术以及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断积累的过程,其目标是不断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而经济发展靠的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供给侧方面各种经济要素的分工不断细化和深化,以及需求侧方面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张和一体化,产业分工和市场不断扩张是经济活动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而产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深化以及市场空间不断扩张和一体化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一方面,在产业分工和专业化原理的作用下,各产业生产规模和各地区经济规模都将随着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而不断扩大与提高,从而对市场空间和一体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以便使产业分工和专业化不断深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成果得以交换和实现(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产品和需要通过市场才能实现由产品到商品的“惊险一跳”,并完成整个经济循环过程)。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大的市场空间的作用下,生产要素将获得更大范围和更宽领域有效配置的机会,从而为各产业进一步规模化扩张和各地区进一步集聚化发展提供越来越大的市场空间。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分工深化和市场空间不断扩张将相互促进,市场一体化发展最终必将经历和实现由地区市场一体化、全国市场一体化到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过程,这是市场经济体制本质的要求,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该说,改革开放40 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特别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主要表现为:产品和服务市场基本放开,价格已经实现主要由市场调节机制起决定性作用,全国统一市场体系也已经基本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只是零星存在,而且影响十分有限,但是城乡区域交通物流不够通畅、成本相对较高,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清理和治理力度);产品和服务基本做到了在全国市场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市场竞争相对公平,基本满足各地区对日益多样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的需求,人们生活水平有了普遍、全面和长足的提高,正在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
但是,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远未完成,仍然处于不断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其根本原因是让市场经济体制在要素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市场体系尚未完全建成,需要不断加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客观来看,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的市场化改革相对于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改革难度更大,需要相关领域的综合配套改革才能成功,这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要素市场化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要义所在。总体上看,中国需要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努力加大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由于要素市场化改革相对产品和服务市场化改革更加重要,涉及让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在努力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要求下,进一步消除要素市场配置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和完善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就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中国要素市场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要进一步消除城乡区域之间要素双向和多向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性限制政策,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富裕的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以及宝贵的建设用地资源等能够更加有效和顺利地在城乡区域之间实现合理的市场化高效配置,以充分获得市场化体制改革的红利;二是构建确保城乡区域之间要素自由流动的全国统筹和统一的经济社会法规体系以及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必要的法治基础和社会保障制度基础;三是加快全国统一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跨越式地建设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土地资源配置市场体系、多元化资金市场体系、技术市场体系和数字信息资源市场体系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取得了巨大成就,进入了一个又一个的新阶段。2010年以来,中国经济总量稳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2021 年中国人均GDP首次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正在向世界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然而,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虽然中国经济发展总量巨大,但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并不高。因此,中国经济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进行产业结构换挡升级,走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
实施产业结构换挡升级,走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广阔的国际、国内市场的有力支撑。但是,在个别西方发达国家采取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全球化打压政策的背景下,中国产业结构换挡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所需的高新技术和国际市场将越来越难以从西方发达国家获得。为此,中国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从而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换挡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培育更加广阔和高端的国内市场空间的角度来看,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自主创新生产高质量的新产品,这需要我们先在国内市场上培育出高质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待技术和质量成熟后再将这些新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作者简介:刘勇,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巡视员(北京 100010)。
欧阳慧
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但也要看到,实践中还有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比较突出,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不完善,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统一,超大规模市场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
1.基础制度方面:准入、产权和竞争制度有待统一
近年来,中国持续推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加快完善与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相关的制度体系,建章立制工作进展明显。但国内不同区域、不同行政区划之间仍存在规则不统一问题,部分地区还存在对国家统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地方对全国统一负面清单执行不力及地方性准入规则不统一问题。特别是在促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权责清单衔接方面以及通过统一编码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同时,各地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力度还存在差异,一些地方还存在隐性准入壁垒,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申报程序、审批流程、规则执行力度等方面也难以完全统一,影响市场准入的一致性。
在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产权保护规则不完善、对不同主体保护力度不一等问题。产权保护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还可能阻碍市场公平竞争,进而成为制约统一市场建设的重要瓶颈。产权保护的区域执行力度存在差异,部分地区侵害产权的行为偶有发生,针对不同产权形式存在各种歧视性做法等。
在公平竞争方面,存在公平竞争理念未深入人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力不强的问题。一些行政主体和决策部门公平竞争意识比较淡薄,仍然习惯用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来实现行业或区域发展目标。一些政策缺乏针对相关举措的实质性审查,审查程序把关不严,影响公平竞争审查在保障政策公平方面作用的发挥。
2.经济政策方面:歧视性政策和区域壁垒有待清理
近年来,中国在确立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产业政策转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政策的协同性显著提升。但在一些领域,以公平竞争为导向的政策原则尚未确立,经济政策中的歧视性做法仍难以杜绝,人为制造的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经济政策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地域歧视。中国区域间竞争日趋激烈,各地政府为推动经济发展出台了大量政策。这些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部分政策存在对外地企业的歧视性做法,阻碍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人为设置的区域壁垒未完全消除,加剧了区域性市场分割现象。商品和要素流通的显性壁垒正在逐步消除,但隐性壁垒仍存在。一些地方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行政许可,对外地商品进入本地销售施加严苛的限制条件,部分地方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不合理的备案或审批手续,增加企业运行成本,从而造成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3.要素市场方面:要素流动不通畅、配置效率不高问题较突出
当前,中国要素市场改革深入推进,但受制于要素领域一些根深蒂固的体制性弊端,要素跨区域流动不通畅、跨区域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方面,要素市场二元结构双轨运行现象仍存在。目前,中国已经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建立起了公开、透明的交易体系,在这些市场,要素价格可以按照供求关系动态调整,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但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地下的、灰色的、政策难以企及的市场,在这些市场中,要素配置偏离了市场规则,难以实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城乡间、区域间要素流动壁垒仍然高企。要素自由流动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客观要求,但当前阻碍要素跨区域流动和跨行业配置的市场壁垒还大量存在。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诸多领域,存在体制性或政策性市场壁垒。
4.流通体系方面:软、硬基础设施建设仍需提速
当前,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流通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和国内统一市场建设的目标相比,软、硬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还有亟待改进之处。
一是区域间硬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有待提升。当前,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区域间互联互通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区域互联来看,省际、市际断头路依然存在,一些骨干线网存在运输能力瓶颈,制约着跨行政区域的人员往来和要素流动,连通大城市的城际轨道交通还不能满足跨城市人员流动的需要。从枢纽建设来看,一些地区跨区域多式联运市场需求巨大,但支撑不同种类交通工具衔接和协作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多式联运枢纽的区域布局仍不合理。从城乡衔接来看,农村偏远地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商贸物流、冷链、仓储、网点等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农村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的痛点问题尚未解决。
二是不同流通方式的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衔接。比如,一些地方在公路运输枢纽、港口码头、机场等的管理上各自为政,货物转运的成本较高,耗费的时间较多,急需通过一体化的管理提升区域内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一些地方的能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步伐,制约着商贸物流数字化水平的提升。
三是市场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速。一方面,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平台和交易中心,现有的大宗商品、证券、技术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仍难以适应全国性、全球性资源配置的需要,且与中国消费大国、贸易大国的地位还不相称。另一方面,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有待完善,国际贸易中被西方国家结算系统“卡脖子”的问题尚未解决。
5.市场监管方面:规则的统一性和执法的协同性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协同配合的市场监管执法是维护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有利保障。但中国在规则的统一性和执法的协同性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方面,在质量标准、检验检测等方面还存在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当前,中国在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管、检验检测等领域正在加快形成全国统一规则,但部分地方、行业仍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另一方面,不同部门、不同区域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协同配合不足的问题。当前,承担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较多,要真正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离不开各部门、各地方的协同配合。中国在监管领域仍存在各部门监管力量协调不够、监管信息和数据不共享的问题,尤其是公安、税务、海关、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尚未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当监管涉及不同地方的市场主体或跨区域违法行为时,也存在各地方监管线索和证据难移交、行政执法难协同的问题。
第一,定制度,夯基础,建设高质量市场基础制度与运行规则。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明确为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在此框架下,针对部分领域产权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针对部分行业市场准入不畅的问题,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针对一些领域竞争秩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针对社会信用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第二,强连接,促畅通,建设高标准流通体系、信息交互渠道与交易平台。着眼现代流通网络、市场信息交互渠道、市场交易平台等重点市场基础设施,通过多种举措实现基础设施之间的融合、联通、对接,形成协同高效的市场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通和有效配置。
第三,促统一,优市场,建设高水平要素资源市场和商品与服务市场。对土地市场,要完善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对劳动力市场,要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转移支付与用地政策;对资本市场,要推进监管的统一和多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此外,还要结合能源资源安全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建设统一的能源市场和生态环境市场。对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要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推动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第四,抓监管,促公平,建设现代化监管体系,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并为完善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监管指明方向。强化部门联动,鼓励跨区域联合执法,统筹执法资源,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完善重点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健全协作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开展监督评议。
第五,破壁垒,拆藩篱,着力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着力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围绕各种不公平竞争现象,注重政策的延续性,结合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反垄断。针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强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也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作者简介:欧阳慧,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北京 100038)。
黄寰
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近年来,数据化、信息化趋势在中国经济社会多个方面不断显现和深化,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创新和广泛融合应用,既加快了中国数字化转型的步伐,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也对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活力提出了新的需求。从发展进程来看,中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进度与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呈正相关。《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2020—2021 年)》提出,随着数字经济的井喷式发展,中国正逐渐构建起以数据采集、储存、加工、流通、分析、应用等为核心内容的数据要素市场。但同时也应看到,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还存在发展不均衡、市场化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尤其是在数据确权、定价、流通、安全等方面,严重制约着中国数据要素的质量和配置效率。因此,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构建统一、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其主要特征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供给端,数据要素可以降低市场调研、通勤等生产成本,减少资源消耗。在需求端,数据要素可以加速信息的交互流通,减少消费者搜寻信息的时间成本,形成创新资源信息交流平台。此外,从产业发展的视角来看,数据要素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是新时代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经济融合发展的关键抓手。
数据要素市场是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和全领域的,可以作为激发其他要素生产效能的“催化剂”,带动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的发展,是具有乘数效应的综合性要素市场。由其特征可见,数据要素对统一大市场的协同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而整合原有要素体系、提高原有要素价值转化效率的关键在于数据要素的合理高效使用。
当前,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争先发展的新经济领域。虽然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和规模在全世界排名前列。截至“十三五”末,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四成,数字经济发展增速超过GDP 名义增速三倍以上。随着国家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可以预见数字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应用新场景、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将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现阶段,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如北京谋划建立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积极打造“全时全域全程”的数据交易模式等。由此可见,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正着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并将其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中国建立数据要素市场面临数据权属界定仍不明晰、数据要素市场不太安全、数据流通机制不够健全、数据监管法规有待完善等问题。
第一,数据权属界定仍不明晰。数据权属界定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数据产权问题,其目的就是针对来源不同的各种数据,明确各个数据主体之间的权属关系,通过法律制度、政策规定等方式来解释数据产权的归属。目前,数据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但在数据收集、储存、加工、流通等环节仍未明确数据归属,这影响着与数据相关的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阻碍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数据要素市场不太安全。传统网络安全中对数据交易安全考虑不周,导致数据交易面临安全风险。与此同时,中国尚未对数据交易进行立法,数据交易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容易发生数据安全威胁事件。数据泄露风险不断加剧,在市场主体的数据交易过程中,没有形成统一的安全管理技术,缺乏相应的防护技术手段,无法对数据安全采取保障措施,很难对违规数据操作定位与跟踪。
第三,数据流通机制不够健全。流通数据的所有权主体可分为政府和企业。在政府数据方面,虽然许多地方政府都提出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实施方案,但从整体上来看,政务数据部门化的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涉及利益分配的数据,难以通过普适性的方案展开数据资源整合,政务数据没有充分体现其市场价值。在企业数据方面,国内企业数据的流通主要以“数据交易所+数据公司”的途径为主,数据流通的规模、质量、定价等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四,数据监管法规有待完善。在市场资源配置的机制下,数据要素交易流通的需求不断增加。但仅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无法保障数据要素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甚至还会导致市场价格失灵。中国在数据市场监管方面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国内对数据流通的监管主要集中在政务数据、隐私保护等较小范围内,数据交易市场各主体在实际流通过程中普遍缺乏具有指导性的操作细则,尤其是对数据要素交易制度、数据产权立法等方面的呼声较高,这也反映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要素制度不协调的现实问题。数据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仅不利于数据安全,还制约着数据要素流通的效率和途径。随着数据规模的不断增加,数据要素交易价值链条也愈发复杂,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制度和权属界限,许多具有交易流通价值的数据只能暂时被“束之高阁”,在无法授权的情况下,尽管有去标识化、防身份关联等技术支持,数据要素也无法进行有效的交易和流通。
促进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要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安全保障、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第一,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数据要素相对于其他生产要素而言有其特殊性,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增长性、介入性要强得多,且世界各国对数据要素的管理都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从市场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中国需要建立既统一又特定的数据要素交易和流通规则,既要综合考虑数据交易和流通的全过程,也要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等特定领域的交易环境。在数据流通过程中,确保数据处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通。加快推进各种类型数据交易所的建设,并使其协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促使多种类型的数据服务商进场交易,加快数据跨区域、跨行业流通。在数据流通国际合作方面,不仅要推进数据和业务的相互流通,还要确保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的健康合作模式,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新基建设施,积极参与国际化数据互通、数字贸易和数字技术等的规则标准制定。
构建数据要素流通制度基础和平台体系。数据要素能够实现共享流通的必要条件是科学的标准规范、完备的产权制度以及统一的交易平台。加强技术支撑力度,搭建及培育安全数据交易体系。加快数据确权和推动加密技术的开发应用是促进数据要素共享流通的关键。
探索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场景。数据要素的应用是数字经济产生价值的关键环节,其应用包含政府治理应用和企业生产应用。在政府治理应用方面,结合当前智慧城市的发展趋势和“城市大脑”对数据的集成分析功能,建立数据资源平台容器化部署模式,使数据要素内在价值得以体现。在企业生产应用方面,以数据融通推动各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挖掘数据资源资产价值,进而产生经济价值。
第二,提高数据要素流通安全保障。突出政府引领和规范统一作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通过各级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多方协同治理,加强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安全治理能力,构建数据要素治理新格局。保障数据安全,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安全、开放、共享、创新的数据要素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在数据要素流通的过程中,构建合规合法、公平公正、安全审计、检测预警机制,确保在任何场景下数据要素的流通都是安全可靠的。
加强数据流通安全保障能力。围绕数据要素在存储、流通、使用等具体场景中的技术安全需求,着力攻克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主体功能,大力开展核心技术及基础技术研究,逐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三,加快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基础数据资源。在数字经济发展中首先是推进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汇聚。基于政府数据资源的统一归口管理,进一步整合人口、企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本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共享开放的端口和服务机制,盘活政府部门数据库,助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搭建数据资源要素流动交易中心。依托中国现有的大数据交易中心,进一步构建基于各区域的分级数据交易体系,打造区域中心化的数据要素流动交易平台。完善数据要素交易平台标准和监管体系,根据实际需求不断完善交易平台的功能,促进数据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此外,加大数字信息技术的创新研发力度,如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实现数据要素交易平台与产业集群、大数据园区、超算中心、智能工业园区精准对接,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新兴数据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
*基金项目:成都大学文明互鉴与“一带一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一带一路’倡议导向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路径探究”(WMHJ2022B03)。
作者简介:黄寰,男,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和数字胡焕庸线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四川高校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与新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成都 61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