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霞
2021年4月10日,由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发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青年学报》编辑部等单位共同承办的“劳动幸福·民生保障·社会公正”——第六届全国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在沪顺利举行。本次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吸引了全国各地近200名专家学者参会,主要围绕“劳动幸福与民生保障”“劳动精神与劳动教育”“人工智能与当代劳动新发展”三个主题展开广泛的交流和讨论。本文将结合与会代表的精彩发言和相关会议论文对“劳动幸福与民生保障”这一主题做简要综述。
劳动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方式,是马克思理论关注的重点。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真正的劳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是让人摆脱奴役、重新占有并确证人的本质的自由劳动,因此真正的劳动是让人感到愉悦和幸福的劳动。基于此,以鲁品越、贺善侃、何云峰、邱耕田、李长泰等为代表的学者从不同维度对劳动幸福理论进行阐释,使劳动幸福理论具有新的时代特征。
近来,关于劳动幸福的研究在学界影响广泛,不少学者开始研究马克思的劳动幸福理论。上海师范大学何云峰教授是其中的代表,他从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和劳动所具有的属人属性两个角度提出了劳动幸福权概念。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不可转让的初始的劳动幸福权,劳动幸福权的概念实际上指的是人们通过劳动来确证人的类本质或者获得属人属性后产生的深层愉悦感,是我们要通过创造性的诚实劳动来确证人的类本质的一种权利。这是天然就拥有的初始权利。如果要证明自己是人的存在而非动物性或者草木般的存在,就要通过劳动来证明,否则就无法体现人的属人性。何云峰教授从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和劳动所具有的属人属性这个角度出发澄明了劳动幸福权的概念,把劳动幸福和人的存在本质联系起来,证明了作为确证人的本质的劳动所具有的根本属性是劳动的自由自觉以及劳动带给人的愉悦感受,从而在哲学层面对劳动幸福权概念进行了科学界定。
对于劳动幸福的理解,中共中央党校邱耕田教授认为劳动是人的生存方式,我们进行生产劳动以及研究劳动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追求美好劳动,进而创造美好生活。从美好生活的维度看,劳动的最终价值指向是使人们在充分地占有和展示自身本质力量的基础上享受劳动幸福。所以,理解美好劳动应该从实现美好生活的维度出发,即把美好劳动落实在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主体愉悦和满足感的提升上。邱耕田教授提出的美好劳动其实就是幸福劳动的意思,他主张从美好生活的角度理解劳动幸福的含义,很多学者和他持有相同的看法。陕西师范大学何婉依认为,劳动幸福指的是人要超越动物性的存在,成为自由自觉的存在,人在劳动的过程中是肯定而不是否定自身价值,人只有在劳动中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潜能和本性,也只有在劳动中才能获得真正长久的幸福。除此以外,西南大学王虹又通过对“劳动幸福”的理论溯源将劳动幸福理解为一种整体性概念。在他看来,真正的幸福劳动是人们不再把劳动看作是自己以外的事情,而是看作自身最内在的本质,人们在劳动中不再受奴役,而是感到快乐与灵魂的愉悦。幸福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它代表着个体内心期望与现实结果的高度一致程度,所以劳动幸福更多地强调幸福的整体性,要尽可能地使大多数个体在大多数时间处于“劳动幸福”的状态之中。
上海财经大学鲁品越教授从劳动人权的角度讲述了劳动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人民追求的不是个人自由,而是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两项最基本和最根本的人权。人民的权利是通过劳动创造的,所以,人民的生存和发展要依靠物质生产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民必须具有劳动权,劳动权是根本人权。而劳动人权有两个表现,一是人要有劳动权,二是人要有劳动的报酬权。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最强调劳动者的根本人权的理论,因此更要用这个根本人权为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服务。鲁品越教授从劳动权作为根本人权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劳动人权要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也从侧面印证了劳动作为人的生存的手段应内含幸福的维度,因为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就是要保障劳动权。
东华大学贺善侃教授从共享发展的角度对劳动幸福进行了新的阐释。他认为共享发展的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而人民以劳动者为主体,劳动幸福的前提是劳动者幸福。所以,“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就是劳动幸福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共享发展体现了劳动幸福的价值取向,共享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劳动幸福,坚持共享发展的原则是落实劳动幸福和劳动者幸福的根本保证。贺善侃教授通过阐述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强调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以劳动者为中心”。由此,共享发展也就成为劳动幸福的价值指南。(1)贺善侃:《共享发展与劳动幸福》,《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重庆师范大学李长泰教授从儒家仁学的四层逻辑视界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论的内涵。他认为,劳动幸福论体现了仁的思想,换言之,劳动除了创造性、改造性的活动而使人达到身心愉悦以外,还有一个仁学意义的精神性活动。劳动本身是仁的发生、仁的丰富和仁的实现的过程,劳动即是融入仁的世界、获得仁的精神、推行仁的道德和达到仁的美感的过程。劳动具有生生不息的仁性、仁者爱物的境界,劳动以大道为公作标准、以天下达善为目标。李长泰教授从仁学的四层逻辑视角丰富了劳动幸福论的内涵,独具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还有部分学者从美好生活的角度理解劳动幸福的内涵,将美好生活的实现与劳动幸福联系起来,把实现美好生活的标准定为劳动幸福,进一步从美好生活的整体性视域探究劳动幸福的内涵特征。具有代表性的学者有邱耕田、杨丽京、何婉依等人。
关于如何实现劳动幸福,学者们有很多的看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潘宁教授认为,劳动是新时代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最基本途径,如何实现美好生活仍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在劳动中创造。首先是扬弃异化劳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其次是保护生态和发展生产,提高社会生产力,为劳动的解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最后是坚定劳动价值旨归,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现实生活。(2)潘宁:《恩格斯劳动观对创造美好生活的现实启示》,《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上海师范大学吴宁教授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她通过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劳动本质论的分析提出要实现雇佣者和被雇佣者之间的公平,使劳动关系和谐,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在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实现整体和谐。并且还必须要强调劳动双方的平等关系,合理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使每个劳动者能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社会劳动。此外,人在通过劳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客观规律,不能超出规律约束的范围,否则会使自然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致使生态危机出现,由此阻碍社会进步。所以在新时代,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必须要在符合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生产劳动,注重生态文明的建设。
以上两位学者注重的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以及保护生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还有一些学者是从资本和劳动的矛盾关系出发,探讨劳动何以走向自由与解放。上海师范大学张晓兰从劳动与休闲的时间张力出发,探究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抗。她认为,要想真正实现自由时间的充分占有和公平享有,就要在根本上消除必要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消除二者的对立关键就在于限制资本的掠夺本性,彻底变革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劳动真正的解放不仅在于占有自由时间,更在于如何利用自由时间,因为人的真正自由不在于劳动之外的休闲,而在劳动当中。只有当休闲不再仅仅是劳动的准备和调节机制,而是人之主体能力和素质养成的空间;只有当劳动不再仅仅是生存的需要和资本的奴役,而是人自由生命和自我价值的表现,劳动才会是人之为人的本质体现。(3)张晓兰:《劳动与休闲的时间张力——马克思的自由时间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厦门大学杨丽京认为资本与劳动在生产关系中的对立关系使得劳动幸福和美好生活不可能真正实现。在现代社会,人的发展成为财富增长的手段而非目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的本质矛盾会不断压抑工人的自由劳动时间,使其全部的时间都成为劳动时间。但随着资本内在矛盾的发展,人们会意识到应当自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由此,必要劳动时间与自由支配的时间将不再对立,人们可以自由支配时间。资本发展所形成的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为更高阶段上实现人的需要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也就是说,资本本身蕴含的矛盾会为劳动的解放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劳动幸福。
中共中央党校邱耕田教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金阳和郑佳、西南大学王虹又从劳动者或社会的角度提出了建议。邱耕田教授认为要实现美好劳动,一要持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包括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二要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三要树立科学的劳动观念。金阳和郑佳认为实现劳动幸福就要营造尊重劳动的思想风气、健全完善劳动者收入机制、利用财政手段维护普通劳动者、助力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王虹又也认为,劳动幸福的实现需要双向的付出,不仅需要社会力量的强制干涉,还需要劳动者自身付出努力,劳动者要认识到劳动的真正价值与意义,明白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因此要加强正确的劳动教育,培养劳动幸福观,同时也要提高劳动者地位,保证劳动者尊严,还要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坚持人民共享成果。
与《孟子》中很少对于人性之恶的探讨类似,孟子“没有设置一个‘正当防卫’的底线,而是从伦理的角度断言:人性善”[8]。面对袭来的暴力,孟子“仁者无敌”“人恒爱之”的说法无力对此做出应对。
2021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提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我们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4)新华社:《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并讲话》,http://www.gov.cn/xinwen/2021-01/29/content_5583559.htm,2021年7月11日检索。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讲话涉及了民生保障的各个方面,把民生保障提高到了党工作的重点。因此,如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本次会议讨论的重点。
何云峰教授认为当前民生保障应该从美好生活的角度出发,从传统的兜底民生保障转向更加深刻而广泛的以人为本的新型民生保障。他认为,民生保障有两种,一种是基础性的民生保障,另一种是超越性的民生保障,超越性的民生保障也叫新型的民生保障,它是传统民生保障的升级版。兜底式的民生保障有一个缺点,就是特殊人群特殊对待,但是特殊对待也分公平性和无公平性,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重构民生保障的概念,彻底摒弃特殊人群特殊照顾的思维。何云峰教授认为,不应该把人区分为不同的群体,然后给予不同的政策照顾,人不应该是分层次和类别的。因此,构建新型的民生保障要注重平等,它最核心的理念是以人为本,不强调对特殊群体施以恩惠,而强调大众普惠。民生保障的概念要更新、要扩大,要以人为本、以人为福祉,也就是人民至上,还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那种民生保障是不够的,优质资源应该共享,要普惠大众。
贺善侃教授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阐述了五大发展理念共同服务于民生,共同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的思想。他认为,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的共享发展囊括了发展为人民的各个方面,是对“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的丰富和发展,共享发展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保障了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实现共享发展就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在全社会倡导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的理念和奉献社会的责任,并且从制度、法律层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施,形成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5)贺善侃:《共享发展与劳动幸福》,《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何婉依认为,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生领域仍存在很多短板,要客观充分地认识到社会发展所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并克服这一矛盾。这种矛盾主要表现在区域性要素发展失衡、民生领域保障不充分这两大问题上,关于民生保障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和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和共享性不足。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更要使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统筹发展,在做大“蛋糕”的同时要把“蛋糕”分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此,党和国家实施了一大批惠民举措,不断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使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
何云峰教授认为,基本的民生保障的作用在于其所具有的一种保险性质,它能够减少生活、生计的压迫性。劳动具有强迫性,当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劳动时,我们就可以通过这些民生保障和制度设计减少这种压迫性,压迫性的减少使每一个劳动者的尊严都大大地提高了。所以,民生保障能够提升劳动幸福的程度。而劳动幸福权是保障和实现劳动幸福的权利,劳动幸福权实际上有一个兑现的问题,所以现在有很多基本的保障,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都已经在朝着劳动幸福权最大化的方向发展。现在已经不是简单的兜底民生保障,而是超越性的民生保障,这是一个劳动幸福权最大化的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劳动幸福权的实现问题。超越性的民生保障要符合劳动幸福权最大化实现的需要,从原来的起点公平转向过程和结果公平,既要起点公平,又要过程公平,还要结果公平,它是全过程的公平。所以超越性的民生保障的概念更加广泛、更加深刻,它是建立在劳动幸福权最大化的概念之上的。劳动幸福权的实现过程当中有各种各样的消极和不利因素,怎样消除这些因素是民生保障很重要的问题。
汪盛玉教授认为民生建设可以保障社会公正,要想实现社会公正,国家需要尽最大可能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们有更多的获得感。这就需要我们守住底线,即解决人们的吃喝住行,发挥好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形成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对重点领域进行倾斜,使社会资源利用率最大化。民生保障在最基本的住房问题、教育问题和就业问题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只有解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贺善侃教授认为共享发展全局中的薄弱环节是民生难题,要善于抓住薄弱环节并切实加以解决,这样才能推动全局的发展。共享发展和劳动幸福的目标都以民生为本,保障并改善民生、解决民生之“忧”是实现共享发展目标必须具备的问题意识。破解民生难题,以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为切入口,把问题意识与目标意识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共享发展理念和劳动幸福的落实。(6)贺善侃:《共享发展与劳动幸福》,《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中国共产党人一直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在新时代,随着经济实力的改变,我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何为美好生活?如何实现美好生活是学者们尤为关注的重点话题。以贺汉魂和许银英、潘宁、刘兵等为代表的学者就美好生活和劳动幸福的联系以及美好生活在当代的新含义进行了深刻阐释,同时也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了一些实践路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贺汉魂教授认为美好生活即能够实现美好人生,而美好的人生就是幸福人生,幸福人生的实质就是美好生活需要得以实现的人生。美好生活追求效率与公平分配,经济效率与公平分配是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两大根本维度。(7)贺汉魂、许银英:《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效率、公平的硬道理——习近平效率、公平观的伦理意蕴探析》,《海派经济学》2020年第2期。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刘兵认为,美好生活需要从两个层面理解:一是物质层面。美好生活需要有物质保障,比如很多人将美好的生活定义为了大房子、好车子,这实际上是从物质层面对美好生活的理解。美好的生活的确离不开物质基础,但很多人即使没有房子、车子,生活依然惬意。所以,美好生活的必需品不是房子和车子,而是吃穿住用这些基本的生活保障要素。要追求美好的生活,这些物质保障不能缺少,否则生存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如果连生存都没有了,那何来的美好生活呢?总之,美好生活不可能离开基本的物质保障。二是精神层面。虽然物质保障对美好生活来说很重要,但其实美好生活对精神层面的要求也比较突出。从人的角度进行思考,人类生存不仅有身体需要,更有情感需要,在保障物质的基础上,人们会对情感有更加强烈的渴望。有些家庭或许不是大富大贵,但是却家庭和睦、情感充实,有些拥有良好物质条件的人却过得不幸福,原因就在于他们情感空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情感寄托,才是现阶段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美好生活。
陕西师范大学何婉依认为理解美好生活,应当从“劳动”这一核心范畴切入。劳动是人的存在之本质,劳动是生活的根基,也是成就美好生活的基础,同时也是奠基幸福生活的要途,从而劳动幸福本质地构成美好生活的核心和要义。人们的一切幸福都需要依靠辛勤的劳动创造,人们不仅可以通过劳动创造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且可以将劳动作为使自己更全面发展并超越自身的一种手段,只有通过劳动,人们才能获得永久幸福。正是依靠劳动者,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又一个的中国奇迹,让广大人民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何婉依认为美好生活是劳动幸福的重要表征,在她看来,美好生活的基础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美好生活的核心是人与社会的和谐。
上海师范大学刘利威认为随着生产力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呈现出多姿多彩之貌,我们追求的不再仅仅是物质文化的满足,而是有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马克思的幸福观要义相吻合,马克思的幸福观是体现人本质之真正回归的理论。马克思的幸福观在体现人的本质全面复归的基础上,导向人们追求更充分、更均衡发展的美好生活,引领新时代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实践。她从马克思的幸福观切入来理解美好生活的要义,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幸福的渴望联系起来,赋予了美好生活新的内涵。
在了解美好生活内涵的基础上,学者们开始探索美好生活的实现途径。他们从社会公平正义、劳动正义、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等角度深入分析了如何实现美好生活。以浙江大学刘同舫教授、东华大学贺善侃教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贺汉魂教授以及安徽师范大学汪盛玉教授为代表的几位学者从劳动正义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阐述如何实现美好生活。
刘同舫教授在报告中强调,劳动正义问题与美好生活创造具有重要的内在关联。劳动及劳动正义问题是马克思学说的始源问题,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以及对共产主义理论的建构贯穿着“劳动正义”这一核心命题。他将劳动正义作为判别社会存在是否正义的本体论根基,且在更深层次的劳动本体论维度指明了劳动自由和劳动解放在实现劳动正义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劳动正义也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关键一环,美好生活的核心在于劳动幸福,要保障劳动幸福就要维护劳动的正义性质。因此,劳动正义问题和美好生活具有相关性,保障劳动正义才能更好地实现美好生活。(8)刘同舫:《马克思唯物史观叙事中的劳动正义》,《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9期。
贺善侃教授提出实现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即是要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尤其要在经济领域建立健全一整套保障权利公正的经济制度体系。有了建立在社会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劳动幸福的制度安排,才能引导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美好生活才有可能实现。(9)贺善侃:《共享发展与劳动幸福》,《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贺汉魂教授持有类似的观点,他是从效率和公平两个维度去论述如何实现美好生活的,他把效率与公平看作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维度,认为只有在公平的基础上提升效率才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途径。因此,首先要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平等的公平,其次提升效率,真正的公平应是保障发展机会平等的公平,我们要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汪盛玉教授则认为社会公正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促进发展成果人人共享,所以她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等方面对社会公正展开论述。她对社会公正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美好生活应具有的几个维度。
与以上学者不同,潘宁教授从劳动的角度进行分析,她认为劳动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现实前提,也是新时代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最基本途径。她认为新时代实现美好生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在劳动中共同创造。但在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人与自然、社会发展之间的问题渐显,所以她据此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创造美好生活必须防止和克服劳动过程的异化,必须充分发挥劳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为创造美好生活助力奋进;其次,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根基,所以要保护生态和发展生产,为美好生活夯实物质基础;最后,要坚定劳动的价值旨归就是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现实生活,要通过劳动为人的解放和发展创造条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10)潘宁:《恩格斯劳动观对创造美好生活的现实启示》,《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劳动幸福和民生保障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现实问题。此次论坛关于劳动幸福与民生保障的讨论从不同角度丰富了劳动幸福理论的深刻内涵,使该理论具有新的时代特色,同时又颇具问题意识,不仅使我们认识了劳动幸福理论的重要性,更让我们意识到了民生保障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让我们对美好生活的深刻内涵以及如何实现美好生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本次论坛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值得每一个理论工作者深入学习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