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 戈 向 南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的毕生事业,但并不是他一开始就思考的内容,“国家与法”的问题才是青年马克思最初面对的难题。因而,在“哲学批判—政治学批判—经济学批判”这一复杂的思想激变过程中,马克思最终为何以及如何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需要从其政治经济学批判思想起源的机制来进行集中阐释。要弄清楚马克思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作为其最终的理论意旨的原因,系统地阐明这一维度的内生性机制和演变历程显然是不可或缺的。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问题,尤其是对于起源内生性机制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的重要环节,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的关键要素,但一直是国内外研究的薄弱之处。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思想的不同发展阶段来看,大部分的研究多集中于马克思的《巴黎手稿》《资本论》及其手稿等政治经济学批判著作,而对于其起源问题以及起源时期马克思思想转变历程的研究还有待丰富深化。即使是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问题的研究,也更多关注外部的理论来源问题即马克思阅读了什么政治经济学相关文献,甚少关注马克思思想自身的内生性机制问题即马克思究竟如何思考、研究和阐释这些文献,并提出了何种问题意识与理论思考。
通过考察马克思早期论著、笔记中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萌芽性要素,本文力图揭示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源存在一个区别于外部“理论来源”的内生性机制:青年马克思在直接接触英法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之前,对各种蕴含政治经济学思想的理论资源进行了思考和探究;这些思考和探究构成了马克思后来系统研究政治经济学、开展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理论准备。进而,这一起源的内生性机制包括理论和历史的双重维度:理论维度指马克思对以黑格尔法哲学为中介的政治经济学的思考,历史维度指马克思对以法国大革命史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史的探究。通过“史论结合”的内生性探索,马克思超越了“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二重性分裂以及市民社会的自我分裂,从国家哲学批判转向市民社会批判,为系统地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夯实了思想基础。
政治经济学批判是贯穿马克思一生的理论主题,在马克思早期的思想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个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源阶段。这一阶段在时间上可被界定为 1843 年 3 月至 1844 年 3 月,包括克罗茨纳赫时期和《德法年鉴》时期这两个时间阶段。由于在《莱茵报》时期遇到了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加之一直萦绕在心头的“现有之物”与“应有之物”的对立难题,马克思不得不回到书斋对黑格尔的国家哲学进行反思和批判,对现实政治问题背后社会物质生活的基础进行剖析,以解决理性国家观与社会现实相冲突的“苦恼的疑问”。这是马克思自己确认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的直接现实动因或社会根源。在接下来的一年中,马克思的思想发生了迅速且剧烈的转变: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写作于1843 年3 月至9月,以下简称《批判》)和摘录《克罗茨纳赫笔记》(写作于1843 年6 月至10 月,以下简称《笔记》)的过程中,马克思大量着墨于与他的批判对象——理性国家——相分离且对立的市民社会,不断增加对市民社会中的经济问题的关注;直到《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的研究焦点则完全从国家及国家哲学批判转变到了市民社会批判;最后,在《巴黎手稿》时期马克思已经自觉地对政治经济学这门市民社会的科学进行了专门研究。
那么,这一时期何以被称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源时期?回过头来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问题是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发现未来社会的条件和趋势。可见,所有的思考都是围绕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关键批判对象而展开的。同样地,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时期马克思的批判对象广义上说也是资本主义社会,只不过此时马克思缺乏“资本主义”科学概念,因而仅仅抓住资本主义的表现形式即“市民社会”。换言之,资本主义社会一直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相对稳定的对象,而变化发展的是马克思对这一对象的不断深入的认识,即马克思经历了一个“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逐步深入的理解过程。首先,在术语表述上,马克思原始语境中这三个概念都源于同一个德文术语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起初是对英文词civil society 的德文翻译),中文将其译为“市民社会”或“资产阶级社会”是根据马克思真实思想进程中概念的理解变化来翻译的。其次,在概念理解上,马克思对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 的认识经历了如下的变化。起初,在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之前马克思将“市民社会”初步理解为洛克意义上的civil society,即资产阶级的政治共同体。进而,他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研读,将市民社会进一步理解为决定政治国家的市民财产所有权共同体。后来,随着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系统研究,马克思语境中市民社会的经济性质被凸显了出来,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被广义地理解为人类社会的劳动形式和交往形式以及需要体系,构成了唯物史观所确立的“经济基础”概念的雏形;同时,又被狭义地理解为一种特定社会形态即“资产阶级社会”。最后,在《1861—1863 年经济学手稿》中,为了阐明资产阶级社会各经济要素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开始使用“资本主义”的名词和形容词来替代容易引起歧义的、更为表面化的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并明确将资本主义社会称为Kapitalistische Gesellschaft。可见,市民社会作为马克思进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初切口和起始问题域,同时也是马克思毕生批判的对象;这就从批判对象上规定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源点。
进一步,为什么要抓住“内生性”这一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的生成线索?其实,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的生发过程,也就是马克思研究焦点转向市民社会的过程,即马克思不断挖掘市民社会概念中的政治经济学因素的过程。起源时期马克思语境中的市民社会概念变化历程是呈“之”字形曲折发展的。一方面,马克思不断发现与确证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直到在《巴黎手稿》中专注于古典经济学的研究之时,他已经完全从作为私有财产法权的市民社会语境进入了更为深刻的“斯密—黑格尔”式的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交换和需要体系的市民社会语境。另一方面,在这一认识过程中,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是政治性因素和经济学因素掺杂在一起的,《批判》中“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市民社会概念主要是法权意义上的,《论犹太人问题》中的“国家依附于市民社会”中的市民社会才显著加入了经济学内涵,因此马克思在《批判》中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颠倒与超越只是在马克思最初理解的、不成熟的市民社会概念基础上进行的,这种超越是在解决国家与市民社会分裂问题的“方式”上的超越。也就是说,在进入市民社会概念的政治经济学语境之前,马克思受到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直观唯物主义的影响,只是将市民社会看作许多利己主义的个人组成的群体,只有在具备足够的经济学知识储备之时,马克思才能从现实的社会关系的角度去理解市民社会概念。因此,在起源时期遇到的私有财产和货币等经济学概念也是马克思今后需要集中分析与阐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关键要素。从哲学逻辑上看,此时马克思在借助费尔巴哈人本学批判黑格尔国家哲学时发现的政治经济学要素,也是将来超越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构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潜在性基础。那么,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变化缘何呈现出政治经济学因素不断增加的趋势?同时,在来到巴黎之前马克思并没有正式接触并研究过政治经济学,究竟是何种动因使得马克思的研究焦点发生了质的变化?排除同一时期蒲鲁东、恩格斯和赫斯等人的经济学著作的影响,在这看似处处断裂的思想转变路径之上,很可能存在着一条被遮蔽的马克思本人的内在思考线索,它贯穿于马克思从国家及国家哲学批判到市民社会批判、再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历程之中,并推动着马克思的批判路径转向。这一隐性线索反映了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批判从非自觉到自觉的潜在转变,这就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的内生性线索。
值得注意的是,起源的内生性是双重性的,是马克思对一个支撑性经济理论和一段确证性历史现实两者相结合的思考:以黑格尔法哲学为中介的政治经济学思想是内生性的经济理论支撑,以法国大革命史为代表的欧洲政治经济发展史是内生性的历史现实确证,两者为起源时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确立了批判对象——市民社会,并分别提供了批判的理论依据和史实依据。对内生性的双重维度的探索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哲学批判过程中的辅助性、支撑性研究,但在客观上奠定了马克思研究焦点转向的基础。因此内生性思考线索对于政治经济学批判转向具有内在的思想原发性。本文通过对内生性双重维度与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的关系进行线性透视,再现了马克思起源时期的思想原貌。
在《批判》中,通过思考以黑格尔法哲学为中介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非自觉地接受了作为“经济的社会”的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前提,继承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二元分离这一理论前提,为超越黑格尔以政治国家整合市民社会的思辨逻辑奠定了理论基础。这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的内生性的经济理论维度。
黑格尔视域下的“劳动—需要的体系”理论,是马克思初次接触政治经济学的关键中介,也是马克思对作为经济社会的市民社会概念的认知来源。在近代欧洲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和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双重时代背景之下,古典经济学直接催生了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黑格尔在耶拿时期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全面系统的研究使他深入到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之中。而在柏林时期发表的《法哲学原理》包含黑格尔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思辨表述,其中第三篇“伦理”部分更是黑格尔式的“国家哲学统摄下的政治经济学”。因此可以说,正是通过批判性研究《法哲学原理》,马克思受到黑格尔这位“德国古典哲学家中的政治经济学家”的影响,第一次间接地接触到了英法政治经济学的实质内容(而非其学科形式),并在后者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开展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批判。黑格尔思辨的政治经济学对马克思思想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分工理论,二是作为“需要的体系”的市民社会理论。在市民社会的三原理(特殊性表现、普遍性真相、这两者必然性统一的原理)的统摄之下,黑格尔指出,劳动“加工于自然界所直接提供的物资……人在自己消费中所涉及的主要是人的产品,而他所消费的正是人的努力的成果”[1]209。人通过劳动在改造外部对象的同时将人自己确证为主体,但是在现代商品生产条件下,个人的具体劳动必然转化为人类的抽象劳动。在此基础上,黑格尔提出了劳动分工理论:“劳动中普遍的和客观的东西存在于抽象化的过程中,抽象化引起手段和需要的细致化,从而也引起了生产的细致化,并产生了分工。”[1]210这一观点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第一篇中的分工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斯密认为劳动分工是一种在个体生产基础上的社会经济交往与结合的活动,并不是封闭的原子式的专门化劳作。黑格尔吸收了斯密的市场有机体理论,将劳动分工产生的商品交换体系视为构成市民社会的第一个环节,这就是“劳动—需要的体系”。市民社会把个人从家庭的整体联结中抽象出来,使个人的主观利己心和社会普遍利益的需要统一于两者相互依赖的关系之中,产生一种新的追逐利润的市场关联形式。由此形成的市民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主观特殊利益经过交换分工体系中介而导致客观普遍利益的“劳动—需要的体系”,并构成了向自在自为的普遍性国家发展的中介。由于建立在物质利益需要基础上的市民社会本质上是经济社会,市民社会成员追逐个人私利的目的与以王权为核心的政治国家追求普遍利益的目标似乎相冲突。于是黑格尔指出,近代以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分离,同时也是普遍等级和私人等级的分离。黑格尔还发现了市民社会内部的分离,即建立在以地产为核心的实体性关系之上的等级和建立在特殊需要及以需要为中介的劳动之上的等级之间的分离。可见,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在政治经济学尚不发达的德国是相当深刻的,它不仅继承了斯密的劳动分工与市场理论,还批判地扬弃了作为个人追逐私利的战场的市民社会。对于此时的马克思来说,他在政治经济学上并没有达到黑格尔的理论水平。尤其是对于劳动分工理论,马克思的语境中此时没有重视和探究“劳动”这一概念,直到《巴黎手稿》时期马克思才真正地进入到“斯密—黑格尔”式的市民社会语境中。
通过吸收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马克思给市民社会概念注入了政治经济学内涵,在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上非自觉地触及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并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现代分离的基础上开展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批判。黑格尔国家学统摄下的政治经济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最初体现在《批判》中。由于批判矛头指向的是黑格尔的政治国家,所以马克思并未深入研究作为经济社会的市民社会本身,一开始他眼里的市民社会概念仍是近代以来产生的资产阶级政治共同体即洛克式civil society 概念。只是在黑格尔“劳动—需要的体系”的潜在影响下马克思才逐渐触碰到了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一方面,对于市民社会的三个原理,马克思主要是从特殊性原理的意义上去认识市民社会的,认为市民社会的成员是相互分离且排斥的“原子式个人”,个人在市民社会中的一切规定,都是被物质利益强制赋予的外在规定,不是人本身的内在需求。马克思没有注意到黑格尔市民社会原理的辩证法:即使外在的规定对于个人在市民社会整体中的生存也是必要的,“都表现为把他同整体连接起来的纽带,不过这个纽带他是同样可以重新抛弃掉的”[2]101。也就是说,马克思并未理解黑格尔视域中作为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整合中介的“劳动—需要的体系”,而是从人的个体、人的本质以及人的真正意义等人本学的含义上去理解市民社会中的个人。这显然受到了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影响。这个意义上的“人”主要是“个人一般”“原子式个人”或者“政治个人”,而非“经济个人”。另一方面,马克思将市民社会一词初步地表述为“非政治国家”和“物质国家”,这是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经济本质的萌芽性认识。在对君主制和民主制的对比分析中,马克思指出,在古代国家的君主制中,政治国家就是国家的内容,国家的物质内容是由国家的政治形式决定的;相比之下,近代以来的国家则是“政治国家和非政治国家的相互适应”,如果仍然以君主制为政体,那么就会产生政治国家作为表面组织形式的形式主义后果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40-43页。。可见,马克思所说的“非政治国家”或更具体的“物质国家”概念,实际上就是黑格尔意义上近代以来与政治国家相对立的、包含着一切物质生活内容的“市民社会”。由于马克思此处论述的主要目的在于凸显民主制对于君主制的优越性,即能够将政治国家的形式原则和物质原则相统一,加之没有对市民社会进行深入研究,因此马克思没有完全进入黑格尔的具有政治经济学含义的市民社会语境,但是,其实际意蕴已包含黑格尔式的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内涵。随着批判的深入,马克思不再使用“非政治国家”来指涉市民社会概念,而是直接指出“黑格尔的出发点是作为两个固定的对立面、两个真正有区别的领域的‘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当然,在现代国家中这种分离实际上是存在的”[2]90-91。这两者的相互分离具体表现为市民等级和政治等级的同一性的消失,马克思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这是黑格尔较为深刻地把握住了现代社会区别于古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处。
然而,由于马克思此时在哲学立场上还处于由黑格尔主义的国家唯心主义向社会唯物主义转变的过程中,因此写作《批判》之初的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政治解决方案仍具有革命民主主义色彩。一方面,马克思站在法国大革命的立场上,力图对黑格尔将古代政治国家和近代市民社会杂糅而成普鲁士国家制度的做法进行无情批判;但由于没有对欧洲政治历史进行深入研究考察,并未认识到法国大革命后形成的市民社会与黑格尔式的市民社会概念的深层关联性。另一方面,马克思承认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现代前提,从而在此基础上解决政治异化的问题,试图从市民社会出发建立一种新的“人民主权”政体;然而,由于马克思没有明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裂以及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在机理,只能寄希望于通过肯定近卢梭式的人民主权制来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及二者的分裂,试图以改变理性国家的政治制度来克服政治异化问题,并确立“真正的民主制”。
然而,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需要对二者的内在互动机理进行必要分析,尤其是对政治与经济的实际关联性的历史进行研究。这就意味着,只有通过考察研究现实的政治历史,并发现其背后的经济根源,马克思才能在批判和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二重性分裂的基础上超越黑格尔,并将他的研究焦点从政治国家建构逐渐转向市民社会运行的经济本质,进而从国家哲学批判转向对市民社会本身的批判。
在《笔记》中,通过探究以法国大革命史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史,马克思初步揭示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以及市民社会的自我分裂,发现并理解了市民社会概念中的私有财产因素,在批判和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分裂的基础上进入市民社会内部去寻求超越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这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内生性的历史现实确证。
从摘录史实内容的历史顺序看,马克思先是通过考察研究欧洲各国从封建社会到近代社会的社会结构历史变迁,全面了解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两者从统一到分离、再到分裂的演变过程。马克思仔细钻研了中世纪到近代以来市民等级的发展状况,以对施密特《法国史》的摘编为例,他发现了“公社和市民等级的产生,在两个阶级——封地占有者和非自由人(在此以前,几乎全体居民都分裂为这两个阶级,如果不算僧侣的话)——之间造成了第三等级,这个等级依靠争得和获得的权利,可以反抗暴力和专横”[3]49,这些市民等级争得了“依靠用劳动获得的资金而得到的权利的承认……他们在从事同类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形成比较狭小的团体,对城市公社的事务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3]49。由此可见,近代以来的市民等级通过依靠劳动所得的资金谋求政治权利,当市民等级获得的政治权利足以使他们与封建等级相抗衡时,市民等级就会与政治国家相决裂。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马克思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深刻地揭示了黑格尔关于等级要素的幻觉。黑格尔将等级要素定义为处理市民私人等级普遍事务的内容,但实际上它们只是敷衍公众意识的形式主义。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本身才是真正的作为“经验普遍性的极端”的等级要素的内容,因而,“市民社会的各等级虽然没有得到任何政治规定,但它们毕竟还是规定了政治国家”[2]113,可见市民社会对于政治国家的决定性意义是两者相互分裂的表现形式。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决定政治国家的市民社会,主要指具有政治性内涵的资产阶级政治共同体,只有在全面理解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后,马克思才能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去界定市民社会之于政治国家的决定性意义。不过,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外部分裂只是表象,若停留在此,马克思只能“向上”从外部国家出发寻求构建所谓的“民主制”,这不仅不可能超越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还会加剧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裂。因此,马克思只能“向下”从市民社会内部寻求解决方案。
进一步,通过探究以法国大革命史为重点的近代市民社会发展史,马克思围绕所有制形式与社会关系问题探究了市民社会的内部问题,在发掘市民社会的私有财产因素的基础上从市民社会的内部分裂中寻找市民社会与国家二重性分裂的根源。市民社会的内部分裂表现为个人同社会的分裂以及社会内部的阶级断裂,由此马克思发现了法国大革命后建立的资产阶级代议制政体背后的私有财产本质,由此转向对市民社会的批判。
首先,通过对“所有制”“私有财产”等主题进行历史性的摘录和研究,马克思发掘了市民社会中的私有财产因素,从市民社会内部寻找市民社会与国家二重性的根源。马克思为《笔记本二》和《笔记本四》都编排了“主题索引”,在两个索引中皆出现了“所有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财产”概念。如《笔记本二》索引中的主题(7)“所有制及其结果”以及其下的小标题“所有者与奴仆同财产之间的联系”“财产作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占有与财产”等,都说明马克思对近代历史上所有制形式的发展颇为关注[4]116-119。虽然在《笔记本四》的索引中马克思没有再次直接提到所有制及其关系等内容,而更多地涉及“等级差别”“制度和管理”“代议制”等政治制度内容,但根据摘录原文可以认为马克思是在所有制的基础上来谈论政治问题的[4]221。这说明马克思对近代历史上所有制形式的发展颇为关注。进一步,马克思考察了大革命进程中资产阶级革命家们对于保护私有财产自由权利的积极态度,例如,他摘录了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第二卷,“波尔多议会抗议(1786 年)规定江河河口的冲积地应该转为王室财产的法律:‘……这种侵犯社会自由和财产的行为会损害全体公民……如果这种破坏财产的第一个企图得逞的话,[这类企图]发展就将没有任何障碍,任何东西都不会有安全’”[3]60。同时,马克思还考察了德国近代以来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商品经济的发展,比如他摘录了兰克的《宗教改革时期德国史》并发现“人们主要是在垄断中寻找原因,而这不是没有根据的,由各大商行组成的公司不顾帝国国会一再重申的命令日益广泛实行这种垄断”[5]33。马克思通过这些史实认识到市民社会中的私有财产相对于政治国家的独立性。由此,关于所有制和私有财产的主题研究使马克思在《批判》中的关注对象逐渐转移到了市民社会上,在“立法权”部分他大量地论述私有财产与国家制度的关系,批判了黑格尔通过将议会等级要素作为中介来整合市民社会与国家二重性分裂问题的做法。对此,马克思在《批判》中指出,“政治制度就其最高阶段来说,是私有财产的制度。最高的政治信念就是私有财产的信念。长子继承权只是地产的内在本性的外在表现。”[2]123土地私有制发展到长子继承制的阶段已经是它的最高阶段,其运行的本质是私有财产对国家权力的决定性作用。私有财产在社会关系现代化的过程中从家庭的固定财产关系中脱离出来,成为支配国家政治权力的抽象力量,因此,政治权力本身也变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私有财产”。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在本质上就是私有财产决定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本质上是以私有财产为物质利益基础导向形成的市民社会内部结构的分裂。不过,此时的马克思由于政治经济学理论水平的不足,并未将私有财产和劳动分工联系起来,仅仅是将私有财产这一概念进行独立的考察。这是后来马克思经济性质的市民社会话语出场的前奏。
其次,通过考察近代以来市民社会内部等级分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导致了自身的分裂,这表现为:人的二重性和以私有财产多寡为标准的社会结构断裂。在《笔记本二》的索引中,“三级会议”“革命前三个等级的状况:封建私有权利”“特权的融合”等标题体现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等级问题的关注[4]116-119。在《笔记本四》中,马克思进一步研究摘录了市民社会等级的内部差异问题,“高卢的日耳曼居民中的等级差别主要是以出身为基础。自由人和非自由人”[3]44,等级出身是法国近代市民阶级划分的直接标准;同样地,“在英国部分是由于出身、部分是由于个人地位而产生的等级关系,是一种等级制”[3]53;而这种看似由出身决定的等级实质上是由长子继承制背后的财产关系决定的,“私人关系和国家关系的这种差别和对立,既不是根源于事物的本性……也不是根源于神的启示”[3]55,而是源于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劳动—需要的体系”。同时,马克思研究了革命时期社会结构的演变,并发现法国政治革命中资产阶级左派的革命口号包含着解放无产者的内容,即“罗伯斯庇尔(Papiers inédits《未发表的文件》):‘内部的危险来自资产者,为了战胜资产者,必须团结人民。必须……使人们向长裤汉付款,使长裤汉留在城市里’”[5]28。但革命的最终结果却是,对私有财产的物的依赖性给市民等级带来了人的二重性分裂和社会阶级的分化,这导致了“享受和享受能力”成为市民社会的原则,金钱和教育是市民社会的标准。在享受原则基础上,一方面,法国大革命完成了近代社会从政治等级到社会等级(实质上就是“阶级”)的转变,使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变成了社会阶级差别,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的分裂,即作为政治国家成员的公民同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市民的分裂;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阶级断裂,这种阶级分化的标准是私有财产的多寡,因为私有财产已经抽象化为社会权力,那么“丧失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的即具体劳动的等级,……是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2]100-101。这是马克思在《批判》中对无产阶级的理论定位。市民社会的自我分裂使得无产阶级逐渐进入马克思的视野中,社会内部结构的断裂赋予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阶级立场和现实对象。这一社会结构分化的发现使马克思逐渐认识到市民社会成员并不是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相互平等的市民,而是内部分裂为有产者和无产者的两大对立群体。这也是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变得很审慎地使用曾经理解为资产阶级政治共同体的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一术语的原因。
最后,通过对法国大革命后确立的代议制政体进行专题研究,马克思认识到了代议制是资产阶级维护自身私有财产利益而建立的虚幻的“人民主权”外观,自此马克思通过揭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经济根源逐渐走入市民社会概念的政治经济学语境。相比于作为国家统摄市民社会的中介的等级制,马克思起初认为“代议制是一大进步,因为它是现代国家状况的公开的、未被歪曲的、前后一贯的表现”[2]95,是一种能弥合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相对理想的政体。但随着对法国大革命后建立的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研究,马克思逐渐发现代议制的虚幻性和欺骗性。《笔记本二》的主题索引中有部分关于政治制度的标题,比如“议会”“代表会议与人民主权的关系”“代议制”“立法权”等等[4]116-119;而《笔记本四》的主题索引中的“1791年宪法”“选举”“上院”“下院”等标题则更进一步地表明马克思对代议制的详细考察[4]221。在对革命时期的历史研究中,马克思发现代议制是在市民阶级兴起、城市商品经济发展以及在市民阶层和国王同大封建主之间的斗争革命中产生的新型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不过依然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一方面,《1791 年宪法》制定的“人权和公民宣言”规定人们拥有财产自由的权利是平等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但另一方面,国民议会实际上维护的只是资产阶级财产所有权,革命领袖们承诺的唯一真正的财产平等没有在实践中兑现,“穷人和长裤汉统治的时代”并没有到来,统治仍然是少数者的统治。马克思摘录了1831 年《法兰西报》上数篇揭露代议制本质的文章:“自从新的宪章成了对全体法国人的奖赏以后,在法国有三千二百万握有主权者。理论就是如此;但是这个理论在实践中归结为什么呢”,所谓的人民主权的实质只是资产阶级的主权,穷人甚至连基本的满足正常生存的条件都不具备,而代议制之下的有产者选民“五年举行一次投票……就把他们的主权完全履行完了”。可见,实际上“议院来源于垄断制,而不是来源于人民”,“所谓的人民主权,无非是君主国的有产阶级为了夺取君主的权利而让各非有产阶级相信的骗局”①参 见 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Historisch-kritische Gesamtausgabe(MEGA2).Band IV/2.(Berlin:Dietz Verlag,1981),S.160-161.。在对资产阶级代议制进行考察摘录过程中,马克思逐渐放弃了对代议制民主的幻想。因为,以市民社会有产阶级为主体建立的政治制度无非是对自我利益即私有财产的维护,抽象的政治权力只是抽象的私有财产权力的外壳。由此,马克思在《批判》的后半部分试图构建“理想”的人民主权国家制度之时,首先排除了代议制政体。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通过议员参与政治国家,这正是它们分离的表现,而且正是它们的纯粹二元性统一的表现”[2]148,代议制仍然会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处于相分离的状态。同时,在1843 年9 月致卢格的信中,马克思更是明确地指出了代议制的私有财产本质,“等级制度和代议制度之间的区别……只是用政治的方式来表明人的统治同私有制的统治之间的区别”[6]。通过对代议制本质的剖析,马克思认识到政治社会实际上根源于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要想实现人民直接参与国家事务则必须以市民社会为基础建立人民民主政体。但是,市民社会在马克思此时的认知中仍是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整体性的社会概念,他还不能明确地将市民社会内部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区分并对立起来,只是有着模糊的市民社会有产者和无产者阶级分化的意识。所以,马克思即使认识到了要从市民社会内部着手变革政治制度,也仍然没有完全确立无产阶级的革命主体地位。不过,随着对市民社会经济本质的认识的不断加深,马克思逐渐放弃民主主义革命改革的幻想,走入了“斯密—黑格尔”的作为经济社会概念的市民社会语境。
马克思原本想通过历史摘录笔记来为批判黑格尔国家哲学提供更多史料支撑,但在这一过程中他逐渐发现法国大革命后建立的所谓人民主权的代议制或者民主制是资产阶级维护私有财产的手段,革命后的市民社会与黑格尔所扬弃的市民社会具有同质性。《笔记》为马克思提供的政治史材料摧毁了马克思作为民主主义革命者的最后一道防线,迫使他对市民社会内部分裂形成的阶级社会结构进行深入研究。起源内生性的这一历史现实维度构成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转向的关键一环。
随着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的逐步深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源内生性的政治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史这两条思考线索相遇汇聚了。理论与史实结合形成的思想坐标内在地导向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本身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同时催生了其以无产阶级为主体克服市民社会自我分裂的人类解放理论,由此开始进入古典政治经济学之下的市民社会语境。内生性的双重维度与市民社会批判的主题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的“一体两翼”。
《论犹太人问题》中的市民社会批判和人的解放理论,是马克思对上述双重维度结合思考的结果:对各国革命历史的研究使马克思认识到宗教解放、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和市民社会的私有财产本质;通过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马克思透视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以及市民社会的自我分裂,并揭示出,上述分裂根源于“货币”的异化作用,只有从金钱货币中解放出来才是人的真正解放。毋庸置疑,马克思从《批判》到《论犹太人问题》完成了问题转向。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的思想似乎存在着某种“断裂”:在《批判》中马克思还在大段地论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与对立,并试图构建一种“真正的民主制”来整合这种分离,但到了《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则完全放弃了民主政体的构想,转而批判金钱本质、私有财产本质,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二元批判变为聚焦于市民社会自身进行内在批判。根据这种写作断裂,以及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多次对《笔记》摘录的历史著作的引用和对《法哲学原理》“市民社会”章的提及,可以推测马克思在写作《批判》和《论犹太人问题》之间很可能还在进行历史笔记摘录,并且重读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的“市民社会”章,在此只是借助批判鲍威尔关于犹太人问题观点的“话题”来表达市民社会本身批判和人的解放的“主题”。因此,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存在着一明一暗两条主题线索,明线是从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到人的真正解放即摆脱犹太精神的解放这一条对“何为真正的人的解放问题”的论述线索,暗线则是从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根源剖析到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一“市民社会批判”线索。首先,在马克思看来,鲍威尔通过政治解放以达到宗教解放的方案没有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因为政治解放后的宗教被下沉到了市民社会中。马克思援引了汉密尔顿的《美国人和美国风俗习惯》中的史实来说明这一问题,美国民众虽然获得政治解放但仍然笃信宗教,而且,国家“从政治上宣布私有财产无效不仅没有废除私有财产,反而以私有财产为前提”①参 见 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Historisch-kritische Gesamtausgabe(MEGA2).Band IV/2.(Berlin:Dietz Verlag,1981),S.266-275,以及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169-172页。。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完成了的政治国家只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分离的开始,政治解放不仅没有带来人的解放,反而造成了人的二重性,“人”一边作为国家公民参与政治共同体,另一边作为市民社会成员却过着利己的生活,这是“普遍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分裂”[2]174。革命所确立的只是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而不是 droits de l’homme[人权],人权之下的自由权实质上主要是私有财产的权利,这种权利是“自私自利的权利……这种自由使每个人不是把他人看作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作自己自由的限制”[2]184。这正是马克思在《笔记》中进行大量“所有制”和“私有财产”相关研究之后得到的结论。在逐一指出《人权宣言》规定的各种权利的虚幻性之后,马克思明确在黑格尔“需要的体系”的意义上界定市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市民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看成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2]185。可以推测,马克思虽然否定了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但在政治历史的研究后由于理论需要重新激活《法哲学原理》,将《笔记》中对私有财产的摘录和黑格尔“劳动—需要的体系”理论相结合并对市民社会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透视,形成了对市民社会经济本质的更深刻批判即“货币异化论”。可见,此时马克思已经完全脱离了作为资产阶级政治共同体的市民社会语境,开始从黑格尔的“需要的体系”的角度去理解市民社会概念。在马克思看来,所谓犹太精神的实质就是“实际需要”和“利己主义”,这正是“市民社会的原则”。金钱使人的本质被货币所异化,因为金钱把一切都变成了能满足个人利益需要的商品,“在利己的需要的统治下,人只有使自己的产品和自己的活动处于异己本质的支配之下,使其具有异己本质——金钱——的作用,才能实际进行活动,才能实际生产出物品”[2]197,而只有将人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才是人的真正解放。马克思的“货币异化论”是对《笔记》提供的政治历史的经验材料和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两者进行“史论结合”的成果。虽然不排除赫斯的“金钱异化”理论对马克思的直接影响,但马克思自己若没有对政治历史的深入考证和作为理论前提的黑格尔政治经济学理论,则不可能如此迅速地认同并接受赫斯的思想,也不可能写出如此结合政治经济学思想和政治历史色彩的文章。
更进一步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无产阶级解放理论,也是马克思对上述双重维度结合思考的成果:对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研究使马克思找到了人的解放的方式即从普遍性原则上克服市民社会的自我分裂;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各等级的划分理论内在地推动了革命的主体——无产阶级的发现。马克思的《笔记》不仅摘录了大量的历史史实,而且也摘抄了近代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和卢梭等人的经典著作。正是因为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问题的深入思考,马克思才在市民社会内部找到了普遍性原则。在马克思看来,政治解放并没有改变市民社会内部结构,市民社会的个人仍然被二重化为现实的、利己的个人和政治上的抽象的个人;个人政治身份的抽象的普遍性不能消除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只有给具有特殊性的市民社会个体成员赋予普遍性原则,才能使其真正克服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裂。马克思借用了卢梭将个体意识上升为共同意识(“公意”)的方法,即通过“把每个本身是完善的、单独的整体的个体变成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他必须去掉人自身固有的力量,才能赋予人一种异己的、非由别人协助便不能使用的力量”[2]188-189,只有依靠一个代表普遍性的阶级带动市民社会全体由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才能使“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这个代表普遍性的阶级只能从市民社会本身中寻找,在这里马克思扬弃并超越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的等级理论,发现了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这就是代表着市民社会特殊性的内在否定性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概念的产生源于黑格尔的等级划分理论。虽然黑格尔并没有将无产阶级划入他的等级理论中的一个等级里,但他在剖析市民社会的贫困问题时谈到了“贱民”问题,认为“当广大群众的生活降到一定水平——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自然而然得到调整的水平——之下,从而丧失了自食其力的这种正义、正直和自尊的感情时,就会产生贱民”[1]244。可见黑格尔将贱民排除在市民社会等级之外,这是一个由于过度贫穷而对政府和社会产生反抗情绪进而被市民社会抛弃的无产者群体。无独有偶,马克思在《批判》中也指出,市民社会存在着“丧失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的即具体劳动的等级,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还不如说是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2]100-101。这是上文提到的马克思考察近代以来市民社会内部等级分化现象得出的结论。由此可见,“无产阶级”概念的出场经历了一个由历史到理论再到现实的过程。马克思在了解近代市民社会内部阶级分化的历史的基础上,认为市民社会内部存在着结构性分裂,进而扬弃并超越了黑格尔的等级理论和“贱民”概念,并结合自身在《莱茵报》时期以及初到巴黎的现实经历,最终提出了无产阶级的革命解放理论——由具有普遍性的无产阶级也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2]210,无产阶级必须“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社会的普遍解放”[2]210。无产阶级革命解放理论是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重性分裂和市民社会内部分裂问题的解决方案,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视域下对市民社会问题的批判与超越,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内生性双重维度聚合作用的最终成果。
马克思对以黑格尔法哲学为中介的政治经济学的思考,是起源内生性的理论维度。通过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前提性接受,马克思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基础上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哲学。马克思对以法国大革命史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史的思考,是起源内生性的历史维度。通过考察研究近代以来以法国革命史为主的市民社会发展历史,并对“所有制及财产”“社会等级”“代议制”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马克思发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本质上是市民社会内部的分裂,表现为人的二重性和社会结构的断裂,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决定性作用表明了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虚幻性。由此,马克思从国家哲学批判转变为市民社会批判。内生性双重维度相互作用推动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问题的批判与超越,政治经济史清晰地呈现了市民社会的私有制基础,黑格尔国家学统摄下的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需要的体系”理论提供了私有制的能动性因素。进而马克思通过“货币异化论”来批判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将人对于“犹太精神”的克服设定为解放的目标,将普遍性对于特殊性的扬弃设定为解放的方式,将无产阶级设定为解放的主体,以“人的真正的解放”超越了市民社会问题。
随着政治经济学批判从市民社会批判入手进入到资产阶级社会批判,进而深化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起源内生性的双重维度也贯穿在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的始终。一方面,政治经济学维度发展成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其理论体系建构即《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创构;在这种共时性的体系结构中,历时性的政治经济史研究被暂时抽象掉,或者仅仅作为提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历史暂时性的背景材料和插叙而存在。另一方面,政治经济史维度发展成为与共时性理论体系建构相伴生的历时性的“历史研究”,如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作为背景和插曲出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源史、发展史、扩张史研究,进而最终扩展为《历史学笔记》《人类学笔记》等“晚年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