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磊
(烟台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山东烟台 264003)
烟台海洋渔业资源丰富,主要养殖品种包括海参、鲍鱼、扇贝、对虾、名优海水鱼、海带,是全国重点渔区和优势水产品主产区。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监管的意见》,对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来,烟台市以生态、优质、高效、安全为发展理念,加快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我国自1985年确立了“以养为主”的方针后,水产养殖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总产量连续32年位居世界第一,2006年海水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实现了海洋渔业产业结构转变的历史性跨越。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海水养殖业也存在着污染海洋环境、产生大量固废垃圾、占用近岸滩涂等问题,长期的经营管理粗放给政府管理部门解决问题、推动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1.养殖户数量多且以中小型散户为主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温室大棚+深井海水”工厂化海水养殖模式由于单产高、经济效益好、可持续生产等优势在烟台得到迅速发展,全市共有登记在册的工厂化海水养殖户1 570多家,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型散户,日排水量5 000米3以上水体的大型工厂化海水养殖企业仅有56 家。大部分工厂化海水养殖户存在缺乏建设用地、环境评价、营业执照等审批手续,普遍存在养殖尾水缺乏处理、无序排放的情况。根据2019年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进行的入海排污口调查数据,烟台市共有水产养殖入海排污4 009个,约占全市入海排污口总数的80%。大量的中小型养殖户既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也缺少实施养殖尾水处理改造的资金。
2.缺乏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目前国家以及山东省尚未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政府对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难度较大,难以通过监测、执法等手段来规范水产养殖户的生产活动。
3.缺乏适合不同养殖类型的整治技术 工厂化和池塘海水养殖需要通过整治改造来降低海水养殖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不同于淡水养殖具有相对完善的尾水处理技术,海水养殖尾水由于盐度高、腐蚀性大等特点,一直缺乏科学有效、简单易用的尾水处理系统,现有的循环水养殖技术投入较大,目前只有部分大型水产养殖企业采用,政府管理部门和中小型养殖户既不知道如何整治改造,也不知道整治改造后的效果如何,导致该项工作缺乏科学指导和明确预期。
4.新型养殖模式各方面亟待完善 以海洋牧场为代表的新型养殖模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各方面设备需要进一步融合完善,信息化、智能化需要进一步加强,育种、育苗、智能装备制造、养殖、运维、大数据、运输、市场营销、出口等产业链需要进一步加强。
烟台市坚持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确立为全国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城市后,一方面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形成政府、公众、市场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多中心治理模式,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1.集中开展海水养殖污染治理 近年来,通过开展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湾长制各项重点任务,集中开展了海水养殖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养殖用海摸排调查工作,对非法养殖进行彻底摸底排查,逐户登记造册,并根据相关法规依据进行彻底清理,自2019年初至2021年10月底,共计清理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面积16.3 万亩。二是扎实推进养殖水域滩涂登记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强力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率已达到90%。落实《烟台市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方案》,印发《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2021年烟台市渔业技术推广工作要点》,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推进海上养殖使用环保浮球升级改造。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海水养殖环评审批工作,2021年以来,共审批海水养殖项目10 个,制定实施《烟台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对工业、海水养殖、城镇、农村等各类入海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整治销号。
2.注重规划和指导 一是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编制和印发《烟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统筹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二是注重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不断拓宽产业发展空间,从浅海滩涂向深海、底层和岸基拓展养殖空间,在莱州湾海域重点发展贝类、海参生态养殖;在长岛海域重点发展海珍品生态养殖、贝藻间养和深远海智能网箱养殖;在市区海域重点发展工厂化循环水集约化养殖和海参底播生态养殖;在黄海南部海域重点发展牡蛎等贝类筏式和海参底播生态养殖。
3.着力推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一是研究编制《烟台市现代渔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结合、集聚发展和特色发展结合、培育龙头和带动渔民致富结合等原则,充分利用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和鼓励各区市整合渔业企业(养殖户)、资金、土地等资源,建设集中连片、统一管理的现代渔业园区。二是大力推广贝藻间养、工厂化循环水、深远海智能大网箱、管桩大围网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预计全市绿色养殖面积超270 万亩,占全市海水养殖面积90%以上。三是促进渔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渔业与旅游、文化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打造省级休闲海钓钓场。
4.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 突出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全面开展海洋牧场示范工程建设,将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嫁接到渔业领域,提高海洋牧场装备化、工程化水平,助力海洋渔业走向深远海。目前,10 个海洋牧场重点示范项目已全部建成。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入资金雄厚、运营规范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海洋牧场建设,探索组建海洋牧场集团,通过工程化、标准化生产,推动海洋牧场从“分散经营”向“集团化运作”转变。目前,全市现有省级以上海洋牧场43 处,其中国家级18 处,占全国总数1/8,数量居全省首位。
5.不断加强海水养殖污染控制工作 编制并印发《烟台市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方案》,内容包括《海水增养殖用浮球环保升级改造技术操作指南》《海上网箱养殖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技术指南》《海水鱼网箱养殖和贝类增养殖容量评估技术指南》《海水工厂化养殖环保升级改造技术操作指南》《海水养殖池塘环保升级改造技术操作指南》,建设整治改造示范点27个。《烟台市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方案》针对海水养殖污染存在的问题,围绕强化海水养殖空间与容量管控、推进海上养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进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升级改造、加强海水养殖投入品管理等方面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和强化保障措施,初步形成烟台市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技术指导体系。
6.持续推进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一是积极推行海水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大对海水养殖投入品监管,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渔药和禁用药行为,提高海水养殖尾水质量。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全市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进行资金扶持,开展“烟台市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指导项目”,编制涵盖所有水产养殖排污口类型整治指导技术指南10 个以上,编制针对主要养殖品种的绿色健康水产养殖技术手册1套,完成100个以上水产养殖排污口整治指导技术方案设计,遴选10 种以上效果好、易推广的整治技术模式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
近年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水产养殖户的整治改造意愿不断增强,全市在清理非法养殖、更换环保养殖浮球、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以海洋牧场为代表的现代渔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