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书婷
我们要努力构建一个健康、文明、进步的和谐社会,努力创造一个适合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环境,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这是一起老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年人等情况,承办检察官和我决定下乡走一趟,依法去与那位犯罪嫌疑人谈一次话,进一步核实有关案件情况。
行至半路突遇大雨,豆大的雨点噼啪地敲击着车窗,一如这起案件折射的问题般叩问着我们。这,已是短短几天内我们接触到的第二起有关老年人犯罪案件了。走进老人的家里,司法局依法为其指派的援助律师和老人的子女早已在等候。出乎我们意料的是,写满岁月与沧桑的老人的居住环境并不凌乱,子女也并非不明事理。老人的儿子善意提醒我们,老人的助听器恰巧坏了,问话时声音要大或将问题写在纸上,必要时他会帮我们作翻译。我们点头致谢,寒暄几句后很快进入正题。
谈话过程中,老人说他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自愿认罪认罚。老人的子女也多次向承办人表示,平时忙于工作疏于对老人的照料,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为之前的繁忙和对老人的照料不周感到后悔和自责。
谈话虽在有条不紊的法定程序中结束,但老年人这类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却又一次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当前,老年人与子女同住产生的摩擦、老人代子女抚养孙辈的费用分担等都是很多家庭所面临的问题,而从司法层面解决此类问题,既需要以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为支撑,也需要以宪法精神、公序良俗为引导。我认为,涉老纠纷多是家庭矛盾,这类矛盾宜解不宜结,而“解”的要领就在于融入真情,鼓励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帮助,促进家庭和睦,最终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涉及老年人的赡养等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但通过法律使问题得以解决的相对较少,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由于老年群体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心存疑虑或困惑。因此,对于老年人这类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完善的法律援助机制十分重要,这不仅能让更多的老年人更加便捷地获得司法帮助,也能更好地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我们一直以来把老年人当作弱势人群看待,但是忽略了这一群体也存在着侵害社会的一面,尤其是老年人性犯罪问题更是一个犯罪预防的盲点。某法院在去年办理的59起老年犯罪案件中就有40人属于强奸、嫖娼等性犯罪类型。在我国传统文化氛围下,许多在性方面有需求的老年男性,不敢、不情愿也不好意思通过正常的交友或是婚姻的途径满足生理和心理需求,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他们的伦理意识和法治观念都极易在瞬间崩溃。
有人说“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我们要努力构建一个健康、文明、进步的和谐社会,努力创造一个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环境,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点点滴滴,倾注真情,使老年人真正能够老有所乐,暮年不寂,晚霞更红,余热更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