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地的逻辑: 人民政协如何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基于多维理论视角的学理考察

2022-02-04 16:27钱再见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政治协商人民政协阵地

钱再见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南京 210023)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①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 各团体、 各民族、 各阶层、 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 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 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 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 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的论述。本文以统一战线、 新型政党制度和人民民主为主要理论分析框架, 对这一重要论述展开讨论, 着力分析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之重要阵地的理论逻辑、 责任逻辑和行动逻辑。

一、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之重要阵地的理论逻辑

从性质定位来看,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其中,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 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是基础, 而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则是在前述基础上的充实与升华[1]。 基于此, 本文侧重从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三个基础方面讨论人民政协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之重要阵地的理论逻辑, 并且认为,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之重要阵地的理论逻辑在于统一战线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内核和人民民主理论支撑。

1. 人民政协成为重要阵地的统一战线理论依据

人民政协在理论上源于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恩格斯在 《共产党宣言》 中就提出, “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 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 “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与协调”, 并且提出了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的政治口号[2], 从而指明了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一般原理和原则。 列宁明确使用了“统一战线” 概念, 阐述了同盟军问题和工人阶级内部的统一战线问题[3], 并且明确提出统一战线中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权问题。 在统一战线中, 领导权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首要问题, 也是统一战线最核心、 最根本的问题。 1925 年12 月毛泽东在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一文中指出: “谁是我们的敌人? 谁是我们的朋友? 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4]在革命斗争中, 分辨敌友是革命党人不领错路的关键, 也被认为是重要的政治标准②。 在分清敌友的基础上, 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 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 因为, 中国无产阶级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的阶级, 但是, “如果单凭一个阶级的力量, 是不能胜利的”[5]。 同时, 还必须牢固确立革命党人的领导权。 1947 年12 月, 毛泽东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报告中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并指出: “中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要胜利, 没有一个包括全民族绝大多数人口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是不可能的。 不但如此, 这个统一战线还必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的领导之下。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的领导, 任何革命统一战线也是不能胜利的。”[6]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爱国统一战线同样一刻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首要就是要强调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权问题。 2020 年12月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强调,“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 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7]。 统一战线作为不同社会政治力量为了一定的共同目标并基于一定条件而建立的政治联盟或政治联合说到底就是建立在团结合作的基础之上的, 当然, 统一战线的合作中既有团结, 也有斗争。 在统一战线这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中, 首要的是领导, 离开了领导, 就无所谓统一。 同样, 领导也离不开合作。 合作是领导的基础, 领导是合作的保障[8]。 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不仅是以统一战线为其成立与发展的基本依据, 而且是以统一战线作为贯穿其工作始终的一条主线的。 中国共产党对新时期这一具有“最大政治” 功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导是政治领导, 并且在人民政协这一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中实现领导效能。 而政党关系作为统一战线五大关系中的第一关系, 就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 “领导与合作”, 在统一战线一致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中集聚共识、 凝聚人心、 汇聚力量, “众力并, 则万钧不足举也”,从而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 人民政协成为重要阵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内核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③。 2021 年6 月25 日发表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白皮书指出,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是中国共产党、 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 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合作、 参与、 协商为基本精神, 以团结、 民主、 和谐为本质属性, 具有政治参与、 利益表达、 社会整合、 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功能, 实现了执政与参政、 领导与合作、 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 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在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中,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前提是共同的政治基础, 而合作性的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是基于多样性的社会现实进行的政治参与、 利益聚合与利益表达, 从而在求同存异的政治协商中就共同利益达成广泛共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共同政治基础就是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并且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事业、 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9]。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创立的政治组织是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 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提供了机构平台。 其中,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各政党之间开展的政治协商, 目标是建构协商式政治、 合作式政治。人民政协恰恰是开展政党间政治协商、 构建政党间协商式政治的重要机构, 这是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与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这两大职能间的交叉重叠之处[10]。 人民政协作为 “专门协商机构” 的新定位, 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发挥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正是在协商中发挥着促进广泛团结、 推进多党合作、 实践人民民主等诸多方面制度效能和治理功能的。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 不仅是一种性质定位,而且也是一种工作定位。 “推动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就是要通过人民政协这个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把执政党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 落实到各党派团体、 各界别和各阶层, 从而实现有效发挥新型政党制度的社会整合、 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等重要功能。

3. 人民政协成为重要阵地的人民民主理论支撑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伟大旗帜。 统一战线作为人民民主的基础, 不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在机制, 而且也是现代中国国家建设的内在机制, 而将这两个机制集于一身的制度与组织形式, 就是人民政协[11]。 人民政协本身就是在致力于建构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的中国革命伟大实践中,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 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共同 “求团结、 争民主” 的产物。 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 就是中国人民大团结的象征, 就是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 成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最早的政治组织形式, 并且以全体会议的民主性质和形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顺利完成协商建国的历史使命。 1954 年之后,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且仍然是我国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成为与人大相辅相成的政治协商机关。 继1990 年代确立了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的两大主题之后, 2006 年2 月, 中共中央在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中正式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④。 2007 年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 白皮书明确指出: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 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⑤2012 年中共十八大第一次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体现。 2014 年9 月21 日, 习近平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 “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第一次科学阐述了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定性定位, 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 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 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 从而丰富了民主的形式、 拓展了民主的渠道、 加深了民主的内涵[12]。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 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 与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下的自由民主不同的是, 人民政协基于新型政党制度所实现的不是少数人的民主, 而是人民当家作主, 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体现了人民民主政权中不同政党之间的合作民主。 在新型政党制度中, 政党作为国家-社会之间的联系纽带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语境下, 现代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的、以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为核心价值的实践过程⑥。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实践证明,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 经过民主酝酿, 通过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产生的, 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 最真实、 最管用的民主[13], 为公众参与提供有序化、 规范化、 制度化的渠道。 因为, 无序的公众参与、 爆炸性公民参与不仅无助于提升政府绩效和政府信任, 更会酿成政治动荡, 直至把经济列车的路轨拆得七零八落[14]。

二、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之重要阵地的责任逻辑

做好人民政协工作,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努力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 旗帜鲜明讲政治既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内在的根本要求, 也是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政治责任。 就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之重要阵地的责任逻辑而言, 首先是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在阵地建设中的共识政治责任, 其次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在阵地建设中的合作政治责任, 此外, 作为人民民主实现形式在阵地建设中的民主政治责任。

1. 党的领导与政治认同: 人民政协在阵地建设中的共识政治责任

在 “同心圆政治格局” 和 “同心圆制度安排”中, 从同心到共识是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其中, 同心是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 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 思想认同、 理论认同、 情感认同, 而共识则是基于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在重大问题上不断达成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行动方向, 即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 在目标上同心同向, 在行动上同心同行。 统一战线的核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5],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就是要基于其统一战线的基本属性不断巩固大团结大联合的共同政治基础, 在发扬民主包容差异的合作中画出最大同心圆, 而这个同心圆的圆点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其目标则是以人民为中心并且为人民谋幸福、 为民族谋复兴、 为世界谋大同。 当然,必须要认识到的是, 同心并不意味着同化。 相反,同心也是指 “和而不同”。 政党政治中的共识意味着基本或根本原则的一致, 而不是精确或准确的一致。 换句话说, 共识允许在侧重点或细节问题上存在分歧[16]。 实际上, 在利益分化的多元社会中所能够达成的共识, 往往是最低限度的共识, 即通常所谓的 “最大公约数”。 实际上, 同心强调的是坚守政治底线, 并不意味着整齐划一的“清一色” 或者排斥多样性, 而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是在多样性中寻找 “最大公约数”。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其最基本属性说到底就是统战属性, 惟其如此, 才能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元治理功能。 人心向背、 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 是最大的政治。 中国共产党对新时期这一具有“最大政治” 功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导是政治领导, 并且通过国家制度安排实现充分凝聚共识、 谋求最大公约数、 画出最大同心圆的目标, 构筑了同心圆政治格局, 催生不同于西方国家政治对抗的治理图景[17], 即基于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共识政治。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根本上是政治组织,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也是人民政协的政治责任。 因此, 基于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 的本质要求, 人民政协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的重要阵地无疑就是其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发挥“最大政治” 功能的共识政治责任。

2. 党的领导与政治协商: 人民政协在阵地建设中的合作政治责任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 是既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注重发扬民主的合作型政党制度。 在人民政协这一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中,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前提是具有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 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其本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此基础上, 将人民政协建设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 各民主党派参政为民的政治共识, 也是新型政党制度中多党合作共同承担的政党责任。 协商是合作的精髓, 与 “竞争型” 或“垄断型” 政党制度显著不同的是,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一种“协商型” 的政党制度⑦, 具有突出的合作性特质和建设性效能。 合作型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是基于多样性的社会现实进行利益聚合与利益表达,在求同存异的政治协商中就共同利益达成广泛共识。在合作型政党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合作型政治是不同政治主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协商、 合作的路径协调政治权力关系与配置政治权利进而共同致力于国家治理的非竞争性政治关系模式[18], 其所体现的是领导与合作的关系、 执政与参政的关系。 合作型政治中的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的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 尊重包容差异, 围绕一致性的公共利益目标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代表性强、 联系面广、 包容性大的优势, 汇聚各方面同盟者的智慧和力量, 履行合作政治责任, 进而将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务实的治理效能, 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 具体说来, 人民政协工作始终围绕国家治理的中心工作, 对政治、 经济、 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 问题, 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反映社情民意, 并且通过调研报告、 提案、 建议案或其他形式, 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政治协商的基础上致力于务实地解决问题。

3. 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 人民政协在阵地建设中的民主政治责任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 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制度, 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 民主从来就 “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 各国都有权 “推进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建设”。 在民主理论上,共识民主是多数决民主的一种替代模式。 在中国,实现共识民主的制度基础是民主集中制, 而协商民主则是实现共识民主的主要形式[19]。 在民主的思想谱系和制度实践中,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2019 年9 月20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 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 不是不要民主了, 而是要形成更广泛、 更有效的民主, 实践充分证明, 中国式民主在中国有根基、 行得通、 很管用。 所谓 “中国式民主”⑧, 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新型民主模式, 这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必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作用, 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之中, 不仅要在团结和民主的两大主题中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 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而且要在集协商、 监督、 参与、 合作于一体的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中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服务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根本。 协商民主作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 在价值取向、 制度运行与实践效用方面都是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 相得益彰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 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重要实现形式就是要在建设一个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重要阵地的过程中自觉承担起实践中国式民主的民主政治责任。

三、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之重要阵地的行动逻辑

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制度, 要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同时, 要基于新型政党制度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通过政治协商的制度实践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政治共识和合作行动。 此外, 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

1. 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有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职能作用, 必须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毛泽东曾经指出, “所谓领导权, 不是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 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 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20]。 所谓“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 的工作实际上就是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从另一方面说, 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也就在于其能够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并且通过凝心聚力不断助力领导者始终 “不领错路”。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组织只有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才能有效发挥凝聚共识的政治功能, 进而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 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 画出最大同心圆, 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因此,人民政协要基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 发挥自身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职能作用, 认真履职尽责, 积极主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21], 并且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不断完善统一战线领导权的实现方式[22], 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重大政治责任,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 运用好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 旗帜鲜明讲政治, 牢牢守住政治底线的圆心,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在发扬民主和包容差异的合作中画出最大同心圆[23], 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是全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根本上是政治组织, 政协机关是政治机关, 因此,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确保人民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24], 坚守人民政协的初心使命, 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 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25], 深入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2. 基于新型政党制度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通过政治协商的制度实践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政治共识和合作行动

人民政协是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征和重要内容, 也是多党合作事业不断成熟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人民政协本身就具有党的领导属性, 并且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等方面工作的。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执政与参政、 领导与合作、 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 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治引领下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 充分发扬民主, 尊重包容差异, 围绕一致性的公共利益目标更好地发挥各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政治联盟优势, 汇聚各方面同盟者的智慧和力量,实现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代表性功能优势, 进而通过发挥政治协商这一实现党的领导重要方式的作用, 更好协调关系、 汇聚力量、 建言献策、 服务大局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 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 理顺情绪、 化解矛盾的工作。 要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 深入界别群众, 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职能作用, 要以履行自身职责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政治使命为前提。 在统一战线政治引领下, 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 思想认同、 理论认同、 情感认同, 不断增强政治把握能力、 调查研究能力、 联系群众能力、 合作共事能力, 建设一支懂政协、 会协商、 善议政, 守纪律、讲规矩、 重品行的政协委员队伍。 基于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统一战线的政治引领, 人民政协围绕国家治理的中心工作, 对政治、 经济、 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 问题, 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反映社情民意, 并且通过调研报告、提案、 建议案或其他形式, 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致力于务实地解决问题, 实际上, 这些方面都是人民政协努力成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建设的具体行动。

3. 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

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是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政治组织⑩。 其作为与人大相辅相成的政治协商机关所履行的民主政治责任, 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要求, 是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界限的重要标志[26]。 因此, 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动人民政协更好地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首先, 人民政协通过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并且基于代表性强、 联系面广、 包容性大的组织优势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凝聚人心、 汇集力量的职能作用, 把不同阶层、 群体、 党派、 民族和宗教信仰者都团结在党的周围。 其次, 人民政协始终坚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发挥职能作用。 “团结”就是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根据“平等议事、 求同存异、 尊重多数、 保护少数” 的原则,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发扬民主、 增进团结; “民主”就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进一步开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蕴藏的民主价值与能量[27],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 通过协商式监督解决 “监督为了谁” 以及 “谁来监督监督者” 等问题, 致力于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同目标和公共利益。 最后,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必须贯穿于政协全部工作之中, 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 始终遵循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协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履职全过程和自身建设各方面,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强化政协委员作为人民政协工作主体的政治责任担当, 坚持为国履职、 为民尽责、 事业在心、 责任在肩, 认真履行委员职责[28], 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 思想认同、 理论认同、 情感认同, 在全过程民主和协商式监督中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结论与讨论

人民政协是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根本靠思想政治引领, 同时, 也有赖于政治责任担当, 此外, 还离不开政治行动落实。

1.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根本靠思想政治引领

人民政协是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 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组织载体, 是中国共产党、 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 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 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中国现实国情的创造性政治制度设计和制度建构。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 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思想和理论的组织表达, 通过党的领导引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行动方向, 为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广泛凝聚共识提供政治与组织保障, 而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工作的有效展开, 特别是阵地建设的共识政治责任履行和行动落实, 也进一步夯实了党的领导与执政基础, 进而也提升了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治理效能。

2.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有赖于政治责任担当

人民政协是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 而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特征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因此, 做好人民政协工作, 根本在于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旗帜鲜明讲政治, 基于统一战线政治引领不断增强政治认同、 思想认同、 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 在阵地建设中更好地履行共识政治责任、 合作政治责任和民主政治责任。

3. 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离不开政治行动落实

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离不开具体的政治行动落实, 必须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 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强化政协委员作为人民政协工作主体的政治责任担当。 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制度, 要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同时, 要基于新型政党制度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通过政治协商的制度实践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政治共识和合作行动。 此外, 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 政协委员作为人民政协工作主体必须要始终牢记的是: 人民政协根本没有荣誉委员, 只有责任委员。

注释:

①以中央名义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在人民政协历史上也是第一次,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制度、如何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

②德国政治思想家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1985)就曾提出,“划分敌友是政治的标准。 ”参见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 年版。

③1987 年10 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写进了中共十三大报告。 1989 年12 月30 日,中共中央经与各民主党派充分协商后制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4 号文件)第一次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1992 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 同时,进一步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并于1993 年载入宪法修正案, 成为国家意志。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升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高度,列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并把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0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界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

④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⑤2007 年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 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经过充分的政治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 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⑥在以政党为中心的研究范式中,政党政治主导现代化。 在“独特逻辑”的意义上,中国现代化进程内蕴的是以马克思主义政党为核心领导力量的本质。参见王韶兴:《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主义政党政治》,《中国社会科学》2019 年第6 期。

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所以能够摒弃“竞争型”或“垄断型”政党制度中各政党之间的对立性或对抗性,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充分利用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成功地将中国的不同党派和政治力量团结在一起,建立起了一种协商型、合作型的政党制度。 参见李金河、王江燕:《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研究》,《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6 年第6 期。

⑧关于“中国式民主”,国内外学者已有比较系统的讨论。 林尚立强调政党对民主生长的意义,并且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已经成为中国民主的最集中体现。虞崇胜强调中国的民主包括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高层民主与基层民主三个维度,而人民政协是中国式共识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燕继荣认为中国式民主是在既有体制框架下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前提下,旨在化解大众参与压力,进而实现“民主治理”目标的诉求和努力。莫于川强调中国式民主的核心意涵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西方学者眼中,中国式民主是中国模式的组成部分,更为详细的探讨还可以参见高建、佟德志主编:《中国式民主》,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 年版。

⑨在新型政党制度中,为人民谋幸福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在人民政协这个实行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中的政治共识和共同责任。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直接决定着我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进程,决定着为人民谋幸福的目标能否实现。参见拙文《为人民谋幸福: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党责任》,《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 期。

⑩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实际上是中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早的政治组织形式。 参见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编 《人民政协简明教程》, 中国文史出版社,2017 年版第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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