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相卿
《全宋文》卷五九六收录了沈邈《乞颁降孔子及从祀人塑像冕服制度状》一篇(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8册,第213—214页),编者注明史料来源于《淳熙三山志》。然此文作者绝非沈邈,而是北宋中晚期的沈绅。
检《淳熙三山志》卷八《庙学》,内容与《全宋文》辑录完全一致,所不同的是《全宋文》编者删去《淳熙三山志》中标题“熙宁四年五月中书批送下提点福建刑狱沈郎中状”(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857页),自拟标题“乞颁降孔子及从祀人塑像冕服制度状”。从原文标题判断,此状撰写于熙宁三年(1070)至熙宁四年(1071)之间,这与沈邈生卒年不相吻合。沈邈字子山,传世文献不详其生卒年,可以依据其出土墓志加以确定:“(沈邈)感疾不食,五月壹日终州宅正寝,享年四十六,庆历七年也。”(赵君平、赵文成:《河洛墓刻拾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第675页)从中可推知,沈邈生于咸平五年(1002),卒于庆历七年(1047)。《全宋文》所收为沈邈去世25年之后的文字,绝非其所撰明矣。
从《淳熙三山志》中标题可以看出,文字作者“沈郎中”熙宁四年前后为“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有两则石刻材料恰可证明:其一,《闽中金石略》卷七《沈绅等凤池山题名》云:“提点刑狱沈绅招转运使张徽、知州事程师孟、转运判官湛俞游凤池、贤沙,会于安国。熙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宋代石刻史料全编》第4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第631页)显示了熙宁三年(1070)年末,沈绅为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其二,《淳熙三山志》卷三三《寺观类一》记载:“熙宁四年,丁竦、陈烈、沈绅同游。丁知福州,沈为提刑。”(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8159页)可见熙宁四年(1071)沈绅仍为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而且,《全宋文》编者在编辑沈绅的小传时,已经考证了其“熙宁元年,以司封郎中为福建提点刑狱”(第41册,卷891,第309页),与前述沈郎中提点福建刑狱若合符契,当可从之。
综合上述,《乞颁降孔子及从祀人塑像冕服制度状》真正作者当为沈绅,应该收入《全宋文》卷八九一沈绅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