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娴,王世恒
(东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8)
2021年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庄严宣告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困扰中国人民几千多年的贫困问题基本解决。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农民贫困问题也在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的双向合力下得到了基本解决。但物质贫困的解决并不意味着乡村贫困问题的全部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在 《摆脱贫困》 中指出:“全书的题目叫做‘摆脱贫困’,其意义首先在于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1]物质和精神于脱贫而言,犹如鸟之双翼,两者相互依托、共同发展。农民物质脱贫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而精神脱贫问题面临严峻挑战。因此,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背景,研究农民精神脱贫的现状和对策,对实现乡村全方位、宽领域的脱贫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且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具有重要价值。
1.目标导向。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分为阶段目标和总目标。阶段目标是按照时间顺序,分阶段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路径进行具体要求。总目标是指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要实现的高度和层次。首先是阶段目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分三个步骤:本世纪前20年取得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3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总目标基本实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其次是总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这既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又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2.总体要求。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其实现具有总体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具有全方位、宽领域的特点,主要包含五个要素:一是是经济要素,要求是产业兴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乡村主导产业蓬勃发展,特色产业加速发展。政府统筹谋划乡村产业发展,为实现产业兴旺打好经济基础。二是生态要素,要求是生态宜居。乡村生态环境的优化对实现生态宜居的要求具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估计。三是文化要素,要求是乡风文明。乡村要努力实现乡风文明的要求,必须扎实有序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四是社会要素,要求是实现治理有效。乡村实行“三治融合”,实现自治、德治和法治的统一发展。五是民生要素,要求是生活富裕。农民作为乡村的主体,其满足感和幸福感是衡量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标尺。
精神一词出自于《吕氏春秋·尽数》,指的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精神状态。哲学上,精神是与物质相对立的范畴,认为精神属于大脑思维的结果,是大脑对主客体的感知和反映的结果。精神同意识一样,具有主观能动性。精神贫困,是相对于物质贫困而言的概念。精神贫困是指在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主体的精神生活状态低于社会平均精神生活状态的表现。吴稼稷认为,精神贫困是相对于物质贫困而言的一种贫困概念,它是指人的追求、信念、价值观、习惯等人类理性滞后,缺乏基本生存与发展的技能、方法,无法满足现实生活基本需要的状况。[2]乡村精神贫困是指受传统观念、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乡村农民思想观念落后,具体表现为脱贫意愿低,等靠要思想严重。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精神贫困,是由于国家针对农民生活和发展上出现的困难和面临的问题而出台的惠民政策,在程度性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的同时也养成了农民的惰性。大部分农民受益于扶贫政策后积极脱贫,努力摘掉贫困帽。相反个别农民实现的脱贫仅仅是短暂意义上的脱贫,对国家惠民政策的依赖性较高,脱贫自主性的意愿较低。
1.农民脱贫内生动力不足。农民脱贫内生动力不足是实现乡村精神脱贫面临的障碍。一方面,农民脱贫意愿低。受自我利益的驱动,部分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出现争贫困户而不争脱贫的现象,表现出其着眼于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的心态。部分农民依赖政府“输血式”扶贫模式,形成消极无为和惰性心理。“没有脱贫志向,再多扶贫资金也只能管一时,不能管长久。”[3]另一方面,农民不愿突破自我。农民坚守传统以农为本的观念,抵触外界新鲜事物,惧怕外界事物可能带来的风险挑战。部分农民对技术人员进行的技术培训产生抗拒和畏难心理。农民脱贫内生动力不足是实现乡村精神脱贫亟须解决的问题。
2.农民思想文化相对落后。农民思想文化相对落后是实现乡村精神脱贫的难点。首先,精神贫困存在代际传递问题。乡土社会是血缘社会。血缘是稳定的,缺乏变动。[4]家庭中根深蒂固的血缘关系,致使长辈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晚辈。其次,受教育程度低。传统观念在乡村落地生根,忽视教育带来的长远效益而注重眼前的短暂效益。乡村适龄孩童入学率较低,基础教育普及率不高。适龄孩童入学后,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辍学率居高不下。再次,农民技术知识缺乏。受乡村偏僻环境和落后经济条件的限制,乡村教育相对滞后,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发展迟缓。农民所受的技术知识教育多通过代际传递,口口相传的途径传播。思想文化的提高是实现乡村精神脱贫的重要前提。
3.乡村精神脱贫机制缺乏可持续性。乡村精神脱贫机制缺乏可持续性是实现乡村精神脱贫的机制障碍。第一,精神脱贫户返贫率高。部分在精神脱贫线上下浮动的农民,思想意志不够坚定,易摇摆不定。部分精神脱贫户认知层面倾斜于继承勤劳致富的传统美德,行为层面局限于自身能力而畏惧脱贫风险。第二,部分扶贫干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部分扶贫干部机械化地执行政府下达的扶贫政策,不注重扶贫对象实际需求。部分扶贫干部不注重与群众的联系,工作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过于重视干部意见和建议,忽视农民反映民意、参与决策的权利。机制作为制度保障,对实现既定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乡村精神脱贫机制缺乏可持续性,不利于乡村精神脱贫的有效实现。
1.传统贫困观的制约。贫困亚文化是指长时间的贫困生活和乡村居住的稳定性,使农民已经形成固定的生活模式、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贫困亚文化通过农民之间相互交往,使贫困现象得以持续繁衍。[5]农民长期较稳定的贫困生活和偏僻落后的乡村环境是形成传统贫困文化观的核心因素。传统的贫困文化观塑造出农民安于现状、不愿改变的思想观念,产生惧怕承担风险的心理。
2.乡村教育相对滞后。一是改革开放前,由于物质生活的匮乏,农民的文化教育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农民在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极低。二是农村的教育质量相较于城市有很大的差距。农村和城市的教育机会、教育资源、教育结果不平等一直以来是被人诟病的话题。[6]农村教师作为农村教育发展的突破口,也与城市教师有着较大的差距。农村教育由于缺乏资金,面临着教学设备简陋甚至于不完善、教学环境条件差、教师办公条件简朴等问题。
3.乡村精神脱贫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政府长期实行的“输血式”扶贫模式,弱化了农民脱贫的积极性,强化了部分农民“等靠要”的懒惰心理。“输血式”扶贫模式虽适合一定时期内的乡村发展需要,能够满足当下农民的物质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农民脱贫内生动力的激发,相反会降低农民主动脱贫的意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也有一些贫困户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7]建档立卡扶贫等政策的补贴力度较大,优厚的待遇一方面救济了贫困户,另一方面在农民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的心态。
内生动力是指系统内部生成的驱动力,根据系统主体单位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组织、地区及其他层面的内生动力。[8]农民作为乡村精神脱贫过程中的系统主体,内生动力是推进精神脱贫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和决定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9]习近平奋斗幸福观源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个人奋斗史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奋斗史。[10]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奋斗幸福观活动,提高农民对奋斗的深层次认知,推进习近平奋斗幸福观入课堂、入民心,引导农民树立正确奋斗理念,推进精神脱贫的实现。精选精神脱贫典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精神脱贫户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达到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目标,必须将民意民策民力融入筛选精神脱贫户的过程中,过程要求程序合理、公开透明。
教育是国家安身立命的根本。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地区人力资本长期处于匮乏状态。因此,在踏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征程上,必须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进而提升乡村人力资本,发展乡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以提升农民的思想文化。一方面,要发展乡村基础教育。加强乡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乡村学校生活和教育条件,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齐全;推动网络化教育进课堂,促进乡村基础教育条件与城市接轨;加大教育资金投入,提高教师福利补贴力度,吸引优秀青年教师;有效普及义务教育,提高贫困群众教育水平。[11]另一方面,发展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实施“互联网+”职业技术培训教育,拓宽农民职业教育学习渠道,实现线上与线下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农民创业与就业的能力;推进人才下乡和先进技术进乡村,培养新型农民,打造专业队伍,建立农业生产培训基地,提供就业岗位;支持有条件的开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无条件的外出学习技术知识。
乡村精神脱贫由于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精神脱贫户易返贫等现实问题。建立健全乡村精神脱贫保障机制是实现乡村精神脱贫的基本路径和现实诉求。因此,必须要多元主体协同助力精神脱贫和有效开展乡村精神脱贫监督工作,以达到脱贫机制可持续性、稳定性的目标要求。一是多元主体协同助力精神脱贫。明确政府在精神脱贫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精准有效的规章制度;扶贫干部结合政府下发文件和农民实际需求,灵活运用扶贫方式,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帮扶农民;提高社会力量在精神扶贫过程中的优惠力度以吸引更多企业、慈善组织进村参与扶贫项目;注重农民在精神扶贫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解决农民实际需求。二是有效开展乡村精神脱贫监督工作。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科学管理委员会,选拔公正的监督人员,有效、有序实现农民对村务工作的监督;拓宽村务监督渠道,通过电话、信访等渠道进行监督工作。[12]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现实路径,对持续改善乡村农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乡村振兴,不是单一的振兴,不是个体的振兴,而是全面的振兴,是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振兴。乡村精神脱贫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的根本保障和重要前提,基于其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必须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发展乡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建立健全乡村精神脱贫保障机制,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诉求和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