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早在1997年颁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修订。
征求意见稿从明确承兑和贴现资质要求、加强风险防控、缩短最长付款期限、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和监管等多方面对滞后于市场实践的旧规定作出修改,旨在保护中小企业权益,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
主要要点包括:签发商票规模受限;缩短最长付款期限;最近二年未出现6个月以内3次以上付款逾期、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9号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情况;持票人申请贴现时,须提交贴现申请、持票人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以及能够反映真实交易关系的材料;银行承兑和财务公司承兑业务应纳入存款类金融机构统一授信管理和风险管理框架。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维护公司经营独立性,控制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重点防范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风险,避免多层嵌套等复杂安排。同时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银行授信类、保险资金运用类、信托资金投资等与资金相关的高风险关联交易分别设定比例限额,调降了保险资金运用类比例上限。
《办法》同时规定,对通过复杂交易结构或借助通道业务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规避监管等违规行为,设置禁止性规定,要求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监管原则,优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识别,加强对表外、资管、同业等重点领域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对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为E级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开展授信类、资金运用类、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据记者统计,自今年1月1日互联网保险新规落地以来,已有29家人身险公司、33家财产险公司和108家中介机构在保险行业协会官网进行了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万能险、分红险等理财型保险产品已成“历史”。有保险经纪人表示,今后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更强调客户的自主购买,但产品的可选责任灵活性会降低。
自今年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新规”),对互联网人身险的准入门槛、产品设计、定价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未达准入门槛的险企,应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百年人寿、中融人寿、合众人寿等12家寿险公司宣布暂停互联网业务。
新规之下,退出的不仅有险企,还有万能险、分紅险、投连险等理财型保险产品。此外,申请审批或备案的人身保险产品名称应包含“互联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