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良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052)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发挥着引领资源和要素支持传统产业、汇聚新兴产业的重要作用,是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成功的关键。产业金融是通过金融深化更好地为产业服务的专业化金融,是以产业为根本、金融为手段,通过产业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业价值[1]。产业金融在我国随改革开放逐渐发展起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数字经济的兴起,产业数字金融成为产业金融发展的新模式。
辽宁省自2005年起,先后制订并发布了一系列支持产业金融发展的政策,明确了促进产业与金融深度融合的路径,通过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建设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助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目前辽宁省已基本形成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各业并举,中资、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功能完备、运行稳健的金融组织体系(见表1)。
表1 辽宁省2020年金融机构分布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发布的2017—2022年《辽宁省金融运行报告》,辽宁省人民币贷款增量在2016—2019年间保持稳步增长,虽然2020年和2021年贷款增量受疫情影响放缓,仍然是各项目中占比最高的,中小银行发挥地方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有效保障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
从历年贷款结构来看,总体反映了当前辽宁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贷款投放增长较多。
一方面,企业债券融资增量受部分企业违约事件影响,直接融资增量自2017年起持续下滑,并出现负值;另一方面,债券市场多项创新产品于2020年分别落地,三一重装发行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发行疫情防控债17亿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疫情防控同业存单5亿元,沈阳地铁成功发行东北地区首单绿色中期票据5亿元[2]。
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增量总体保持稳定,已上市企业已达到84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有44家。企业上市步伐自2021年以来明显加快,近两年新增8家上市企业。
经过多年发展,辽宁省已形成了以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成的基金发展体系。根据业内知名机构清科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二季度,辽宁省累计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228家,募资规模1 474.31亿,投资金额1 075.29亿,基金类型以成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为主。近年来,辽宁省[3]、沈阳市[4]、大连市[5]先后设立了多只50亿或100亿规模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转型及产业发展,基金业已经成为推动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由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组成的辽宁省地方金融组织近年来不断减量增资增质,合规经营、稳健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并形成自身独特的差异化发展能力,实现错位发展。以沈阳和大连两地为主的实体企业、产业集团、金控集团和金融机构通过市场运作和政府相关政策的指引,建立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产业金融机构初具规模。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依托财政资金,统筹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新设了一批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地方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有利于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等高端金融资源加速聚集,对区域产业振兴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和辐射作用。沈阳和大连作为牵引辽宁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双核”,正在合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两个中心城市的金融机构集聚效应逐渐显现,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稳步提高。
目前,辽宁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从资产规模、营业网点及提供的融资规模来看,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数量少。城市商业银行、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资产质量不高,部分机构存在资产质量风险暴露,盈利能力弱,同时受限于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信贷投放能力不足,很多机构仍然沿用传统的信贷业务模式,数字化转型还处在起步阶段,难以匹配企业新的业务需求或新兴产业企业的需求,导致“慎贷”“惜贷”,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有限。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直接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辽宁地区社会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规模小、渠道窄。近几年,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呈现负增长,通过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年平均规模不到100亿,通过新三板挂牌实现有效融资的额度少,资产支持证券和公募REITS等方式融资基本处于空白。直接融资规模小、渠道窄,一方面,作为资本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对直接融资渠道了解少,存在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质量不高,达不到直接融资的要求,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
由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组成的支撑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基金发展体系尚不健全,基金市场发展程度不够。辽宁省级和沈阳、大连两地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还不大,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和市场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模增长缓慢,域外来辽投资的基金规模有限,基金主体数量偏少、管理规模偏小。从基金类型来看,主要是以成长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为主,天使基金、风险基金、并购基金较少,无法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融资支持服务。从基金主体的综合能力来看,机构的实力不强,投资运营能力不足,部分基金存在基金到位规模相对不足、符合投资标准的标的不足问题。
辽宁省目前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但总体来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地方金融组织存在多、小、弱、散问题,金融业创新能力不足。只有少数几家省级和市级国资金控集团和产业集团具有多元化的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和能力,能为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全方位产业服务和金融服务的产业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大多数金融机构或金融组织提供的金融服务仍然是单一的,缺少对产业的深刻理解,缺乏对行业风险的把控能力,欠缺一体化业务布局和一站式服务能力。为数不多的产业金融机构在各个金融业务领域中现有实力还相对有限,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金融板块资源分散、产品结构类型单一及竞争能力不强的问题。
金融发展的基础在于实体经济的夯实,产业金融发展的基础在于各类产业的集聚。目前辽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新旧动能转换处于爬坡期,新动能加速集聚和壮大,地区金融改革全面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存在牵动性强的产业大集群少、实体经济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对金融行业发展潜力形成一定的压制。在金融营商环境方面,存在市场化意识薄弱、社会信用体系和营商环境欠佳、资金安全成本较高、投资回报预期不高等问题,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不足。在金融人才队伍方面,存在人才外流严重、人才市场化机制不健全、人才发展环境欠佳、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在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方面亟需补短板。
1.引进域外金融机构,争取更多总部资源倾斜
继续支持沈阳和大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以沈阳为中心加强与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的合作,增强两个中心城市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影响力。加大对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争取更多总部资源向辽宁省倾斜,争取总部新产品、新工具优先在辽宁市场探索、应用和推广,借助域外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为辽宁省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支持。
2.大力培育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壮大实力
应大力培育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在补充资本实力的基础上,从业务发展模式、机构经营活力、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进行重点改革创新,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创新业务发展模式,突出产业服务导向,建立链式金融服务,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产品创新,加强风险管理,推进业务实质性转型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1.构建全链条推进直接融资服务体系,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统筹规划股权、债券、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服务体系。在企业挂牌上市方面,形成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分类别有梯度的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并完善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对接服务机制;加快完善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和大连股权交易中心功能,争取纳入国家在区域性股权制度和业务方面的创新试点,适时设立各类专板,提升服务能级,提高挂牌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培育基地的作用。在债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方面,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传培训,建立系统化服务机制,提高企业债券市场利用水平。
2.搭建服务上市公司的综合平台,提升资本市场利用水平
应以提高现有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目标,引导和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诚信度,增强股东回报意识,树立辽宁省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通过搭建服务上市公司的综合平台,支持上市公司扩大再融资规模,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市场地位,提升资本市场利用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发展成为产业集群核心企业,推动产业升级。
1.加强引导和支持,建立多层次产业投资基金体系
以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在辽宁省内形成覆盖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种类基金的产业链基金发展体系。省和市等各级政府应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并鼓励社会资金在辽宁省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引导示范作用,加强对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支持,推进以政府产业基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多层次产业投资基金体系。
2.大力培育产业并购基金,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支持
借鉴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模式,采用政府引导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府、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金融机构、专业投资机构等多元化方式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壮大辽宁省产业并购基金实力,围绕辽宁省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企业主业进行投资与并购,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支持,全面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瞄准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丰富产业金融业态,发展产业金融特征明显的金融机构
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新格局下,结合辽宁省地方金融组织减量增资的有序推进,借鉴国内产业金融发达地区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大力支持和鼓励辽宁省内经营规范、特征鲜明、模式创新的产业金融新机构发展壮大,完善产业金融供给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为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优质融资与产业金融服务。
2.做强做大综合性产业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产业优化升级
辽宁省应充分借鉴央企、地方国资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构建综合性产业金融机构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支持辽宁省内企业集团设立的产业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经营能力,做强做大一批综合性产业金融机构,以产促融,以融助产,探索产业金融创新发展“辽宁模式”,更好服务产业优化升级。
1.构建可持续的金融生态体系,吸引金融资源集聚
目前,辽宁省企业融资难和金融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并存。应以金融营商环境建设为核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金融信用环境、维护金融法治环境,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构建可持续的金融生态体系,更好地吸引金融资源在辽宁集聚,为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为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2.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打造金融人才高地
在人才培养方面,应重点支持辽宁省内高校适应新金融业态和产业金融发展需要,构建面向产业、突出院校特色的新兴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批产业金融特征明显的专业群,培养高级实践型人才。在人才引进方面,应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系统制定金融产业人才发展计划,建立人才引进和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发展好,建强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