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的改革发展不仅是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我国养老事业、提升民生福祉的关键路径。随着社会对养老领域金融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的市场潜力很大。应破局拓新,积极推动养老领域金融生态建设迈向“统筹规划,协同监管,突出专业,市场运作”的健康发展之路。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养老体系可持续性面临挑战,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贯彻实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金融可以发挥重要支持作用。随着我国养老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际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经验的日益成熟,我国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的改革发展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不仅是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我国养老事业、提升民生福祉的关键路径。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民政部、中国银监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服务养老产业构建了顶层设计,确立了“金融支持养老”的政策取向。针对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国内也有专家学者提出“养老金融”“适老金融”“老龄金融”等概念。虽然提法不同,总的来看,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应包括制度化养老金安排、其他类别养老资产储备和金融消费等经济方面内容,还应包括各项与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相关的内容。在老龄化日趋严峻的背景下,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是在全生命周期安排下,运用金融工具解决养老储蓄、养老消费、养老服务供给、养老风险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综合性安排。同时,也要求养老体系和金融体系协作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需求。金融关注的是资本跨时空配置问题,面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进养老领域金融改革发展,实现跨时期配置收入和消费的效用最大化,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金融体系优化完善的切实需要,也是促进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积极发挥金融功能 促进保险行业成为推动养老领域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先行实践者
在金融行业中,保险是提供风险保障、资金管理、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一系列与养老相关的综合服务方案的行业,凭借风险预測及管理的专业能力、资金长期性的特点、服务集中购买方的市场影响力,在推动这一协作方面具备独特的优势。近年来,保险行业作为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点工作任务,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推动养老领域金融和服务的创新,在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推动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改革的重要力量和先行实践者。
在多支柱养老保障建设领域,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国家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丰富养老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2014年7月,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和探索。2018年5月,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启动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是我国首次探索运用税收优惠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2021年6月,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人保寿险、国寿寿险、太平人寿等6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和重庆市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又迈出中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的关键一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前三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460亿元,累计积累了超过6200亿元的责任准备金,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势头。在第一、第二支柱养老保险方面,保险业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和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均超过1万亿元,在基金的受托和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已经成为主力军,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
在老年健康护理保障领域,保险行业提供了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健康、长期护理等风险保障产品和管理服务。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商业保险产品供给已覆盖591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商业保险渗透率达35.5%。险种类别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险四大类,基本做到险种全覆盖。其中,健康险产品1000多个,占全部老年人产品的42%,是产品数量最多的险种,主要保障疾病、医疗费用以及长期护理等责任。此外,据不完全统计,行业还提供162款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过去5年中,保险业累计为老年人群办理了5753万次赔付,赔付金额达2340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稳步发展,目前已有49个城市开展了试点,覆盖近1.2亿参保人,报销水平达70%左右。其中,大部分试点项目都采取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经办服务的模式。保险业利用在服务网络、人才队伍、专业能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提高了长护基金的运营管理效率,切实解决了失能人员及家庭的生活困难。
在养老产业和养老服务领域,保险行业创新资金运用方式,积极探索“保险+养老”的新模式,大力投资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项目。2020年,银保监会等12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并支持保险资金发挥期限长、稳定性强等优势,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目前有10家保险机构投资了47个养老社区项目,床位数超过8.4万张,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区)。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股权投向养老产业及其上下游的医疗健康行业私募投资基金达2340多亿元。资金运用的创新也离不开服务模式的创新,在养老社区建设中,保险行业的作用不是简单的资金配置,而是将风险管理与财富管理、金融产品与医疗健康服务结合起来,有效匹配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投资、保障及服务需求。
在资本市场结构优化领域,保险行业发挥自身金融优势,集中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投资模式,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重要力量,从根本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国家基础建设和科技创新的资金需要。其中,养老年金配置中权益资产仓位不断增加、市值类资产配置中产品化比例提升、成本类资产发挥重要的稳定器作用。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共有22家投资机构管理2.25万亿元企业年金,其中,7家保险业机构投资管理规模合计远超1万亿元。未来10~15年,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老龄化社会带来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健康管理等保费增长驱动因素下,我国保险业在资本市场结构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推动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
目前,部分学界、业界专家提出“养老金融生态”概念,说明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涉及方面广、链条长、环节多,它是一个产业链、是一个整体,是一个资源和政策整合的生态,养老领域金融生态的构建和健康发展也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过程。目前,在推动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但发展并不均衡,可持续性面临挑战。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在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的背景下,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逐步凸显。当前,第二支柱企(职)业年金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整体覆盖比例不高,相关制度建设、投资运营体系等仍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较国际成熟经验而言,现阶段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模较小,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顶层设计、账户建设、产品细则、税收优惠激励等相关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突破,对惠及中低收入人群方面的普惠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的监管由多部门共同参与,在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参与主体越来越多的情况下,金融服务养老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也容易引发监管责任边界不清晰的问题。
二是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尚处起步阶段,养老领域金融产品的具体标准、内容等缺乏明确阐述,公众长期养老规划和保险保障意识也严重不足。目前,养老保险“多支柱”“多层次”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避免混用。以养老为名的金融产品种类较多,但养老领域金融产品的标准仍不明确,养老属性也须进一步规范。各金融主体推出的养老金融产品存在同质化问题,养老领域金融产品多元而灵活的优势未被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主动进行养老资产积累和管理的意识不强,对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提供穿越周期的资金管理和养老金终身领取等服务认知不足。商业保险在真正解决老年人慢病治疗、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意外事故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缺口。个人养老资产储备特别是利用保险保障工具意识的培养还需要一个长期和投入的过程。
三是保险行业布局养老产业的经营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项目采取了投资规模较大的高端持续照护退休社区(CCRC)模式,虽然在整合保险与康养资源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但在满足普惠型甚至主流养老需求方面的能力仍較为有限。一方面,CCRC模式提供的是机构养老服务。而按照我国“90-7-3”或“90-6-4”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模式顶层设计,仅能覆盖3%或4%的老年人群。另一方面,目前很多CCRC社区都以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为目标客群,入住门槛和入住后费用都较为高昂,进一步降低了这一模式的普惠性质。也有保险公司开始尝试轻资产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模式,利用现有地产资源,专注提供养老社区运营服务。然而,与CCRC模式一样,为实现普惠养老的目标,保险行业在降低运营成本、了解社区场景下的养老需求、有效利用社区医疗健康服务资源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推动养老领域金融生态建设迈向“统筹规划,协同监管,突出专业,市场运作”的健康发展之路
随着社会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的市场潜力很大。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4亿,占比18.7%。我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90万亿元,可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非常可观,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和条件比较成熟。“十四五”时期,保险业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保险保障与养老服务的结合,在养老领域金融生态建设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统筹规划,通过政策制度设计,实现养老保险多支柱均衡发展,探索中国特色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路径。一是建议制度政策层面进一步厘清概念、明确责任。如进一步明晰“养老金融、第三支柱”等概念,以及“多层次”和“多支柱”的概念,避免概念不清或者混用。二是建议尽快搭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和原则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优惠、投资范围、默认投资选项等,以及第二、三支柱之间的产品和资金对接通道等。三是建议采用多元化激励措施,实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普惠性和广覆盖。通过财政补贴,以及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税收优惠,实现第二、三支柱个税合并计量方式,来鼓励和吸引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的积极参与。四是统筹规划,提高第一支柱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同时,支持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发展,从而推动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均衡发展。
第二,协同监管,强化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监管协同机制和权责清晰的监管治理结构,守护老百姓“保命钱”“养老钱”的长期安全稳健。一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和防范风险,综合考虑养老领域金融产品设计经验、风险控制能力、投资管理水平等,对参与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和规范标准。二是建议对各类金融服务养老合格产品统一规范标准,建立统一性和包容性的产品认证审核机制。三是参考国际经验,建立养老领域金融的统一监管协同机制和权责清晰的监管治理结构。
第三,突出专业,金融机构要苦练内功,提高长寿风险和投资风险的专业管控能力,增强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一是建议参与机构在养老金融资产和产品配置的保险与投资的双重功能上打造专业管理能力,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双重功能,在养老资产长期性、安全性方面打造专业核心能力。二是深化养老领域金融产品与健康管理及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提供一体化的养老保障服务,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三是要推进金融服务养老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抓紧数字化转型,切实提高服务大众的本领。保险机构应加快推进以数字战略、智能战略为主线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养老领域金融产品设计、营销、风控及服务等能力,再造全生命周期客户旅程。同时,应高度重视科技运用带来的新风险,切实坚守合规底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养老领域金融资产长期规划管理方面的专业化人才培养,强化公众保险保障意识的长期引导教育。
第四,市场运作,从市场需求出发,以客户利益为中心,鼓励养老领域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和竞争,强化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和市场化投资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借鉴国际经验,鼓励各类市场养老金融机构积极发挥各自行业特点,从市场需求出发,创新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适老化”养老金融产品。二是建议通过强化市场信息披露、净值化产品的会计核算等,加强个人养老金融资产透明性与安全性。三是参考第二支柱企(职)业年金投资管理经验,建立市场化的养老金融投资管理机制,加强养老金融投资领域的专业分工与运作。四是鼓励市场主体开发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的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同时加强保险、医疗、民政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加强政府及监管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有效引导,建立信息交流和管理协作机制,并研究制定相关的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邢炜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本文编辑/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