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焱婷[山东大学,济南 250000]
20 世纪以来,大多数解读过这部短篇小说的批评家,如丹尼尔·霍夫曼(Daniel Hoffman)、D·H·劳伦斯(D·H·Laurance),都选择采用心理分析的策略,借用弗洛伊德对精神分裂者的病理学原理否定“被杀死的威尔逊”(以下简称W2)的主体性存在,将其视为威尔逊本人在精神维度的分裂自我,将叙述者威尔逊(以下简称W1)与W2 之间的对立关系视为心理斗争与本我、超我间的冲突对抗。《威廉·威尔逊》()作为19 世纪前期文学界少有涉及的“双重人格”题材,受到弗洛伊德派学者垄断式的研究阐释。如琳恩·兰格梅(Lynn Langmade)在论文中所主张,单一地限定住小说的根本分歧性问题——W1 与W2 是否是一个人——的答案不免牺牲了“主体多样”(multiple)的视角,并且将文学作品中的“双重”(double)问题模糊化。
然而单依靠心理分析学不能解释整篇小说的模糊神秘之处,如果承认W2 是W1 的良知,那么像“周围人为何能同W2 正常交往、听到他说的话”此类的基本问题是需要弗洛伊德派学者首先解决的。读者能明确获知的是,W2 是一个存在于故事世界的个体,独立的思想、物质化的身体和自由的行动都是证明其存在的物质基础。若否认W2 的真实存在,那么叙述者对于往事回顾和忏悔的大部分内容都失去了涉及故事事实的报告功能的可靠性。
笔者对《威廉·威尔逊》的解读倾向于W1 与W2 是分离的两个人的唯物观视角。兰格梅在对爱伦·坡的研究著作中明确提出二人是孪生兄弟的可能性,“我以为我发现了一种开始令我不胜惊讶、接着又使我极感兴趣的东西,它使我脑子里浮现出我襁褓时代的朦胧幻想”等文本证据增强了两个人在记忆和思维产生之前的婴儿期的某种联系。虽然这一观点缺乏一定的文本支撑,但却在陈旧且占据主流位置的“心理分析论”中开辟了一条新思路。在后期的解读中,有学者纷纷从手足相残的故事原型、美国19 世纪政治制度的角度再定义两个威尔逊之间的冲突与对抗。
爱伦·坡(Edgar Allan Poe)鲜少涉及对人类宇宙的冲突刻画,而对两个物质个体之间的矛盾对抗更感兴趣。其次,将W2 视为W1 的衍生物这一观点从根本上就倾向于叙述者优先或叙述者可靠的结论,由于叙述者威尔逊是叙述权力的中心而赋予他“本体”地位,这个论点显然是缺乏依据的。一旦我们对叙述者的身份存疑,就更加不能确定W2 幻影般的存在是否只是分裂的W1。在对文本细读中,叙述者威尔逊强烈至病态程度的正义感就让鲁斯·沙利文(Ruth Sullivan)感到叙述者态度更符合W2 的品性。因此,笔者在后文论述中将以“两个威尔逊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作为前提,展开对二人冲突的探讨。
文本本身缺乏明确的证据指向任何一种观点,对于两个威尔逊身份的解读向来争论不休,但确切的结论对认识这部短篇小说来说并非充分必要条件,力求给每一个歧义之处一个明确的答复反而破坏爱伦·坡所设置的戏剧效果,这也是为何诸多细节本身具有无法解释却耐人寻味的内涵。
W2 的形象与秉性在读者眼中常代表良知与崇高的一面,连叙述者W1 都承认“他的优秀甚至与我并驾齐驱”“他的道德意识远远比我敏锐”,同时叙述者一番真切痛彻的忏悔告白更加重了读者对W1 泯灭自身良知、犯下“不可饶恕的罪”的认同。然而细数叙述者的罪行,在伊顿公学的肆意放纵、在牛津的赌博伎俩以及在欧洲大陆上的每一次不检点行为都算不得会造成灾难性后果的事件。这番颇具正义感的自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读者带着对二人的先见而得出有失公允的结论,易掉进“人应时刻受到良知的谴责”的道德陷阱当中。
但需要承认的是,W1 在性格上确实存在一定缺陷,由他对布兰斯比博士的评价就可看出,叙述者无法理解相反的身份要素如何能在个人身上和谐共存。
那牧师的表情是多么庄重而慈祥……会是那个昨天还板着副面孔、穿着被鼻烟弄脏的衣服、手握戒尺在学校执行清规戒律的人?呵,真是格格不入,荒谬绝伦,令人难以理解!
叙述者惊讶于布兰斯比博士牧师与教师身份的重叠,行为规范的审判者与思想的布道者这两重身份重合令其不理解,实际暗示他排斥某种具有相悖品质的集合体。
从小说不难看出,W1 反抗规训与束缚的行为因素由来已久,他袒露自己从小刚愎自用、喜怒无常的性格,父母“任凭我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除了名字,我自己的所有事都由我自己做主”。家长管束的缺席让他的意志取代了家庭的规矩条框,W1 在伦理层面上反抗约束与规训,也是对在父亲角色中所体现的“父性能指”的无视。根据拉康的观点,父亲的缺席失职与权威丧失使得儿子难以内化“父性规则”,无法顺利进入象征界,不免造成内心的混乱以及对家庭所赋予的姓名和家族认同感的丧失。威廉·威尔逊不肯透露自己真实的姓名除了避免使自己家族的名字蒙羞外,更缺少对家庭和伦理规范的认同共识。
福柯(Michel Foucault)认为“个人的美妙整体并没有被我们的社会秩序所肢解、压制和改变。应该说,个人被按照一种完整的关于力量与肉体的技术而小心地编制在社会秩序中”。他详尽地阐释了人一旦进入社会领域便不可避免地受到覆盖群体社会的权力话语的支配,抽象的权力关系所施加的对象,在日常生活中具体化为“被监视、训练和矫正的人,疯人、家庭和学校中的儿童、被隔离的人以及被机器所束缚、工余时间也受监视的人”,是一种立足于并包含伦理层面的社会规训,所有人以及他们所承担的角色都被编织其中。
父母角色在W1 童年的缺席致使规训教育的启蒙在他的中学阶段才得以实施,从训诫的时空层面上来看,在空间上,权力话语者通过将空间进行建筑学上的划分,发挥其控制和约束的价值。文本中多处细节“抹了泥灰插着碎玻璃的又高又结实的砖墙”“狱墙般的高壁”“参差不齐的尖铁”“令人生畏的凹室”将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与监狱进行类比,爱伦·坡哥特式的语言风格更加深了感官上的压抑。学生被管控在一定区域之中,内外部两个世界的一墙之隔、规定次数的出入权利都使学生处于时时刻刻被监督和管理的状态,学生成为掌握权力的校方权威的“囚徒”,在空间的自由出入上受到约束与限制。在时间的控制上,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遵循着严格的时间表,对学生外出散步、做礼拜的时间、频率、目的地甚至大门每天被打开的次数等提出明确的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W1 开始了与W2 暗潮涌动的对抗。W2“由于极度的自负俗不可耐地以庇护人和保护者自居”,必然引发W1 对处于父母职能角色上的人的反感。尽管叙述者无论是以故事中人物,还是作为异故事叙述者的回顾视角来叙述,他们都能感受到W2在与W1 针锋相对中透露出的善意和深厚情谊,但若将这种时时刻刻监督他人的行为当作绝对崇高和正义的化身,未免淡化了W2 形象所包含的社会性质。
离开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进入伊顿公学后,W2首次出现是在W1 即将用亵渎的语言与朋友纵酒狂欢的时刻,他阻挠的并非是W1 在自述中说的“会造成灾难性后果的计划和行动”,只不过是在个人修养和品德上的放纵不齿。叙述者将其视为一个警告,也是二人关系逐渐陷入不可调和地步的起点。刻意不遵守某种既定规则和要求,挑战贵族地位与财产,塑造了一个与现实英雄截然相反的“榜样”形象,W1 的行为并非单纯对欲望的放纵,放荡的生活中渗透着他对每个人所应遵守的规则法律的排斥抗拒。托马斯·佩泽(Thomas Peyser)认为W1 对现有社会规则的反抗是对统一性压抑个性的反对,从这个角度上来说,W1 对W2 的反感与畏惧存在一定的现实依据。W2 通过破坏W1 原有的社会关系以建立新的秩序,通过这样的方式使W1 反规训的性格受到其他社会人的谴责,逼迫他加入符合其价值观的队伍中。可以看出,W2 对W1行为的限制以及监督大多在于阻止他在社会秩序层面上的作恶或造成扰乱。
读者不必从具有倾向性暗示的题记和结尾就决然断定W2 代表良心或幻影的结论,特别是小说的结尾,我们或许可以将它视为一个具有讽喻性的结局。W2的最后一番话向W1 和读者表明,他的死去等同于W1亲手扼杀了自己,同时暗示自己是W1 的影子,W1 存在于自己之中。小说始终保持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因此读者很难判断W2 的这番话是否具有可靠性,“影子”说法是否是对二人之间相似性的夸大其词?W2 所指的“扼杀了自己”又是否是指叙述者彻底丢弃了社会道德,丧失了在社会群体中接受规训的资格?从W1 贯穿小说极尽真切的自我贬低和悔悟口吻,读者不难推测出W2 以牺牲作为代价使W1 向社会权力妥协的行为是值得的。W1 杀死了作为监督者的对手,触犯了社会所最不能容忍的伤害他人生命健康的罪行,他最终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中被规训和束缚的一员一步步走向堕落的历程。由于W1 接受了权力话语所施加的规范意识以及违背规则所带来的惩罚,其性格当中的反规训因素才成为他后期忏悔痛苦的根源。
我们也可看出在这场博弈中,W2 的身死换取了W1 的妥协和落败,W1 再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和权力肆意行事,取代伦理与社会的权力中心,而是被融合编织在运转着复杂体系的社会网络之中。通过W1 的态度,我们能够猜想到爱伦·坡本人也最终认同了服从规训的道德价值判断,自愿谴责这种放纵自我,无视社会纪律的“非正义”。
两个威尔逊之间的对抗与冲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W1 不受规训的性格因素与W2 作为规则权力方的角色之间的矛盾。规训与反规训的本质并非是单纯的善恶之争,规则制定的目的是追求统一性与秩序。福柯认为个人的美妙与个性并不会被压制、毁灭,融入大环境而避免惩罚使得大多数人自觉接受社会权力所施加的定义和条例。然而如同W1,由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良知与道德自始至终折磨着他以自我为权力意志的本性,很难说规训所带来的双重性对于个人的发展该如何衡量,通过统一化的手段规范追求总体效益与最佳效率,在历史现实中以不驯服者的妥协为代价,威廉·威尔逊受到规训的过程与结果更是时时凸显着反讽的效果。
小说中最主要的一组反讽当属“救人者被被救者杀害”“被救者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责”,W2 作为救人者与道德崇高一方试图掐断W1 在行为上的龃龉甚至是犯罪的征兆,然而W2 阻止了W1 在罗马、那不勒斯、埃及等地犯下的并不致命的错误,却激化了W1 作为被拯救者不断被压制的欲望和反抗意志。
酒精对我天性的疯狂影响使我越来越不堪任人摆布。我开始抱怨——犹豫——反抗。难道我认为自己越来越坚定而我那位施刑者却越来越动摇,这仅仅是我的一种幻觉?
扰乱理智的酒精与W1 对于W2 与生俱来的畏惧、软弱,作为促成这场谋杀的外因与内因,让W1 完成了彻底的反抗。结合前面的分析可知,W1 自小说开头就吐露的忏悔之意代表着W1 对W2 的改造成功,叙述者妥协于现实环境施加的规约,对自己以往放纵的秉性深恶痛绝。从这一点上来说,W2 的阻挠与监督卓有成效,他将W1 塑造为理想中的道德者,第二个具有社会与伦理良知的化身,甚至产生了病态的正义感和自我否定。但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死于坏人之手”“救人者反被杀”的命题仍然对两人之间的对抗起到反讽作用,W1 最终犯下了无可挽回的杀人罪——比以往W2 阻止的每一项恶行都要严重,被拯救的人在这个过程中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余生受到精神上的自我折磨,这又是递进一层的反讽。
从两个威尔逊的自我认知上看,反讽的根源是他们对自身功能认识的错位。在回忆视角的W1 和W2自己眼中,W2 是有着权力的监督者、劝导者和拯救者;而在参与故事的W1 视角下,W2 从一个泛泛之交的相似者变为肆意摆布他人人生的施刑者。叙述者认为W2 模仿着自己的衣着服饰、步态举止,增加行为细节之间的相似性,看似是W2 向W1 靠拢,但实则是W2对W1 进行规训改造的过程,小说的结局亦是在W2强烈干预与同化下产生的死亡悲剧。
规训是人类灵魂与权力、审判话语间共同制定的契约,对肉体直至思维的训练构建了人类社会持久而稳定的运作机制。然而现实虽不会如同小说一样吊诡难解,但无法掩盖两个威尔逊之间的本质矛盾所显现出的规训双重性。反规训的人格因素在参照物的对照下逐渐被湮灭,对纵欲的忏悔和至死方休的内心折磨是违背社会规约对叙述者威尔逊的惩罚。爱伦·坡发掘了社会权力历史下的这一出反讽悲剧,所谓的“好人”与“坏人”谁得到了最终胜利很难评判,用肉体“救赎”的另一个灵魂余生都将活在罪孽之中,这场强烈的讽刺悲剧又未尝不是一场失败的规训。
① Lynn,Langmade.“The Wilson Duplex”.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 Press,2012:11.
② Valentine,C.Hubbs.“The Struggle of the Wills in Poe’s William Wilson”.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3:7.
③⑦ 〔美〕奎恩:《爱伦·坡集:诗歌与故事》,曹明伦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89页,第406页。
④ Yonjae Jung.“Poe’s William Wilson”.Heldref Publications,2007:83.
⑤⑥ 〔法〕 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3页,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