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陈,郑初建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急诊科,重庆 408400)
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的死亡率较高,对其进行积极、科学的院前急救是降低其死亡率的关键[1]。初级创伤救治是近年来临床上出现的一种急救措施[2]。现阶段,以初级创伤救治为原则的院前急救方案在我国各级医疗单位逐渐得到应用。本文将我院急诊科接诊的60例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以初级创伤救治为原则的院前急救方案在此类患者急救中的应用效果。
选择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我院急诊科接诊的60例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纳入标准是:病情符合严重多发伤的诊断标准;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病历资料完整;其家属知晓本研究内容,并签署了自愿参与本研究的知情同意书。其排除标准是:在接受院前急救前死亡;有药物过敏史;病历资料缺失;年龄<18岁。按照随机数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n=30)和观察组(n=30)。在观察组患者中,有男性患者16例(占53.33%),女性患者14例(占46.67%);其年龄最大为60岁,最小为18岁,平均年龄为(35.71±6.38)岁。在对照组患者中,有男性患者17例(占56.67%),女性患者13例(占43.33%);其年龄最大为62岁,最小为19岁,平均年龄为(35.89±6.42)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已通过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采用常规的院前急救方案对对照组患者进行院前急救,方法是:急诊医生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携带急救物品赶往急救现场。到达急救现场后,立即查看患者的瞳孔、意识、脉搏等生命体征,然后通过合理的急救措施,帮助其暂时脱离生命危险。对于外伤严重、大量出血的患者,立即为其包扎止血,必要时为其补充血容量。采用便携式吸氧设备为患者吸氧,避免其机体缺氧。检查患者的口腔内有无分泌物或呕吐物,及时将其口腔内的分泌物或呕吐物清除,保持其呼吸道通畅。对于发生骨折的患者,对其骨折部位进行临时固定,避免其伤情加重。用担架将患者抬上救护车,在此期间要保持其身体平稳。在转运患者的过程中,密切监测其生命体征,并对其实施有针对性的治疗及干预。待患者入院后立即对其进行抢救。采用以初级创伤救治为原则的院前急救方案对观察组患者进行院前急救,方法是:1)判断患者的伤情。急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评估患者的伤情,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若发现其心跳骤停,需立即对其实施心肺复苏。2)初级创伤救治。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易发生颅脑损伤,导致其出现呕吐、口鼻出血等情况,使其呼吸道被大量的分泌物或呕吐物堵塞,造成呼吸障碍,威胁其生命安全。故急救人员应对患者的呼吸状况及气道的通畅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清除其口腔、鼻腔及气道内的分泌物和呕吐物,保持其呼吸通畅。若患者发生呕吐,需将其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发生误吸。若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呼吸衰竭的情况,需立即对其实施人工吸氧。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的伤情严重,易发生大出血,若处理不及时,可导致其发生失血性休克。为此,急救人员应对患者的伤情进行全面的检查,剪除其外衣,检查其隐蔽的伤口,对其出血部位进行包扎止血,并对其骨折部位进行固定。若患者的出血量较大,需及时为其输血。为患者建立静脉通路,合理为其补液。若患者出现头皮撕脱伤,需对伤口进行加压包扎,并留存头皮,以便为后续的手术治疗提供便利。密切观察患者的瞳孔和意识,评估其有无神经功能损伤。若患者出现剧烈头痛、频繁呕吐、躁动、嗜睡或昏迷、瞳孔逐渐散大且对光反射消失等颅内压升高的表现,需立即为其静脉输注甘露醇进行脱水治疗。对于疑似发生颅内血肿的患者,通知医院做好手术的准备。3)转运。对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进行转运期间,若操作不当,可加重其伤情,威胁其生命安全。急救人员在搬运患者时,应将其头部和身体保持在同一水平面,避免其身体扭曲,防止其出现二次伤害。将患者搬上救护车后,对导管(如输液通道、吸氧管等)的固定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导管堵塞或滑脱。在转运途中,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若发现其出现失血性休克,需立即为其静脉输注大量的液体,对其实施液体复苏治疗。若发现患者的呼吸道堵塞,需立即进行疏通。若患者出现闭合性血气胸,需对其实施胸腔穿刺引流术。若患者出现少尿的表现,应为其使用利尿剂,避免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为患者静脉滴注浓度为50 g/L的碳酸氢钠注射液300 mL,以达到快速扩容的目的。对于血压下降明显的患者,为其静脉注射多巴胺注射液,以增加其心排血量,升高其血压,待其血压稳定后立即停药。若患者出现舌后坠的情况,需用舌钳将舌拉出,以防阻塞其呼吸道。与院内的急诊科及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向其说明患者的情况,使其做好抢救患者的准备。4)入院急救。在患者入院后,为其开通急诊绿色通道,立即将其送往抢救室。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其伤情,必要时需对其进行手术。
比较两组患者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及死亡率。救治前后,比较两组患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lasgow coma scale,GCS)的评分及Barthel指数(Barthel index,BI)评定量表的评分。GCS包括睁眼反应、语言反应、肢体运动情况3个方面,总分为15分,患者的评分越低表示其昏迷的程度越严重。BI评定量表包括控制大便、控制小便、修饰、如厕、吃饭、穿衣、活动、床椅转移、上下楼梯、洗澡共10个方面,总分为100分,患者的评分越高表示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越好。
用SPSS 18.0软件处理本研究中的数据,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用χ²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为20.00%(6/30),其死亡率为3.33%(1/30);对照组患者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为50.00%(15/30),其死亡率为23.33%(7/30)。观察组患者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均低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及死亡率的比较[%(例)]
救治前,观察组患者平均的GCS评分为(4.62±0.86)分,其BI评定量表的平均评分为(51.03±3.64)分;对照组患者平均的GCS评分为(4.65±0.88)分,其BI评定量表的平均评分为(51.48±3.71)分。救治前,两组患者的GCS评分及BI评定量表的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救治后,观察组患者平均的GCS评分为(13.69±1.31)分,其BI评定量表的平均评分为(82.56±4.78)分;对照组患者平均的GCS评分为(11.58±1.03)分,其BI评定量表的平均评分为(67.35±4.01)分。救治后,观察组患者的GCS评分和BI评定量表的评分均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2 救治前后两组患者GCS评分及BI评定量表评分的比较(分,)
表2 救治前后两组患者GCS评分及BI评定量表评分的比较(分,)
研究指出,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高质量的院前急救可显著缩短其抢救的时间,降低其残疾率和死亡率,改善其预后。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的病情危急、严重,故对其实施高质量的院前急救至关重要。以往临床上主要是采用常规的院前急救方案对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进行院前急救,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急救准备工作不足、急救措施不得当等)。初级创伤救治是国际初级创伤救治委员会于2004年开始推行的一项急救措施,包括创伤预防、按伤情分类伤员、初步检查、进一步检查、稳定病情、转运等流程。以初级创伤救治为原则的院前急救方案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能有效弥补常规院前急救方案的不足,使整个院前急救工作更加有条理,进而可显著提升急救的效率[3-4]。初级创伤救治理论认为,对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不宜过早进行时间过长、复杂程度较高的手术[5],究其原因主要是: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的伤情危急且严重,无法频繁转移或搬动患者,对其进行各种全面检查及术前准备工作的难度较高,若强行对其实施确定性手术,易加重其伤情,延误最佳的治疗时机[6]。2)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的生命体征不稳定,对其实施广泛、彻底的手术易使其受到二次创伤,导致其内环境紊乱加重,增加其死亡的风险。因此,在对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进行急救时,应先纠正其失血性休克并对其创伤进行有效的控制,待其生命体征平稳后再对其进行确定性手术,以提高急救的效果[7]。本研究的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均低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救治后,观察组患者的GCS评分和BI评定量表的评分均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王建恩[8]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采用以初级创伤救治为原则的院前急救方案对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发伤患者进行院前急救的效果显著,能有效地降低其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提升其急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