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静,古丽敏
(上海海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1306)
2018年我国水产品总产量达6 457.66万吨,5年内递增7.1%。根据海关数据统计,同年水产品出口量为432.20万吨,同比减少0.4%,出口额为223.26亿美元,同比增加5.6%[1]。我国水产品出口额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水产品总量连续30年位居世界第一。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到2035年,水产养殖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2]为了渔业发展目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从目前我国渔业养殖和生产者的构成来看,我国主要以中小规模养殖户为主,其生产成本高,投资回报较低。其次,由于水产品具有易腐烂、不易保存、保存时间短的特性,更增加了中小养殖户的养殖风险。所以,生产者获得银行融资贷款的难度较大。而基于订单融资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有助于解决水产品企业融资困境。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又会产生来自供应链金融系统自身的风险,所以研究基于订单融资模式的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和风险防范变得尤为重要。
目前,有学者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主要由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控制组成[3]。风险识别是在风险未发生前,人们利用经验和数据统计发现可能发生的风险及造成风险的原因。例如,李毅学对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评估,将风险分为宏观与行业系统风险、供应链系统风险等系统风险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非系统风险,建立指标评价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风险权重[4]。宋华等提出构建新的整合性框架,从要素、流程、结构等维度对风险进行管理,将供应链金融风险分为外部环境风险、供应链企业风险和网络风险[5]。WANG等提出了新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探讨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6]。风险度量是金融机构等通过风险指标构建风险模型,定性定量的度量风险大小[7]。熊熊等提出用主成分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模型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进行评估[8]。ABERDEEN等通过对交易平台的可视化的研究,发现能够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9]。史金召等通过运用VaR模型,调整贷款企业的准入条件,达到信用风险的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引入高斯Copula模型以弥补不足[10-11]。当前研究中针对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相关探讨还比较少。李蜀湘探究“农户+当地政府+金融机构”融资模式下的违约风险因素,引入“龙头企业”来规避风险,最终构建“农户+当地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新型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12]。徐鹏在详细解析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特点基础上,归纳出了该业务的风险关键要素,即资信风险、质押物风险、供应链稳定性风险及网络信息技术风险等,采用因子分析法和结构方程模型两种不同的方法构建线上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模型[13-14]。以上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研究,并为后来学者提供了参考。但目前较少有学者对海洋水产品这一领域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相关的探讨。鉴于此,本研究在调查访谈,并总结归纳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订单融资模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来源,结合海洋水产品金融市场的特性,科学选取评价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评价。期望能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控制风险、获得利润,同时解决上下游中小涉渔企业的融资难题。
订单融资指中小企业可以持合法有效的、已收取一定比例预付款的销售订单向银行申请销售订单封闭贷款,银行则要求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要求合作的物流企业对相关物流和资金流进行管理监控,使销售回款作为还款来源实时结算,保证贷款资金在该账户内的封闭运行[15]。将订单融资业务运用到海洋水产品领域,通过对核心企业的订单实施授信,不仅可以为生产端中小企业解决因购买生产性原材料资金不足的难题,还可以为销售端中小企业缓解因临时性购货资金不足的压力。就核心企业而言,海洋水产品订单业务保障了核心企业对水产品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同时能够及时和销售端匹配,向销售端发出供货指令,降低了供应链运行成本。
(1)生产端订单融资模式
由于水产养殖户较为分散,生产力量薄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水产养殖正在推广“渔户+合作社+核心企业”或“渔户+基地+核心企业”的模式[16],水产养殖户加入基地或合作社,同时获得技术支持。基地或合作社成为渔户的代表,由此可增强供应链上游渔民对核心企业的谈判权。在供应链的生产端,由于渔户处于弱势地位,加上水产品本身具有易腐烂、资产专用性高、流动成本高等特点,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放贷给渔户。但是渔业合作组织和水产品加工企业(核心企业)签订订单以后,整个过程有核心企业为其担保,一旦渔业合作组织遭受重大损失无法按时还款时,核心企业将会承担连带责任,于是银行就会放款给渔业合作组织等。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主要流程包括:
图1 生产端订单融资模式流程图
第一,渔业合作组织和水产品加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第二,渔业合作组织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融资还款来源。
第三,在银行和水产品加工企业核实交易的真实性、订单的真实性的基础上对渔业合作组织进行授信。
第四,银行为渔业合作组织发放贷款。
第五,渔业合作组织取得借款后,及时安排生产,按合同约定交货。
第六,水产品加工企业收到货物后,将货款打到渔业合作组织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上,银行扣除相应的贷款后将其余部分返还给渔业合作组织。
(2)销售端订单质押模式
在供应链的销售端,下游水产品批发商需要向水产品加工企业付款以后才能够取得货物。因海洋水产品量大且出货时间比较集中,水产品批发商资金周转困难。若和水产品加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则可以采用订单融资等方式取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具体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主要流程包括:
图2 销售端订单质押模式流程图
第一,水产品批发商和水产品加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水产品批发商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第三,银行对水产品批发商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授信额度。
第四,银行和水产品加工企业核实交易的真实性、订单的真实性,并签订回购协议。在此基础上银行替水产品批发商付款。
第五,水产品加工企业收到货款后按合同约定发货给水产品批发商。
第六,水产品批发商销售水产品获得收入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
目前,我国典型的订单质押融资案例是大连獐子岛集团。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被誉为“黄海明珠”“海底银行”等。该公司是一家以水产增养殖为主,集海珍品育苗、增养殖、加工、贸易、海上运输于一体的综合性海洋食品企业[17]。随着公司业务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将养殖业务进行外包。向长海县及周边地区分散的、个体经营的养殖专业户以订单农业方式进行采购。但是面临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即养殖户产生资金不足。这个问题直接引起了水产品供应不及时,水产品数量和质量无法保证,以及公司加工的生产进度缓慢等。于是公司“浮筏养殖”的部分养殖业务,采用“政府+公司+养殖户+科研单位+银行”的“五合一”模式[18]。养殖户和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后,以订单融资方式向银行贷款,银行向养殖户发放专项贷款,用于养殖户购买生产所需得原材料,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订单融资业务不仅缓解了养殖户生产资金不足的困境,而且能够按期完成产品的供应,对于提高订单受理能力、稳定水产品供应链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意在解决我国渔业合作组织面临的融资困境,希望能够提出切实可行性的方案,所以将重点针对生产端订单融资模式风险进行研究。
从参与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的主体出发,依据订单融资业务的特征,并结合相关学者的现场访谈、电话访谈和微信访谈,最终提炼出影响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要素:水产品加工企业风险、渔业合作组织信用风险、银行操作风险、供应链运营状态、订单融资状况等。
第一,水产品加工企业风险。水产品加工企业一般是具有较大规模的核心企业,在海洋水产品供应链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连接上下游企业的桥梁,对于推动供应链金融具有积极的作用。在订单融资业务中,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企业起担保作用[19]。针对水产品加工企业,主要考察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和海洋水产品品质安全问题。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是对其财务状况的关注,主要考察其是否有作为信贷担保的能力;经营能力则主要关注管理者的经营技能和水平,例如管理者的经营经验、管理者自身的社会关系、销售渠道等;水产品加工企业有可能成为违约主体,当其海洋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时,会对公司造成很大的冲击,产生巨大的亏损,严重情况下造成公司的破产,这时会产生违约风险。
第二,渔业合作组织信用风险。渔业合作组织信用风险可理解为在海洋水产品订单融资业务中,渔业合作组织未按照契约中约定交易而给水产品加工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益造成损失的风险。诱发渔业合作组织产生信用风险的诱因有两点: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包括因管理者自身的管理水平、信用等问题导致的企业内部资产周转率、周转速度下降,不能如约归还贷款等问题,由此造成经营亏损并影响偿债能力。若管理者信用较高,管理水平较高,则信用风险较低;渔业合作组织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较强,信用风险较低;渔业合作组织发展前景良好,信用风险则较低。主观因素是指渔业合作组织受到市场经营环境波动的影响,由此造成还款意愿的风险。渔业合作组织是盈利组织,追求利益,在水产品销售阶段,若出现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渔业合作组织很有可能追求短期利益而造成主观违约的风险。
第三,银行操作风险。银行操作风险指银行面临的外部和内部不确定事件造成的损失。外部不确定事件指风暴潮、海浪和赤潮等自然灾害诱发的操作风险,这种损失会通过整个海洋水产品供应链蔓延到银行,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损失。内部操作风险指银行内部操作员操作失误或是越权操作等,此外,银行内部风险监控机制是否完善也是银行操作风险之一。
第四,供应链运营状态。供应链运营状态指水产品加工企业和渔业合作组织关系的紧密程度、稳定程度和信息化程度。紧密程度可理解为水产品加工企业对渔业合作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20]。紧密程度越强,供应链运营风险越小;稳定程度可理解为链条上企业间的协调顺畅程度,可以从合作强度和合作年限考察。信息化程度可理解为链条上企业间信息共享程度。
第五,订单融资风险。订单融资风险可理解为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真实性与否以及海洋水产品订单生产运营周期的长短所面临的风险。贸易的真实性指水产品加工企业和渔业合作组织所签订单融资是合法合规的;若买卖双方相互勾结,利用虚假交易谋取融资则会导致风险发生。关于海洋水产品订单生产运营周期则是周期越短,面临的风险越小。订单金额越小,风险越小。
根据相关资料,并结合相关学者的电话访谈和微信访谈,遵循科学性、全面性、实用性、稳定性等原则,最终构建影响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指标评价体系,见表1。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分为3层,即目标层O、准则层A(一级)和子准则层B(二级)。
表1 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指标评价体系
模糊层次分析法是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综合评价法(Fuzzy)的结合,其优点是能够将定性问题定量化处理,在经济和管理、生物环境、医疗、行为科学等领域运用广泛[21]。结合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利用这两种方法的优点,能够对基于订单融资模式的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评估得出结论。其基本思路是首先构建风险指标的结构模型,然后构建判断矩阵,确定关联因素的权重及一致性检验;其次确立评价等级,构建模糊评价矩阵;最后根据权重向量和模糊判断矩阵得出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对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评估,首先需要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根据FAHP法,权重问题即为求解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和与之相对应的特征向量。因此,本文邀请在供应链管理、银行等金融机构、水产品企业等相关领域的25名专家,通过实地访谈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指标进行打分,采用1-9标度法赋值,对同一层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构建判断矩阵。
(1)指标权重的确定
以一级指标权重的确定为例。以本文所研究问题为准则,两两比较水产品加工企业风险、渔业合作组织信用风险、银行操作风险、供应链运营状况、订单融资风险5个指标对目标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得出比较矩阵。本次调研总计25份问卷,剔除无效问卷3份,有效问卷总计22份。根据公式(i=1,2,…,n),借助Matlab软件计算,得到评价指标权重表。同理,运用相同的方法,对二级指标权重进行确定,结果见表2。
(2)一致性检验
因层次分析法受到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所以不同的人对同一指标有不同的理解,可能得出相矛盾的结果,因此需要进行一致性检验。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λmax,λmax=利用最大特征值λmax求出一致性指标CI,CI=(λmax-n)/(n-1)。通过查表得出随机性一致性检验指标RI,最后利用公式CR=CI/RI,求出一致性比例。若CR≤0.1,则判断矩阵A为满意一致性矩阵,否则需要对矩阵进行修正,直到满足条件为止。通过上述步骤,经检验得CR分别为0.004、0.06、0.003、0.001、0.004、0.04。均通过一致性检验,结果可以接受。
在确定各指标权重后,要对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评价,则通过风险等级体现,因此本文确定将评价集分为5个等级:H=(V1,V2,V3,V4,V5)=(低、略低、中等、略高、高)。
本文根据前文构建的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问卷调查,邀请相关专家对18个二级指标按照五级评价等级进行评分。其中,水产品企业高管5位、供应链金融研究人员9位、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负责人5位、物流企业负责人3位,这些专家学者依靠自己对该领域的了解以及自身经验对开展海洋水产品订单融资业务进行评价,依照5个评定等级对18个二级指标进行打分。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整理并进行归一化处理,结果见表2。
表2 基于订单融资模式下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表
根据上表,得出以下5类风险的模糊关系矩阵。
根据评判结果公式B=Wi×Ri,先得出基于订单融资模式的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单项风险评价,再得出基于订单融资模式的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综合风险评价。
根据单项风险矩阵,结合准则层指标权重,得出基于订单融资模式下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综合风险向量为:C=W*B=(0.059,0.170,0.246,0.299,0.226)。
从上式可以得出,开展基于订单融资模式下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综合风险低、略低、中等、略高、高的比例依次为5.9%,17%,24.6%,29.9%,22.6%。根据计算得出,综合风险的最大隶属度为0.299,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订单融资方式下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程度为较高。
从各类风险具体情况来看:第一,水产品加工企业风险较高。主要是由于当其海洋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时,会对公司造成较大的冲击,产生巨大的亏损,严重情况下可造成公司破产,违约风险较大。第二,渔业合作组织信用风险较低。由于在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水产品加工企业为渔业合作组织提供信用担保,以订单为质押,违约风险较小。第三,银行操作风险中等。表明银行操作对于开展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一定的影响。其风险来源主要是内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程度以及遭遇风暴潮、海浪和赤潮等自然灾害诱发的风险。究其原因是银行内部风险监控机制不够完善以及海洋水产品供应链受自然环境因素较大造成的。第四,供应链运营状态风险较高。主要原因是在海洋水产品供应链中,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之间合作程度、协调运作程度以及信息化程度要求较高。第五,订单融资风险高。在订单融资业务中,海洋水产品贸易的真实性是风险来源的关键点,该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存在以虚假订单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所以,在进行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给予重点关注。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探讨,运用FAHP法对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的主观因素,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和客观。目前我国渔业合作组织、水产品批发商等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的现状,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海洋水产品订单质押融资业务的研究不仅对上下游中小企业、渔户、渔业合作组织等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海洋水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借鉴。由于海洋水产品的风险特性,探讨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该领域关键因素的分析,为开展该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了理论依据。
根据上述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控:第一,严格准入机制,提高水产品加工企业的综合实力。水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金融机构最终还款者,如果面临资产状况不良、水产品品质存在安全问题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有较大的风险。提高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准入条件,重点考察其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等,确保其担保能力。第二,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由于在渔业合作组织、水产品加工企业、银行等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海洋水产品供应链中企业之间合作程度,协调运作程度较低;通过建立网络信息平台,让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管理和共享信息,多方实现共赢,从而提高整条供应链的效益。第三,完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海洋水产品供应链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较大,不利于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完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同时政府可以通过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建立健全担保机制,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时面临的风险。第四,健全订单管理机制,健全相关法律。订单融资业务开展过程中,海洋水产品贸易的真实性面临很大的风险,同时海洋水产品订单生产运行周期、金额总数等关系到企业的还款意愿,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效益。健全订单管理机制,保证订单的真实性。健全相关法律,明确处分和惩罚。在海洋水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减少违约行为,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