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明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随着互联网技术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我国网民规模不断壮大。根据CNNIC第48次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传统媒体单向性、延后性、精英性的传播形态被网络媒体交互性、即时性、草根性的新型传播形态所颠覆,社会舆情也随之被投射到网络空间并生成愈加复杂的网络舆情。[1]2015—2019年的《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显现,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某些突发事件在“有心”人士的煽动下被涂上浓重的政治色彩,在经济文化发展、科技教育改革、文学艺术变化等诸多领域冠以政治化思维和逻辑,强行与政府、政党或体制问题挂钩,形成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现象。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会对民众的政治参与、党和政府公信力、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与自信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威胁国家政治安全。因此,深入发掘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生成逻辑,分析其治理策略显得极为必要。
舆情在本质上是公众对社会公共事件的一种综合心理回应,内含一定利益诉求。网络舆情指的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各种不同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2]国内学术界对网络舆论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21世纪相关研究迅速增加,涉及网络舆情的行为逻辑、传播模式和治理方式等多个领域。
第一,网络舆情的功能及其影响。学界关注网络舆情对于民意表达、政治参与、社会监督和推动社会创新的积极功能。盛明科提出网络舆情影响具有两面性,[3]方付建认为因突发事件的不同,网络舆情的发生与出现也不同,不同主体对网络舆情的认知、接纳、反映状况也存在差异。[4]第二,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王国华聚焦意见领袖的作用,[5]叶琼元分析网民的行为演化、关注度区域分布规律,[6]储节旺等探究了网络谣言及其预警模型。[7]第三,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与舆情引导。史少春以新冠疫情为例,提出加强信息公开、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的七个关键点。[8]赵晓航结合“天津爆炸事件”危机传播阶段特征进行主题提取和情感分析,[9]佘廉、张礼才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及信息发布机制。[10]
所谓“泛政治化”,即过分政治化,就是将政治因素的作用扩大化,使之具有普遍意义,[11]或者是对非政治现象的政治化。[12]我国较早开展“泛政治化”讨论的是在道德教育领域。[13]其后,许多学者对“泛政治化”在其他各个领域的表现进行了探讨,如孙立[14]的部门利益争取的“泛政治化”、朱承[15]的“生活政治化”、杨雪冬[16]讨论了责任实施机制上的泛政治化,以及文学电影和文化领域的“泛政治化”等。对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内涵及成因。吴凤梅[17]从政府行为主体出发,魏永强[12]聚焦网络与政治的张力,李明德[18]等认为泛政治化受传播权力转移与碎片化传播驱动,官方回应能力不足与公众非理性表达也是诱因。第二,群体极化与泛政治化的关系。张晋宏[1]等认为泛政治化受同质性的群体心理支配,在涉及个人权利与公权力议题时,如果引导不当可能走向“群体极化”。第三,舆情泛政治化的应对策略。许晓龙[11]认为要营造理性客观的舆情环境,提高政府的回应能力;张晋宏等[1]提出情感、主体、制度和技术治理路径;魏永强[12]提出改善社会民生,政府积极回应,媒体正确发声,增强网民修养和自律意识等对策建议。
综上,国内学者已经关注到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问题。然而,当前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生成机理的研究存在碎片化倾向,同时关于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心理、体制、技术基础及其耦合机制也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基于此,本文试图建构一个具有启发性的三维分析框架,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生成机理开展深入系统的学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治理的路径。
“泛政治化”是指一种过于凸显和强化政治因素在事件中的作用的认知与心理,对本不属于政治范畴的经济、社会、文化事件强行与政治因素勾连,其本质是一种非理性的政治批判[1]。因此,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则指的是网络舆论场中,网民以政治思维和逻辑解读重大突发事件的生成演化,主观上强化政党、政府和国家政治体制等政治因素在事件发展中的作用,使网络舆论场充斥着质疑、否定、戏谑和拷问为主体的政治批判情绪。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通常表现为认知非理性化、言行偏激化、情绪负面化。从系统论观点看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主要涉及四大要素:主体、客体、载体、对象。涉及的主体是网民,客体是重大突发事件,载体是当前的融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如微信、微博、抖音等。泛政治化对象通常是指向党、政府和政治体制。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往往会干扰公众的认知判断,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消解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可能引发严重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公众往往很难在第一时间获得充足、全面的信息,对于突发事件发生过程及其细节真相缺乏准确全面的了解,极易受到别有用心者的影响,容易被引导关注于突发事件涉及的政治人物、政府等政治因素。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等相关政治主体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相对处于强势地位,在刻板印象、既往经验的作用下,部分群众容易陷入政治认知偏见,即对政府活动、官员行为进行相对武断的负面认知或做出否定判断,从而引发误解,甚至存在将消极负面的特性赋予政府等政治主体的倾向。[19]
对政府及政府官员常见的非理性认知偏见包括:“官商勾结”“政府出来辟谣的一般都是真相”等等。不可否认,这些认知偏见大部分是长期以来公众与一些政府部门非良性互动所形成的,有一定的存在基础,这也是政府经常陷入“塔西佗陷阱”的主要原因。政府形象以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可能在一夜之间坍塌,但修复则需要长期的过程。例如,2019年10月,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312国道出现桥面侧翻,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公布之前,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揣测和评价,如“行政腐败下的豆腐渣工程”“官商勾结下的权力寻租”等。但经调查确认,导致事故的原因是桥面货车超载行驶,并不存在桥梁施工质量问题。尽管政府存在治理超载行驶不力的责任,但部分网民和自媒体先入为主地认为是权力寻租腐败下的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实属对政府公共工程项目的刻板印象,某种程度上体现出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将一件货车司机的违法行为上升到了对政府的政治评价与指责上,体现出典型的泛政治化特征。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存在披着“政治正确”的外衣散布泛政治化的偏激言论的情形。政治正确原意是指态度公正,避免使用一些冒犯和歧视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的用词,或施行歧视弱势群体的政治措施。泛政治化网络舆情之所以能够在网络空间快速传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外在的欺骗性,用一些看似正确的“用词”“口号”渲染重大突发事件的政治性,为偏激化的言行辩护。
将日常行为代入到政治正确的框架下,是泛政治化的重要表现。例如,2012年日本政府不顾中国政府持续警告,悍然宣布对钓鱼岛实施“国有化”,造成了中日关系紧张。在此背景下抵制日货被一些网民建构成“政治正确”,而购买日货、购买日本汽车则被判为“政治不正确”,甚至从网络抵制演变为网络暴力,最后变成了打砸日货的暴力行为,这是社会生活泛政治化的一个缩影。2019年底开始并持续在全世界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一些西方国家网络媒体对我国进行疫情来源的抹黑,以及对我国抗击疫情过程中的人权抹黑,似乎也成了个别西方国家的“政治正确”。为此,我们要警惕西方国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传播中国抗疫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引导世界网络舆情走向客观化、理性化。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自媒体用揶揄、影射、戏谑的手段诱导网民自我联想、自我推断,通过散布政治谣言来对执政党和政治团体进行诽谤攻击,激起网民的仇恨、绝望、恐慌等负面情绪,推动网络舆情朝着泛政治化的方向愈演愈烈。政府及公共政策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公众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多种不如意之事,甚至会产生厌世、愤恨、报复等情绪,政治化的情绪宣泄就成为一些网民缓解生活不如意的方式之一。他们似乎总能够找到政府不作为或作为不当而导致人们生活失败的理由。网络舆情泛政治化中的非理性政治批判将问题片面地归结于政府,而对社会、个体等因素选择性忽略,其已经超出了建设性批评的范围,最终演化为一种极端的情绪宣泄。上述行为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通过议题转换和话题嫁接,将重大突发事件泛化为制度、人权问题,或打上“制度弊端”的标签,引发网民的社会怨恨情绪。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是心理、制度、技术三种因素耦合的产物,不仅仅是心理现象,也是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的投射,以及网络信息传播技术功能化的体现。与此同时,技术手段的丰富健全和去意识形态化以及制度缺位也助推了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风险,其生成逻辑见图1。
图1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生成逻辑图
1.社会转型期公权力的“刻板印象”。社会公共治理的基础是社会大众的公权力印象,这种印象具有渐变性,亦有稳固特征和内容,尤其当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公众对于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过高心理预期和当前政治改革发展落差导致对政府及其运行产生非理性认知偏见,社会大众对公权力形象的普遍理解与认知便会成为影响社会转型效果的关键心理条件,产生社会心理学所指的刻板印象效应,也即定型化效应。而刻板印象与泛化的心理机制相互构造、相互作用,是社会心理恶化的机制动因也是社会心理治理的难题,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心理生成方面成为难以消解的障碍。
大多数研究将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风险归结为利用网民的政治失落情绪(包含日常生活政治失落)对涉及社会、文化、经济、民生等领域的特殊问题进行习惯性政治批判与政治宣泄,并造成党和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受损的网络交往现象。事实上,任何舆情风险在损害事实方面不仅指损害既成,更主要指损害预备;就泛政治化损害对象而言,不仅指损害政治形象、危害政治安全,也指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危害社会公德与社会公共理性建设。后者多不可见,却应予以重视但较难治理。
2.网络群体从众心理和扩散效应。由重大突发事件刺激反映的社会情绪网络泛政治化源于社会心理的易感性本能。在人的构成中,情绪具有自然性,是先天构成,先于理智存在和发展。一般而言公众易有从众心理,并产生情绪扩散效应。心理学上称之为集体无意识、沉默的螺旋理论。社会能有序发展的本质是公共理性的进步及其对自然情绪的调控,然而在网络媒介中,由于人的权利政治边界与活动空间边界缺乏技术与道德约束,群体自然情绪极有可能被激发和裹挟,引向不可控的极端化与扩大化,造成过度的非理性政治批判。
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更为法治化、高质量的发展轨道,网络非理性政治批判愈发从公权力领域转为关注私权利领域乃至个体日常生活。以微信、微博、抖音为代表的网络社会平台加剧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相互流动与表征,如同一个加热机制将传统政治本色的网络社会心理日常化、常识化,浸透着刺激-非理性政治批判风险,也犹如一个冷却机制,以最为平庸化、过度化的表达方式消解公共理性的建构,阻碍广泛的公民意识建立。
3.恐慌情绪下的认知偏差。个体与社会发展的前提是安全感的普遍建立,安全感缺失不仅有碍个体与社会发展,也是一系列负面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安全感缺失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常态环境变化、信息失位、危险侵害等。安全感缺失的情绪投射表现为恐慌情绪的产生,当个体与社会突然因为多种因素产生恐慌情绪,恐慌的负面效应便迅速建构起恶性循环的情绪机制,裹挟起个体与社会运行,引发一系列效果。恐慌引起的网络舆情泛政治化危机源于危险侵害与信息失位的共同作用。尤其在互联网社会,信息是“生产资料”和发展资源,互联网平台既为大众提供了信息获取机会平等的机制,也牢牢把控信息筛选、组织、呈现与再生产权力,成为“信息资本家”。在此等信息传播与分配机制下,网民只是信息二次配置的感受者并非事实拥有者,尤其当与自身权益休戚相关的危害事件发生时,在恐慌情绪裹挟下的民众因为无法获取真实信息,与事实演化产生认知偏差,犹如困兽,自我感受、自我攻击,进而泛化为广泛的不信任与攻击性。在网络舆情初始阶段,谣言、谩骂、诽谤便成了恐慌情绪下的自我保护机制,舆情发展阶段若依然没有信息安抚,恐慌情绪便发展为沉默的螺旋或更强烈的舆论破坏,影响正确的社会认知建立。
1.网络技术更迭下的传播权力的转移。技术既是价值的携带者,亦是价值的破坏者,虽然技术源自发达社会,但现代技术通过多种迁移渠道得以在全世界迅速传播。[20]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代表了网络技术的进步,也进一步让渡并扩大了表达权利,新兴信息技术的更迭实则增加了网络社会治理难度,进而扩大了网络技术发展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危险经历了情绪极化向观点泛化的转化过程,传播权的扩大助力了其中的转化。首先是由突发公共事件刺激引发网络民众的情绪反应,在无法管控的情况下,民众情绪迅速升温引发情绪极化。再者,普及和监管机制的缺位,使得相关舆情事件可以被每一位拥有互联网言论传播权利的人解读,引起事件观念的泛化,使得事件本身扑朔迷离,进一步渲染网络民众情绪,加剧网络情绪的危害性。
2.眼球效益下媒体信息的扭曲化。当代互联网媒体的发展呈现视频化特点,故事、信息、情绪、观点融合为一个整体内容,并以最直观的视频为载体传播。视频化的表现形式大大激发了个体与社会的炫耀情结,造成了超越事实表达的社会心理习惯。与此同时,炫耀性的心理习惯也反推了短视频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尤其移动互联网媒介进入形式价值比内容价值更容易被接受的时期,产生媒体信息的眼球效益建设机制。该机制的主要特征是信息构造以消费者接受程度为首要依据,信息价值对错与事实真假判断都让位于“眼球效益”。如此,在移动自媒体平台的共谋下,炫耀的情结与自利的立场助推网络社会充斥着事实扭曲的信息,加之自媒体平台不受限制的广泛运用,信息过度表达加剧了信息扭曲的机率,成就了网络社会的炫耀需要与自利目的。
3.网络匿名信息的证伪困难。匿名传播是网络信息媒介能被普遍接受和广泛应用的重要原因,网络社会建构中匿名信息的合理存在极大扩充了其广博的民间资源,同时增加了网络社会信息的证伪难度。在网络社会中,民众更愿意成为休闲娱乐者而不是理智思考者,主要依循自我的生活趣味和习惯来获取信息、传播信息,加上网络社会中的信息建构与传播自由,极大增加了网络信息的粗糙性和情绪化,而粗糙和情绪化的信息容易被有消遣偏好的网民接受。当网络社会生活以技术优势成为社会日常生活,未加反思的粗糙、情绪化信息自然成为主流信息,成为广受接纳的信息建设常识。与此同时,匿名传播消解了信息制造者和传播者对于信息真假、善恶判断缺失的羞耻感与负罪感,加上不加反思传播信息成为网络社会日常,建立社会有序性的怀疑立场便日益失落,轻信立场日益高涨,而轻信的高涨进一步增加了网络社会的平庸与治理难度。
1.网络舆情监管制度不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刺激的网络舆情产生是一个突变的过程,这个过程虽然时间短、见效快,但也基本遵循“激发民怨-舆论产生-舆情爆发”的舆情过程机制。激发民怨和产生舆论是舆情爆发的预备阶段,也是避免舆情负面效果、积极治理舆情的关键阶段。而现阶段网络舆情监管制度的不健全恰恰使这两个阶段处于舆情治理的盲区,以致一旦有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很快进入舆情爆发的治理现实,需要付出更大的治理代价和成本以调节舆情负面效果。现阶段,网络舆情监管制度主要以机构建制与信息监督为主,依赖技术的成熟程度及其对信息筛选的有效性。而事实上,几乎所有重大舆情泛政治化危险的产生都证实了技术依赖的不可靠性,因为技术的制度化都放弃大概率机会成本的风险监管,舆情的爆发恰恰从技术监管不到的风险中开始。因此,网络舆情监管制度应建立起以专职监督员为主体的舆情敏觉机制和调节机制,以常态化的信息治理为路径建立网络信息社会的正当秩序。
2.信息公开制度的缺位。网络平台既为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广博、自由的信息传播空间,也为民众建构起信息依赖习惯,导致自媒体时代不可回避的信息生产矛盾:民众日益增长的关键信息需求与网络信息公开有限的矛盾。当互联网生活成为社会主流生活方式,屏读成为个体新本能,网络信息自然成为当今社会民众需要的主要生产资料,而正式、关键信息的缺失扩大进一步增强舆情中民众的恐慌与焦虑情绪,造成舆情恶化。从这个角度讲,舆情常规治理需要常规的信息公开体制建立,以弥补社会大众的信息缺失恐慌。然而,信息本身是社会心理建设的刺激源,正规信息量过多或过少都是社会心理失序的重要原因,信息内容的选取与表达方式也将影响具体的社会心理情境及其效果。因此包含新闻报道、公示、视频在内的信息公开体制需要专门的统筹规划与系统建设,以专业的传媒人员为主体建设专业的传媒机制,加强宣教工作的意识形态建设能力,建构专业性强、正面效果突出的信息公开体系。
3.舆论引导与社会回应制度功能弱化。缺少回应与舆论引导是网络舆情泛政治化负面效果产生的基础,事实证明,在舆情爆发预备阶段或爆发初期有相应机制介入,可以有效阻止舆情形态的恶化。制造网络舆情的网民一般呈橄榄球状分层,橄榄球两端分布人员较少,为恶意中伤、鼓动人员和观望人员,橄榄球中部是占比较多,大多数蒙在鼓中、偏听偏信和被带节奏的人员。在通常情况下,往往是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权威舆论引导以及回应缺失产生官方静默现象,才容易被小部分不怀好意者或刻意谋划者抓住机会挑起负面舆论。因此,应当以中央和地方为层次分类,在重要的官方网络平台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迅速回应与舆论引导机制。这种引导与回应机制不一定立足于事件事实的公开呈现,但立足于网络社会心理的疏导与稳定,借助于事实调查的推进与公开,实现网络舆论在特殊时期的平稳过渡。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本质是社会情绪的投射与扩大化,在某种社会情绪经由重大突发事件刺激以及媒介、利益相关者有意或无意的酝酿与推波助澜过程中,反映重大突发事件结构性问题的社会情绪再现、分化或极化,产生情绪回音壁效应,标签遮蔽客观事实,情绪宣泄代替理性批判,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与社会公序良俗建设。与道德化平行,政治化是助推社会情绪演变的主要心理习惯,两种心理力量作为推进社会进步意识形态的主要构成,反映或批判某类社会问题本无可厚非,而若两股力量被别有用心地相互利用,泛化问题意识、极化社会情绪,便会出现习惯性发泄、德将不德、治而不理等败坏社会良俗甚至危害政治安全的风险。尤其当心理机制作用逐渐深化时,技术与体制缺位造成网络舆论的“把关人”缺位,适配并增加了心理机制的负面效果,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耦合机制因此产生,加剧并加深了社会舆论的泛政治化危险。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绪特质。在中国传统家国同构、家国一体社会伦理秩序与社会心态建构下,中国传统社会具有根深蒂固的政治本位心理习惯与广博的政治想象空间。即使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促使中国社会心态、社会结构发生深度转型与重构,尤其带动以多元文化为特征的互联网社会蓬勃发展,但中国网民主流的政治关注意识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向,只是政治关注的内容与形态随着历史变迁而有变化,代表社会情绪集中表达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也始终绕不开政治化路径。相关研究表明,政治认同的裂变性、媒体信息传播的导向性、网络群体心理的感染性是助力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个体心理特征层面,随着贪腐、民生矛盾、公共危机等现实困境成为网络议题,网民受网络极化效应影响而滋生出焦虑和怨愤情绪,对政府的批判也从建设性转向情绪宣泄,而消费主义、个人主义、娱乐至上等观念偏差又极易使民众在热点事件中生发戏谑调侃、骑墙观望甚至煽风点火的态度。[1]中国网络社会心理因此积累为“刺激-非理性”政治批判风险模式,这种风险模式对普遍问题具有政治投射敏锐性,主要表征为情绪化、非理性的意见表达和宣泄,甚至故意制造和传播谣言,而因此类意见甚至谣言具有社会情绪代表性而能被广为接受、认同,成为可能解构政治公信力的力量。
从中国文化传统看,意识形态建设大致分为道德和政治两个维度,而家国同构社会政治结构奠定了道德政治化的逻辑,但这却导致了两个极端现象,即一种为泛道德化批判现象,即将道德凌驾于政治、经济等领域之上,凌驾于别人的正当行为和利益之上,进行道德绑架和道德审判。另外一种则是泛政治化批判,即从政治的视角分析归咎所有社会问题或日常问题,以极端偏激的观点将所有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则是泛政治化在网络独特交互空间中的弥散。
当今社会物质生产、组织制度和意识形态加速分化,在道德生活领域中,也逐渐区分出“个人道德”“专业道德”和“社会伦理”。[13]社会伦理的道德政治化色彩加剧了专业道德的泛政治化风险,可能使得专业不由专业规范评判和引导,反而代以一般和宏大的政治意识引导,尤其在教育、医疗等专业领域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当社会情绪被网络媒介刻意酝酿并依靠其占有的议程设置权利引导社会大众普遍关注时,专业意见、专业能力便迅速式微,专业道德被网民或别有用心的宏大政治叙事替代,不仅个人和公共权益因此受损,亦可能阻碍专业发展。
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风险,政府应该高度重视,针对舆情生成的耦合点及时治理。从治理策略看,应该树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元协同的理念,从政府角度增强主流媒体舆论话语权、完善网络平台监督、搭建公众参与协商平台、完善信息公开以及舆情预警和舆情智能化防控,同时重视公众参与舆情治理,培养公民网络道德、理性思维,实现治理手段、治理机制和公众网络素养培育等方面的协同治理。
在人人都能生产新闻的信息爆炸时代,受流量经济动机等因素影响,一些新闻传播者为了博眼球赢得自身利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无下限制造泛政治化言论,导致缺乏判断力的受众容易被抓住“痛点”“痒点”,进而将网络舆情导向泛政治化的方向发展。面对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严峻形势,亟需增强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占据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舆论话语权。面对重大突发事件,主流媒体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发声,第一时间将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实真相信息传播给群众,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的功能,避免出现议题断裂情况。另一方面要创新引导方式、丰富回应手段,占据舆情治理的主动地位。面对不实报道和蓄意炒作,主流媒体要善于用网民能够接受的方式澄清事实真相。此外,还需要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社会正义感的正向意见引领者,通过他们的理性发声回应消极舆论、非理性言论和网络谣言,对于一些涉及专业知识的突发事件,意见引领者可以将专业性用语转化为通俗化易于理解的表达,强化主流话语的可接受性,拓展官方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中,“情感”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情感”不单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焦虑、怨恨、相对被剥夺感等负向情感,是滋生泛政治化网络舆情的土壤,而诸如同情、正义、赞赏、包容、尊敬等正向情感,则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助于抑制泛政治化舆情的兴起。[21]网络舆情泛政治化通常建立在民众政治焦虑、心理剥夺感、挫败感等负面情绪基础上,突发公共事件成为引爆民众怨懑情绪的导火索。因此,应该发挥主流媒体促进社会正面情感动员的作用,疏解民众怨气,矫治政治焦虑、培育政治认同、增强民众安全感。首先,主流媒体要强化正面内容的日常供给,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赢得弱势群体的情感认同,弘扬真善美,促进社会的正向情感认同。其次,主流媒体要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理性批判、公平正义等主流政治价值观,培养民众的价值认同,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主流政治价值观融入民众的认知与行为中,运用民众易理解的生活语言进行宣传,在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情感中孕育理性价值观,实现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的共振。最后,在重大突发事件中,主流媒体要及时发掘公众情绪的根源,正确判断、及时应对、合理疏导公众情绪延展的方向,促使公众情绪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网络的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点助长了虚假新闻、泛政治化网络舆情的传播。网络平台作为网络舆情传播的媒介,一旦出于流量和商业利益目的,主动迎合社会不良情绪和心态,将极大增加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风险,因此需要完善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网络平台的把关责任。首先,网络平台应该坚持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强化网络报道内容审查和事实核查机制。制定网络情感表达的规范手册,积极倡导规范化、理性化的情感表达,设立群众监督渠道和举报受理制度,加大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泛政治化言论的审查。其次,打造系统、完善的信息监督机制,利用大数据收集网络平台的关键词、敏感词,深入把握泛政治化网络舆情的传播轨迹,从而对泛政治化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管控。再次,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提高泛政治化舆情传播的违法责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发布、传播泛政治化言论当事人的惩罚规定,明确网络平台的监督责任,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恶意造谣、肆意传播泛政治化言论的行为加以规制,提升泛政治化网络舆情发起者和传播者的犯罪成本,充分发挥网络法律的威慑作用,进一步落实网络传播平台的主体责任。最后,加强媒介主体素养教育,强化媒介主体的信息把关责任意识。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各类新媒体粉墨登场,然而,媒体的素养参差不齐,存在相当大比例的媒体缺乏信息“把关人”意识,缺乏正确的政治立场,容易被西方媒体鼓动,打着“自由化”的幌子为泛政治化的舆论传播推波助澜。对此,仅仅依靠法律的外在约束远远不够,还需要强化对媒体的素养教育,对此,积极探索对媒体的教育,培养媒介主体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提升媒介主体泛政治化错误思想的鉴别和纠偏能力,发展有立场、有责任、有素养的新时代新媒体。
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泛政治化舆情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根源,治理泛政治化舆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发挥政府的核心主体作用,还需要引入体制外力量,推动建立泛政治化区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框架。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过去由少数“大V”主导网络舆论场的时代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诸多“中小V”散布各个角落的碎片化舆论场。与之相伴的是网络舆论场人群结构的变化,由过去的少数“舆论领袖”和网络围观人群为主,演变为现在“舆论领袖”、舆论主力人群和网络围观人群三层结构。舆论主力人群是直接参与舆论生产和传播的人群,参与的形式包括点赞、评论和转发等,其比例在不断提升,并具有较强的公共参与意识和传播能力,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走向至关重要。因此,我国政府部门应该搭建公众参与协商平台,将舆论主力人群引入到舆情治理中来,主动联合媒体、网络“意见领袖”、网民等多方力量,构建起党政部门正面主导、主流媒体主动响应、领域专家合理发声、网民积极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22]政府作为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权威主体,需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建构对泛政治化网络舆情的规范性框架,加大对核心政治价值观的培育,减少泛政治化网络舆情发生的心理基础。领域专家等要勇于发声,对泛政治化网络舆情做出全面的批判。各类媒体需要明确政治立场,加大对事实真相的报道,与西方反华媒体做斗争,抢占舆论宣传的主动权。互联网平台需要强化平台的管理,对以造谣生事为诉求的自媒体账户做出处罚。民众作为网络舆情的第一线,需要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对不明来源的信息自发质疑求证,与各类传播泛政治化言论的不法行为做斗争,对于泛政治化言论要积极监督举报,坚守泛政治化网络舆情斗争的前沿阵地。
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回应不足是导致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重要原因。危机情境下的信息回应不足容易使得政府陷入“塔西佗陷阱”,即在公信力危机下,政府无论发表什么言论或作出何种决策都容易出现负面的评价。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与舆情预警,压缩泛政治化舆情的生成空间。一方面,需要完善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部门需要摒弃过去“非删即堵”的舆情处理方式,主动出击抓住舆情回应的“黄金时间”,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布危机事件的相关进展。例如,在居民/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加强专兼职报告员的公众号建设力度,向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各单位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进展信息。此外,还需要构建突发事件信息规划分析及信息生产制度。由于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吸引社会的各种注意力,在极短的时间里引爆网络舆情,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在突发危机情境下也面临着海量的信息。为此,各级政府需要在第一时间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工程进行规划,对海量信息进行集成、挖掘、综合分析,为后续权威信息发布做好准备。另一方面,需要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预警机制。网络舆情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基于指标体系的研判是重大突发事件泛政治化风险预警的基本流程。为此,需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信息预警分级和监测警戒制度。各级政府要分析重大突发事件的民众关注点、公众焦虑点及重点舆情,通过对信息的分析研判确定泛政治化风险的等级,按照不同的等级制定不同的处置方案。此外,重大突发事件后一周是真伪信息交杂的阶段,也是对泛政治化言论的引导和管控的关键时期,应该对民众重点关注且易出现泛政治化风险的信息进行全程监测,研判重点传播人群,划定泛政治化言论传播范围和领域的警戒线,对于超出警戒线的不当言论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随着重大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网络舆情的泛政治化风险与日俱增,泛政治化存在于网络舆情生成、传播的全过程,具有生命周期特性和突发性。面对海量的信息和复杂舆情演变,需要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赋能,建构链条式智能化防控体系,并依托现代技术实现对泛政治化舆情的实时、全面、精准的监测和预警。重大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舆情泛政治化呈现出“潜伏萌芽→爆发蔓延→异化转向→消亡平息”的发展规律,需要重点强化对各个发展节点的技术治理。引入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5G等前沿信息技术,构筑起“监测预警、研判识别、应急管理、联动处理、评估问责”链条式防控体系,[1]将现代技术融入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情感治理、主体治理与制度治理中,搭建起功能齐全、分工明确的智能化综合防控平台,提升网络舆情泛政治化治理的治理效率。在潜伏萌芽期,建立起重大突发事件进展和网民情绪诉求数据库,监测、过滤、屏蔽和控制泛政治化言论的传播,尤其要抵制境外势力的不实新闻渗入。在爆发蔓延期,人工研判需要与智能识别分析相结合,及时识别并采取应急管理措施,通过信息发布的新闻报道澄清遏制政治谣言。在异化转向期,建立政府、媒体、理性意见领袖和成熟网民联动信息平台,通过信息追踪技术,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泛政治化言论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实施精准定位,及时惩处,占据网络舆论主导权,控制舆论发展方向。在消亡平息阶段,利用现代技术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泛政治化治理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反思和总结网民泛政治化解读的触发和异化影响因素,总结防控经验,根据法律政策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防控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追责。
此外,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政治化风险治理,涉及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处理。在多元协同治理框架下,抑制泛政治化舆情产生、扩散也离不开理性的网民。因此,在各类新媒体日益发达的信息化时代,政府需要培育理性、积极、包容的网民心态和思维。主要包括四方面:其一是法治思维,即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应该重视法律修养,不得在网上发表过激言论。在法律框架下高度自律不传谣不信谣。其二是道德思维。公众需要具有网络自律,自媒体时代公众每人都有麦克风,政府和公众关系扁平化,公众发声渠道多样,信息传播迅捷。因此作为公众,应该树立理性思维,增强识别真假网络新闻的意识和能力。其三,共同体意识。网络空间是一个共同体,需要公众维护。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需要政府作用,也需要公众的自我维护。其四是参与意识。从自媒体传播看,一些网络大V擅长作为意见领袖主导话语权和博取流量,借助于媒体端和粉丝扩散相关不实信息。公众也应理性观察、理性发声、理性讨论,不被不实信息裹挟和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