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林,张旭娟
(新疆财经大学旅游学院,乌鲁木齐830012)
阿特金森与科特(1998)曾明确提出,所谓“新经济”就是知识经济,然而知识经济的核心与动力是创意经济。创意产业最先是由英国人提出的,此后在各个国家与地区相继产生了相关概念。文化创意产业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它是一种新兴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注重依靠原创人的智慧、天赋及技能,通过高科技技术的运用对文化资源进行提炼、再创造和升华,并借助于知识产权进行开发,从而生成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产品。文化创意产业本质上是一种“创意经济”,其核心竞争力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人自身的创造力。原创所带来的差异与个性是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与动力。
提到创新,既可以在科技与管理方面进行创新,同样也可以在体制和制度上进行创新。社会的发展演进得益于生产方式的突飞猛进,而生产方式的突变则离不开创新,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可见,创新能力的强化对促进经济增长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日趋复杂的竞争环境下,创新能力已成为地方提升其生产力、人民幸福生活水平的源泉和有力杠杆。
在倡导文化自信以来,我国已将文化创意产业置于文化创新的高度来进行总体布局。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有助于夯实我国文化软实力,进而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还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提升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从更宏观的层面来说,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消费需求的向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西部地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因而提升西部地区,尤其是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能力,对于提升青海经济实力非常关键。
熊彼特(1912)首次提出创新理论,并将技术创新运用于经济活动。经济越发展,创新越重要,因此创新能力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创新指数被应用于测评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能力。迈克尔·波特(1990)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思想,他认为知识与高科技是重要资源,要加快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等向创新驱动转变,以创新为引擎助力经济发展。Floridaetal.(2002)认为,创意产业发达国家具有科技、人才集聚以及环境舒适度较高的特点。并提出了“3TS”理论,即人才(Talent)、技术(Technology)和宽容(Tolerance)。Florida et al.(2004)在“3TS”理论基础之上构建了欧洲创意指数指标,包括欧洲人才指数、欧洲技术指数及欧洲宽容性指数。Peterson et al.(2004)从技术、行业结构、组织结构、法律法规、市场、职业生涯六个方面对创意产业的生产进行测度。Florida et al.(2004)用创意阶层比例、高科技产业、人均专利数、多样性四项创意指数指标测评国家(地区)的创意经济排名。硅谷指数从人口、经济、社会、空间与地方行政五方面测算了硅谷地区的发展状况。Hansen(2007)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研究产业创新效率及其影响机制,发现在产业创新过程中存在低效率环节。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完善了较为成熟的文化创新指数指标体系。
与国外相比,中国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却也建立了较为成熟的评价体系。赵彦云等(2010)通过对中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创新指数进行研究,发现在区域创新体系活动中,通过资源能力、区域攻关能力、网络能力,人才、技术、价值的实现来完成自主创新,而持续创新的辐射作用可带动周边创新的延伸。肖丹桂(2011)从研发水平、政府投入、产业规模、市场化程度、经济效益、增长能力与国民贡献七个维度构建文化创意产业评价指标体系。朱虹(2013)在研究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现状时,将文化创意发展指数分为三种指标:政策支持、文化创意资源投入和成果产出。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中国创新指数(CII)研究”课题组等(2014)从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成效四个方面测评中国创新指数及创新发展状况。陈宏伟、陈红(2016)用熵值分析法,从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与创新绩效四方面构建指标体系,对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省的创新能力进行了测算。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2017)从创新资源、知识创新、企业创新、创新绩效与创新环境五个方面测算了中国创新指数。许珂等从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效果四个维度构建了江苏省创新指数指标体系,通过聚类分析了指数测评。中关村指数从经济增长等五方面对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行衡量。杭州创新指数则从创新基础、创新环境与创新绩效三个方面测评了杭州创新发展能力。
总之,关于创新指数的计量与评价体系国内外并未达成一致标准,在研究中创意和创新两者指数评价体系构建较为相似。创意经济的特性决定了创新指数的研究领域集中在文化与科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创新能力的相关研究多采用投入产出法对创意指数进行了测算,而对于产业创新能力的研究则凤毛麟角。由于文化创意产业蕴藏着挖掘文化创意经济效益的巨大潜力,研究创新能力有助于增强文化创收能力,提高地区经济实力。
该研究参照了北京市发布的《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依据《中国创新指数研究》《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指标体系构建,形成了完善了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指标体系。
所采用的研究数据是通过查阅《中国广播电视年鉴》《青海统计公报》《青海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而取得的,还利用了各权威机构公示的官方数据及相关产业发展报告。选取的年份为2008-2018 年的数据。
本研究在选择创新指数与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遵照真实性、科学性、代表性和合理性原则,选取了相对精炼的指标,筛选掉了部分重复与无用的指标。确定的指标可以如实体现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与现有分类标准和权威定义相符合。
本研究在借鉴《中国创新指数(CII)研究》赵彦云、肖丹桂、张利等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环境三个维度来测算青海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建立了“三个维度21 项二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创新投入由文化娱乐业机构、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科学技术类财政支出、研究生教育招生、博物馆数五项指标构成,用以反映文化创意产业研发和机构支撑对产业创新的影响;通过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研究生毕业人数、文化站、博物馆参观人次、青海省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六项指标评价创新产出,体现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产出水平;用GDP、GDP 增长率、R&D研发机构数量、全年专利申请、公共图书馆藏数量、博物馆从业人数、艺术表演团体从业人数、全年全省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授权专利、文化馆数十项指标衡量创新环境,反映文化创意产业所处的创新环境(详见表1)。
表1 青海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表
该研究采用了谭娜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指标体系的运算分析方法,通过数据规范处理、指标赋权及综合评价,从而测算青海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
由于各项指标在测算前量纲不同,因此要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从而规范化各个指标,以便于后续的研究工作。本研究所收集指标都是正向指标,可用正向公式进行处理。免于赋权时数据呈现无意义的情形,也可利用非负化的方式来对数据进行规范化的修正,具体公式如下:
正向指标规范化处理公式:
数据非负化修正后的规范化公式:
公式中,X表示第i 年第j 项指标的无量纲化值;(x)为第i 年第j 项指标中的最大值;(x)为第年第项指标的最小值。
用来确定权重的方法通常有主观赋权与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可以使用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以专家的经验判断来明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客观赋权法主要有离差最大化法和主成分分析法,是用指标值数列的分散程度来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
本文使用客观加权法来确定各指标权重,对各二级指标运用熵值法确定每个指标权重,用各一级指标包含下的二级指标差异系数值占总差异系数的比重来确定一级指标的权重。以各指标值的差异程度来计算指标权重,具体步骤如下:
1.将各项指标进行同度量化,P为第项指标在第年指标值所占的比重。
2.计算第项指标的熵值,用e表示。
公式中,k=1/lnm,m 代表的是年份,ln 为自然对数,取值范围为0≤e≤1。
3.计算第项指标的差异系数gj。
g=1-e
公式中,g为各年份指标值之间的差异,如果差异越大,则e越小,该指标在各年份间的可比性就越大。
4.计算指标j 的权重wj。
5.计算一级指标的权重W。
公式中,表示一级指标的项数;G代表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差异系数值的总和。
通过简单加权法来确定指数体系的综合得分水平,由每个指标所确定的权重乘以相对应的标准化值。求综合评价指数,表示第年的综合创新系数:
本研究所选择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指标都是正向指标,各指标值与所带来的效益呈正向关系。运用以上熵值法计算的模型,来测得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各项指标创新指数所占权重(详见表2),并借此运算得出2008-2018 年青海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综合创新指数与各个指标的创新指数水平(详见表3)。
表2 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赋权表
表3 2008-2018 年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创新指数及各项指标创新指数得分情况
从一级指标所占权重比例来说,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所占比重大致相当,而创新环境所占比重较大。这就可以看出,在整体的创新大环境下,青海当地政府比较注重对文化创意产业给予较多资金、政策、设施、科学知识等资源支撑,对于创新投入和产出进行的资源分配比较均匀,但较之创新环境来说,所拥有的创新资源不足,可以看出,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未能充分利用其创新资源,致使整个创新过程中的创新能力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分析二级指标的赋权占比所见,在创新投入的指标下,艺术表演团体指标的比重最大,所占权重为0.082,可以表明青海省艺术表演能力突出,有着较好的开发潜力。居于其次的是科学技术类财政支出,权重值为0.045,表明地方政府注重财力方面的创新投入。从创新产出指标看,研究生的毕业人数指标占比率最高,权重为0.034,说明青海省人才培养对创新产出的贡献较大。在创新环境指标下,R&D 研发机构数量和艺术表演团体从业人数两项指标较大,权重分别为0.095、0.071。超半数的指标占比未超0.1,表明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大环境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对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欠佳。
由冯根尧等人的《2016 年全球创新指数》可知,创新指数≥0.66 时,被研究对象为高效创新者,反之则为低效创新者。在2008-2017 年,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指标得分都小于0.66,属于低效创新,只有2018 年综合创新指数得分为0.727,为高效创新。
结合平均值来看,2008-2018 年间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平均值是0.4049,总体而言,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指数得分情况较低,证明其创新效果不够显著;从整个发展的趋势来看,综合创新指数得分呈上升趋势,但幅度波动依然较大。
从增长率曲线来看,2009 年增长幅度较大,为79.29%,其次2011 年增长35.52%;仅2012 年增长率为负,2013-2018 年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创新指数增长率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波动上升;总体来看,创新指数得分依旧呈现上升的趋势,而增长率减缓。
从灾变节点来看,2009 年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指数较2008 年有很大提升,与2011 年相比,2012 年创新指数有所走低,从2013 年持续攀升,一直到2018 年实现了从低效创新到高效创新的突破,2018 年创新指数得分达到0.727(详见图1)。
图1 2008-2018 年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创新指数及增长率趋势分析图
综上所述,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的得分情况总体呈上升状态,说明其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能力逐步在强化。2012 年综合创新指数增长率为负,大体是由整个经济大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除此之外,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具有脆弱性,抗风险能力较弱,在其创新方面应加强政策方面的扶持与智力方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投入。
从2008-2018 年青海省各年度创新指数测算得分(详见表3),将各一级指标创新指数与综合创新指数对比可以看出,创新投入指数呈先升高后下降的态势,创新产出与环境指数逐年都有所提高,但增加幅度相对较小。
由表3 数据可知,创新投入指数与创新产出指数水平较低,创新环境指数上升程度最大,2012-2015 年创新环境指数相较于2011 年一直在下降,从2016 年又逐步地回升。对这三个一级指标创新指数的最大、最小值及均值进行比较,创新环境的极值与均值均是最大,而创新投入指数的极值与均值最小。通过规范化处理后,指标数据均在0-1之间,如果取值越大,则创新效果更好。总体而言,创新环境对创新效果的影响优于其他两者。
创新产出创新指数的极值与均值均居于中间水平,创新产出指数平均值相对略高于创新投入指数平均值,相差0.0149。创新产出总体情况略好于创新投入。
由此可见,整体上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环境方面的创新指数水平都比较差,总体创新能力不佳。而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创新指标相比,创新环境创新指数较高一些,表明青海省地方重视对文化创意产业创新能力的投入与建设;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的创新指数均不太理想,说明青海省对于创新资源的协调利用程度不够,创新能力未能得到有效的挖掘。
图2 2008-2018 年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一级指标创新指数最大值、最小值和均值之比较
通过构建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指数评价体系,对2008-2018 年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指数进行测算可看出,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幅度波动比较大。在2008-2017 年间,综合创新指数得分都小于0.66,属于低效创新者,仅2018 年的得分为0.727,属于高效创新者。创新环境指数明显高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指数,创新能力发展极不平衡,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指数的得分差异相近,都比较低,说明对创新环境提供的各项资源条件未能充分发现。
青海省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极具优势,发展文创产业有助于优化其产业经济结构,宣传地方文化特色,扩大文化影响力,增加就业,满足人们的精神追求。
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增强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受地域、历史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起步阶段,文化创意产业还未形成一套规范有序的发展规划,在政策制定方面较为混乱。对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的监管松散,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系统。因而,政府要建立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完备的政策体系。
青海省政府对文化创业产业的财政投入具有随意、不稳定性,这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因此,要长期可持续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可以营造积极的创业环境,吸收社会资本投资,以壮大文化创意产业队伍。在投资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创新投入的管理监督,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资源浪费。
创造性是人脑的特有属性,创造力的源泉是科学技术与智慧,创造的主体依靠是人。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与发展离不开具有科学知识与创造力武装的人力资源。青海省拥有的科研机构极少,创新型人才特别短缺。因而需要引进大量人才、留住人才、培育本土人才,营造“唯才是用”的氛围,为文化创意工作者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台,打造舒适的配套服务设施及环境。
青海省处于西藏佛苯、中原儒释道、西域伊斯兰与北方草原萨满等文化的交融地带,在漫长的历史文化长河变迁中,青海各个民族不断交流融合,形成了多元性与民族性相统一的高原文化特色。拥有着绚丽多彩的独特民族风情与宗教文化,有着河湟文化圈、青海湖文化圈、三江源文化圈及柴达木文化圈四重文化圈的强力拉动,这些突出的文化特色为青海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在文旅融合的大时代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业都以“以人为本”为最高发展宗旨,都为提高人的精神追求服务。要增强文旅融合的力度,依托旅游业来挖掘文化、升华文化,最终将文化转化为社会与经济效益。
文化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要素,是创意的灵感来源与成长肥料。提高青海的文化软实力,需要政府制定开放的文化政策,要去粗取精继承优秀的地方传统文化,兼容并蓄接纳友好的外来文化,以充实文化创意产业的开发之本。建立以西宁市为辐射的民族文创产业园区,发挥西宁在河湟地区突出的区位、交通、信息交流、发展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并拓宽产业路径与相关产业进行融合,将西宁变成引领青海省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发展产业经济,开发文创产品,加大研发创新,延长产业链。其一,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民族文化产品品牌,将品牌效益发挥到最大化。其二,要让文化创意产业走集群化、规模化、技术密集型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