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相关政策解读

2022-01-20 05:44周朝华
四川畜牧兽医 2022年1期
关键词:兽用抗菌药兽药

周朝华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饲料兽药处,四川 成都 610041)

1 政策主要内容

1.1 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相应兽药产品,同时注销相应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流通至2020年6月30日。

1.2 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1.3 2020 年1 月1 日前,农业农村部组织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

1.4 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2020 年1 月1 日前,农业农村部组织完成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修订工作。

1.5 2020 年1 月15 日前,农业农村部统一组织完成相关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兽药字”批准文号批件变更和发放工作。

2 四川省贯彻情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 号、246 号要求,全省多措并举,从饲料、兽药、养殖等领域着手,统筹推进药物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全环节退出工作,确保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在四川省落地落实。

2.1 加强政策宣传 印发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学习执法典型案例切实加强药物饲料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渔药)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了为期40天的政策宣传活动。要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到辖区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把握时间节点,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

2.2 开展专项检查 组织各地开展了为期2 个月的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相关兽药生产企业、进口兽药代理商、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等遵守和落实国家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情况。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也派出检查组赴绵阳、南充等六个市开展监督抽查,并将落实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情况纳入了2021年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容。

2.3 加大监测力度 打出一套“全覆盖+专项”监测的组合拳,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覆盖”监测的基础上,专门开展饲料中药物专项监测。每年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全覆盖”监测1 500批次左右,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连续两年开展饲料中药物专项监测488 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

2.4 严格检打联动 不断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通报,并联动执法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严格执行《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饲料兽药行业良好的市场秩序。

2.5 开展减抗行动 积极支持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兽用中药和中成药类抗菌药替代产品的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新兽药产品的申报。引导饲料生产企业发布《无抗饲料宣言》,鼓励采用植物提取物、微生态制剂、酶制剂和兽用中药等加强动物营养保健,以提高动物免疫能力,减少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同时积极开展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全省共有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养殖场41家,其中部级13家,省级33家。目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3 下一步计划

2022 年将以强化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为手段,以严格许可准入、推进管理规范实施、开展质量安全监测、严格检打联动为内容,进一步健全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在内的行业相关政策和要求落地落实,逐步推动形成饲料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促进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提供坚实的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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