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逻辑关系、衔接困境与优化路径

2022-01-19 02:39:54袁云
天津农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攻坚农民文化

袁云

(天津农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92)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已经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但现实推进过程中仍然陷入衔接困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1]。因此,在“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厘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解决“衔接什么”和“怎样衔接”两大关键性问题,恰逢其时并意义深远。

1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经历了一个从政策层面到理论层面再到实践层面的过程。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效衔接”。此后,二者的有效衔接成为专家学者们广泛关注研究的热点问题。2021 年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各部委及全国各地依据文件精神,相继印发了医疗保障、就业帮扶等方面实现二者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并于同年6 月1 日实施。可以看出,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已经日益成为政策设计、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课题。同时,说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并非彼此割裂、完全独立甚至互相排斥,而是密不可分、梯度跟进和相互作用的。其逻辑关系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 历史逻辑:前后相继性

历史逻辑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前后相继性,并分别对应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扶贫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等建设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举全党全国之力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并取得了历史性胜利,完成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

2017 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这直接关系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此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和强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问题。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以达到平稳过渡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两大战略不仅是一前一后的“两步走”,而且还是同步前进的“交叉走”,两者是有机统一体[2]。

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指引下,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工作重心的战略性转移,还涉及到与之相关的发展目标、政策体系、体制机制等方方面面的创新发展。对这一历史性转移和二者有效衔接进行深入分析解读,将有助于更准确地把握两者的内在逻辑,从而助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1.2 理论逻辑:内在统一性

理论逻辑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内在统一性。首先,二者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反贫困论述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并为解决世界性的贫困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习近平反贫困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继承发展[3],主要表现在:强调脱贫攻坚既要坚持经济属性,又要坚持政治属性,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立场;强调脱贫攻坚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群众,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强调脱贫攻坚要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生产力是解决贫困的根本手段”。同时,习近平反贫困论述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实践方略,即精准扶贫;丰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价值追求,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创造百年辉煌的密码之一是“两个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则具体体现了“两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农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农村地区传统文化相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促进这“两个结合”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理论、乡村文化传承发展理论,正是我们党实现“两个结合”、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的重大理论成果。

其次,二者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共同承载着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任务,前者主要着眼于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后者主要着眼于解决发展不充分问题,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同时,二者都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脱贫攻坚为的是人民群众,靠的是人民群众,乡村振兴为的亦是人民群众,靠的亦是人民群众,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向共同富裕。

1.3 实践逻辑:协同共融性

实践逻辑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协同共融性。一方面,脱贫攻坚补齐了绝对贫困短板,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基础。比如,“五级书记抓扶贫”制度、大扶贫格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东西协作、行业协同等)、精准扶贫方略(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另一方面,乡村振兴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的成果,并为其提供了长效机制。比如,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是一个接续奋斗的过程,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源于脱贫攻坚,又高于脱贫攻坚,二者在内容要求上体现了优化升级的共融性关系。

综上所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既存在差异、相互区别,又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具体表现在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方面。其逻辑关系证明了两者实现有效衔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然出现或已经出现来自各方面的困境。找准问题所在,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是在政策叠加期和历史交汇期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2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困境

当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思想观念转变、体制机制升级、内生动力激发等方面陷入衔接困境。

2.1 难点一:思想观念难以跟进转变

如前所述,二者的时限、主体、任务、目标等方面存在多重差异,脱贫攻坚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乡村振兴具有整体性和持久性。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必须转换思维,跟进思想,坚持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思想观念停滞不前的现象,以致出现政策衔接、规划衔接和工作衔接不足。

政策衔接方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脱贫攻坚时期出台了诸多针对性强的特惠性扶持政策。比如,小额信贷“530”政策、各地医保报销比例等。但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有些地区并未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及时作出优化调整,或保留或完善或废止原有政策[5]。

规划衔接方面,存在相互脱节、“各管各”的现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本是相互联系、接续推进的,但在编制两个规划过程中,往往聚焦其一,不能通盘考虑。乡村振兴规划中不体现脱贫攻坚的巩固拓展,致使出现规模性返贫的情况,或者脱贫攻坚规划中不体现乡村振兴的长远发展,致使出现另起炉灶、浪费资源的情况[6]。

工作衔接方面,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实践中存在割裂化、等同化现象。有的地方将二者割裂开来,将各项工作都按最低标准进行,只顾眼前尽快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有的地方将二者等同划一,认为乡村振兴就是提高脱贫攻坚的各项标准,覆盖脱贫攻坚的所有要求,只要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就不必担心脱贫返贫,企图毕其功于一役。

2.2 难点二:体制机制难以完善升级

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并构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然而在乡村振兴的关键过渡期,实现二者衔接的体制机制出现不同程度的断链[7],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产业方面,尚需加快可持续性发展和迭代升级。首先,农业生产能力有待提高。在脱贫攻坚阶段,集政治逻辑、市场逻辑与贫困农户生存逻辑于一体的产业扶贫,更多的借助于政府的主导作用及其给予贫困地区的产业各种扶持政策,市场的作用受限,农户特别是小规模经营农户自身作用也有限。另外,发展产业本身投入成本高,收益周期长,往往带有一定的风险性,产业真正实现可持续性发展难度很大,尤其是深度贫苦地区,由于位置偏远、资源匮乏、生态恶劣等原因,实现产业兴旺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其次,质量兴农战略实施不到位。有些地区出现简单重复生产作物,导致作物供过于求,大量滞销。有些地区大搞低质化产业,“农家乐”遍地开花,导致缺乏特色,难以持久。最后,三产融合发展体系有待强化。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力度不够,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有限,“互联网+”模式探索不足,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有待开发。

人才方面,尚需破解人才瓶颈制约。扶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得益于“主心骨”“带头人”,包括苦干实干、倾力奉献的领导干部,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能手,经验丰富、扎实肯干的基层实践者,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更是如此。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对人才需求的范围更广、层次更高,亟需更多的人才充实建设队伍。但是,由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主要指教育、医疗、住房、交通、信息等)供给不足,导致农村留不住人才;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导致人才不愿下乡;由于体制机制和政策约束,高层次人才自由流动也会受到限制。培育吸引更多人才,拓展乡村人才发展空间,任重而道远。

文化方面,尚需加强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建设。脱贫攻坚时期,一方面,通过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内涵,乡村文化与乡村产业、人才、生态等实现一定程度的融合发展,乡村文化造血功能日趋增强。另一方面,通过“脱贫与扶志扶智”教育,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但是,乡村文化建设依然存在短板。一是保障投入不足。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到位,写写画画放映电影的文化传播传统方式已远远落后于农民日益丰富的精神诉求。二是文化与产业融合不足。乡村特色文化资源挖掘不够,很多地区缺乏规划,发展业态单一重复,缺乏吸引力。三是城乡文化不能共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网络开放程度不足,资源库建设尚未完成完善,不能及时将乡村优质文化传递给城市。四是农村文化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培育、造就和引进农村文化专业人才建设不及时,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最大动能。

生态方面,尚未实现后扶贫时代生态扶贫战略转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态建设经历了萌芽阶段(1949—1972 年)、探索阶段(1973—2012 年)、成熟阶段(2013—至今)三个阶段[8],已经在国家宏观层面和实践探索层面基本形成生态扶贫的制度框架,生态产业初具规模,生态治理初现成效。但是,有些地区生态扶贫工作出现了忽略生态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党建的协同发展,制度与法律、技术、资金等匮乏,单纯聚焦于当前当地生态效益,忽略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

组织方面,尚需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体制机制。脱贫攻坚战略规划了中国特色的治贫道路,创立了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的推进路径。但是,当前仍然存在党员先锋队意识薄弱、党组织服务意识不强、示范带头作用不够、基层动员与资源整合能力欠缺、责任主体负责机制落实不到位、党支部联建帮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亟需衔接党建引领下的治贫体系,接续发展体制机制,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2.3 难点三:内生动力难以全面激发

农民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受益者和创造者,只有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才能取得伟大战斗的胜利。但在实际衔接工作中,农民的内生动力呈现出疲弱性。一是现存的农村状况导致农民原子化状态。由于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农村空心化和农民兼业化,农民与农民及乡村的关联度日益减弱,其积极性难以调动,加之有些村庄集体经济资源匮乏,集体经济组织难以实现组织化动员。二是农民主体与政府主导关系尚待协调。为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按时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有些地方政府不为贫困户合理规划,反而直接下拨扶贫资金,这种短期化的扶贫方式难以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并未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不能真正从根本上实现脱贫[5]。还有些地方政府在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时,忽略了农民的诉求,导致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7]。三是乡村文化铸魂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脱贫攻坚时期,文明新风得到广泛弘扬,但也出现了部分贫困户未能领会文件精神,自我脱贫意愿不强烈,缺乏自强自立精神,存在明显的“等靠要”思想。甚至还出现了子女通过与老人分户,致使老人单独落户并列入政府低保赡养,或者分户后的老人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而子女的生活条件却很好[5]。诸如此类现象对伦理和法律产生了负面作用,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行落实造成了不利影响。

3 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优化路径

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键过渡期,针对二者衔接面临的显要问题和主要障碍,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从政策、理论、实践各个层面打好“组合拳”,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共生式发展。

3.1 加强理论构建研究,逐步完善顶层设计

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只有加强理论构建研究,逐步完善顶层设计,抓住这个关键环节,才能打好乡村振兴持久战。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着眼“两个大局”,面对疫情肆虐、气候变化等不确定因素,聚焦关键过渡期“三农”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理论构建研究,为推动有效衔接提供具有丰富内容、严密逻辑的科学理论指导[9]。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发挥党在关键时期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家战略发展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强针对性举措。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坚持唯物史观,贯彻执行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其创造者价值,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坚持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无论何时何地,始终坚定不移地致力于让群众生活得更好一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好表达。

在理论指导下,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还需要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战略性布局,实现整体性推进。有效推进两者衔接,需要在脱贫攻坚原有的工作理念、工作主体、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上有所继承并发展创新。具体表现在:在工作理念上,坚持优先发展、持续稳定、有序推进。脱贫攻坚时期主要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着眼于工作的阶段性、局部性和短期性,乡村振兴战略则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着眼于工作的长期性、整体性和持久性。在工作主体上,脱贫攻坚时期主要帮扶贫困群众,乡村振兴战略则要实现全域范围全体农民的共同富裕。在工作方法上,脱贫攻坚时期主要是精准施策、特惠施策,乡村振兴战略则是共同共享施策、普惠施策。在工作内容上,脱贫攻坚时期主要是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乡村振兴战略则主要是“20 字方针”。贯彻执行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坚守两条底线,按照二者衔接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重点工作等,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力争实现“2025”“2035”既定目标任务[10]。

3.2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脱贫攻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根据各地自然禀赋、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发展等状况,与脱贫攻坚战略精准衔接,借鉴参考脱贫攻坚的经验,实现体制机制优化升级。

产业振兴方面,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实现产业兴旺需要在产业扶贫的基础上,使中国由农业大国走向农业强国。一是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适度规模经营是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产业扶贫阶段,一些地区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但立足“大国小农”和双层经营体制的国情农情,决定了我国不能只走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道路,更要走社会化服务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形成更完善的服务市场,做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11],重点培育以小规模农户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二是做优产业特色。避免盲目跟风的低质化竞争,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产业基础,充分挖掘其历史文化和时代价值,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产业发展之路。三是做强产业融合。强化产业联动能力,推动乡村三产融合,建立健全相应体制机制,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高效农业、创意农业,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休闲观光等新业态,拓展产业链和价值链,融入国内大循环。

人才振兴方面,完善乡土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的双重机制。脱贫攻坚时期培养练就了一批政治过硬、勇于担当、通晓农村的干部,初步形成了“培育+下乡+服务”的人才发展格局,乡村振兴的难度、广度、深度都要高于脱贫攻坚,亟需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实现人才的有效衔接,彻底解决“难留”“难招”的人才困境,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活水”。2021 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为解决乡村人才匮乏问题指明了方向。首先,强化政府支持,完善人才双向交流制度。其次,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确立扶贫绩效考核与职位升迁紧密结合制度,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再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本土人才塑造体制机制。最后,搭建人才交流平台,构建“分类指导、协同合作、全面强化”的乡村人才合作机制,提升乡村人才的凝聚力。

文化振兴方面,建立文化传承创新体制机制。乡村文化振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聚焦群众精神诉求,着眼提升群众的文化素养,助力自治、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首先,真正关注农民的精神需求。农民是乡村文化的塑造者、体验者和传承者,只有真正关注农民所需所求,建立农民诉求表达机制,才能提高乡村文化振兴的实效性。其次,加大财政投入,购置农民真正需要的利用率高的文化基础设施,培育农村专业文化人才,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再次,深入挖掘乡村物质文化(原始村落、庄园建筑、自然风貌等)和非物质文化(刺绣、年画等),进一步实现乡村文化与产业、生态、人才等的深度融合发展。最后,实现建立乡村文化电子资源库,利用互联网实现乡—乡和城—乡共享,发展创新新业态,实现城乡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生态振兴方面,建立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乡村振兴就是要开发利用乡村的多元功能,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就理论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思想,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将生态理念融入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兼顾生态效益、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实践层面,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和生态差异,采取多样化的生态振兴手段。生态富集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采用市场化手段;生态脆弱区耕地休耕轮作,采用政府政策补偿性手段。同时,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乡村整体规划,不断创新城乡融合的生态振兴体制机制,探索一条生态宜居的新路子,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

组织振兴方面,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在国家—政党—社会的结构下,中国共产党既能自上而下贯彻国家政策,又能自下而上表达社会意愿,推动国家与社会紧密相连。乡村要振兴,必须在党建引领下,将“党建促脱贫”转变为“党建促振兴”,全力推进资源向乡村集聚。首先,抓好“主心骨”,加强党的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各级党组织协同合作,县委党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分别视为“一线指挥部”“一线作战部”“一线战斗队”。其次,配强“好帮手”,夯实基层党组织。推进农村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工作覆盖面,县域范围发挥组织动员和资源整合能力,高效推动乡村振兴。最后,备好“接班人”,完善优化基层党员干部机制。专门研究制定基层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任用、考核、提拔全链条培养机制,强化党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和率先示范意识,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推进乡村振兴。

3.3 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培育农民主体意识

针对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的难题,唯有激发其主体意识,提高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一,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迄今为止,中国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并在此斗争中铸就了脱贫攻坚精神,它充分体现了团结精神、决胜精神、科学精神、创新精神、担当精神、为民精神。而广大农民正是脱贫攻坚精神的参与者和创造者。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最能激发广大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并能凝心聚力为乡村振兴接续奋斗。其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期,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民特别是贫困户进行了政策、金融、创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特惠政策,使他们实实在在得到实惠[12],但同时,部分农户产生了“等靠要”的极端思想。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乡风文明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的乡风家风,培养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由“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由“要我振兴”转变为“我要振兴”。其三,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地位的关系。在产业规划设计实施阶段和乡村治理模式,建立相应体制机制,让农民真正参与进来,成为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创造者和受益者,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四,农民练就过硬本领。在“政府+市场+农民+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中,农民只有练就过硬本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才能真正发挥主体作用,包括科学生产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

猜你喜欢
攻坚农民文化
以文化人 自然生成
年味里的“虎文化”
金桥(2022年2期)2022-03-02 05:42:50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今日农业(2021年2期)2021-03-19 08:36:46
饸饹面“贷”富农民
今日农业(2020年17期)2020-12-15 12:34:28
准确理解脱贫攻坚的“辩证关系”
当代陕西(2019年22期)2019-12-18 05:32:02
既要继续攻坚 也要防止返贫
当代陕西(2019年10期)2019-11-17 03:17:16
脱贫攻坚应及时清理“淤堵点”
当代陕西(2019年14期)2019-08-26 09:42:14
谁远谁近?
互助:“联动”方能攻坚
中国卫生(2016年8期)2016-11-12 13:27:00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
中国火炬(2012年12期)2012-07-24 14: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