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产教融合型企业”:耦合路径与平台构建*

2022-01-18 10:05董树功
高等职业教育探索 2022年1期
关键词:产教区块职业院校

董树功,艾 頔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 300222)

一、引言

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产业链与教育链深度融合形成的标志性政策产物,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联。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完善职业教育综合系统的核心力量,是补齐劳动力市场供给侧缺口与优化经济增长结构的主力军。2019年9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的《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指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阐明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将趋于规模化、区域化、一体化的发展导向。当前,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进程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支撑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试点建设中组织结构不对称、资源利用不充分、数据状态不透明与人才培养无个性等方面的问题,这对进一步深化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形成了阻碍。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探索‘区块链+’在民生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教育、就业、养老、精准脱贫、医疗健康、商品防伪、食品安全、公益、社会求助等领域的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健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这一论断为利用区块链技术助推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导向和演进思路。因此,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要求,有效解决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现存问题,本文试图将区块链技术特征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过程相结合,把握时代发展脉搏、打破传统限制条件,通过深度探寻“区块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耦合路径,构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链式信息服务平台。

二、研究起点与逻辑

(一)区块链的概述

区块链的技术理念最初起源于比特币的底层技术,中本聪所著《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一文对其特征与工作模式进行了详细阐述[1],使得人们对区块链开始有了系统性的认识,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9年,由中国信通院发布的《区块链白皮书》将区块链最新定义为“一种由多方共同维护,使用密码学保证传输和访问安全,能够实现数据一致存储、难以篡改、防止抵赖的记账技术,也称为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2]。区块链是由一个个区块组成的链式结构,从技术层面而言,区块链是一个多节点共同维护和信任的分布式数据库,保证数据安全防篡改;从应用层面而言,区块链是指一种全民参与记账的方式,区块链系统中每个人都可以记账,系统会选择记账最快最好的记录内容写到账本,并将账本内容广播给系统内所有人备份[3]。简言之,区块链的本质是对数据进行分布式加密处理与存储的一种新型计算机技术,具有去中心化、自治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可追溯性、防篡改性、匿名性和集体维护性等技术特征,在现实应用中兼具“工具”与“思维”的双重价值。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过程可分为区块链1.0即数字货币时代、区块链2.0即智能合约时代和当前的所处的区块链3.0即超越货币应用阶段[4]。伴随着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物联网、医疗、社会治理、文化及教育等应用领域[5]的不断扩充,除了区块链本身所具有的“工具”特征得到广泛应用外,还逐渐衍生出一类区块链“思想”,即“区块链+”的应用理念。“区块链+”的产生是对区块链现实应用价值的又一次突破,其将不仅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量资本,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且还会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组织形式,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6]。

(二)“区块链+职业教育”“区块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耦合

1.“区块链+职业教育”

2018年4月,由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指出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并着重强调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影响。2016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中指出,“区块链系统的透明化、数据不可篡改等特征,完全适用于学生征信管理、升学就业、学术、资质证明、产学合作等方面,对教育就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7]。职业教育作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型劳动人才的重要输出渠道,但仍存在信息资源不对称、认证/评价体系不完善、多元利益共同体尚未成型等弊病[8]。职业教育站在教育信息化发展改革的时代风口,亟需与区块链技术产生合理碰撞,由此“区块链+职业教育”应运而生。据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区块链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应用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学生学习过程管理、认证及评价管理、行政职能教学管理、学生就业信息管理以及学习资源平台建设(见图1)。“区块链+职业教育”有助于职教体系现代化的实现,为破解职业教育发展约束条件、提升职教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职业学校治理能力和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提供了解决思路[9],同时也为构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了全新的价值范式与建设路径。

图1 “区块链+职业教育”的耦合应用

2.“区块链+产教融合型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中将“产教融合型企业”定义为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这一政策界定明确了产教融合型企业在职教建设主体性、高质量育人性与社会价值示范性等方面的功能特征。为充分发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功能效应,加快解决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现存诉求,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必将成为深度耦合下“区块链+职业教育”的又一次开拓创新与进一步深化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必经之路。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诉求

以区块链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引领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正逐步迈入多元化、信息化、共享化的数字时代。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过程具有多元性、复杂性、模糊性、长期性等特征,传统的技术条件与培养模式不能满足其在组织结构、信息资源、数据状态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设诉求。

(一)组织结构对称化诉求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以政策为发展导向、以企业为作用主体,通过促进产业链与教育链相融合,平衡人才市场供需、加快社会经济增长的一种具有特殊行业行为的社会组织,其多元性、复合性与社会性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组织结构的复杂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过程需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多方机构共同参与管理。当前,参与企业与职业院校仍存在建设积极性不高、有关产教融合型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尚未完善与公开等问题,造成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结构失衡。行业企业习惯于仅满足政策文件所规定建设要求,缺乏自主创新性;职业院校习惯于被动服从合作企业的安排,缺乏主动融合性,加重了政府部门的管理负担,极大降低了产教融合的实施效果,严重阻碍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规模建设。因此,产教融合型企业亟需调整自身组织结构,以政府为“引导者”、企业为“管理者”、学校为“执行者”、行业为“监督者”,四者关系平等、权责分明、紧密对接,实现对称化组织结构。

(二)数据状态透明化诉求

2019年2月,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正式提出“产教融合型企业”一词,并指出“到2022年,要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发展蓝图。历时近两年的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逐步从中央落实到地方,现已进入稳步上升期,试点企业数量批量增长。面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如何处理与筛查大量复杂的建设数据,做好后续的数据监管工作,使试点企业的融合质量得到严格管控,职业院校的培养质量得到精准测量成为现阶段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此外,由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尚未完善,试点企业的融合数据还处于无序且混沌的状态,造成数据在反向监督作用缺失,极易导致企业的建设积极性下降,产生安于现状、应付差事的思想。因此,产教融合型企业需充分结合现代化信息技术,多层次构建融合数据处理平台,并通过力求数据状态的真实化、透明化,形成“实时同步,自检共查”的网状监督模式。

(三)信息资源共享化诉求

产教融合型企业不断向职业院校传递产业信息与技术资源是其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这一做法能够有效帮助职业院校把握产业前沿信息、升级教育服务理念、更新专业教学内容。当前,有些产教融合型企业自身的发展程度不高,信息资源缺乏先进性与丰富性,有些职业院校之间缺乏学习资源共享平台,导致优质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造成职业院校间的不均衡发展,产生融合程度上的两极分化。此外,校企之间、校级之间、校内之间的沟通闭塞、手续繁琐使得横向的信息传递受到阻碍,院校行政管理类事务的负担加重,就业招聘信息的宣传受限。面对现代社会的共创共享理念,产教融合型企业也应跟随时代发展,提升融合方法的信息化程度,创新不同层次与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交流共用机制,真正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多方共享。

(四)人才培养个性化诉求

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一个集盈利目的与教育责任、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于一体的经济主体[10],其最终价值体现在以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主要目标,通过平衡劳动力市场供需、提高企业间竞争能力、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拉动整体社会经济的增长。随着我国生产方式与科技手段的不断革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趋向个性化,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了加强产业适应性的要求。因此,产教融合型企业亟需在构建产业信息集成化平台的基础上,把职业教育放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内化到产业链发展的过程中[11],对产业变革方式与市场发展方向进行深度透视与精准预测,为职业院校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有利依据。

四、“区块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耦合路径

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双重本质决定了其建设过程的复杂性,结合区块链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信任机制、可追溯性、开放性、防篡改性等技术原理与特征,可以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多元建设主体进行“串联”,探寻组织结构、数据信任、资源利用、人才培养方面的耦合路径,组建起关系平等、交易自由、相互信任、合作共识、信息共享、高效互联的联盟链(见图2),加快产教融合型企业协同化建设与持续化发展的合作共赢体的形成。

图2 “区块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耦合路径

(一)实现多元平等,强化联盟互动

区块链的本质是通过密码学建立一个不依赖任何中心的、完全分布式的账簿数据库,进行分布式记账、分布式传播、分布式存储,其分布式特点在于区块链系统中的每一个参与者都是一个系统节点,每一节点都共同保存与维护着全系统完整的电子账本[12]。当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相结合时,以政府为主导、其他组织为隶属的原有组织结构调整为各主体之间关系平等的扁平化组织结构。参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各个主体担任着具有不同职能的管理角色,并在实现两两之间“交易”自由的基础上强化目标共识。当区块链的完全分布式特征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相结合时,所分布的区块除了包括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试点企业与职业院校这些主要建设主体之外,教师队伍与学生群体等被动接受者也将在融合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一结构变动加强了管理者与执行者之间的联系互动,更加突出强调了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过程中的终端需求,有助于试点企业与职业院校能够正确把握融合走向。

(二)建立技术信任,完善数据链条

区块链之所以能够被广泛应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具备既高效又安全的运行程序,能够真实明确地记录链上数据的每一次变化并做到隐私保护和数据共享。基于数据代码构建的信任机制模型能够有效规范各个参与者的行为[13],打造各区块之间共识、合作、协同的关系结构。当区块链的数据信任机制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相结合时,一方面有助于产教融合型企业重构社会信任体系,保证融合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提升融合数据的可信度;另一方面,对融合数据进行透明化、可视化处理有助于发挥数据的反馈与监督作用,倒逼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自身行为规范,提高建设创新意识。当区块链的可追溯性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相结合时,由众多数据节点连结成的一条完整的融合数据链成为了政府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的有利依据,使其在实施奖惩制度与退出机制时能够做到“追根溯源、有迹可循”。

(三)促成资源共享,简化冗余环节

区块链技术是“变”与“不变”的逻辑统一体,“变”是指区块链的分布式与开放性特征,它能够记录与共享链上用户除被加密以外的全部信息与上传资料,并进行及时更新、实时跟踪;“不变”是指区块链的防篡改性与容错性,它能够有效防止人为的恶意修改与突发的系统故障所导致的危险,保障数据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当区块链的开放性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相结合时,模范试点企业将成为链上的主要分享者,其将丰富的办学经验与优质的学习资源通过区块链技术传递至所有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院校的系统之中,既有助于融合资源的全面共享和充分利用,又为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行业化、城市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信息资源载体。当区块链的防篡改性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相结合时,便于多元主体之间对试点企业的建设信息、职业院校的融合信息、师生的在校信息等进行双向的存储与查询,有助于省去行政工作中多余的认证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四)集合产业信息,预测市场需求

在大数据时代,各行各业融合区块链所蕴含的开放、共享、协同、互利等技术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业数据的集成与技术应用的创新,为当前我国产业经济发展赋予了充沛且积极的活力。当区块链技术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相结合时,利用多元主体联盟链这一载体进行产业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挖掘和分析,可以进一步预测产业发展趋势、精准聚焦专业人才需求。一方面,有助于产教融合型企业紧追国内外产业发展的先进步伐,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方向标,战略性提升企业主营业务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可为职业院校在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等方面提供客观、科学、全面的决策依据[14],使其能够在对接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个性化培养,真正将职业教育的最终目标内化至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实现教学与产业、教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

五、产教融合型企业链式信息服务平台的构建

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建设参与主体在线下的对接与配合,还需构建一个具有收集、处理、分析融合数据与各类信息资源能力的校企合作线上服务平台,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动态、有序、协调、扩展的发展模式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通过深度剖析区块链技术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耦合路径,可以看出两者的结合顺应时代发展规律,符合事物发展逻辑。当前,亟需树立区块链的创新理念,推进新技术的应用实施,搭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链式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平台的前期搭建、使用宣传、用户注册与系统维护等工作。

产教融合型企业链式信息服务平台可分为职能结构、运行规则、智能程序、监督激励四大模块。其中,职能结构模块是主体、运行规则模块是基础、智能程序模块是手段、监督激励模块是辅助(见图3)。模块间的相互作用带动平台系统的有序操作与运转,通过平衡各方权责、拓宽沟通渠道、加强要素流通、实现互利共赢,使多元建设主体真正形成产教融合共同体,协同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进程。

图3 产教融合型企业链式信息服务平台的构建

(一)职能结构模块

职能结构模块是产教融合型企业链式信息服务平台的主体模块,规定了平台中各类端口的基础职能及其网络关系结构,是整个融合系统的运行基础。平台主要由各地方政府、各行业组织、所有试点企业与全体职业院校四种类型端口组合而成,用户在注册时可以根据自身类型选择接入与其所对应的端口,成为平台的终端用户。地方政府主要负责观察其管辖区域内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情况,需要结合各地方自身的产业经济情况与社会发展状况,贯彻落实中央政府下达的有关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并将具体的实施过程与结果上传至信息平台。此外,还需对其他端口上传的融合信息进行综合梳理,不断对政策内容与保障措施做出调整,为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起到宏观调控、方向引导的作用。行业组织可借助信息平台分享先进产业信息、企业管理经验、员工培训经验以及各类融资信息等,并依据各端的反馈数据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融合情况出具分析报告,供政府部门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学习、参考与使用。行业组织还需综合调研人才市场的需求侧重点,汇总企业招聘信息,并通过分享平台为职业院校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生就业方面提供信息服务。试点企业作为建设本体,需全面接收与充分理解各端的传输信息,并根据自身真实融合情况实时更新具体的合作模式与融合数据,部分示范企业还需将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企业实践案例以及有关专业操作技能的教学资源分享至信息平台。职业院校的终端分为校企合作负责人、教师队伍与学生群体,企业资金的分配情况、专业与课程的设置情况、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每个学生的完整学习过程等方面均需真实记录并上传平台,使得其他端口能够及时查验融合效果,了解终端培养需求。四类端口之间关系平等,各司其职,自由分享,形成一个相互作用、制约、平衡的职能结构,开辟了产教融合信息的双向流通渠道,有效提升了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主体间的沟通效率。

(二)运行规则模块

运行规则模块是产教融合型企业链式信息服务平台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基础模块。它是以区块链技术的共识机制为设计理念,通过遵循一定的信息筛选、资源传送等平台更新的规则使高度分散的用户高效达成共识,使之相互信任,为维护系统有序、平稳地运行提供保障。平台更新规则是指所有终端用户上传的信息资源首先均需在全网进行广播,经系统审核有51%及以上的用户同意并支持这一信息后才可更新整个系统。这一规则能够有效保证融合信息的真实性,减少建设主体之间在成果检验过程中多余的认证环节。通过构建运行规则模块,从而确保平台信息不会被人恶意篡改与违规生成,增强了平台公信力,使建设主体对彼此间每一次的平台操作行为以及最后形成的校企融合成果、学生学习成果等数据信息达成共识,促使其共同遵守系统的智能程序与维护系统的运行过程。系统共识主要包括政府与企业间的融合成果共识、企业与职业院校间的资源有效利用共识、行业与职业院校间的学生学历共识与学生技能共识。

(三)智能程序模块

智能程序模块的运行机理是在主体达成一定共识的基础上,通过编程语言形成的一种智能合约。当系统在确认满足特定的触发条件后将激活预先设定的程序并按照合约内容自动执行,自动程序一旦触发,系统用户均无法篡改数据。智能程序模块是提高平台运营效率的关键,也是保证主体行为规范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企业培养认证程序、企业建设监察程序、企业投资分配程序与学生成果认证程序。企业培育认证程序是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自动认证过程。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是采取先建后认的基本原则,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建设培育条件才可认证成为试点企业。平台中试点企业端口一旦发出注册指令,系统便会根据预先设置的认证要求对注册企业的资质进行自动审查,只有经审查通过的企业才能注册成功。企业建设监察程序是对试点企业的自动监管过程。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需每3年进行一次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企业建设监察程序是自企业注册成功之日算起,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自动对其建设记录与融合成果进行对比、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抄送至其所属地方政府,以便相关部门开展后续的奖惩或退出机制。企业投资分配程序是对校企合作资金的自动分配过程。产教融合型企业向职业院校进行财力资助是主要的校企合作模式,职业院校需按照合作协议中规定的资金用途和分配比例用于校园建设、专业设置、教师培训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企业投资分配程序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比例控制资金的流动方向与使用情况,便于试点企业的资金管理。学生成果认证程序是对学生学习过程信息的自动生成、转化与累计过程,学生学习过程信息包括成绩、学分、学籍、学历、证书等各个时间节点的各类信息。随着学习者的学习经历不断增加,系统会自动形成一份准确、翔实的学习经历表,最终打造成不可篡改的学习者信用简历[15],以此为企业开展人才引进与员工招聘提供客观依据。

(四)监督激励模块

监督激励模块是产教融合型企业链式信息服务平台中的辅助模块,主要用于维持与激发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积极性。其运行机理是通过系统算法对试点企业的建设过程与融合成果做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以发放虚拟币的形式鼓励融合效果显著的试点企业,同时惩罚建设不积极、融合不主动的试点企业。当试点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一定深度融合后,系统将自动为该试点企业出具工作证明(POW)并给予其一定数量的虚拟币作为奖励。试点企业可以通过对接多所职业院校、加大多方投资力度、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开发多样教学产品等深化融合的方法赚取更多的虚拟币。积累到一定数量虚拟币之后,试点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向政府部门申请减免税收、金融支持、用地审批等优惠政策进行等价交换。若试点企业经一段建设时间后所积累的虚拟币数量为0,则相关建设部门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给予退出警告以示惩戒。通过监督激励机制不仅可以规范试点企业的建设行为,提高产教融合效率,使其自发维护平台的运行秩序;还能够让更多的普通企业为获取政策优惠而积极地参与到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中来,扩充建设队伍,凝聚更多共识,为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迈向行业化、城市化、规模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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