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型”记者的养成

2022-01-17 10:55邓新建
中国记者 2021年12期
关键词:法制

□ 邓新建

这是我近40年新闻从业生涯中最难忘的时刻:2009年11月8日上午九时,在首都北京,我和全国百名同行受到了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从他们手中接过了“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证书。

证书在手,心情一时难以平静。回首40年的艰难跋涉与风雨历程,我从一名部队的军事新闻工作者转型为专职政法记者,成长之路印证了这样一句话:辛勤耕耘,必有收获。

我从1982年起在部队从事新闻工作,因业务优秀,工作表现出色,荣立三等功4次。

1995年转业进入法制日报社后,更似新闻战线的一匹“战狼”:2001年、2011年分别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和三等奖;2009年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奖一等奖;从业以来多次获国家、省部级新闻一、二等奖;2005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司法部优秀党员”;特别是当上法制日报社广东记者站站长以后,连续十六年获法制日报社综合考评优秀及先进工作者……

这些奖项和荣誉,记录并见证了我对新闻事业的执着追求和付出。

发挥专业特长 为国家法治建言献策

除了在正规院校修研过新闻专业,在部队从事新闻工作也有十多年时间,并且小有成就,多次立功,但为了当好一名称职的政法记者,我又专门用3年时间攻读了北京大学法律系函授课程,并取得了毕业证书,我决心在工作实践中学以致用,努力将自己打造成一名既懂新闻又懂法学的“专家型”记者。

我认为,作为一名记者,专注、博学、勤奋是第一位的。但作为政法记者,除了具备上述特点外,还要以自己的法律知识、新闻敏感和职业素养,为推动和完善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尽己所能,为完善法律法规建言献策。

20世纪90年代,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南海问题日益复杂化,我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奔赴西沙、东沙、南沙群岛一线调查采访。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有关专家学者给出的观点、建议。我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我国南海当时面临的复杂形势以及我国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分析研究,随后以《南沙主权问题及其对策》为主题,分三期发表了参考报道,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为当时国家决策层处理南沙群岛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的钱其琛同志还亲自与我约谈,现在国家仍在使用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也是我参考报道的观点之一。

1997年至1998年,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冒着极大的危险,一直跟踪调查黑社会性质团伙向中学生渗透问题,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和社情,这一问题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校园安全,也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写成参考报道后,引起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公安部的高度重视,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同志、中央政法委及公安部主要领导都作了批示。青少年保护、校园安全等问题因而引起了党和政府更高程度的重视。很快,全国人大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立法。

记得2000年以来,社会上诸多工伤、医疗和交通事故赔偿“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一度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2007年新年第一天,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开始实施之日,广东律师周玉忠率先以普通公民身份向有关部门递交建议书,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公民城镇、农村的户籍区别作为赔偿的判断依据’的规定,有失公平且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应予修改或废止”。我闻讯后,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新闻和社会价值的线索,因而及时进行细致的调查采访,进一步分析了“同命不同价”存在的深层原因以及对社会公平的影响,采写了题为《社会呼吁“同命同价”》的系列报道。报道刊出后,不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得到了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广东省公安厅率先出台了《广东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迈出了“同命同价”的第一步。随后,我再次以《广东出台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突破同命不同价》为题,对广东的这一做法进行了报道。在报道中,我提出了“应该本着‘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实现无条件、无差别的‘同命同价’”立法理念。这组报道也推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形式解决“同命不同价”问题。2009年12月2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第十七条便对“同命同价”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许多专家学者认为,改变“同命不同价”是侵权责任法的最大亮点。

这些年来,我还针对当前社会治理问题、治安形势问题、金融犯罪问题、内地与港澳地区法律衔接问题,甚至国家安全等问题,采写了许多公开和参考报道,多个报道得到了国家及相关省市领导人的批示,许多报道内容为国家立法、法治及民主与法制建设提供了决策参考。

忠诚新闻事业 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在我即将退休的前一年,法制日报社推荐我参加当年长江韬奋奖评选,经过层层筛选,最终我在中国记协组织的总投票时,以票数第11位的“一步之差”遗憾落选(前十名入选)。虽然落选,我依然很感激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士对我的信任,也感激命运对我的眷顾。

推选长江韬奋奖期间,我正处于急性心肌梗死植入支架抢救后的康复期,2018年2月份,我受组织委派,采写一组反映“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系列报道,并作为中央政法委、农业农村部五月份在广东召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研讨会的前期报道。

接受任务后,作为政法记者,我感觉到这是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好题材。因此我积极投入这一系列调查采访中,自驾车分别走访了广东粤东、粤北大部分地区,白天采访,晚上整理资料、写报道。当《法制日报》刊发到我的系列报道第5篇时,2018年3月13日,我从清远转战农村建设相对发达的深圳市进行继续调查采访。由于连续劳累过度,驾车刚到达深圳,忽感心胸发痛,全身冒汗、立刻下车靠边坐在地上,不一会疼痛加剧,全身无力,脑子虽然清晰,但连掏手机打电话求救的力气都没有,这一刻我想“完了,完了”,身边没有人,呼啸而过的车辆根本注意不到躺在路边的我。不幸中的万幸,这时来了两名公安巡警,看到我的情况后,立即打120救护车,及时把我送往医院,一小时内完成了心脏主动脉植入支架疏通手术。救回一命!

2000年7月15日,也是我调查采访工作中“劫后余生”的一次可怕经历。

当时我参与由中央和广东省组成的专案调查组,到广东省某市调查一宗大案,作为“信得过、靠得住、拿得出”的一名央媒政法记者,被允许“先期介入”到本案调查组工作中,参与调查、取证、问询。经过近两个月严谨细致的努力,调查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我的记录本也用了满满的四五本。7月中旬的一个深夜,不幸的事发生了:调查组住宿的宾馆突发大火,睡梦中的人们忽然惊醒,纷纷择路逃出火海,而与我相邻房间的两名干部因保护调查材料(事后查明他们将文件柜搬入了洗手间并打开水龙头),来不及逃出火海而殉职。现在每每想到他们,都感到惋惜和心痛。

像这样在新闻采访工作中的危险经历还有不少:如1993年8月5日的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品仓库发生大爆炸事件,当时还在部队从事新闻工作的我,与抢险灭火的官兵们,冒着再次多点发生巨大爆炸的危险,作为唯一在现场的新闻工作者,不顾危险,忘了生死,在现场不断拍照、记录着官兵们冒死搬水泥袋、灭火包,不断冲向火海边缘筑防火墙,以及消防战士动用数十辆消防车灭火的场景,也记录了不断发生变化的火灾火情。所有这些,为灾后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表彰英勇灭火的英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又如现场采访“南海警匪枪战”,双方互相对射,攻守了十多小时,直到天黑。在我身旁不到一米的一名警察中弹负伤。

……

俯身奔波基层“试验田”的发现和推广者

广东是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对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广东人敢想敢干、大胆作为、先行先试的工作作风,为我从纷繁的线索中挖掘有价值、可在全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供了便利条件。

1998年,广东省阳江市首创法制副校长制度,本人深入阳江中小学采访,在《法制日报》刊发后,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并迅速在全国推广。2007年,《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使这一做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据统计,至2014年广东省共有法制副校长11887人,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由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人员兼职的法制副校长。

广东省惠州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在一次与该市领导的探讨中,就如何把农村、农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展开思考。我们共同认为,应该发挥律师的力量,让懂法的人参与到农村社会治理,让律师担任村(社区)的“法制副主任”。

于是,我们与惠州市委、市政府、司法局等单位共同谋划,经过数年的共同培育、指导、跟踪,在惠州市法制副主任探索经验成熟的情况下,我采写了系列报道,首篇于2014年3月8日在《法制日报》整版刊发了全国首个“法制副主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调查式报道,之后又在《法制日报》连续刊发相关报道,引起了中央和广东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由中央政法委、广东省政法委和法制日报社组织了专家研讨会,全国政协前副主席、法学大家罗豪才在惠州继续调研并著书,肯定惠州此举为“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此后,经过持续的培育和宣传,推动了广东省委、省政府“两办”于2014年5月联合出台意见,以脱胎于惠州的“法制副主任”为样本,部署在全省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如今,该项制度已经在全国推广。

2014年,我敏锐地捕捉到广东英德市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构建政府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不但有特色、工作生动有效,且非常符合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于是又一次热血澎湃赴英德采访,总结出了英德23个政府部门牵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普治并举”的模式,并于2014年6月23日在《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标题就是《谁执法谁普法》。

□ 图为香港回归后,作者(右一)采访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

报道迅速引起中央及地方的高度关注,这正好契合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5月17日印发意见,在全国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回顾我从部队新闻工作者转业到法制日报社当记者的历程和取得的成绩,我很坚定地认为,我当时的选择是正确的:每年发报道数百篇,40年来获得过各种奖项无数。许多报道还推动了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和法治进程。

《法制日报》总编室的夜班编辑经常“抱怨”:“老邓晚上的电话总是最多,一会儿说那里有个什么事,一会儿说有个重要新闻稿要发,几十年来咋还一直那么有激情……”的确如此,几十年养成的习惯,有什么新闻线索都不想放弃,一直注重抓住有价值和有影响力的重点报道。

也正因为如此,我也很欣慰自己选择了新闻记者作为终身事业——因为热爱,所以执着,所以有激情、有成果,因而也让我变得更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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