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林
刚刚结束的本溪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首次把“产业强市”确定为本溪市未来五年一项重要发展战略,以产业振兴带动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将全面准确把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本溪高质量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提高保障发展,服务企业民生的资源利用能力,树立“项目为王”的强烈意识,审核流程再简化,办证时限再缩短,惠企便民绿色通道再优化,有力助推产业强市。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积极同省厅沟通,做好矿业权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目前下放的矿业权已梳理确认,采矿权数据库调整完成,探矿权数据库调整正在协调省厅信息中心和网络维护单位解决。矿业权出让拟制定审批管理程序,完善审批流程,目前已完成草案编制。
积极推进重点矿山项目建设。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市政府关注的本溪大台沟铁矿项目和本溪县连山关滑石绿泥石矿项目,经不懈努力和积极沟通协调,目前大台沟铁矿探矿权转让已取得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同意,下一步待省自然资源厅办理转让事宜;本溪县连山关滑石绿泥石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已将出让的相关材料上报省厅,目前省厅着手办理挂牌出让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跟踪项目,直到项目完成。全面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开展钢铁产业集群专班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钢铁原材料产业集群。通过调研,结合我市钢铁原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制定了《本溪市推进钢铁原材料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标准,制定了《本溪市钢铁原材料产业集群台账》。
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鼓励矿山残采、采矿权整合。引导矿山企业要充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杜绝“采富弃贫”行为,鼓励矿山企业残采;进行相邻矿山的采矿权整合,推进企业重组,构建市级骨干矿山集团,鼓励矿山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工艺,走绿色发展道路。
提升矿山废石、废渣再利用水平。充分利用近年来去产能关闭煤矿所遗弃的煤矸石和铁矿的尾矿渣,做为水泥生产原材料,建设矿渣水泥厂;提高矿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围岩加工碎石骨料,缓解建筑行业碎石骨料的需求。
大力推动矿产品深加工,以县区政府为主导,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矿产资源产业集群。根据我市矿产资源的特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矿产品的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促进我市矿业经济由粗放型发展,快速进入高精尖发展的轨道。一是依托地方大型国企的技术优势,加大原矿供给比例,例如地方的矿山企业开采的铁矿、熔剂用石灰岩矿和耐火粘土矿等矿产产品,加大供给本钢的比例;二是充分利用本溪优势矿种,通过招商引资等渠道,吸引矿产品深加工企业落地,打造地方特色矿产品品牌。利用本溪县草河城地区的长石矿资源,打造陶瓷产业基地;利用南芬地区和桓仁地区的方解石矿,打造石头造纸产业;利用南芬和平山地区的页岩,打造辽砚文化产业;利用桓仁地区的滑石矿,打造化妆品、医药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