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集体学习研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李春生、罗娟、陈如桂、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分别作了学习发言,吕业升作书面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党和人民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意义。
李玉妹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领会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学习成果,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李玉妹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1+1+9”工作部署,找准履职切入点,把握工作着力点,依法履职尽责。要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履职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要以全会精神指导谋划我省人大工作,认真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抓好今年工作收官和明年工作谋划,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集体学习研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波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四巡回指导组组长吴焕泉到会指导。曾超鹏、周四龙、胡美东、朱裕忠4名同志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王波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六中全会精神与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一体贯彻落实,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筹备好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推动把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贯彻好落实好。要提高工作质效,扎扎实实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认真谋划明年各项工作,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激励干部立足岗位勤勉尽责,担当作为,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做好人大机关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12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玉妹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今年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全面部署明年经济工作,为我们认清形势、做好明年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明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切实担负起人大工作推动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的使命责任,围绕落实对七个方面政策的明确要求,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计划、预算工作,着力提升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经济运行监督工作,着重加强重点经济领域分析研判,促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要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科学谋划人大明年各项工作。在立法初审工作方面,围绕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将开展《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等法规案的初审工作,提前介入《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立法。在监督工作方面,开展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等法定项目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等,坚决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人大工作新的更大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2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玉妹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实践性,是做好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把持续学习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贯彻落实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中之重,贯穿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把学习贯彻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广东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工作各环节各方面,扩大人民有序参与立法,健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体系,稳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断完善民主立法方式和机制。要丰富立法形式,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务求有效管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强化区域协同立法,总结提炼汕头、潮州、揭阳开展跨区域潮剧保护协同立法经验,加快区域协同立法步伐,为我省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审查力度,坚决依法纠正存在问题,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更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加强高层次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要加强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讲好广东立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