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动力与前景分析

2022-01-12 08:29
关键词:湄公河泰国数字

邢 伟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北京 100007)

数字丝绸之路融合了数字经济与“一带一路”的发展,通过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互通并提升沿线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56。中国在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正式提出数字丝绸之路。习近平从创新“一带一路”建设的角度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2]全球经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而总体疲软,但数字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数字经济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3],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孕育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活动,并对传统经济进行渗透补充的转型升级,重塑全球经济图景[4]。2021年11月1日,中国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鉴于数字经济在推动全球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此举对于提升中国数字经济治理领域的竞争力和规则制定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体现了中国在数字丝绸之路发展方面的前瞻性思维。湄公河国家是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要方向,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有助于中国同湄公河国家推动构建命运共同体,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在诸多领域存在合作的潜力。“一带一路”是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加强联系的重要载体,数字经济在工业4.0时代能够大幅推动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的建设与升级。澜湄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直接目标是提升流域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澜湄国家的数字经济基础存在较大差异,但是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相对于湄公河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因此,澜湄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重点就是消弭双方的数字鸿沟,通过数字经济的带动作用,中国可以帮助湄公河国家提升数字经济的发展潜能。

一、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进展

澜湄合作机制是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共同建立的地区合作机制,迄今为止是中国与周边国家最为成功的合作范例。数字丝绸之路能够促进彼此间经贸合作与互联互通的发展,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近年来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方面进展显著,战略规划不断深入,澜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效。

(一)数字战略合作规划不断深入

澜湄国家在多个国家场合共同倡导建设数字丝绸之路,促进互联互通与经济发展。2017年12月3日,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与老挝、泰国等国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致力于实现互联互通的“数字丝绸之路”,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5]。李克强2018年1月在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澜湄合作要与时俱进,在巩固“3+5合作框架”的基础上,拓展数字经济、环保、卫生、海关、青年等领域合作,逐步形成“3+5+X合作框架”[6]。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万象宣言中多次提到了要促进和加强数字经济合作。中国还在多种场合提出“愿与湄公河国家分享新技术应用、跨境电商等方面经验,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并得到了积极反馈[7]。湄公河国家近年来制定了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这些发展规划都能够与数字丝绸之路进行对接。老挝2015年提出了2016—2025年信息通信技术战略发展计划及2030年前发展愿景,将邮政和电信服务融入现代工业,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和重要手段,使老挝成为连接地区和全球的枢纽,提升全民数字建设的参与度。泰国2016年提出了泰国4.0战略,要建设普惠型数字基础设施,培养数字领域人才,促进泰国产业转型升级和新经济模式发展。缅甸2019年制定了缅甸数字经济路线图(2018—2025),要推进数字转型、数字政府、数字贸易和创新,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越南2020年提出了国家数字化转型计划2020,计划到2030年,分两阶段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企业。柬埔寨也正在制定柬埔寨数字经济政策框架,要建设基础设施并开发电子支付系统和物流网络,发展数字生态系统[8]83。澜湄数字丝绸之路需要地区战略规划,地区各国对于合作框架已经进行了规划设计。

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泰国4.0国家战略发展,泰国科技部、数字经济与社会部与中国华为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共同发布了《泰国行业数字化转型洞察:老龄化社会、农业、旅游业的数字化路线图》白皮书。该白皮书与中泰两国的经济发展战略高度吻合。中国在数字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泰国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和发展数字经济中应对各类挑战[9]。湄公河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高度的可对接度,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与推动作用。

(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发展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丝绸之路的重要物质载体和基础。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跨境光缆、5G通信设施建设是重要的数字基础设施。中国设计的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海底光缆系统于2015年开始建设,中国还推动建设了涵盖澜湄国家的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10]67。湄公河国家也纷纷与中国公司合作提供数字基础设施。2019年4月28日,柬埔寨首相洪森在北京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华为技术(柬埔寨)有限公司与柬埔寨电信签署了5G合作谅解备忘录。柬埔寨的主要电信运营商Metfone、Smart Axiata等公司都与中国华为公司合作,在5G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加强合作。2019年5月,中兴通讯与缅甸Ooredoo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就5G网络发展进行合作。缅越合资的缅甸Mytel电信公司2019年8月对5G设备进行首次测试,电信设备来自华为公司。老挝的电信运营商也非常愿意与中国华为公司合作并使用其设备[11]72。2020年7月,泰国True集团与中兴通讯签署合同,采用中兴通讯5G全系列产品和服务,在泰国建设5G商用网络。2021年5月,泰国移动运营商Advanced Info Service联合素罗娜丽科技大学和中兴通讯,共同举行了泰国首个5G智能示范工厂的发布活动。AIS是泰国第一大运营商,在泰国电信市场占有率约47%,是泰国首家提供5G商用服务的运营商。中兴通讯2015年与AIS建立合作关系,成为其网络设备供应商。中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技术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澜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在中国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澜湄国家共同合作,促进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为“一带一路”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保证。

(三)澜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良好

跨境电子商务是澜湄合作中的一个重点。电子商务降低了商品的销售成本,作为新业态为澜湄数字丝绸之路提供了重要合作渠道。电商物流、移动支付等领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2018年9月,京东在泰国的线上零售平台京东中央(JD CENTRAL)正式上线运营,这对于中泰跨境电商贸易非常有利。泰国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京东平台进入中国市场,并获得京东在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情况分析、数字支付和物流方面的专业支持。另一方面,通过与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数字经济推广局、泰国邮政公司等合作,京东将为当地提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供应链管理的解决方案,并提供在仓储自动化、机器人领域的技术支持,以改善当地的生产和物流效率。截至2020年,京东中央平台已拥有4 800万电子商务用户,但这一平台的用户数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12]。通过与当地合作伙伴建立合作,支付宝也已经在泰国建立了当地的支付系统[13]。湄公河多数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滞后,但湄公河国家的人口数量较大,消费市场庞大,是澜湄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数字经济发展仍处于成长期。

电子商务对于数字丝绸之路及互联互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澜湄国家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合作也加大了投入。2018年3月,泰国政府投资约100亿泰铢设立了首个数字创新园,为中国数字经济企业入驻提供良好环境。阿里巴巴将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建设智能数字物流中心,利用高新技术处理物流数据,提高中泰两国间的物流效率,并将泰国打造成为物流基地,通过泰国的交通网络为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提供物流服务[14]。澜湄地区的数字丝绸之路发展存在良好的互补条件,澜湄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地区互联互通的发展。

二、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合作动力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近年来在数字经济合作领域取得了进步,各方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方面具有较强的合作动力。新冠疫情客观上要求数字经济发展,地区主要合作机制包含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各方数字经济发展存在互补性等内容都促进了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

(一)新冠疫情客观上要求数字经济发展

新冠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冲击。尽管部分湄公河国家仍然面临着变异病毒的困扰,但后疫情时代的经济恢复已然提到了议事日程。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坚持行动导向的全球发展倡议,加大发展资源投入,重点推进减贫、粮食安全、抗疫和疫苗、发展筹资、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工业化、数字经济、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15]。数字丝绸之路通过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发展,有助于在疫情期间减少人员接触,通过数字经济发展推动线上经贸往来,在降低疫情感染风险的情况下积极拉动经济回暖。

东南亚地区约36%的数字经济消费者是因新冠疫情而参与数字经济的。湄公河流域经济相对发达的泰国和越南在疫情期间的数字经济发展很突出。2019年泰国数字经济规模为160亿美元,2020年达到了180亿美元,2025年预计将达到530亿美元;2019年越南数字经济规模为120亿美元,2020年达到了140亿美元,2025年预计将达到520亿美元。泰国和越南在湄公河国家中的数字经济发展将引领湄公河流域其他国家。新冠疫情发生后,泰国和越南新参与到数字经济的人员分别有43%和26%是来自非城镇地区。农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很大潜力。在疫情期间的封闭社交时期,泰国网民和越南网民人均使用互联网时间分别为每天4.6小时、4.2小时,解除封闭后,这一数字在两国也分别达到了4.3小时、3.5小时[16]。疫情客观上对湄公河地区数字经济与互联互通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这也支撑了后疫情时代各国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湄公河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在新冠疫情尚未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根本控制的情况下,澜湄数字丝绸之路融入了健康丝绸之路的发展要义。健康丝绸之路包含人道主义、共享安全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思想。在当前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澜湄6国通过合作,相互提供了大量医疗物资,中国还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疫苗援助。健康丝绸之路和数字丝绸之路互为照应,澜湄国家通过数字合作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为澜湄健康丝绸之路、合作抗击疫情提供高度的便利性。而健康丝绸之路的建设也为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劳动力和消费市场。

(二)地区主要合作机制包含积极因素

澜湄地区存在多重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与澜湄合作都是次区域国家参与的制度安排,作为覆盖范围广泛且促进一体化成效显著的地区合作机制,近年来都对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成立较早并具备一定影响力。李克强2021年9月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7次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中提议,推进互联互通,实现协同发展,加强5G、陆地光缆等信息基础设施联通合作[17]。2020年11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24届部长级会议(视频会)召开,中国财政部部长也表达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诉求。中国政府支持通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澜湄地区的数字丝绸之路发展。澜湄国家地方政府在该合作机制内也加强了数字丝绸之路合作。2019年6月10日,2019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省长论坛在昆明举行。澜湄6国23位省市长、代表团和亚洲开发银行的专家,围绕“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产业合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数字经济水平,携手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为主题发表主旨演讲。中方提出加强数字经济建设水平,促进地区产能合作,共同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提高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多语种自动翻译系统、办公软件、云计算操作系统、大数据平台、智慧零售、物流仓储、跨境电商、数据中心、网上支付、数字信息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内多层次推动了数字丝绸之路发展。

澜湄合作是中国和湄公河国家共同倡导的地区合作机制,中国作为主要倡导国,顺应时代发展,注重在合作机制内推动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2021年9月,中国在南宁举办了“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能力建设——数字电商合作培训班”。培训班包括澜湄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政策分享、行业分析与合规解读、案例分享和项目路演、数字信息平台建设经验分享和项目专场对接四部分。澜湄国家的数字能力培训班对于推动区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升区域国家产能合作提供了知识合作的平台。在新时期,澜湄合作重点包含了公共卫生、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的合作内容。澜湄合作在融汇多重利益的同时追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最优分配。澜湄合作“3+5+X”合作框架为流域国家拓展数字经济的合作领域预留了对接空间。信息通信、电子商务、大数据治理、远程医疗等多层次治理都是各国共同可以拓展的数字经济合作范畴。

(三)澜湄数字经济发展存在互补性

中国高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为澜湄数字丝绸之路提供了基础保障。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处于高位运行,拉动了经济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出版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显示,尽管遭遇了新冠疫情,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仍然表现突出,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9.2万亿元,同期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14.2%提升到2020年的38.6%。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3 565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在后疫情时代,从维持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湄公河国家是中国拓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合作方。中国高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动能为湄公河国家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搭上时代经济发展的快车提供了良好的合作机遇。

湄公河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潜力足,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已具备一定水平。根据国际电信联盟2018年发布的《衡量信息社会报告》,湄公河国家中只有老挝和柬埔寨的3G移动网络覆盖率低于87.9%的世界平均水平,分别为78%和83.9%。泰国、越南和缅甸的这一比率分别为98%、95%和90.5%。较高的移动互联网接入率是开展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基础保障之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显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增速达到15.6%,泰国和越南的增速超过10%。泰国和越南作为湄公河国家中经济水平相对较好的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也为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提供了基础,然而两国的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仍然不足20%,湄公河国家仍然具有后发增长的优势[18]。

另外,从澜湄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观察,地区国家的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也反映出数字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的发展。如表1所示,部分湄公河国家仍有提升电子政务水平的空间。电子政务通过为公众提供商业审批和准入、公共和社会服务,深度影响着数字经济和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

表1 2020年澜湄国家电子政务发展一览

三、澜湄数字丝绸之路面临的挑战

澜湄国家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澜湄数字丝绸之路仍然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湄公河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数字鸿沟仍然存在;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在数字经济的对接水平需要提升;域外大国介入澜湄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等因素对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存在负面影响。

(一)湄公河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数字鸿沟仍需弥补

表2 显示,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对全球141个经济体的综合测评,中国、泰国的全球竞争力排名靠前,越南、柬埔寨、老挝的排名则较为靠后。泰国和越南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湄公河国家居于前列,但其农村地区的数字经济参与水平仍需要提升。在人力资源技能方面,湄公河国家的整体情况较为落后,基本处于排名的后半段。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对数字化经济发展非常重要。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需要掌握高新数字技术的劳动者,软件技术、大数据治理、电子商务等诸多领域对于劳动者掌握信息化的程度都提出了较高要求。湄公河国家由于经济基础总体较为薄弱,劳动者受到的数字化教育程度存在城乡、国别之间较大的差距,因此,各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

表2 中国和部分湄公河国家的竞争力比较

表3 显示,中国、泰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越南的水平一般,而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的数字经济水平则处于世界落后水平。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和使用,各国在这些领域掌握的程度不同,造成了国家间产生了数字鸿沟。湄公河国家数字经济的均衡化发展、消弭数字经济鸿沟对于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至关重要。

表3 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比较

(二)澜湄国家在数字化合作对接方面仍需加强

数据本地化的各种规定、缺乏数字技能、不同的税收体制、数据隐私法律等都是阻碍数字经济发展的障碍。数据本地化和限制网络内容在湄公河国家也存在,阻碍了数字平台和数字服务提供商。这些政策经常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量,要求数据存储在本地的数据使用国,并限制某些类型的网络内容。即便这类政策对国家安全有一定作用,也会对数字商业环境存在负面影响,企业从数字经济发展中获益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对于小公司而言,市场准入的成本也就非常高[19]。例如,越南要求在进入越南的境外电子商务公司必须注册使用本地代理,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定位越南为主要市场的电子平台要在越南设立代表处[20]。近年来泰国支持数字支付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金支付仍占据交易主流。数字支付在泰国的发展仍然不均衡。2019-2021年,尽管接受数字支付的泰国商业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但现金支付仍占泰国交易总额的60%以上[21]。2021年2月,柬埔寨首相洪森宣布要在一年之内建立国家互联网网关。这样做有利于柬埔寨政府征收数字广告等方面的税收,并可以对境外离岸技术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湄公河多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的侧重面不同,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数字经济技术模式,这对于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存在不利影响。

相比之下,缅甸对于数字经济的支持政策则更加实际。缅甸的移动支付业务得益于近年来3G和4G服务的广泛覆盖。在此基础上,缅甸政府和中央银行长期以来一直支持在线金融和数字支付,这样可以解决绝大多数缅甸农村和贫困人口缺乏银行服务的问题。2019年初缅甸央行向多家外国银行颁发了运营许可证,并向缅甸国内所有电信运营商颁发了在线交易许可证。电子商务和数字技术公司充分运用流行的在线和社交媒体平台,将其作为重要的网上销售渠道[22]。缅甸政府对于数字经济发展持较为开放的态度,为企业的数字化发展提供了便利化的服务和平台。尽管总体上湄公河国家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仍有待发展,但缅甸促进数字经济便利化的路径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提升作用。

(三)域外大国参与带来负面影响

中国在5G数字通信技术、数字经济领域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因此,域外国家对于中国数字技术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给予了特别关注。因美中日益加剧的战略竞争,中国先进的数字技术使用愈发受到美国政府的关注。中国在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过程中,美国认为中国会实施“技术威权主义”,即中国会将技术标准、治理模式、数字货币、数字支付体系等扩散到湄公河国家。华为等中国公司通过国际电信联盟等机构在制定全球5G技术标准和建设移动基础设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有助于推进中国的数字技术影响力。美国认为平衡中国的数字技术标准和“一带一路”建设较为困难[23]。中美在无线通信领域的前沿技术竞争仍然激烈。根据美国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协会的报告,截至2019年,美国在5G领域追赶上了中国,中美在全球5G技术领域排名并列首位[24]。即便湄公河国家表态会按照自身的安全标准选择5G合作方,但伴随美国压力的持续加大,湄公河各国的立场值得继续关注[25]22。

美国在数字经济领域采取的联盟战略影响澜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近年来,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日本国际合作银行、澳大利亚政府共同建立了三边合作伙伴关系,以推动印太地区的基础设施合作、促进互联互通、发展数字经济等[26]。美国与日本、东盟、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达成双边或三边基础设施合作框架,联合日本共推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标准,把透明度、市场化融资、开放型基础设施及债务可持续作为高质量投资的基本原则[27]31。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都十分重视数字经济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日欧近年来也对印太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数字科技、能源等领域加强合作。湄公河国家地处印太地区重要的地缘位置,域外大国十分重视,以双边或多边的形式介入到数字经济治理当中,而且美日等国与湄公河国家建立了多种制度联系,意图以多种制度安排造成“制度拥堵”,产生制度复杂性的不良效果,推行西方国家自身的数字治理标准,从而干扰澜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四、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前景

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面临着机遇与挑战。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理念为指导思想,澜湄各国人民应当通过数字丝绸之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从“共商、共治”的角度,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发展战略与国别发展的结合,注重多层数字治理合作,以创新人才驱动为智力支持,并通过合作积极化解域外国家竞争的影响,推动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数字丝绸之路与各国发展战略相结合

澜湄合作需要加强数字丝绸之路在多方位互联互通中的作用,数字丝绸之路要与国际陆海新通道融合建设。在湄公河国家中,虽然各国在地缘方面相邻,但是在历史文化、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中国在推动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中,目标是要将澜湄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融入数字化互联互通之中,但是也需要考虑到各国不同的国情、法规和惯例。中国要在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个人数据信息保护、知识产权、税收、电子政务等方面加强双边“一国一策”式的谈判和对接,具体政策领域的良好衔接对于澜湄合作中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具有支撑作用。网络安全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安全保障作用,相关法规能够确保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合法性,电子政务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了国家数字化建设的能力。数字丝绸之路需要澜湄国家在数字经济保障的技术层面尽快达成共识,通过澜湄专项领域机制化的合作达到数字化互联互通的效应。

(二)注重多层合作

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民间等领域,澜湄国家都应当加强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国家通过赋予多层级、多主体治理以合法性,可以吸引更多行为主体与社会资源参与全球治理,缓解国家在一些具体领域信息滞后、资源不足的压力,弥补国家在那些不愿进入或国家能力发挥有限的领域治理的缺失,不断促进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合作[28]28。中国地方政府在澜湄合作中应当着重加强与湄公河国家地方政府的数字经济合作,借助地缘优势,搭建更为有效、便利的数字交易和物流平台,以发展湄公河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开展智慧城市合作,在各国相关协议的指导下,促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便利化,积极拓展地方数字经济合作,拓展国际陆海新通道建设。

另外,在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中,对于网络实时结算、物流等与数字经贸合作相关的产业,中国可以适当拓展合作领域,协助湄公河国家完善这些产业的进步。在民间领域,特别是企业层面,中国应进一步鼓励京东、支付宝等优势企业走出国门,中国的企业标准对于湄公河国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也应充分尊重当地国家对于数字标准的需求,帮助湄公河国家建立符合其自身需求的相关数字产业体系。

(三)以创新人才驱动为智力支持

创新人才对于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中国和湄公河国家在数字创新人才培养、数字经济和相关治理的知识体系构建方面具有合作的需求[29]。青年人对于网络使用较为熟悉,更加需要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方面得到正规的教育和培训。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可以在澜湄合作的框架内,加大学历和职业教育合作力度,一方面依托当地教育机构开展数字经济方面的教育合作,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国家可以拓展境外合作办学力度,吸纳各国官方与民间的力量参与教育培训,提升当地居民的数字经济素养。另一方面应通过网络形式,以当地国家的语言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湄公河国家青年人的学习便利性。澜湄国家还可以在数字经济相关的科研领域加大合作力度,中国在相关科研领域具有一定优势,能够提供相关公共产品,各国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可以通过搭建平台开展学术交流与创新、成果共享,在数字通信、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相关数字经济产品研发领域开展合作。澜湄合作能够在数字技术和产品双方面显示出人才驱动的优势。

(四)合理应对域外大国的影响

合理应对域外大国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影响也是建设澜湄数字丝绸之路需要解决的问题。在面对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5G技术的打压、以“蓝点网络”干扰“一带一路”实施的情况下,中国应积极应对美国在印太地区的干扰行为,必要时采取经济方面的反制措施。另外,尽管中美之间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关系,双方也需要通过合作推动全球与区域治理。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作为化解域外国家参与湄公河地区数字经济竞争的积极方式。中国应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企业、非政府组织、地方政府拓展可能的合作,双方相关层面在湄公河地区数字经济治理的合作对于提升地区互联互通和经济发展、消除恶性竞争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从全球和区域治理层面来看,澜湄合作机制还应与联合国、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共同制定地区数字互联互通的相关技术标准,并运用好国际发展合作方式,积极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结语

“一带一路”为澜湄合作创造了重要的发展平台,澜湄国家开展数字丝绸之路合作是以数字化互联互通的方式顺应时代发展路径。澜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同样也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澜湄国家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合作方面存在重要的基础,近年来取得了较快的进展。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澜湄各国合作抗击疫情,将数字经济合作与健康丝绸之路融合发展,在合作抗疫中加大了地区数字经济合作,为澜湄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中国同湄公河国家应积极面对合作中的挑战,以澜湄合作机制为平台,在推动发展战略对接、多层合作、人才发展、应对域外大国影响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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