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晓阳,朱阳瑾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义乌 322000)
为深化高职创业教育改革,浙江省教育厅于2015年开始推进创业学院建设工作,并在2018年确立13所高职示范性创业学院(以下简称“13所院校”)。13所院校在实践教学中进行探索,在命名规则、机构定位、保障体系、学制模式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通过分析13所院校的运行体系,能为深化创业教育改革提供借鉴。
浙江高校创业教育工作起步较早,省教育厅于2015年8月出台《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内院校除特殊类型高校外均需在2016年3月前组建创业学院,并将其建设纳入院校教学业绩考核。《意见》出台后,省内49所高职院校除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外的48所高职院校均完成创业学院组建工作。随后,浙江省教育厅开展示范性创业学院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文本评审、实地走访、现场答辩等环节后,最终确定13所院校入围浙江省高职示范性创业学院。13所院校在创业学院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对其运行机制进行研究,能为高职创业教育改革提供借鉴意义。
课题组设计采访提纲(详见附表1),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采访、网络访谈(包括文字)等形式,对13所院校的师生进行逐一访谈,在每所院校访谈8名师生,获得第一手资料。
附表1 访谈提纲
课题组调取13所院校的《示范性创业学院申报书》,对其建设基础、建设思路、建设规划等进行系统分析。此外,还在13所院校官方网站上查阅创业学院建设的相关资料;13所院校中,浙江经济职天学院、浙江工贸职业学院等5所院校有独立的创业学院网站。
13所院校在创业学院建设中形成了自身的特色,课题组在分析13所院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命名规则、机构定位、保障体系、学制模式等方面,总结13所院校的共性特征与个性特点,全面了解创业学院的运行规律。
13所院校分布在杭州、温州、金华、宁波、绍兴、湖州等6个地级市(浙江一共有11个地级市),详见附表2。
附表2 13所院校基本情况
分析文本资料,课题组认为13所院校呈现三个特点。其一是综合实力较强。13所院校中有10所是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仅有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院校是非优质校。浙江省于2017年启动省优质高职院校评选,根据院校综合实力,全省共20所高职院校入围;2018年开展示范性创业学院评选,13所院校中有10所来自省优质高职院校,3所入围的非优质校综合办学实力相对较强。省优质高职院校与示范性创业学院的遴选时间相对较近,能从侧面印证13所院校的办学实力相对较强。其二是创业教育基础较好。13所院校在全省开展创业教育较早,如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就组建了创业园,是国内最早试水创业园建设的院校之一;浙江商业技术学职院在全国首创“全真环境下的创业教育模式”,2009年被《光明日报》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破冰之旅”;浙江工贸职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就入围浙江省创业型大学试点院校。此外,13所院校在校创业学生人数、创业率等指标均居全省高校前列。其三是与办学地域存在关联。杭州、温州、金华等三地入围院校最多,区域内的商业氛围浓郁,当地高职院校更趋向于开展创业教育活动。杭州数字经济高度发达,温州创业氛围浓郁,金华小商品经济发达,三地出台了大量的支持创业政策。而浙江省内丽水、衢州、舟山等地的商业氛围相对较弱,没有院校入围高职示范性创业学院。
由附表2可知,13所院校命名分为5种形式。其一是直接以“创业学院”命名(4所),该类命名通俗易懂,意为对接创业教育工作的学院,有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其二是以“人名+创业学院”形式命名(3所),分别是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范蠡创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徐霞客创业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行知创业学院。其三是以合署形式命名(2所),分别是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学院(创业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其四是以“企业名+创业学院”形式命名(1所),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正保创业学院。其五是其他形式命名(3所),分别是浙江商业技术学职院创业教育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梦想创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命名能反映出院校建设思路与办学特色。除常规命名为创业学院外,院校还倾向于通过人名、企业名等命名来营造浓郁的创业教育氛围,体现了院校的办学文化,如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以徐霞客创业学院来命名,利用历史名人徐霞客,体现了主打旅游特色的创业方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以正保创业学院来命名,该校联合北京正保公司共同建设创业学院。
机构定位是部门运行的关键,创业学院在运行中需明确自身的机构定位。根据当前高职治理体系,课题组从教学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等三方面对13所院校的机构定位进行分类。其一是教学单位,该模式下的创业学院定位类似于专业二级学院,有自身的专任教师与学生群体。如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采取该种形式,该校创业学院与校内其他二级学院属性相同,有自己的学生工作部门(学工办)与教务管理部门(教科办)。其二是职能部门,该模式下的创业学院在功能上类似于创业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创业教育的相关工作,与教务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属性相同。杭州科技职院等院校采取该种形式,该校创业学院统筹全校创业教育工作。其三是直属单位,该模式下的创业学院既不同于专业二级学院,也不同于职能部门,定位类似于相对独立的一个机构。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将创业学院与图文信息中心等列为校内直属单位,由办公室、就创教研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部等部门组成,统筹全校创业课程、竞赛、实践、孵化等工作。
在访谈中,围绕“创业学院应采取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模式或直属单位”这一命题,分管创业教育的校领导、创业学院负责人倾向于认为:若院校创业学生群体较大,且学生创业集中在某一专业群,则建议以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的形式进行定位;若院校创业基础较为薄弱,基础性的创业教育规章制度尚未建立的,则建议以职能部门或直属单位的形式进行定位。
硬件支持上,13所院校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其一是人员支持。13所院校的创业学院均有专职工作人员,在部门负责人配备上,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由分管教学的副校级领导兼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创业学院负责人由专职人员担任,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创业学院负责人由该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兼任。13所院校都十分注重创业导师培养,从校内创业导师专业化培养、校外创业导师引进等两个方面入手,出台创业导师专业化培养方案,鼓励校内教师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积极从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等引入外部师资力量,实现导师队伍建设“从无到有到优”的转变。其二是资金支持。13所院校均有专项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创业课程引进、教师创业指导能力提升、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扶持等方面。资金除了校内相关经费外,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还积极获取地方政府企业等支持,用于学生的创业项目扶持等。其三是场地支持。13所院校在校内都有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在初始创业阶段提供办公场地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院校有校外孵化基地。湖州职院等院校的创业园是省级众创空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是绍兴市首批大学生创业园。
软件保障上,13所院校在结合国家、省级层面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还结合院校所在市县区地方的政策资源,订制符合自身发展的相关制度,主要集中在学生创业管理、创业导师培养、学生创业孵化等方面,如《学生创新创业认定办法》《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学生创业孵化管理规定》等。13所院校对政策的反应度高,经常在相关创业教育政策出台后,能迅速根据自身实际来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提出“创业业绩替代课程学分”后,13所院校均对宏观指导性的政策进行了校本规划,确保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能顺利落地。此外,由于创业教育近年来发展迅猛,13所院校对相关制度的修订较为频繁,如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针对学生创业认定办法,在2013年、2016年、2020年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学生多元创业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重新印发<学生多元创业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等文件。
在学制模式上,课题组将13所院校的培养体系分为“2+1”“3+0”“创二代”等多种模式。其一是“2+1”模式。学生在完成两年专业教育后,在大三学年初进入创业学院,结合专业知识来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以创业实践完成毕业设计等环节。该模式鼓励创业学院将专业教学与创业实践进行有机结合,进而实现专业教学与创业实践的相辅相成,在提升专业教学的同时不断提升创业教育成效。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创业学院推行“2+1”模式,在每年6月份从创业意向强烈的“准大三”学生中挑选,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学生的创业品质、专业素质、创业意愿、创业准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入围创业班的学生会单独编班。其二是“3+0”模式。在学生大一入学时,就明确进入创业班,开始招收创业班学生。如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电商专业创业班,在新生入学时就组织创业班面试,将有意向从事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编班,并制定详细的三年人才培养方案。其三是“创二代”模式。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创业学院通过“创二代”班等载体,将家中经营实体企业、有创业资源的学生集中培养,开设企业经营等课程,明确提出为企业培养接班人的目标。邀请创业明星校友担任创业班班主任。为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该校还为学员定制“企业接班人”课程,其包括企业管理、商务谈判等专业课程,礼仪、谈吐等人文素养类课程。需明确的是,院校为方便创业学生管理,各种学制并不绝对,各种模式详见附表3。
附表3 学制模式分析
创业学院的建设涉及教学、学工等方面,因而需院校从内部治理、外部联系等方面理顺创业学院的管理体制。在顶层设计上,需明确创业学院“谁来建”“怎么建”等问题。在“谁来建”问题上,要明确责任主体,统筹利用好校内外要素,以协同理念来推进创业学院的建设。在“怎么建”问题上,要从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培养、实践教学开展、学生成果认定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创业学院的顶层设计。
各院校在专业设置、创业教育基础等方面存在差异,加之所在地方产业结构不同,创业学院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差异。为此,各院校可尝试借鉴13所院校已有的建设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出适合自身情况的运行模式,将创业教育与自身办学特色进行结合,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创业学院模式。校本特色体现所在区域产业特色与院校办学特色,区域产业特色意味着围绕区域产业特色来开展创业教育,通过创业教育更好地提升院校服务社会能力;院校办学特色意味着要更好地发挥院校办学优势,通过创业学院建设来促进创业教育与特色办学的相互促进。
为提升建设成效,要不断完善创业学院建设的配套体系,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培养体系等维度入手,不断完善课程设置、师资保障等内容。内部治理上,创业学院要牵头完善好创业教育管理制度,对校内各部门在创业教育上的分工进行明确,制定好院校创业教育管理规划;外部沟通上,要加大创业教育的“开门办学”意识,加强与地方政校行企合作力度,为实践教学开展搭建好平台,进而提升创业教育的育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