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湖
近年,深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攻坚水污染治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2021年5月,深圳市河湖长制工作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自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深圳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任务,制定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水质稳定达标为导向,以雨污分流管网为核心,持续推进“十个全覆盖”,紧紧抓住治污基础设施效益提升、源头治理、正本清源、排水管理进小区等重点工作,推动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转变、双提升”。水质净化厂进厂水量同比2020年增长3.57%;进厂平均BOD5浓度115.97mg/L,同比2020年增长10.93%。
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机制,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印发《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深圳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以断面水质倒逼水污染治理,持续对310条河流402个断面实施“一周一测”、“两周一排名”,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市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Ⅲ类及以上断面比例同比增加8.81%,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减少11.16%。
着力构建安全充足、调配灵活、集约高效的水资源保障格局,加快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境内配套工程体系建设,形成“一网互联、两江并举、三纵四横”供水网络。聚焦供水保障率与供水品质双提升,逐步实现全城直饮;推进公明水库至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铁岗水库至南山水厂原水工程、沙湖水厂第二水源工程等双水源工程,实现东西江水源双向联通,水厂双水源保障。推进饮用水源水库水质保护,实施水源水库保护区生态修复措施。
全力筑牢城市安全屏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出台《深圳市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1—2035年)》,印发《深圳市防洪潮内涝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城市防洪潮及内涝治理。全力推进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三期)、新大海堤重建工程、沙湾河截排工程等重点工程,提高城市重点片区洪、涝、潮灾害防御能力,大力推进内涝积水点整治;实施水库、泵站、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177座水库、51座有坝山塘和155座泵站、139个水闸隐患排查、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
>大沙河碧道
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治污先行,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全市“五河两湖”骨干碧道和小河小溪特色碧道建设。同时,以水为牵引,以线促面,联动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提升沿线土地、三旧改造经济价值,提高滨水休闲观光、文化旅游、水上运动、健康康养等相关产业发展效能,形成“碧道+”产业群落和水上运动产业带,彰显多元水文化,提升滨水产业效能。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累计建成310km,茅洲河、大沙河、盐田海滨栈道等碧道已成为广大市民休闲游乐的好去处,碧道建设的综合效益开始显现。
> 盐田区海滨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