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斌
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第五回中,讲述了一个铁木真和众人弯弓射雕的情节,郭靖在哲别指导下,一箭射落双雕,成为书中所说的“射雕英雄”。这个随着小说、电视剧流行而广为大众所熟知的名号,历史上其实早有由来。北朝时期的斛律光,晚唐时期的高骈,就都由于射落飞雕而获得过类似的美称。
斛律光射雕,是东魏末期高澄执政之时。一次他随从高澄在邺城附近校猎,见一只大鸟飞翔于云表,“引弓射之,正中其颈。此鸟形如车轮,旋转而下,至地乃大雕也”(《北齐书·斛律光传》)。文士邢子高亲见其事,感叹说:“此射雕手也。”斛律光也因此被誉为“落雕都督”。只不过他射的是单雕。稍晚一些,北周时期长孙晟从长安出使突厥,与突厥摄图可汗游猎于草原,遇到二雕“飞而争肉”,长孙晟“驰往”,利用二雕争斗纠缠的时机,“一发而双贯”(《隋书·长孙晟传》)。一般认为,这可能是后来“一箭双雕”成语的出处。但长孙晟是否得到过类似的“射雕”名号,传记没有记载。
与斛律光、长孙晟相比,晚唐时期的高骈虽然也得到了“落雕侍御”名号,但有一定的运气成分。据云他见“二雕并飞”,祈愿说:“我且贵,当中之。”结果一箭而中二雕,预示了他后来的显赫人生。
金庸小说中的射雕情节,发生在大漠草原,出场的人除了郭靖这个草原化的汉人之外,都是蒙古人。历史上以射雕著名的斛律光和长孙晟,则分别是北朝时期内迁的敕勒人和鲜卑人。高骈射雕时代较晚,他的家族据说出自渤海高氏,但其实祖父高崇文之前“七世”一直生活在幽州边境,后来才任职内地。也就是说,后来大家耳熟能详的“一箭双雕”成语,似乎并不是产生于华夏文化自身的语境之中,而是一个北境人群内迁带来的“内亚性”元素。从历史学角度来说,这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
关于这些北朝内迁家族的骑射传承,《北齐书》卷一七斛律金、斛律光、斛律羡父子合传的末尾,提到了这样一件事:
羡及光并少工骑射,其父每日令其出畋,还即较所获禽兽。光所获或少,必丽龟达腋。羡虽获多,非要害之所。光常蒙赏,羡或被捶挞。人问其故,金答云:“明月必背上着箭,丰乐随处即下手,其数虽多,去兄远矣。”闻者咸服其言。
这段记载讲的是斛律光、斛律羡兄弟早年之事。明月和丰乐,传记说分别是他们的“字”,但更可能是两人的敕勒名字。斛律金评判兄弟二人打猎收获,结果收获猎物多的弟弟丰乐被“捶挞”,收获少的哥哥明月反而“蒙赏”。原因是哥哥每箭射中的角度都很讲究,从背脊高处射入,贯穿腋部。弟弟却有些随意。父亲据此认为,弟弟虽然收获猎物数量多,展示出来的箭术水平和时机把握能力,远不如哥哥。
这个评价与斛律光传记生平相呼应,实际上是解释了他的高超箭术和杰出军事能力的养成过程。最早知道这个意味深长的故事,还是在接触《北齐书》之前。一九九八年我从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毕业,考入本校历史系读研究生,跟随朱雷老师学习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上课、答疑都是在朱老师家中,经常散漫地聊天,有一次谈到做学问的方法,朱老师讲了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将来写东西不要追求数量,而要追求学术精准度和力度。那时我刚开始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加上本科所学又非历史专业,一切尚懵懵懂懂,但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迄今二十余年,仍经常浮现于眼前。
朱老师应该是很喜欢这个故事,讲给很多学生听过。二0一七年他给黄楼兄《碑志与唐代政治史论稿》作序,也提到了这个故事,并解释“丽龟”一词出自《左传·宣公十二年》中的“射麋丽龟”,引孔颖达疏云:“丽为著之义。龟之形,背高而前后下。此射麋丽龟,谓著其高处。”跟这个故事表达的旨趣有关,朱老师还有两次闲谈让我印象很深。一次是告诫我做学问路子要正,举的例子是八旗子弟養画眉鸟。这种鸟擅长模仿其他鸟叫,正因为如此,一个大忌是让它听到不入流的鸟叫声,一旦模仿,很难再改掉,谓之“脏口”。一次是谈到阅读和写作习惯,说:“我更喜欢读论文,不太喜欢读专著。论文如匕首,短小精悍,都是干货。很多专著因为篇幅关系,内容往往掺水。”正是由于这种理念,朱老师在数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只发表了三四十篇论文,在同辈学者中数量算是比较少的。不过有好多篇都是受到学界赞赏的佳作,确实称得上是“所获或少,必丽龟达腋”。
一个北朝内迁部落家族的骑射传承故事,被用来譬喻现代学术生活中的研究能力和品味养成,不得不说,本身就是一种睿智和识见。二0二一年八月十日凌晨,朱老师因病突然辞世。作为受业弟子,惊愕和伤感之余,不由经常回想起读书期间他的诸多教导,而脑海中浮现最多的,就是斛律光兄弟的这个故事。思绪飘浮之际,也产生一个疑问:在北朝内迁家族日趋华夏化的潮流下,这样的骑射传承究竟有着怎样的文化意义?
北朝的统治者和国家权力起源于内亚草原边境。而生长于草原地带的游牧人群,“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毌弓,尽为甲骑”(《史记·匈奴列传》),自幼练习骑射,长大后成为弯弓的战士,几乎是他们与生俱来的生活方式和职业选择,也是一种文化认同。丹尼斯·塞诺(Denis Sinor)在《内亚的战士》一文中,曾引用圣希多尼乌斯·阿波黎纳里斯(Sidonius Apollinaris)对匈人高超骑射能力的记述:
优雅的弓和箭带给他们快乐,他们的手坚定而恐怖,他们坚信,他们的箭一脱手便能置人于死地。
射雕就是草原骑射之风的一个象征。《史记·李将军列传》提到,匈奴入侵上郡,景帝派遣从军的中贵人率数十骑驰骋,遇到三个强悍的匈奴人,“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李广获知后认为,此三人必定是“射雕者”,于是率骑围攻,杀其二而俘其一,“果匈奴射雕者也”。这也是射雕最早见于文献记载。敦煌藏经洞所出的《韩擒虎话本》,则以通俗的语言讲述了射雕与突厥风俗的关系。当时韩擒虎奉命出使突厥:
单于接得天使,升帐而坐,遂唤三十六射雕王子,总在面前处分:“缘天使在此,并无歌乐,蕃家弓箭为上,射雕落雁,供养天使。”王子唱喏,一时上马,忽见一雕从北便来,王子一见,当时便射。箭既离弦,不东不西,况雕前翅过。单于一见,忽然大怒,处分左右,把下王子,便擗腹取心,有挫我蕃家先祖。
话本内容是出于想象和编造,但单于(实际应为可汗)所说的“蕃家弓箭为上”,却是对草原骑射风俗很贴切的描述。
斛律金家族原本是生活在北魏六镇边境的敕勒部落,正属于丹尼斯·塞诺所说的“内亚的战士”。具体来说,骑射能力包括“骑”“射”两个方面,后者又可以细分为射中的精准度和力度(决定着射程和杀伤力)两项指标。一个优秀的内亚骑射战士,在这些指标上都需要比较突出。斛律金的评判,就包含了“射”的两项指标—“必背上着箭”,说的是射中的精准度;“必丽龟达腋”,则需要相当的力度。
北魏后期名将、祖先“世为部落大人”的奚康生,在精准度和力度两项指标上都留下了突出事迹。北魏进攻南齐控制的义阳城时,南齐守将张伏护登上城楼,“言辞不逊”,奚康生“以强弓大箭望楼射窗,扉开即入,应箭而毙”,南齐方面惊诧莫名,称之为“狂弩”(《魏书·奚康生传》)。奚康生是利用对方开闭城楼窗户的瞬间将箭射入,射程既远,对精准度和时机把握的要求也极高。这件事大概在南朝广为流传,以至于数年之后,梁武帝萧衍特意送给奚康生两张大弓,“长八尺,把中围尺二寸,箭粗殆如今之长笛,观者以为希世绝伦”。奚康生集会文武试弓,竟然“犹有余力”。
奚康生的事迹,具体说明了精准度和力度对于箭术的意义,也是对斛律金之语的生动诠释。二者之中,力度显然更为基本,精准度是建立在力度(射程)之上的。如所周知,北魏平城时代的皇帝们,巡幸途中经常会举行竞赛性的射箭活动,比赛内容主要就是建立在力度基础上的射远(可能也需要一定技巧)。如北魏文成帝和平二年(四六一)巡幸河北,途经灵丘之时,“诏群官仰射山峰,无能踰者。帝弯弧发矢,出山三十余丈,过山南二百二十步,遂刊石勒铭”。当然,见于文献记载的多次御射活动,一般都是皇帝射程最远,很难说是与射者毫无保留的竞赛。
据有幸保存下来的北魏皇帝东巡碑(仅存拓片)和南巡碑来看,参与这种射箭比赛的贵族和将领人数不少。可以想见,如果精于箭术,在这样的活动中会备受瞩目。说起来,“武士弯弓,文人下笔”,北朝时代武士的骑射能力,跟文士的辞章能力一样,既是战场上的实用技能,也具有炫耀性和社交性,是获取社会声誉的重要资本。
随着北魏政权的逐渐华夏化,骑射作为一种草原习俗,也开始跟华夏传统射礼相结合,演化为《隋书·礼仪志三》记载的北齐春秋两季马射之礼。这种射箭活动往往有很多观众,成为展示个人能力的重要场合。以箭术著称的元景安,曾在北齐孝昭帝的西园燕射活动中,“正中兽鼻”,拔得头筹,让孝昭帝“嗟赏称善,特赉马两疋,玉帛杂物又加常等”(《北齐书·元景安传》)。这些赏赐的物质意义也许并不太大,但因此得到的赞誉和潜在的仕进可能性,却是很重要的。而据元景安传记记载,他和斛律光、皮景和等人,还因为骑射能力出众,经常被叫去参加另外一种场合:“时江南欵附,朝贡相寻,景安妙闲驰骋,雅有容则,每梁使至,恒令与斛律光、皮景和等对客骑射,见者称善。”东魏北齐与南朝的使节交聘往来,并不仅仅是仪式化的外交活动,也是重要的文化竞争场合。为此双方都力争选派最具学问和辞章能力的文士,以免在接待场合的文化竞争中落于下风。而除了文士,显然也会选派精于骑射的武士。这很有些类似于现代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原本是运动员个人之间的力量和技巧竞争,却往往被赋予了国家荣辱的意涵。
骑射能力在当时既然是有益于个人声望和仕途的重要资本,而精准度和力度又是核心评判指标,这样就可以理解为何青年斛律光会在这些指标上锐意练习。长孙晟传记也提到,北周“尚武”,因此“贵游子弟咸以相矜,每共驰射”。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和帕斯隆(J.- Claude Passeron)在谈到年轻人的文化学习时说:
如果说当时人很少把学习当作放弃与背离,那是因为他们应当掌握的知识被全社会高度赞赏,掌握它们就意味着进入了精英的圈子。(《继承人—大学生与文化》,邢克超译,商务印书馆二00二年版,26页)
这种学习动力和积极性,正是王褒所说的“文士何不诵书,武士何不马射”(《梁书·王规附子褒传》)。从“射雕手”“落雕都督”的美誉,到后来统军作战“未尝失律”,成为关乎北齐国运的“大将”,斛律光充满荣誉的一生,仿佛都在印证着他年轻时刻苦练习骑射的价值。有意思的是,在这个故事中,弟弟斛律羡是作为陪衬和反面例子而存在的。实际上他后来也以箭术著称,传记就说他“尤善射艺”。我怀疑兄弟二人打猎中的表现,可能并不在于实际骑射能力的高下,而是对待打猎(骑射练习)的态度。这或许跟兄弟俩人的性格有关。斛律光“居家严肃,见子弟若君臣”,“门无宾客,罕与朝士交言”(《北史·斛律光傳》),是一个很有些古板和矜持的人;斛律羡则“机警”,大概性格比较随意。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在所有的武士社会中,骑射都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对于骑射能力的高度强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内亚性”现象。中世纪欧洲的骑士们,对于弓箭的认识和看法就不太正面。池上俊一在介绍中世纪骑士的武器装备时,特意用了“卑鄙的弓”作为一个小节标题,认为在中世纪欧洲骑士的战斗伦理中,使用这种远程性攻击(带有一定的暗袭性质)武器,是“非常卑鄙下作的行为”(《图说骑士世界》,曹逸冰译,天津人民出版社二0一八年版,114—119 页)。比起弓箭,他们更重视剑和长枪。
当擅长弯弓的“内亚战士”们涌入长城边境,建立起横跨游牧、农耕地带的政治体时,骑射能力作为他们的军事优势象征,往往会被刻意强化和维护,甚至会作为一种“习俗”,被赋予文化认同和族群边界的意义。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清代统治者对满族人群“国语骑射”能力的不断强调。尽管如此,当这些内迁人群面临着已经完全不同于内亚草原的生活环境时,骑射能力的下降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北史》卷五四的斛律金父子传记,在斛律光兄弟射猎故事之前,还有一段不见于《北齐书》的记载,就与此有关:
羡及光并工骑射。少时猎,父金命子孙会射而观之,泣曰:“明月、丰乐用弓不及我,诸孙又不及明月、丰乐,世衰矣。”
这条记载是《北史》编撰者后来加入的,其中“少时猎”一句明显有误,当时有“诸孙”在场,可见是斛律光兄弟壮年之事。斛律金在家族会射之时,对祖孙三代“用弓”能力的不断下降感到痛心,认为“世衰矣”,用现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一代不如一代”。这个叹息和传记强调的斛律光刻苦练习箭术并获得巨大荣誉之间,形成了某种矛盾。
斛律金本人的骑射能力,传记中没有记述具体事例,只是说柔然可汗阿那瓌曾“深叹其工”。不过传记特别提到,斛律金“行兵用匈奴法,望尘识马步多少,嗅地知军度远近”,可见完全是草原部落生活积累的军事经验。这一点很值得注意。
后来被高欢称为“敕勒老公”的斛律金,离开草原边境内迁时大概三十七八岁,早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内亚战士”。而斛律光内迁时只有十岁左右,练习骑射主要是在六镇之乱后的内地军事环境中。至于斛律金的孙子们,则是成长于东魏北齐晋阳或邺城的显赫勋贵子弟。也就是说,短短几十年间,祖孙三代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应当是造成“用弓”能力不断下降的原因。子孙们面临的不再是质朴的草原部落生活,需要掌握骑射之外的更多技能,比如汉语读写和各种政治礼仪。在这种背景下,“用弓”能力下降也就成为一个自然的文化变迁现象,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世衰矣”。
斛律金也有不如子孙的地方。最显著的是汉语读写能力。他的汉语名字原本按照敕勒本名“阿六敦”取为“敦”,由于经常要在文书上署名,他嫌“敦”这个字太难写,改为笔画较少的“金”,但“犹以为难”。司马子如教他写“金”字时,为了便于理解,按照字形画成屋子的形状,他才勉强学会(《北史·斛律金传》)。跟他的情况相似,同样出身于六镇部落、被高欢称为“鲜卑老公”的厍狄干,在文书上署名时,写“干”字总是“逆上画之”,被当时人所取笑,称之为“穿锥”(《北齐书·厍狄干传》)。可以想见,这些内迁部落酋长汉语读写能力的缺乏,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他们的州郡行政治理能力。厍狄干在定州刺史任上,就被评价为“不闲吏事,事多扰烦”。
内迁时只有十岁左右的斛律光和年龄更小的斛律羡,在汉语学习上投入的精力自然比父亲要多。一个可以参考的例子,是六镇之乱后自武川镇内迁的宇文护。其母阎姬晚年在信中回忆,他们被尔朱荣迁移到晋阳以东的寿阳县居住,当时只有十来岁的宇文护、贺兰祥等几个孩子,就有博士教他们学习(《周书·晋荡公护傳》)。宇文护、斛律光年龄相近,斛律光兄弟无疑也会有这样的学习课程。当然,这些生长于战乱之中的内迁第二代,读写能力可能仍然有限。斛律光传记中没有提到这一点,只是说“将有表疏,令人执笔,口占之,务从省实”,又说“行兵用匈奴卜法”,可见仍较为质朴。厍狄干家族直到孙子辈才真正“知书”。不管如何,随着子孙汉语读写能力的上升和知识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社会取向和文化认同。斛律金那些自幼锦衣玉食的孙子们,面对祖父“世衰矣”的叹息,不知道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内心也许未必认同。
斛律金的叹息,是一种基于草原部落经验的人生认知,希望子孙们能够保持像他一样的骑射能力,以此作为“我家直以立勋抱忠致富贵”之资。可是,不仅他的子孙们已经处于华夏化的社会环境中,而且由于内迁勋贵阶层整体上的世代间变迁,斛律氏刻意保持这种军事能力,也会显得过于突出。斛律金并不是高欢创业时最核心的亲戚集团成员,虽然高氏后来不断通过联姻方式进行拉拢,但这种基于利害关系的政治联姻,所能建立的信任感已经不同于高欢创业时已经存在的那种亲戚关系。于是,当北齐中期以来维系勋贵军事权力平衡的段孝先(娄太后姐姐之子)于武平二年(五七一)因病去世后,缺少制衡力量而危险性凸显的斛律光,次年就被后主高纬诛杀,并“尽灭其族”。
斛律光是被出身河北士族的“盲眼老公”祖珽,利用北周制作的“明月照长安”谣言谮死。东魏北齐时期,以内迁六镇勋贵为核心的“弯弓武士”和以河北士族为核心的“下笔文人”,一直处于高度的紧张关系之中,从这一点来说,斛律光之死或许可以看作这种紧张关系的一个结果,意味着“下笔文人”对“弯弓武士”的胜利。当然,这种胜利只不过是利用了少年皇帝高纬的忐忑心理:“盲人歌杀斛律光,无愁天子幸晋阳。……眼中不觉邺城荒,行乐未足游幸忙。”这是元代人郝经观看展子虔画《齐后主幸晋阳宫图》后的题咏(《郝经集》卷九)。斛律光之死曾让后来的无数读史者叹息,正如《北齐书》卷一七卷末“史臣曰”所说:“内令诸将解体,外为强邻报仇。呜呼!后之君子可为深戒。”但话说回来,人都是生活在特定的历史情势之中,面对未知的前方,能够做出的选择是很受限制的。如果斛律光不死,继续掌握兵权,北齐政权也许可以不那么快灭亡,可是否会像北周一样最终为类似于斛律氏的外戚杨氏所取代,也是一个很难分说的历史假设。
并不识字的斛律金,大概是从历史故事中听说了“古来外戚梁冀等无不倾灭”,晚年对于斛律氏“一门一皇后、二太子妃、三公主”的荣盛显赫感到不安,认为“我家直以立勋抱忠致富贵,岂可藉女也”。可如此频繁的皇室联姻,原本就是由于斛律氏的军事“立勋”过于突出,让统治者高氏从最初的政治拉拢,逐渐变成一种担忧。这样想的话,斛律金希望后代在草原部落骑射传统中坚守前进,努力训练他们的军事能力,最终使得斛律光兄弟一个“声震关西”,一个“威行突厥”,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斛律光之箭射向的,正是这样的历史语境。由内迁北境人群缔造的东魏北齐政权,一方面延续着基于统治权力优越感的草原边境文化认同,一方面又继承了北魏迁洛以来急速的华夏化潮流及其文化遗产,在“弯弓”“下笔”两个面相上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历史张力。被裹挟于其中的人们,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面临着来自反作用力的限制。“射雕手”斛律光能够做到“必背上着手”“必丽龟达腋”的精确射中猎物,但他处于急速变化时代之中的人生,则充满了不确定性,更像是一个不怎么高明的箭士,弯弓瞄准了猎物的某个部位,却未必能够如愿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