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 张艳萍
2020年底,宁波市鄞州区民营经济体实现了1573.6亿元的产业增加值,在全市排名中居第一位,GDP比值达到69.4%。整体来看,长期以来民营企业为科技创新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数据显示,70%的科技创新来自民营企业。而保险行业在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实现民营企业科技过程风险转移方面提供着有效的解决方案,通过研发推广科技保险、知识产权保险、专利保险等产品,不遗余力地支持企业的技术变革和转型升级。
顺应国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实施国家创新发展战略,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化,形成政府职能的转变,精简管理、分权让决策者在宏观经济中优先发展科技,这意味着推动科技保障体系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保险在经济繁荣建设中的作用。
科技保险通过创新模式,搭建科技风险转移平台,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创新风险治理,与政府合作,实现职能转变,从原来微观主体的强制性管理向服务市场主体转变,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保险服务从事后救助向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救援转变。
科技保险不仅可以有效分散和化解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者和科技人员的风险,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使更多的企业充分发挥资金和人才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还能最大限度地凸显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政府和保险公司参与的科技企业营销风险分担体系,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企业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企业的风险状况进行排查并列出,积极指导企业进行科学风险预防业务,再加上企业可以在保单有效期内积极向保险公司反馈,对近期科研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潜在损失发生的程度进行告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损失风险。科技风险的发生会导致损失转为研发项目的风险成本。科技保险使高风险成本转换为较小的保险费,企业可避免遭受风险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进而降低科研项目的启动成本和研发成本。除此之外,高新技术企业承受着来自财务的压力,技术创新的高风险、成本高等原因,使其经常面临贷款融资渠道狭窄、研发成本较高等困境,科技保险可以帮助企业缓解这种困境,间接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
从2013年开始,宁波市鄞州区在省内率先试点科技保险工作。经过八年的探索,试点险种已发展成为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含出口产品责任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关税保证保险十个险种。不仅如此,在科技保险承保公司的选择上也由过去的指定转向不再限制。
科技保险的承保范围由研发的物理风险扩大到人身风险,对承保对象需要经由科技局来认定,投保产品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而在保险费支出方面则实行全额补贴。如果研发人员遭遇意外事故,每人最高可获得101.8万元的赔偿给付。
由于科技风险种类繁杂并且相互影响显著,导致科技保险一般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市场失灵问题。因此,鄞州区政府为了有效应对科技保险失灵的缺陷问题、保障科技保险模式持续创新及有效动作,积极参与科技保险运营,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补贴政策。
除区政府补贴之外,区科技局也出资为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如2015年出资86.77万元,为全区295家高新技术企业的884件发明专利投保专利保险,为107名关键研发人员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国外科技保险的市场化比较高,专门提供科技保险的各类机构数量众多,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也比较多,早已实现了规模化经营,相应地这些企业创新能力较强,维权意识更高,从而对科技保险的需求比较强烈。因此,造成能提供科技保险承保的公司、经纪公司及其他类型的机构非常多,且各有擅长的目标领域。 如美国的丘博保险公司针对生命科学、海洋产业、信息与网络技术、能源行业都能够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圣保罗旅行者集团的科技保险采用为行业提供专门保险的形式, 涵盖电子制造业保险、全球技术保险、信息技术保险、医疗技术保险和电信行业保险。成立于 2001 年的技术保险协会,是由部分美国保险、会计公司等组成的非营利组织,专门为技术领域企业提供风险管理、风险规避方面的服务。
部分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在相关领域顺应市场需求开展自主研发,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尝试,科技保险产品在数量及质量上均达到了一定规模。国外设立科技险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独提供险种,用以规避技术革新活动中的特定风险。比如,知识侵权责任保险、专科保护保险、网络安全保险、过错与过失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技术错误与遗漏保险、数据资料损坏保险等。另一种是针对特定高科技行业特别制定的组合保险产品,通常会分布在各类诸如财产损失保险、建安工程保险、责任保险等产品中。 特别是在大部分国家, 科技保险并不是一个特定的险种名称, 而是保险公司通过风险评估, 及时了解行业不断变化的环境, 从而帮助企业识别潜在风险并为科技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提供定制解决方案。
目前,国际上科技保险业务有三种主要的经营模式:商业经营、强制经营和政府扶持模式,下面就以专利保险为例进行说明(见表1)。
表1 专利保险的三种经营模式
目前,可以将科技保险运行的模式大致分为四种:投保—理赔型、担保型、半参与型和全参与型(见表2),而国内科技保险运行普遍以“投保—理赔型”为主,至于后三种运行模式使保险公司由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投保成本,从而解决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表2 四种科技保险的运行模式
各个国家的经验显示,科技保险在发展初期得益于政府与保险公司的通力合作,当科技保险发展进入成熟期,可以适当考虑采用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高新科技类企业、风投资本多层次主体参与的合作模式。特别是在建立地方性科技保险准备基金时,为了实现大规模的风险基金,各方力量需要充分调动起来。该基金的用途除了用于支付参与企业的保费之外,还可在严格监管下进行有效组合的、安全性高的市场投资,从而实现基金增值。
长期以来,政府对科技保险的宣传和补贴都是以科技保险为主要对象,民营企业作为鄞州区最有活力的支柱企业,往往受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企业大小的限制,享受不到相关政策。因此,适当适时调整财政补贴,扩大享受保费补贴的企业范围,对于具有高新技术开发、进行科技创新研发的企业都可以纳入补贴的范围,都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保费补贴。此外,税收优惠政策也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保的另一条渠道,应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并落实。
4.3.1 建立信息交流和改善保险条件数据库
鉴于中国在制定技术保险费率和设计条件方面缺乏经验,保险公司要想利用保险技术发展技术保险,一是建立动态的科学风险数据库,不断校准和完善技术保险费率定价模型,科学确定费率。二是建立科技企业多维信息数据库,为科技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并根据索赔文件提高或降低费率。三是根据数据库中包含的信息,创建合理的特许经营权,以便公司能够保留某些风险,并鼓励公司在创新过程中谨慎地保护自己,免受风险的影响。
4.3.2 开发创新产品,走精细化和专业化道路
首先,保险行业应致力于开拓新市场,整合资源,开发创新保险地点,以满足众多民营公司在科技领域的多样化需求,应对科研创新和风险管理。其次,为相关研发行业提供解决方案,并适当调整产业保险服务组合,还可以参与特定科技创新项目,从而对所有共同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特殊保护。最后,科技保险公司应建立自己的品牌,风险保险要覆盖多个行业,并与一些行业紧密合作,也可以减少因忽视市场而造成的创业风险。
尽管企业在进行科技研发创新时,总是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性,需要科技保险为其提供保障,但是部分企业的道德风险在获得保险保障时也会显现出来。比如,某些企业明知某项科研项目无法完成仍然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有意购买科技保险,目的是骗取保险赔款。因此,为了预防道德风险,科技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以通过限定为政府立项的项目或者通过严格的除外责任条件等来控制。前者提及的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提供科研经费,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对风险进行严格的评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企业的道德风险。后者则是将相关的明知已存在的专利风险或者机器设备已存在的缺陷等作为除外责任条款,也能有效预防道德风险。此外,道德风险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企业的信息优势,所以在重要事项告知方面也可以加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