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生态保护与农牧民生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2022-01-01 19:04童成乾
青藏高原论坛 2021年1期
关键词:青海湖农牧民牧民

童成乾

(青海民族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7)

生态环境保护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世界性主题,也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但如何将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与生态资源充分利用、促进绿色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保护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成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课题。自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笔者几度前往青海湖湖区1州3县6乡(镇)7村,就青海湖生态保护与湖区农牧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境进行调研,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寻求外在驱力和内生动力的结合点,探索提升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新路子。

一、青海湖的生态与人文价值

生态环境历来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长期以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构筑的生命共同体,构成了地球的美好家园。现代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自觉维护生态平衡,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青海湖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北部,是世界第二大咸水湖、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享有“高原蓝宝石”之美誉。青海湖流域草原广袤、河流众多,是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的宝库,也是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好青海湖的生态环境,对促进生态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具有重要的生态和人文价值:

(一)青海湖流域生态平衡维系着青藏高原东北部的生态安全

青海湖周围高山环抱,西部毗邻柴达木盆地,南部与江河源头相望,北部紧依祁连山,东部与日月山相接,相对同属于青藏高原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的其他地区而言,青海湖流域降水充足,冰川、河流、沼泽、湖泊等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对调节西北地区的气候、提供水源涵养、维护生态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构成了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主要水体和天然生态屏障,成为高原气候的主要调节器。从水—鱼—鸟共生的湿地生态系统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共同体,青海湖涵盖了湿地—草原—山脉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三大生态系统,是我国高原湿地的典型代表。

(二)青海湖是全球水鸟的重要栖息地和高原裸鲤的繁殖地

自1992年青海湖鸟岛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以来,青海湖的鸟类已达225中,其中属于《中日保护候鸟协定》的鸟类有50种,属于《中澳保护候鸟协定》的鸟类有24种。它也是中亚、东亚国际水鸟迁徙的重要中转站和青藏高原水鸟的主要越冬地之一。每年来青海湖繁殖的斑头雁、棕头鸥、渔鸥、鸬鹚等水鸟种群占全球种群的30%,春秋两季途径青海湖迁徙停留的水鸟达10万多只,越冬数量超过1万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约1500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颈鹤在湖区的湿地草甸带栖息繁殖,目前数量已达130多只。负有盛名的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是青海湖特有的珍贵鱼类,被《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物种,对青海湖流域“水—鱼—鸟”的生态链和生物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青海省人民政府建立青海省裸鲤救护中心,并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管理、保护、人工繁殖和放流等活动,使青海湖裸鲤的数量不断上升。到2019年,裸鲤资源蕴藏量达到9.3万吨,比2002年增长了35.87%。

(三)青海湖独特而丰富的自然景观、地质遗迹、湖沙风貌、生态奇观,是青海省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

2011年8月,青海湖景区凭借“博大、神奇、壮美”的景观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被国家旅游局授予“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称号。经过近10年的退牧还草、湿地恢复、野生动物救护、旅游发展、大型赛事举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和机制优化等全方位打造,如今已成为青海走出高原、走向世界的一张靓丽名片。

(四)青海湖是青藏高原文化衍生和传播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在青海湖流域,聚集着汉、藏、蒙、回、土、撒拉等各族群众20余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流域内总人口的70%以上。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各民族群众共生共存,相互交流交融,形成了富有青藏高原特色的民族文化。美丽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文化,成就了“大美青海”文化旅游业最靓丽的篇章。近20年来,环青海湖国际自行车赛、汽车拉力赛、青海湖诗歌节等各种赛事和文化活动持续、广泛的开展,为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搭建了一个个天然平台,使封闭的青海打开了对外交流和交往的窗口。

二、青海湖生态保护的系列举措与成效

(一)青海湖生态保护的历程

青海湖的生态保护工作先后经历了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早在1975年,青海省人民政府建立“青海湖自然保护区”,作为青海湖生态保护的主要载体。1986年,青海省人民政府建立青海湖管理局,随后连续四次出台文件对青海湖进行封湖育鱼,青海省科技部门也围绕裸鲤保护开展了一系列科研工作,初步达到了恢复与保护青海湖鱼类资源的目的。2003年8月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的通告,把青海湖裸鲤作为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之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正确处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认真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2008年5月26日,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是继实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之后的又一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5.67亿元,覆盖了青海湖流域的4县25乡(镇)130个村,总面积2.96万平方公里。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利用该项目加强青海湖流域湿地保护与环境治理、退化土地保护与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农牧民生产方式调整及退牧还草生活补偿、移民安置等多方面的工作,分阶段采取多项积极措施,不断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从某一物种的保护到综合治理扩展和延伸。经过10余年的努力,逐步保护和恢复流域内林草植被,遏制土地退化的趋势,维护青海湖流域湿地、草原、森林、野生动物等多元一体的高寒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增强了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以生态文明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制定生态立省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确立生态保护优先发展的理念和具体推进措施。2017年5月,中共青海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起来,使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同年8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建设生态大省、生态强省战略,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扎实有效的推进。

(二)青海湖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经过几十年的保护和治理,青海湖生态系统得以恢复和完整存续。特别自2016年以来,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青海湖的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生态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鸟岛管护站、鸟类救护中心、蛋岛观鸟室及其他办公设施。2001年,实施集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水鱼鸟监测于一体的青海湖生态保护一期工程。2008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青海省启动实施为期10年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覆盖了环湖四县及省、州所属的4个国有农牧场。通过人工增雨、退化草地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生态林建设、河道整治、陆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裸鲤保护与恢复等系列工程,有效遏制了当地生态不断恶化的态势,提升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能力。到2010年,进一步实施青海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项目,使青海湖湿地面积持续增加,水质保持稳定,植被覆盖度逐步增加,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生态环境从总体上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我们从海晏、刚察、共和三县的调研中了解到:自2016以来,青海湖水位持续上涨,地处湖边的牧民不同程度地遭受承包草场被水淹没的损失,有的乡镇超过5万亩,有的行政村被淹没的草场近5千亩。这些状况使牧民遭受损失,但从另一侧面足以表明:在气候干旱、植被日渐枯竭、土地沙化等全球生态恶化的大趋势下,青海湖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而消除了社会各界群众对青海湖日渐干涸的担忧。

二是持续的整治和有效的管理,使湖区环境不断优化和美化。伴随着持续不断的青海湖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实施,青海湖周边的整体环境不断优化,鱼鸟天堂逐渐成为佳话。2005年,封育、禁牧、轮牧、人工补种、人工营灌种草、鸟类栖息繁殖地生态环境恢复和修复等措施全面实施。2008年,利用环青海湖公路沿线生态整治项目,治理公路沿线取料坑701处106.29公顷,改迁倒淌河至黑马河电线杆63.4公里,更换环湖公路两侧破旧网围栏207公里。2017年,全面停止鸟岛、沙岛的一切旅游经营活动,拆除旅游经营设施。伴随着环境整治工作,当年拆除违规建筑5万多平方米,清理帐篷1万余顶,拆除违规广告牌100多块,取缔湖东金沙湾区域32处非法景点,并和地方政府联动整改辖域内的574处人类活动斑块。2018年,完成湿地生态修复治理面积达1.2万亩,实施休牧、禁牧、轮牧47万亩。通过这一系列的整治、治理和依法管护,使环湖及周边环境明显改观,青海湖以迷人的神韵再次展现在世人面前。

三是维系稳固的水—鱼—鸟生态链,为多样性生物的生存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条件。就青海湖裸鲤而言,20世纪60~70年代,由于人为大量捕捞,河道萎缩,裸鲤繁殖水域不断退化等影响,本来生长十分缓慢的裸鲤资源日益枯竭,数量急剧减少。针对这种状况,1982年,青海省人民政府颁布《青海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禁止青海湖冰鱼生产。2002年,成立青海省裸鲤救护中心,进行裸鲤鱼苗人工繁殖,连续开展裸鲤增值放流活动,使青海湖裸鲤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不断恢复。2003年,全面实施青海湖封湖育鱼计划,严禁在青海湖及湖区主要河流和支流的裸鲤主要产卵地带捕捞裸鲤,并禁止销售裸鲤及其制品。与此同时,定期开展打击非法贩运、加工、销售裸鲤的专项行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对入湖河流的整治和管理,科学设计裸鲤洄游通道,保障种群繁衍。除此之外,黑颈鹤、斑头雁、棕头鸥等各种鸟类都获得良好的生存繁殖环境。

四是严格控制污染,确保湖内和湖区水体、水质的净化。多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湖内船舶废油、油污水、固体垃圾等污染物的回收和处置流程的管控,真正做到污染物“零排放”;通过制定水域污染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预防污染应急演练,提高湖内船舶应对污染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辖区水域的清洁。此外,管理部门租用牧民严重退化的湿地53.33平方公里,通过封育、轮牧、禁牧等方式,在保护湿地生态的同时,让牧民群众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从而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如今流入青海湖的大小河流清澈见底,沙柳河、二郎剑等景区及景点整洁美观,湖水碧波荡漾,鱼儿欢畅,鸟儿飞翔,到处充满高原“蓝宝石”神奇无比的魅力。

五是环湖流域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生态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从2003年开始,连续成功举办了19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及电动汽车挑战赛等大型赛事活动,联合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青海湖,展示青海湖的自然风光和生态环境。通过举办青海湖诗歌节,在线“鸟岛观鸟”“普氏原羚野外种群调查”等科普栏目和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力地增强了湖区牧民群众环保意识和生态保护的参与意识。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省级主管部门积极协同地方政府,组织牧民群众在青海湖周边成立5个社区宣教点,发展了30名社区协管员,积极引导和帮助群众参与到青海湖生态保护工作中,有效地减少和化解了生态保护与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使广大牧民群众从最初的抵触逐步转变为自觉地参与保护。

三、生态保护视域下湖区农牧民生产及生活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随着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大力推进,长期生活在湖区及周边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面对现实,不断更新观念,调整生产生活方式,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成为新时期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必然要求。然而,我们通过湖区3县6乡(镇)7村的实地调研了解到,自2016年青海湖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来,湖区及周边牧民群众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其主要有:

(一)从传统的游牧生活走向现代生活,农牧民群众生活方式受到严峻挑战

湖区及周边的牧民群众,世代以草原为家,以雪山、湖泊、牛群和羊群为伴,形成了固化的生活方式。而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退牧还草以及整体搬迁后的群居生活,打破了传统的生活方式。伴随着文化旅游业的兴起,牧民群众接触外界的新鲜事物越来越多,游客们展示的生活状态冲击和影响着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在旅游旺季,他们会用自家的草场、耕地、牲畜、家禽,甚至牛棚羊圈为资源,寻找一些商机,增加家庭收入。闲暇时参与民族文化和娱乐活动,充实精神生活。但是,随着湖区管理力度的加大,一些小摊经济受到必要的管制,对此许多人表现出不满。有的牧民怨言:“自家的花牦牛牵出去让游客照个相,旅游旺季每天能赚上两三百块钱,自家的酸奶吃不完,路边卖上几碗常会受到管制。”生态保护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之后,他们业已形成的清闲自在的生活方式遇到较大的冲击,部分牧民承包的草场从核心区退出之后,他们舍弃帐篷,移居县镇或集中片区进行新的生活,需要寻找新的生存之道,而此过程中牧民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面对现实,反映出的多是无奈或不知所措。互联网时代,利用手机、电脑进行交往交流成为常态,但是因此也造成牧民群众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的不知所错。

(二)从放牧养殖为主的生产方式向一专多能的生产方式转变,许多农牧民出现适应上的困难

青海湖生态保护工作的大力推进,使广大牧民群众从以传统养殖为主的生产方式转向以经营、技术、劳务付出为主的谋生方式。一方面,长期的游牧生活,使得牧民的生产方式基本固定为单一的放牧。受单一生产方式和自身文化素质的制约,许多牧民缺少其他方面的生产技能和技艺,正如乡村干部在座谈时所言:“我们牧民最擅长的就是放牛放羊。”他们外出谋生打工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近年来,湖区管理局和地方政府虽然也在当地招收了一批草原管护员和村级卫生员,但每个村里只需要5~8人,明显供过于求。许多青壮年劳动力,因找不到务工的岗位而闲居在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拓宽牧民的就业渠道,利用精准扶贫政策开展了牧家乐、厨师、挖掘机、藏族刺绣等技能和技术培训,但培训之后市场需求少,有的技能培训耗时多,短期内又赚不了钱,其结果是培训后人员务工困难,找不到就业岗位。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有的产业、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虽初见成效,但因生产结构单一,规模化养殖欠缺,收效甚微,缺少发展后劲。如哈尔盖镇果洛藏秀麻村的专业合作社只有2625只母羊,分到养殖户人均在10只以下。即便是实力较强的江西沟镇莫热村十社的16家农户,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发展牧家乐,但全社村民都搞单干,没有形成有组织、规模化的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许多乡村本可以依靠资源进行畜产品加工和销售,但因精细化程度达不到理想状态迟迟看不到发展前景。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尚未有机统一,影响了地方财政及农牧民群众个人收入,制约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自2016年以来,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依法对危害青海湖生态环境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了整治,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后,在如何利用资源优势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业、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缺乏思路和科学设计,至今并未产生“一举两得”的效果。尤其是脱贫攻坚培育的一些产业和集体经济,由于基础差、底子薄,经济增长点培育不足,大多数实体经济主要靠宾馆、餐饮、出租商铺、畜牧业合作社赚取微薄收入,迄今为止产业不强、实体不壮,没有形成规模,抗风险能力脆弱,区位差异显著。加上经营管理、资金分配、有效投入、监管责任、预防风险等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其发展的后劲。

(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人才缺乏是制约农牧区发展的最大瓶颈

乡村振兴需要人才作为重要支撑。从青海湖湖区及周边乡村反映的情况看:村两委干部学历普遍较低,大多只是初中以下学历,文化水平限制了他们脱贫致富的创新能力。据此,州县相关领导无不感言:“精准扶贫,教育扶贫最重要!”从农牧民群众的需求看,他们自身虽然缺乏文化知识,但让其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资源和进行高层次学习的愿望却十分强烈。我们从调研中了解到:每年从本村考出去的大学生寒暑假回家后,作为志愿者辅导本村的中小学生,颇受家长和孩子欢迎。近年来,通过高考湖区周边的牧业村每年有2~3名中学毕业生能够考入省内外高校,但他们毕业后返乡发展的人数寥寥无几。乡镇干部提供的信息表明,大学毕业后返乡发展的大学生了解的信息广、想法多、点子好、有活力,让村民们羡慕不已。一些新入职到乡镇工作的大学生,他们的工作状态使牧民群众感受到乡村发展的希望。

(五)受灾后政府的补偿机制缺乏连续性,部分牧民的生活出现困难

生态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使青海湖流域降雨量不断增多。近几年,青海湖水位逐年连续上涨,湖边草场被大面积淹没,部分牧民遭受损失。承包的草地处在核心地带的牧民群众,遇到的困难则会更多。据当地政府测算,2016~2018年,刚察县泉吉乡53000亩草场被湖水淹没,140多户牧民群众遭受重大损失;哈尔盖镇仅2018年淹没草场1360亩;海晏县甘子河乡3年淹没草场50000多亩,遭受损失的牧民涉及4村130户387人;共和县石乃亥镇切吉村被淹没的草场达4300多亩,个别牧民承包的草场淹没率高达90%,这些损失对依托草原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牧民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地方政府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于2017年争取到补偿资金,对受损群众以80元/亩的标准进行了补助,缓解了受灾群众遭遇的困难。然而,调研中我们了解到,2018年以后遭受的损失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长期下去,草场被水淹的牧民群众将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六)基层干部群众观望和等待心理依旧凸显,缺乏主动性

由于长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影响,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有序实施,牧民群众享受的各种补贴也逐年增多。这种状况导致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对保护区内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如何保护、开发、利用缺乏清醒的认识,另一方面自然形成了等、靠、要的心理状态,尤其是乡村两级干部缺少自觉谋划、出主意、想办法的主动精神,对今后的致富增收没有较为清晰的思路,在进行片区规划和具体行动过程中瞻前顾后,不知所措。

四、促进湖区及周边农牧民增产增收的对策建议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察尔汗盐湖进行考察时强调:“青海资源也是全国资源,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搞好开发利用。”2018年3月,习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号召:“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使我们的国家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祖国大地上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从青海湖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及牧民生活状况的调研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中,有必要对保护和利用两大主题进行深入思考,既要形成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又要使湖区及周边农牧民群众利用自然资源增产增收,不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促进绿色发展的理论研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现在和未来几十年的理念和战略,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生态保护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利用良好的生态资源促进区域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落脚点。

青海作为生态大省,多年来围绕国家公园建设方案的实施,在生态保护工作中精心谋划,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并进一步向打造生态文明小高地迈进。然而,在近几年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到,在守住生态保护底线的过程中,如何切实有效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利用生态资源带动生态旅游深度融合,促进绿色发展,成为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的迫切任务和新的重大现实课题。我们认为,破解难题,补齐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立足区位实际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一系列关系,在生态观念、生态智慧和生态技术方面有新的突破。这就需要组织省内外专家学者通过必要的理论探索和实际调研,明确生态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动态关系,理清其结构、功能、过程、时空、动态、尺度等相互交错、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科学地谋划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献策献力,为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打造生态文明小高地创新模式,真正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优化顶层科学设计,提升青海湖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能力

青海湖是镶嵌在青藏高原的一颗明珠,也是青海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湿地—草原—山脉三大生态系统到山—水—林—田—湖—草体系,青海湖区及周边有着完整的生态系统,并形成了独特丰富的高原湿地生态景观。据统计,青海湖的鸟类达225种,其中水鸟种类就有95种,占青藏高原水鸟种类的70%,仅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约1500只。现已查明的种子植物共计445种,野生动物资源也成为青藏高原野生动物的主体,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2种,二级保护动物36种,其中世界最为濒危的普氏原羚是青海湖湖滨沙化草地的代表物种。然而,由于青海湖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湖滨地带风蚀和沙化现象较为突出,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十分脆弱,是我国生态环境变化最为激烈和最易出现生态问题的地区,也是区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地区。为此,持续的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需要进一步优化顶层科学设计,创新管理机制,全面协调各级各系统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形成上下左右一盘棋。建议政府各部门进一步进行科学规划,将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明细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界域,对各区域内如何保护、开发和利用提出明确的要求,分清各层级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及职责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生态保护持续发展。通过青海湖生态环境的持续保护,切实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能力,为国家公园建设积累可贵的经验。

(三)依法管护生态环境与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结合,确保人与自然的平衡与和谐

生态保护不仅是现阶段我国的重大战略,也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世界主题。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长期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牧民群众,始终是草原的守护者和生态保护的先行者。他们虽然以牧业为生,但其生产、生活始终与周围环境保持着平衡,他们深知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在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即便是一个塑料袋、一个饮料瓶,他们都会自觉地拾捡并恰当处理,他们是生态环境的自觉维护者和青山绿水蓝天的长久主体责任者。因此,依法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管护,让绿水青山成为我们永恒的家园,需要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要充分调动湖区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参与到生态保护的实践中。不论是生态保护的政策制定还是措施出台,应当始终秉持以人为中心的理念,要充分信任牧民群众。如果忽略甚至无视农牧民群众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任何政策推进和落实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水之源。同时,生态保护的目的是更好地造福人类,服务于人民。因此,要将保护工作和合理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既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又能让环湖地区农牧民增产增收的发展道路。

(四)建立相对稳定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效保护农牧民群众因自然因素和受灾造成的损失

就青海湖而言,近几年连续的水位上涨,大片草场被湖水淹没,不少牧民因此遭受重大损失。地方政府只在2017年争取到每亩80元的补贴,其它年份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些地区草场鼠害、虫害泛滥,由于防灾防害机制不合理,造成草场退化严重,使生态保护在一定片区内失效。为此,建立和完善稳定的制度保障体系及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使广大牧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使绿水青山的长远战略落到实处。另外,根据牧草生长的特点和规律,适时在保护区内有计划地让牧民放牧。据当地干部群众介绍,即便是在核心区,适量放牧有益于土质和草质的优化,因为在草地上放牧,常会产生羊吃草—草根生长—牛羊拉粪—草地施肥—牧草繁茂的良性循环。因此,在青海湖生态保护过程中,组织适量放牧,使湖区的草质不断更新,使牧民群众的生产得以延续,达到增产增收的效果。

(五)因地制宜培育产业,设法为牧民群众增加收入

伴随着生态保护和精准扶贫两大政策的推进,当地政府为了使群众脱贫致富,利用自然资源发展产业,如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依托西海第一神泉积极打造扶贫产业园区,民族服饰加工制造、大学生青年创业联盟独具特色;刚察县泉吉乡扎苏合村依托靠湖临景的区位优势,打造了由本土民营企业家经营、以旅游业为主的“梦蓝圣境度假村”,在安置贫困群众就业,拓宽致富渠道,提高牧民增收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有的乡村利用有限的扶贫基金创办合作社,设法使牧民群众增加收入,但受规模的限制,加上气候条件的影响,缺乏经营经验,未能取得理想的效益。为此,坚持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开发产业、创新项目的过程中,需要仔细评估民族传统、资源优势、产业发展条件等,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形式,既要兼顾传统生产模式,又要引进现代产业的格局,积极培育当地优势产业,不断开拓市场,推动传统农牧业稳增收,特色农牧业促增收,生态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带增收,综合服务产业助增收。当然,要使这些产业发展壮大,还需要各级政府在财力上的持续投入和智力上的扶持。否则,一旦遇到风险和挫折,极易导致农牧民群众返贫。

(六)增强技术和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牧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根据目前各乡村反映的情况看,青海湖生态保护整体推进后,景区管理局协同地方政府从每个牧业村招收了一批草原护管员和村级清洁工,这些岗位分摊到各村在8人以内,90%以上的青壮年劳力因缺乏技术和技能,劳务付出较为困难,处在闲散无业的状态之中。其中有些牧民虽然接受了挖掘机、电商、养殖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但真正找到务工岗位的少之又少。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建议:一是对于农牧民的技术和技能培训,首先要充分了解群众的需求,使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与群众的实际需要形成有效的对接,确保培训的实效性;二是将当地在生态环保、脱贫致富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如“能人致富分享会”“村级经验交流会”等进行推广,让更多的牧民群众更新观念,开动脑筋,走上脱贫致富之路;三是重视教育,努力提高农牧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通过教育达到扶智和扶志的目的,切实增强内生动力,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与时俱进,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不断开拓环湖流域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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